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妊娠期答疑解惑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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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产前检查的时间

1.产前检查应从确诊早孕时开始。

2.3个月后建立产前检查档案。

3.妊娠20~30周,每4周检查一次。

4.妊娠30~36周,每2周检查一次。

5.妊娠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

6.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的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