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方面,道德滑坡似乎已经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李启铭在校园里醉酒驾车,撞死同校学生,竟然狂妄地叫嚣“我爸爸叫李刚”。药家鑫在撞倒一位妇女后,不但不施救,反而连捅 8 刀置人死地。甚至,在发生药家鑫事件之后,一位自称是药家鑫的同校女生说出了“要是我,我也捅”的惊人之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两起事件的当事人都是在校大学生,在经历了多年的道德教化之后,人的素养没有得到提升,反而变得越来越糟,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教育之痛”。
广东的小悦悦事件,将社会道德沦丧推向了一个极致。两岁女童被两次碾压,18位路人冷眼旁观。在这样一个场景中,没有汶川大地震气势如歌的救援,没有全民捐款献爱心。一个普通的街道,也许最能反映我们平常的道德状态。
有人甚至这样讲“中国现在是一位金钱富翁,但是毫无疑问,同时也是世界上精神最贫穷的国家”。
小悦悦事件之后,也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道德反思,甚至引起了全世界的公愤。很多人在问自己,如果自己放在那样一个场景中会不会伸出援手,答案是不确定的。很多人将这种冷漠归罪于南京那位法官责任不清的判决,似乎以这样的理由就可以逃脱道德责任。
道德沦丧殃及现实生活的方方面面,三聚氰胺的奶粉、瘦肉精的猪肉、地沟油、令人窒息的污浊空气,其实都是社会道德沦丧的现实结果。人们常常简单地怒斥这种行为没有道德,但反过来又身不由己,或多或少地参与其中。
现在幼儿园的老师也在权衡谁的家长送的礼多,就给谁的孩子照顾多,家长在抱怨的同时,自己也不得不送礼。试想一下,这样的孩子以后会变成什么样的人?长大之后难道会认为自己的努力,会在自己的人生当中起到主导性的作用?难道会平等对待他人?难道会有爱心?难道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样的教育何尝不是在愚弄自己?自己是受害者,同时也是使这个社会变得更糟糕的参与者,这就是时下的无奈。
处在这样一种道德缺乏的恶劣环境中,每个人既是这种现状的始作俑者,同时也是因果关系的承受者。或者可以这样说,本来就没有什么道德性,也就只配享受这种没有道德的生活。
社会的内在道德认知,历史以来就是缺乏的,正如鲁迅先生在 1933 年“经验”一文当中所讲的:“在中国,尤其是在都市里,倘使路上有暴病倒地,或翻车摔伤的人,路人围观或甚至高兴的人尽有,但愿意伸手扶助一下的人却是极少的。”[3]
在中国,社会缺乏同情心并不是一个新问题。早在 1894 年,一位美国传教士阿瑟·史密斯(中文名:明恩溥)就写过一本有影响力的书,书名为《中国特色》(Chinese Characteristics)。其中一章就讲到同情心问题——“中国缺乏同情心”(the absence of sympathy),提出了与今天十分类似的问题。
人们常常处在对于传统的迷幻当中,认为在传统社会中道德是多么的美好,而现代人又是如何的堕落,正所谓人心不古。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所谓圣贤经典中的道德论述,也只不过是先人的一种理想,在圣贤们生活的时代也并不经常发生。
不可否认,在一定时期,社会在表面上会呈现出某种道德上的善:路不拾遗,人们相互关爱,整个社会似乎处于一种和谐的状态。但这往往是一种表面现象,因为从本质上来说,社会所强调的道德,只是一种外部的控制手段。在很大程度上人们所惋惜的,并不是道德本身,而是道德控制力的降低。但是,从外部进行控制的道德,还不是真正的道德。道德是人们内在的认知,是不需要外在进行控制的。只有在自由自我的状态下,人们自觉地表现出道德性,这样的社会才是真正有道德的,道德恰恰应该是人的本然状态。
表面上看起来,过去的社会似乎是有道德的,但那只是由外在道德控制着。人们听命于某个权威应该怎么做,而不是认为自己是一个人,本来就应该这样做。所以,缺乏自发自觉的道德,并不是道德真的达到了较高的水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