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思想与伦理(和谐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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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语出于谁

这一名句寓含着丰富的内容,它既体现了儒家的入世精神,同时也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的伦理道德情操。语出于何人?多年来通行一种说法,认为是顾炎武说的。这不太确切,查这句话是依据顾炎武所著《日知录》卷十三“正始”中如下一段话引申而来: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

而在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中有如下叙述:“夫以数千年文明之中国,人民之众甲大地,而不免近于禽兽,其谁之耻欤?顾亭林曰天下兴亡,匹夫之贱,与有责已耳。”(《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一·变法通议·论幼学》)“今欲国耻之一洒,其在我辈之自新,……夫我辈则多矣,欲尽人而自新,云胡可致?我勿问他人,问我而已。斯乃真顾亭林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也。”(同上《文集之三十三·痛定罪言·三》)

两段文字比较一下,按语言发展运用的实际,“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语意本于顾炎武,而最后成型于梁启超,体现了近数百年来中华民族的志士仁人历史使命的承继。

王夫之思想理论浅谈

王夫之(1619年-1692年)中国明末清初思想家,哲学家。字而农,号姜斋,别号一壶道人,湖南衡阳人,是明清之际杰出的哲学家、思想家,与方以智,顾炎武,黄宗羲同称明末三大学者。晚年居衡阳之石船山,学者称“船山先生”。

明崇祯年间,王夫之求学岳麓书院,师从吴道行,崇祯十一年(1638年)肄业。在校期间,吴道行教以湖湘家学,传授朱张之道,较早地影响了王夫之的思想,形成了王夫之湖湘学统中的济世救民的基本脉络。

明亡后,清顺治五年(1648年),王夫之在衡阳举兵抗清,阻击清军南下,战败退肇庆,任南明桂王政府行人司行人,以反对王化澄,几陷大狱。至桂林依瞿式耜,桂林陷没,式耜殉难,乃决心隐遁。辗转湘西以及郴、永、涟、邵间,窜身瑶洞,伏处深山,后回到家乡衡阳潜心治学,在石船山下筑草堂而居,人称“湘西草堂”,在此撰写了许多重要的学术著作。

王夫之三十三岁以后就开始“栖伏林谷,随地托迹”,甚至变姓名为徭人以避世,直到他死去。刻苦研究,勤恳著述,垂四十年,得“完发以终”,始终未剃发。这是一个孤高耿介的人,是中国知识分子中稀有的人物。

▲王夫之塑像

王夫之是中国17世纪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他在宇宙观方面,认为宇宙万物是由物质性的气构成的,整个宇宙充满了这种物质性的气。他说:“阴阳二气充满太虚,此外更无他物,亦无间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范围也。”这是明确地提出了宇宙是由物质元气构成的物质实体的见解。在理气关系的问题上,王夫之提出“理在气中”,批判了宋明理学家的“理在气先”和“心外无物”等各种唯心主义的谬论。关于“道”和“器”的关系问题,王夫之认为“天下唯器而已矣”,“无其器则无其道”。就是说,规律不能离开客观事物本身而独立存在。

王夫之在批判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斗争中,建立了他的唯物主义认识论。他强调人的认识必须符合客观对象,但客观对象并不依赖主观认识而存在。他说:“因所以发能”,“能必副其所”。这里的“能”是指认识的主体,“所”是指认识的对象。就是说,必须有客观对象才能引起认识作用,又必须与客观对象相符合,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

王夫之的唯物主义哲学体系中还包含有丰富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他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对立统一之中,都是在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中的。他反对理学家主静的形而上学思想,指出:“静者静动,非不动也。”王夫之还认为变化日新不是旧事物的重复,而是“推故而别致其新”。他的这种发展观,是具有积极进取精神的。

王夫之的历史观也有不少进步的因素。他认为历史的发展有一定的规律可寻。他认为历史发展的总的趋势是不断进步的,因此反对那种一代不如一代的倒退的历史观。王夫之的这种历史观,对以后的进步思想家和革新运动都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