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不问东西,凡木刻的图版,向来是画管画,刻管刻,印管印的。中国用得最早,而照例也久经衰退;清光绪中,英人傅兰雅氏编印《格致汇编》,插图就已非中国刻工所能刻,精细的必需由英国运了图版来。那就是所谓“木口木刻”,也即“复制木刻”,和用在编给印度人读的英文书,后来也就移给中国人读的英文书上的插画,是同类的。那时我还是一个儿童,见了这些图,便震惊于它的精工活泼,当作宝贝看。到近几年,才知道西洋还有一种由画家一手造成的版画,也就是原画,倘用木版,便叫作“创作木刻”,是艺术家直接的创作品,毫不假手于刻者和印者的。现在我们所要绍介的,便是这一种。
为什么要绍介呢?据我个人的私见,第一是因为好玩。说到玩,自然好像有些不正经,但我们钞书写字太久了,谁也不免要息息眼,平常是看一会窗外的天。假如有一幅挂在墙壁上的画,那岂不是更其好?倘有得到名画的力量的人物,自然是无须乎此的,否则,一张什么复制缩小的东西,实在远不如原版的木刻,既不失真,又省耗费。自然,也许有人要指为“要以‘今雅’立国”的,但比起“古雅”来,不是已有“古”“今”之别了么?
第二,是因为简便。现在的金价很贵了,一个青年艺术学徒想画一幅画,画布颜料,就得化一大批钱;画成了,倘使没法展览,就只好请自己看。木刻是无需多化钱的,只用几把刀在木头上划来划去——这也许未免说得太容易了——就如印人的刻印一样,可以成为创作,作者也由此得到创作的欢喜。印了出来,就能将同样的作品,分给别人,使许多人一样的受到创作的欢喜。总之,是比别种作法的作品,普遍性大得远了。
第三,是因为有用。这和“好玩”似乎有些冲突,但其实也不尽然的,要看所玩的是什么。打马将恐怕是终于没有出息的了;用火药做花炮玩,推广起来却就可以造枪炮。大炮,总算是实用不过的罢,而安特莱夫一有钱,却将它装在自己的庭园里当玩艺。木刻原是小富家儿艺术,然而一用在刊物的装饰,文学或科学书的插画上,也就成了大家的东西,是用不着多说的。
这实在是正合于现代中国的一种艺术。
但是至今没有一本讲说木刻的书,这才是第一本。虽然稍简略,却已经给了读者一个大意。由此发展下去,路是广大得很。题材会丰富起来的,技艺也会精炼起来的,采取新法,加以中国旧日之所长,还有开出一条新的路径来的希望。那时作者各将自己的本领和心得,贡献出来,中国的木刻界就会发生光焰。这书虽然因此要成为不过一粒星星之火,但也够有历史上的意义了。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九日,鲁迅记。
(本篇在收入本书前未在报刊上发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