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20世纪文学思潮论
15766400000046

第46章 中国表现主义文学的主题(1)

表现主义文学主题的特殊性

在讨论中国表现主义文学的主题选择之前,有一个重要问题首先需要搞清楚,这就是,现代主义文学相对于现实主义文学,它的“存在意义”何在?现代主义文学主题的“现实意义”何在?只有回答这一问题,才能弄清作为现代主义组成部分的表现主义文学的存在意义,也才可以谈得上主题的“选择”以及这种“选择”的得失因为,表现主义文学是特定条件下的精神产物,它有极强的“环境”因素和特定时空间的具体动因,但同时,现代主义文学一般所探讨的又是“脱离”现实的抽象问题和超越时空的“永恒”课题这种“因”“果”关系的矛盾现象,给现代主义文学的评价带来了标准上的矛盾。

我们知道,作为20世纪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文学主流的现实主义,其主题首先与现、当代历史课题、政治社会问题密切相关,它们大多是中国现代历史进程中的课题,比如:关于中国社会的性质、前途、道路、社会变革的途径等问题,关于国民性的探索,关于阶级压迫、阶级对立、阶级斗争,关于父与子的冲突,妇女解放,个性解放,关于青年的人生道路问题,个人命运与时代的关系,个体与群体关系等等。其次,现实主义文学主题还有个人的心理情感问题,婚姻爱情问题等等。

但这些问题又与社会历史的重大问题形成特殊的联系。这些主题构成了20世纪中国文学的基本内涵。现实主义文学所遵循的基本创作原则,即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实际上关注的主要是个体与社会、与时代的关系,即重视的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主义文学的主题是对客观现实的社会人生中所包含的“真实”意义的揭示,是对普遍现象的典型化概括。这些主题源于我们所能感觉、所能体会、所能理解、所能认识的现实社会。

在现实主义占有最重要地位的文学背景下,以往关于中国现代主义文学的价值意义的评估,存在如下问题:一是缺乏正常的批评眼光和心态,现代主义文学总被视为“异物”,其价值总是被排斥在主流文学之外,就是说,批评者缺乏冷静理智的心境,其结果,先是长期地贬抑,将其视为“异端”,后来则是反其道而行之进行褒扬,将其与“现代性”等同。二是缺乏平等的评价标准,我们惯于用现实主义文学的标准去评价现代主义文学的意义,容易把它纳入“反映”论、“再现”论的思维方式中评估其价值,从文学与现实“对应”的程度的层面上去论述其成功与否、深刻与否(反过来,现代主义的批评角度容易对现实主义文学做出同样不客观的评价)。所以,我们一方面需要对现代主义文学创作在整个中国新文学的发展时空中定位,另一方面,需要对中国现代主义文学寻找和拓展出相应的理论批评的层面。

现代主义与现实主义虽然从根本上仍是“存在”的“反映”,但是,作为不同条件下产生的文学思潮、文学现象来说,它们反映的对象、方式和结果等有很大的不同,这种不同甚至是成“系统”的,对它们各自位置的评估定位自然应有不同的系统的标准。现代主义又极为突出地受到现代哲学观念的深刻影响,因此,现代主义文学的主题可以说几乎都可以追溯到哲学层面。如果说,现实主义文学的主题可以追溯为社会课题、历史课题的话,那么现代主义文学的主题就可以回溯为哲学课题、精神课题。

现代主义文学的主题,是“思考”的主题,是精神领域的“现实”课题,具有鲜明的形而上的特质,这也就决定了它的抽象性和超现实性。如关于人的存在问题,人的自我意识,人生体验,人的价值意义,人的本能,人性善恶,人的潜意识心理,人的孤独感、异化感,关于生死问题的追询等等。它们不是“现实”,但却是更深刻的现实。它的主题只有少数人理解,并不全是因为作者对大众的蔑视,而多半是由于这主题本身的形而上学色彩决定的。“寻求超越性的精神信仰,表达反社会的抗议情绪,沉迷于神秘性的生存体验,广泛运用象征和隐喻来表现不可言喻的精神深度”等等。①也决定了现代主义文学在主题选择上的特异性。

如同现代主义其他派别一样,表现主义文学也是特定历史背景和社会氛围之下的产物,它的产生发展和起伏沉落有其具体的动因,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或时代精神,也就是说,是在特定的时空范围产生的精神现象。如德国表现主义的产生就有具体的时代原因和德国社会原因,有位理论家曾在30年代讲过:“表现主义时期是与一九一〇年以来我们整个政治、文化、社会和经济所经历的活动和发展分不开的。今天,谁要是想在一个进步的社会制度一如在苏联一中从事表现主义活动,那他就会被当做反动派,或者至少受到人们的嘲笑。但是,一个法西斯专政特别令人窒息、特别持久的国家里,那里瓦解现象比较强烈。表现主义潮流以多少具有潜在力量的反对派的面目出现……”②这也就是说,表现主义文学的产生与具体的时间和空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它必定与某种社会潮流有着特殊的联系。然而,这种联系,有其特殊性,它并不是处处与时代精神相合,不完全顺应时代潮流,而是“以多少具有潜在力量的反对派的面目出现”反映时代潮流中的某种精神,这种精神可以理解为批判精神。

因此,我认为,“反对派”面目,批判精神,先锋姿态,这是现代主义文学的整体特征,也是表现主义文学最明显的表征。表现主义文学思潮,表现主义文学作家,表现主义文学作品,表现主义文学的艺术追求,包括表现主义的表现内容,都带有以上特点。

试以现代主义文学思潮与时代社会潮流的关系来看看表现主义文学的特点。我们知道,现代主义出现之前的现实主义文学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通过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通过细节的真实描写,再现时代风貌和历史特征。因此,时代精神和色彩的丰富程度,往往成为评价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价值的重要标准。同时,我们还习惯于把作家对于时代精神感应及其反映的及时与否,看做作家是否在随生活的发展而前进的重要标志。这种视角,对于现实主义文学现象的批评来说并不错。问题在于,对于时代特点和时代精神本身,需要予以分析。

在习惯了从正面积极的意义上理解时代特点和时代精神之后,我们听听分析心理学的创始者荣格的看法:荣格说:“时代精神不可能纳入人类理智的范畴。它更多的是一种偏见,一种情绪倾向。它以一种压倒一切的暗示力,经由无意识,作用于那柔弱的心灵,使它们随波逐流。不像我们同时代人那样思想而按另外一种方式思想,这种做法,对个人来说,总是显得是非法的和有害的,甚至是下流的、病态的和不敬的,因而为社会所不容,这种人是在愚蠢地逆社会潮流行事。”显然,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时代精神是与大众的从众心里相关联的,是带有情绪性的精神现象,有时不免带有偏见。从这个意义上说,过分地强调文学作品对时代精神的体现,对时代潮流的顺应,可能也会在创作中掺杂进当时的某种情绪和偏见,这些东西可能构成在日后被发现叫做“时代局限”的内容。

对于文学家来说,感应时代精神的变化、表现大众的情绪、反映时代特点是天经地义的,无可指责的,这是大部分作家所能达到的。他们的作品也是大多数读者所欢迎的。然而,还有一小部分文学家,“不像我们同时代人那样思想而按另外一种方式思想”,他们不随波逐流,而意识到人人所见的“时代精神”之外的精神,他们的个人情绪有时表现得异常充分,但同时他们又是极为理智的,他们的做法“总是显得是非法的和有害的,甚至是下流的、病态的和不敬的,因而为社会所不容”,这种人似乎是“在愚蠢地逆社会潮流行事”。现代主义作家可以说大多属于这类人。他们是一批为时代所造就而又以反对派面目出现的先觉者(伪现代派除外)。批评者应该充分注意到他们“按另外一种方式思想”的特点,以及这种特点在创作中的体现。中国现代文学中有一批不按同时代人思考方式思考的作家,他们是怪异的,也是独特的,也在当时不大为人所理解。如鲁迅、郁达夫、高长虹、曹禺、徐訏等,新时期的新潮诗人、先锋小说家、探索戏剧家等等。

实际上,追随时代潮流容易,“逆”潮流不易,以反对派的面目出现得到认同尤其不易。过分地顺应时代潮流反倒可能失去自我。“逆”思想潮流而动并非“反动”,而往往是表现出某种先觉。

表现主义文学作品,从西方到中国,正是这样一批有着独立思想以不同常人的思想方式思考现实,人生的作家的精神产品。既然现代主义文学产生于特定时空,又超越了特定时空,它的特质不在反映再现,而在思考批判现实,这种批判不是情绪的,观察的,而是思考的,体验的。这样的作品的主题与现实主义作品自然是不同的。

表现主义文学有其基本主题,比如,不满现实,要求变革,鼓动反抗;揭示异化和精神危机,分析人的深层心理和情绪,等等。中国表现主义作品与西方表现主义主题既有关系,又有不同的方面,比如对于资本主义的恐惧感、灾难感、孤独感、虚幻感、无能为力感和无所归属感,以及迫害狂心理、性变态心理等内容,并没有形成主流,而更多地偏向对于现实问题的深层思考和深切地表现,因而具有中国具体的特定含义。比如,反暴力、反专制是表现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在中国,这种特点是以象征的形象和寓言的方式得以表现的,它实际发挥了表现主义的一个方面的特点,即形象作为类型而出现,其反叛和攻击的目标不是具体的个体,而是社会和制度,甚至是“无物之阵”的文化意识。另外,就中国表现主义文学主题在现代和当代的变化而言,在现代,其中对于现实的抨击和反抗,表达愤懑的情绪与理想的幻灭感是重要特色。而在当代,则是对于习以为常的现象背后荒诞和矛盾的揭示。不回避现实,但更重视心理现实。中国表现主义文学在当代,已不是主要表现革命者的强烈反抗精神和复仇情绪,而转向对一些精神现象的思索和表现,这与具体的时代背景和文化氛围有关。

那么,中国表现主义文学到底选择了些什么主题?为什么要选择这些主题呢?

疯狂与叛逆

疯狂与叛逆,是表现主义作品的重要特点之一。

表现主义文学中的反抗,不满现实的绝叫,崇拜力,鼓动性,强烈的艺术节奏感等等,其外表都给人以“疯狂”之感。

现代意识似乎也与“疯狂”有某种微妙的联系,现代哲人在常人眼里多少有些精神错乱或心理变态,更不用说像尼采、梵高、海明威等等精神异常而至于自杀者受到的误解了。

西方表现主义作家中,精神处于狂癫状态的现象确也令人注目,多有心理不正常或情绪绝望者。如德国诗人拉斯克·许勒,由于她的犹太人出身,1933年亡命外国,最后定居在巴勒斯坦,并呈现精神不正常的症候,1945年逝世。她的诗充满对人世的失望和悲哀、焦虑。奥地利诗人特拉克尔,是一名药剂师,经历较为复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因绝望而自杀,年仅27岁。德国早期表现主义诗人海姆,25岁为救落水朋友而淹死,但其日记反映他很早就有自杀的念头。他的诗中充满了绝望、悲观厌世的情绪。表现主义剧作家托勒尔在法西斯主义猖獗时期,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使他非常痛苦,于1939年在绝望中自杀。另一位剧作家凯泽是在孤苦伶仃中死去的。表现主义剧作家哈森克勒维尔,于1940年,在希特勒军队逼近法国时绝望自杀。

这表明表现主义作家的精神状态与常人确有不同的方面。中国的表现主义作家或具有表现主义色彩的作家要理智得多,除了高长虹不知所终之外,其他人没有西方表现主义作家这种结局。然而,我们仍然觉得表现主义作家的思想和思考方式是特殊的。关于表现主义作家和作品主题之间的联系不是本章的主要任务,但这个现象还是值得探讨的。

中国表现主义文学中的“疯狂”,有不同的表现形态:

第一,“狂人”形象。文学中的疯子即“狂人”,可以理解为精神错乱或心理变态。中国20世纪文学中的疯子形象,形成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有人把它称之为狂人家族,是有依据的。如鲁迅《狂人日记》中的狂人,《长明幻》中的疯子,是从生理到心理都具有典型的疯子特点的人物形象。中曾被骂“疯了”的夏瑜,《孤独者》中的魏连殳《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中的傻子等,都是因为反叛传统被视为“疯狂”的人物。而《头发的故事》中的先生的“牢骚”,《野草》中的抒情,在常人看来分明是疯话。另外还有一些形象,如《雷雨》中最后发疯的繁漪,《原野》中的仇虎、金子,《财主底儿女们》中的蒋纯祖等等,虽然不是生理上的疯子,但是他们的精神状态中有着狂人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