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科学地理与资源(和谐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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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西双版纳”的本意

“西双版纳”系傣语。原来这里解放前实行的是一套封建领主制度,最高领主的称号——“召片领”,意是广大土地之主。在最高领主“召片领”之下又分为若干个次一级的领主及各级行政机构,即“版纳”(相当于小县)、“勐”(相当于内地以前的区)、“陇”(相当于内地以前的乡)、“火西”(相当于村)。

由此可见,“版纳”是区域的意思,而“西双”则是傣语中的数量词——十二。总之,西双版纳系指12个行政区域。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的规定,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政权。“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于1953年1月24日正式成立和命名。不过“西双版纳自治州”现在并没有划分为12区域,而是只包括景洪、勐海和勐腊3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