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纂目的
《陕西古籍总目》分册,是陕西省各地级市(含所属区、县)、省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现存汉文古籍的馆藏目录,旨在分别反映各设区市、省直有关单位和高等院校现存汉文古籍的品种、版本及收藏情况,为科研单位及广大读者提供较为完整、准确的资料信息,同时也为编纂《陕西古籍总目》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着录范围
1.本目录着录本市(单位)境内收藏有古籍的各级、各类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管会、文献绾、资料室及其私家藏古籍图书。
2.民国元年(1912年)以前抄写、刻印、活字印刷、石印、影印,反映中国古代文化,并以传统的装帧方式装订而成的历代书籍。
3.民国元年(1912年)以前成书,抄写、印制於1949年以前,并用传统的装帧方式装订而成的书籍(限丛书、方志两类)。
4.辛亥革命以前佛藏、道藏全藏及单刻本。
三、着录项目
书名项:包括书名、卷数、并列书名、说明书名文
字。
着者项:包括着者时代或国别、着者姓名、着作方
式。
版本项:包括出版年、出版地、出版者、版本类型及批校题跋者(无考者从缺)。
附注项:对於书名、着者、版本项着录的补充说明。收藏项:收藏单位及名称。
四、编排体例
1、本目录按经、史、子、集、丛五部类次,各部再分若干大类,大类下视其情况酌分若干小类。其类目体系如下:
经部:总类
易类。
书类。
诗类。
礼类:周礼、仪礼、记、三礼総义、通礼、杂礼书春秋类:汇编、左传、公羊传、谷梁传、春秋缌义孝经类。
四书类: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四书総义群经总义类乐类。
小学类:汇编、训诂、字书、韵书:纪传类:汇编、通代、断代编年类:通代、断代纪事本末类:通代、断代杂史类。
诏令奏议类:诏令、奏议。
传记类:总传、别传、年谱、日记、家传、宗谱、杂录、
贡擧、职官录、
史钞类、时令类。
地理类:总志、方志(按行政区顺序排列)、杂志、山水志(山志、水志)、专志(古迹、宫殿、寺观、祠庙、陵墓、园林、书院)、游记、外记职官类:官制、官箴、政纪。
政书类:通制、典礼、邦计(赋役全书、钱谷、税务、漕运、钱法、盐政、荒政)、军政、法令、邦交、考工、
科举、公牍、档册、杂录。
目录类:汇编、公藏、家藏、知见、
金石类:総类、金类、石类、玉类、
史评类。
子部:总类。
儒家类兵家类法家类农家类(附兽医)。
医家类:丛编、医经、本草、方论、针灸、养生、杂录天文演算法类:天文、历法、算书术数类:数学、占候、占卜、阴阳五行、命书相书、相宅相墓。
艺术类:书画、画谱、篆刻、乐谱、棋谱、杂技。
谱录类:丛编、饮食、器物、花草树木、鸟兽虫鱼杂家类:杂学杂説、杂考、杂记、杂品、杂纂类书类。
小说类:杂事、异闻、琐语释家类:撰疏、大藏、译经、道家类、新学类、集部:楚辞类。
汉魏六朝别集类:唐五代别集类、宋别集类、金别集类、元别集类、明别集类、清别集类。
总集类:地方艺文、家集、通代、断代。
诗文评类。
词类:丛编、总集、词别集、词话、词谱、词韵曲类:诸宫调、杂剧、传奇、散曲、曲选、弹词、宝卷、杂曲、曲谱、曲韵、曲评曲话、曲目。
丛部:弃编丛书。
类编丛书:(按经、史、子、集顺序排列)
地方丛书:(按行政大区、省、市、县排列)
家集丛书:
自着丛书:
2.同类图书,以作者时代先後排列;同一着作有多种版本时,以版本类型、版本时代先後为序,先排稿本,再依次排刻本、活字本、石印本、影印本等。
3.丛书子目照原书目录依次着录其题名、着者、版本(仅限於各子目刊刻时间不同、影印丛书所据底本不同者)。(分册暂不着录子目)
五、着录字体:
《陕西古籍总目》分册,一律用规范的繁体汉字,并采用计算机输人方式。卷(种、集、编、章、回)数、年号纪年一律用汉字排印。着録过程中有缺字时,排印中用“”表示。
编印字型大小:经部、子部、集部、丛部,分别爲一级标题,用初号隶书,居中,上空两行,下空一行;各部所属大类,分别爲二级标题,用3号黑体,居中,且上下各空一行;条目中,书名项用4号宋体;着者项、版本项和附注项均用小4号宋体;丛书子目项用5号楷体;收藏项用5号宋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