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司法与军事(和谐教育丛书)
15791300000024

第24章 古代第一个专职检察官

我国上古时代就有掌狱讼之官,称“理官”、“司理”等,而监督狱讼的检察制度却始于宋朝的王曙。据《宋史·王曙传》载,王曙有惊人的辨冤能力。他原在益州(今成都)任知州,有士卒深夜报告“其军将乱”,王曙“立辨其伪,斩之”。后来任潞州(今山西长治)知州,“州有杀人者,狱已具”,众皆不疑,“独曙疑之”,重新审理后证明果然是冤案,王曙为此“作《辨狱记》,以戒官吏”。因此,朝廷召王曙为御史中丞兼理检使,“理检置使,自此始”。理检使的职责是对狱讼行使检察权,王曙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检察官。以上可为一说,不过稽考中国检察制度渊源,宋时“理检置使”不过是使监督狱讼的职能明确化而已,此前这一功能是由御史部门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