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称谓与亲属(和谐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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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古代不同名分的父母

代有三父八母之说。三父指:同居继父、不同居继父、从继母嫁继父。这三父并不包括亲生父亲在内。八母指:嫡母、慈母、养母、继母、嫁母、出母、乳母、庶母。

宋代有四父六母之说。四父指:继父同居(两无大功之亲)、继父同居(两有大功之亲)、继父(先同居后异居)、继父(不同居)。四父仍没包括亲生父亲在内。六母指:嫡母、继母、养母、慈母、乳母、庶母。

明代出版的《吏学指南》中的《居家必用事类全集》中有五父十母之说,并作了具体解释:“五父:亲(谓生我身之父也),养(谓继立我之父,遗抱者同),继(谓父亡母再醮者)、义(谓受恩宠结拜之类),师(谓受业之师也)。十母:

亲(谓亲生我身也),出(谓生我之身为父离异者),嫁(谓亲母因父亡改适者),庶(谓母非正室而生我者),嫡(谓我以妾所生故以父正室曰嫡),继(亲母已亡父再娶者),慈(谓妾无子及妾子之无母而父命为母者),养(谓出继他人为子者),乳(谓曾乳哺我身者),诸(谓伯叔母之类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