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狮子就被人们当做威武的象征。的确,狮子之风采,凛凛堂堂,决非其他兽类所能及。尤其是雄狮,更加威武雄壮。它的头宽大而浑圆,炯炯有神的两眼,轻稳而矫健的身子,壮实的四肢,加上肩上和脖子上挂着长长的鬣毛,令人望而生畏,显得威风凛凛。难怪乎古代的人喜欢在公园、寺庙、街门等两旁、,都放上伏卧或蹲踞的铜狮或石狮,以显赫威风。北京广安门外横跨永定河的卢沟桥上,雕刻了千姿百态的大大小小485个石狮。
狮子的故乡在非洲一望无际的草原地带,那里有成群结队、各种各样的草食动物:羚羊、野兔、斑马等,这些都是狮子的猎捕对象。为了捕捉它们,狮子的一家采用多种的战略战术。对小小的野兔和幼小的羚羊等,它们是单独行动,各自为战。狮子静悄悄地接近正在低头吃草的猎物,突然猛扑过去,用利爪一举抓获,轻而易举。但捕食大的成群的猎物,它们就采用有组织地群攻的战术。成群的狮子首先四处散开埋伏起来,接着一只有经验的雄狮接近猎物,不停地吼叫,把惊恐的猎物赶进埋伏圈,然后众狮群起而攻之,立即对准离群掉队、幼小力弱的猎物,猛扑过去。发出一声尖叫的羚羊或斑马等在狮子的尖牙利爪下成了牺牲品。所有这些捕猎战斗部是在漆黑的夜晚进行,白天狮子要睡大觉。据科学家观察,狮子是相当懒惰的动物,每天只用一两小时外出猎食,其余的时间都在睡觉和休息。
猎取到猎物之后,狮子的一家就围坐在猎物的周围,就地进食。首先,一家之长的雄狮撕碎猎物,独自享受一番,然后才让幼狮饱吃一顿,最后才轮到其他的狮子蜂拥而上,你一口我一口地吃,不需要很久,就把猎物的血肉吃个精光,剩下的残渣剩骨留给豺狼和秃鹫分享。大狮子对幼狮不像老虎那样爱护,若遇到食物不够,大狮子只顾自己吃,让小狮子饿死也毫不可怜,真是狠心的父母。
狮子生活在茫茫的大草原里,它们无家可归,到处流浪,成了草原上的流浪汉,它们被食物牵着鼻子走,哪里有猎物,它们就追踪到哪里,如果食物充足走的地方就少,食物少了,迫着它们长距离地行军。
狮子与老虎不同,喜欢过集体生活,有时三五成群,有时二三十只组织一个家。家中由一只雄狮当首领,其余听它指挥,首领一旦死亡,另一只雄狮即来继承,率领这个家。这种习性有利于追捕食物,抵抗敌害,不然就难于捕到食物填饱肚皮,甚至还要断送生命。但是在配种的时候,成年的雄狮和雌狮会成双成对,外出“旅行结婚”。狮子每胎产仔2~4只,初生幼狮很小,体重只有500克左右。幼狮长到两个月时,母狮教给它们捕食猎物的本领,幼狮勤学苦练,不到两岁就可以单独捕猎小动物,离开母亲过独立生活。
狮子不会游泳,也不会爬树,但它的力气很大,能一口咬断猎物的咽喉,一掌折断猎物的颈椎。它还有震吓百兽的吼声和快速奔跑的能力,狮吼之威名不虚传。狮子靠这些能耐逞强欺弱,随心所欲,横行霸道,成了非洲草原上的百兽之王。
前面所说的狮子是非洲狮。在美洲还有一种美洲狮,因为它的颈部没有鬣毛,故它就远远不及非洲狮雄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