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籍中国传统文化选编(容斋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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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文字润笔

作文受谢,自晋、宋以来有之,至唐始盛。《李邕传》:“邕尤长碑颂,中朝衣冠及天下寺观,多赍持金帛,往求其文。前后所制,凡数百首,受纳馈遗,亦至巨万。时议以为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故杜诗云:“干谒满其门,碑版照四裔。”“丰屋珊瑚钩,骐驎织成罽。紫骝随剑几,义取无虚岁。”又有《送斛斯六官诗》云:“故人南郡去,去索作碑钱。本卖文为活,翻令室倒悬。”盖笑之也。韩愈撰《平淮西碑》,宪宗以石本赐韩宏,宏寄绢五百匹;作王用碑,用男寄鞍马并白玉带。刘义持愈金数斤去,曰:“此谀墓中人得耳,不若与刘君为寿。”愈不能止。刘禹锡祭愈文云:“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价,辇金如山。”皇甫湜为裴度作《福先寺碑》,度赠以车马缯纟采甚厚,湜大怒曰:“碑三千字,字三缣,何遇我薄邪?”度笑,酬以绢九千匹。穆宗诏萧亻免撰成德王士真碑,亻免辞曰:“王承宗事无可书。又撰进之后,例得贶遗,若黾勉受之,则非平生之志。”帝从其请。文宗时,长安中争为碑志,若市买然。大官卒,其门如市,至有喧竞争致,不由丧家。裴均之子,持万缣诣韦贯之求铭,贯之曰:“吾宁饿死,岂忍为此哉?”白居易《修香山寺记》曰:“予与元微之,定交于生死之间。微之将薨,以墓志文见托,既而元氏之老,状其臧获、舆马、绫帛,洎银鞍、玉带之物,价当六七十万,为谢文之贽。予念平生分,贽不当纳,往反再三,讫不得已,因施兹寺。凡此利益功德,应归微之。”柳耽善书,自御史大夫贬泸州刺史,东川节度使顾彦晖请书德政碑。玭曰:“若以润笔为赠,即不敢从命。”本朝此风犹存,惟苏坡公于天下未尝铭墓,独铭五人,皆盛德故,谓富韩公、司马温公、赵清献公、范蜀公、张文定公也。此外赵康靖公、滕元发二铭,乃代文定所为者。在翰林日,诏撰同知枢密院赵瞻神道碑,亦辞不作。曾子开与彭器资为执友,彭之亡,曾公作铭,彭之子以金带缣帛为谢。却之至再,曰:“此文本以尽朋友之义,若以货见投,非足下所以事父执之道也。”彭子皇惧而止。此帖今藏其家。(《续笔》卷六)

柳玭:尝为高湜贬高要尉鸣不平,上三疏申理。文德初以吏部侍郎修国史,拜御史大夫。正直清明,后遭贬泸州剌史。

顾彦晖:初为天德军小校,讨黄巢有功,为汉州刺史。兄彦朗死,自为留后,诏为节度使。后王建入蜀据两川,晖自刎。

苏坡公:苏轼,见前《长歌之哀》注。富韩公:富弼,字彦国,河南洛阳人。少为范仲淹所知。庆历间为知制诰,奉使契丹,力拒割地,讲明和与战之利害,使南北人民安享太平。至和二年与文彦博同任宰相。后封郑国公。因与王安石新法不能争,称疾求退。苏轼有《富郑公神道碑》。司马温公:司马光,见前《温公客位榜》注。苏轼有《司马温公神道碑》。赵清献公:名扑,字阅道,衢州西安(今浙江衢县)人。进士。官殿中侍御史,弹劾不避权幸,世称“铁面御史”。历龙图阁学士知成都,为政简易。后与王安石不合,由参知政事再出知成都。卒谥清宪。著有《赵清宪集》。苏轼有《赵清献公神道碑》。范蜀公:范镇,字景仁,华阳(今四川成都南)人。进士。仁宗时知谏院。尝请建储,面陈至泣下,上书待命百馀日,鬓发为白。后任翰林学士,与王安石不合,遂致仕。封蜀郡公。苏轼有《范景仁墓志铭》。张文定公:张方平,字安道,南京(今河南商丘南)人。自号乐全居士。进士。著作郎,后累官参知政事,知陈州。慷慨有气节,对王安石新法巍然不少屈。卒谥文定。著有《乐全集》。苏轼有《张文定公墓志铭》。

赵康靖公:名塈,字叔平,虞城(今属河南)人。进士。历官知制诰,入翰林学士。仁宗时累官枢密使,参知政事。以太子少师致仕。卒谥康靖。苏轼代作《赵康靖公神道碑》。滕元发:初名甫,字元发,后以字为名,更字达道,东阳(今属浙江)人。进士。神宗时历官御史中丞,除翰林学士,知开封府。敢于帝前直言。哲宗时除龙图阁学士,徙知真定、太原,威行西北。卒谥章敏。著有《孙威敏征南录》。苏轼代作《故龙图阁学士滕公墓志铭》。

赵瞻:字大观,整屋(今甘肃周至)人。进士。授孟州司户参军。历知万泉、夏县,皆有善政。英宗时以侍御史判汾州,神宗时判开封。对青苗法有异议,出知同州。累迁同知枢密院事。著有《春秋论》、《史记牴牾论》、《唐春秋》、《西山别录》等。

曾子开:名肇,曾布弟。进士。历中书舍人、吏部侍郎,徽宗时累迁翰林学士。后同元祐士大夫同遭贬。熙宁以来,朝政正邪相倾轧,肇夹于其间,数不合。著有《曲阜集》、《西掖集》等。彭器资:名汝砺,鄱阳(今江西波阳)人。进士。神宗用为监察御史里行,指陈利益,多是人所难言者。元祐中迁中书舍人,出知江州卒。著有《鄱阳集》。

“点评”

辞书上解释“润笔”,几乎都提到《隋书·郑译传》的故事:皇帝命内史令李德林写诏书给郑译复爵,高颎从旁对郑译开玩笑说:“笔干。”郑译说:“出为方岳,杖策言归,不得一钱,何以润笔。”晋宋以后果然有了润笔的费用,也就是今天所说的稿酬了。此举到了唐代便开始盛行起来。

这里举到李邕为他人写文章,所得财物上万万,又多是人家先拿着金帛求他写的。斛斯融则是写过之后去讨碑钱,所得自然很少,几乎连家中生活都维持不了,可见先讲定报酬或先付酬是最为妥当的。韩愈善写此类文章,他的集子里有哀祭文34篇,碑文75篇,刘禹锡祭韩愈文中说他“一字之价,辇金如山”,不算夸张。难怪刘叉说那番话并拿走他几斤金,因为刘叉侠义豪爽,不满意韩愈阿谀死人得到很多润笔,便动手打击韩愈的积极性。这是一个很有名的故事,但只有洪迈说到刘叉拿的正是韩愈撰王用碑所得的润笔,其他书未说到这一点。

苏轼撰此类文章似有自己的分寸,给什么人写,不给什么人写,都有他的考虑,为了了解这一点,在注释中特别对人物作了较多介绍。不过苏轼除了代人所作以外,还撰有二十多篇,其中大多是与家人、庙堂有关的。

我国自古以来便很讲究树碑立传,行状、祭文、墓志、碑文都是树碑立传的文体。这类文字大多是隐恶扬善的,所扬也未必是真,因此,有人不愿写此类文字,像这里提到的萧亻免宁违皇帝之诏,韦贯之宁愿饿死,都不肯为王士真、裴均写碑文。但是,由于写此类文字的润笔可观,文宗时长安城里便争着给人写碑文,甚至拉开争夺战,去挣那份润笔费,真可谓中唐时期的一道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