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华家训(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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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席豫家训

[撰主简介]

席豫,生卒年不详。字建侯。祖先乃唐代襄州襄阳(今湖北境内)人,后徙居河南(今河南境内)。进士及第。唐玄宗开元年间,历任监察御史、大理丞、考工员外郎、中书舍人。唐玄宗天宝年间,进礼部尚书。年六十九时去世,谥曰“文”。

席豫临终时曾作《遗令教子》以教诲后人,并反复叮嘱后人“细事也务必小心谨慎”。

遗令教子

[原文]

三日敛[1],敛已即葬,勿久留以黩公私[2]。资不足,可卖居宅以终事。

——节录自《新唐书·席豫传》

[注释]

[1]敛:给死者穿衣入棺。

[2]黩:污浊。

[译文]

我死后,可以用三天时间进行穿衣入棺,穿衣入棺之事完毕即下葬,不要停留太久,以免给公家或亲友添麻烦。如果财货费用不足,可变卖一部分住宅家产来完成丧葬之事。

[评析]

席豫在这篇遗令中,告诫后人在安葬自己的这个问题上,一则要“敛已即葬”,不许大讲排场;再则若“资不足,可卖居宅以终事”,不许动用公款。

席豫的一生官做得大,也做得长,可临终前他还是嘱咐儿子要薄葬。

细事也须留意谨慎

[原文]

细不谨,况大事耶[1]?

——节录自《新唐书·席豫传》

[注释]

[1]耶:语末助词,以表示疑问。

[译文]

细小的事也是必须谨慎的。如果连细小的事都不能谨慎从事,更何况大事呢?

[评析]

席豫在这篇家训中,告诫后人大事固然要谨慎,细事也得谨慎从事,事事都要谨慎从事,而且谨慎行事还要从平时细小之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