书城传记帝王非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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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重本不抑末

非常道中国一直是土地大国,从古到今以耕种为主。在古代,各国更是重视耕种,并将其称之为“本”,将从商称为“末”。历朝皇帝是贱视商人的。但乾隆帝一改这种陈旧思想,鼓励经商,并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

乾隆年间,由于当时人口急剧增加,所以大量田地改为种植经济作物,国内出现了较大范围的余粮区和缺粮区,在这种情况下,粮食调剂的问题就迫在眉睫。鉴于这种情况,乾隆一改过去历朝皇帝贱视商人的陈旧思想,大力鼓励粮食贸易,抓紧调剂粮食余缺,反对囤积居奇。他曾说:“贸易之事,终不可全以官法行之。大概市井之事,当听民间自为流通。经官办,本求有益于民,而奉行未协,反而有害。”“谷石关系民生,全资商贩流通,源源接济,市价自就平减。”为此,他特意制定出种种鼓励粮食贸易的政策。这在封建社会历史上极为罕见。

乾隆二年,乾隆帝就规定:只要是运往灾区的粮食,一律给予全免课税放行。后来又对这一政策推广开来:将灾区的特免改为全国的普免。在粮食歉收的地区,允许地方官借钱给商人,以实际行动支持商人到外地采买粮食运回本地,并不取利息。有了这样的免税政策,粮食的流通速度就加快了,大大缓解了余粮区和歉粮区存在的重大问题。

乾隆中期,各余粮地区纷纷实行禁运,刮起了粮食“地方保护”之风。由于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口增长和粮食不足的矛盾,所以,即使有余粮的省份,地方官员也经常干预市场,不让本省余粮向外流通,这就妨碍了粮食贸易的进行。乾隆皇帝对地方官的这种做法极为反感,并想尽各种办法杜绝这种不良现象的发生。对此乾隆皇帝在三十七年时规定出了具体的制约办法:“凡邻省歉收告籴,本地方官禁止米粮出境者,该督抚据实题参,将州县官降一级留升;不揭报之该管土司,罚俸一年;不提参之督抚,罚俸六月。”此项办法从地方官员的实际利益入手进行奖赏。这种规定果然很快就奏效了,它很快地遏止了这种坏风气的风行。

乾隆四十三年,长江中下游发生洪灾,第二年,米商欲从四川贩米沿江下运,四川总督文绶担心本省粮价上升,于是禁止粮米出境。乾隆知道此事后,立即下谕训斥道:“即江南下游,向来仰给川省者,当昨歉岁收之际,更复何所取资。所见意存畛域,事同遏籴,岂朕一视同仁之道?!”接着又下令,让文绶“将水次仓谷碾米径运江南,而楚省商贩,则出令晓谕产米各属,听其照常转运,无得阻滞。”这按照现在时髦的说法就算是“市场经济”了。

市场很快就形成了,大批粮米多从四川和两广经由长江东下,运往江苏和浙江,并借海路运往福建;东北的豆麦则由海路运往北京、直隶、山东;湖南、河南的米粮经由陆路或汉水运到陕西;广西的粮食运至广东;台湾的粮米被海运往福建,如此等等。这些粮食的长距离运输,已逐渐形成了粮食流通的固定渠道。

除了形成国内粮食流通市场外,乾隆皇帝还一改以往的做法,大力鼓励国外粮食进口,并禁止出口。乾隆皇帝对外商贩米进口的政策做了极优惠的规定,另外还规定:假如外商米粮在国内滞销,本地官府要照价收购。外国的粮米既然千辛万苦地运来了,就不能再运回去。官府采取保护政策,就使外商更放心地把米粮运到中国来,在一定程度上补给了国内粮食的短缺。

此外,沿海地区活跃粮食市场的另一个因素是国内出洋做生意的商人在回国时也常带回粮食在国内交易。由于东南亚米多价贱,很多国内出洋商人常携带资本,在当地购买木料,打造船只,再运米回国,这样不但可以在米上得利,还可以得到船只木料等利益。

乾隆十六年,针对中国商人进口粮米,乾隆皇帝出台了鼓励政策,他规定:“数在二千石以内者,循例由督抚分别奖励;如运至二千石以上者,按数分别生监、民人,奏请赏给职衔顶戴。”这项政策大大鼓励了商人进口洋米的积极性,使洋米源源不断地流入国内。在扩大进口的同时,乾隆皇帝强调禁止出口粮食,并命地方官在各出口要塞实施巡视。由于乾隆对粮食流通问题极为重视,并采用多种灵活变通的政策和手段来促进粮食贸易,当时人口与粮食的矛盾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缓解。

乾隆始终认为,作为大国,百姓的吃饭问题是个大问题。他曾说:“从来野天旷土,则民食益裕,即使地属畸零,亦物产所资。民间多辟尺寸之地,即多收升斗之储。”所以,他不但积极鼓动人民垦种山间零地,还制定了比清朝前几代皇帝更为灵活的政策:鼓励无地流民到边远省份垦荒。

由于采取了以上的措施,在乾隆年间,人民的吃饭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国力也随之强盛,有了史无前例的繁荣和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