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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人本主义心理疗法(3)

以人为中心疗法倡导非指导性的治疗。也就是说,在心理治疗中,咨询者的最重要工作是创造一个帮助来访者了解其自身的气氛和环境,而不是向来访者指手画脚、发号施令。非指导性的治疗重视个体心理上的独立性和保持完整的心理状态的权利。而指导性的治疗重视社会的规范,认为有能力的人应该对能力较差的人进行指导。不同的治疗观对治疗的结果会产生不同的影响。指导性的治疗者更倾向于对来访者的问题进行工作,一旦症状消除或问题得到解决,治疗就算是成功了。非指导性的治疗着眼点在来访者而不是来访者的问题,一旦来访者对自己与现实的关系有了充分的理解之后,他就能够选择适应环境的方法。由于来访者领悟力的提高和经验的增长,他将更有能力去应付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

以人为中心治疗即是非指导性的治疗,这种治疗的着眼点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帮助来访者进行自我探索,促进其自我概念向着更接近自我的经验、体验的方向发展。

具体地说,以人为中心疗法的主要技术有三种:真诚、积极关注和同感。(一)真诚

1.真诚的含义

真诚(genuineness)是罗杰斯强调的一种品质。罗杰斯也以“真实”、“一致性”来表示这一品质。真诚是指咨询师在咨询关系中“做真实的自己”,不特意取悦对方,不因自我防御而掩饰、修改自己的想法和态度,不文饰、回避自己的失误或短处。罗杰斯曾这样论及真诚:在(咨询)关系中,治疗者愈是她自己,愈是不戴专业面具或个人面具,当事人就愈有可能发生建设性的改变和成长。真诚意味着咨询者对当时、当地流过自己心头的情感和态度保持开放。“透明的”一语较切合真诚的韵致——咨询者对当事人保持透明,当事人在咨询关系中对他(她)能够看得真切,能体会到咨询者是毫无保留的。对咨询者来说,他(她)意识中的东西应该是可以被知觉的,可以进入咨询关系的,可以——如果合适的话——交流的。因此,可以说,在他(她)感受的实质内容里,这一感受在他(她)意识中的表现或他(她)传达给当事人的东西之间,是切合的或者说是一致的(Rogers,1977)。

真诚的作用或意义可能主要有两点:第一,真诚能导致信任和喜爱。这一点和日常人际关系中的情形是一样的,你以坦诚的态度对待人,会让对方感到你是可以信任,可以交心的。因为你先把自己“交”给了对方,他能摸到你的思想脉络和情感,能感到你对他没有戒心,便会以信任的态度对待你,并觉得你可亲可“近”。第二,咨询者的真诚具有榜样作用。一方面,你的真诚使当事人的任何企图掩饰、隐藏和回避的反应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人们似乎都接受这样一条处事的原则——人以诚待我,我亦以诚待人。另一方面,你的真诚又鼓励他更开放坦率地对待自己和对待你,他希望像你那样坦坦荡荡地生活。因为这样的生活方式比时刻提防这、琢磨那,要轻松自如得多。

关于如何表达真诚的问题,伊根曾根据前人的意见,综合提出了一些建议(Eagan,1990),主要包括:第一,走出角色,咨询者利用“咨询师”这个角色来避免个人的卷入,这其实是一种防卫反应;第二,多一点自发性(spontaneity),少一点瞻前顾后;第三,不设防(避免防御反应);第四,表里一致;第五,分享自我,愿意自我揭示。总的来说,这五点是非常有价值的,值得我们反复体味。但对自发性这一条反应要正确、恰当地去看待。如果把自发性理解为听任自己的冲动,对自己的即时感受不加任何节制,都要表达出来,这是不当的。罗杰斯在论及表达对当事人的负面感受时指出,只有当这些负面感受持续出现,或者这些感受妨碍了咨询者在咨询过程中跟当事人一起前行的能力时,才需要表达出来(Rogers,1989)。另外,对当事人的负面感受及其表达还跟积极关注有关系,有的负面感受其实表明咨询师在积极关注上有问题。举例说,“你这人悟性真差!”“你这种行为实在叫人厌恶!”“你如此自私,怎么能指望别人喜欢上你呢?”诸如此类的表达,尽管可能是咨询者当时真情实感的反映,却也是不能积极关注的表现。

在表达真诚的态度中有一类特殊的情况,即有时候当事人直接或间接地表达出对咨询者的不满、不赞成或责怪,咨询者该怎样处理?显然,咨询者的自我防御倾向在这时候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自我防御倾向强的咨询者往往会把这种责怪知觉为对自己权威、能力和面子的挑战,而倾向做出解释、辩白,或直接攻击当事人,这就谈不上真诚了。体会他(她)的心情,理解他(她)为什么会这么说。在反应上,要正面表达出你已知觉到他(她)的不满,并把你的同感理解反映出来。请看一个例子:

当事人:……原来我充满了希望,以为很快就能摆脱烦恼……可是已经快两个月了,我觉得你告诉我的办法没有多大的作用。

咨询师A:……你不应该丧失信心,虽然快两个月了,可是你中间有两三次没到我这里来,而且我不知道你回去后是否完全是按照我们商量的那样去练习的。

咨询师B:你觉得前一段时间的帮助对你作用不大,我也感觉到你现在心情很焦急,有些失望。你愿意就我们前一段的咨询作一次检查吗?

在前一种反应中,咨询者急于推卸责任,回避当事人的责怪,对当事人表达了负性评价(攻击),显然自我防御的需要起了重要作用。在后一种反应中,咨询者首先正面反映了当事人失望和焦急的心情,然后表示了对不满的理解。他没有回避自己的责任,但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也不违心地承担责任,因为那同样也是不真诚的。更重要的是他对解决当事人的不满提出了一条建设性的意见,显得既真诚,又富有理性。

真诚可能是最难以进行客观评定的。对此,杜亚士和卡库夫设计出一个评定量尺,但后来人在研究中应用的比例并不高。不过,这里还是译出这个量尺(Truax &; Carkhuff,1967),因为它对学习者具有很好的参考作用。

2.真诚评定量尺

水平一:咨询者在互动中明显具有防御性,有清楚的证据表明他所说的和他所体验的东西存在距离。咨询者的表达中存在显著的矛盾,他的语言内容跟非语言线索之间存在明显的冲突(例如,咨询者相当烦恼地用紧张干涩的声音说,他对当事人的愤怒“一点也不介意”)。

水平二:咨询者的反应虽然是适合的,但用的是专家的姿态而非个人的姿态,他给人的印象是:之所以要说这些话,是因为他们听起来是正确的,所表达的并不是咨询者的真实感受或真实意思。存在一种造作的、排演过的味道,或者专业化的面孔。

水平三:虽然没有正确的证据,但仍然能感觉到咨询者是防卫的或者戴着专业面具的。

水平四:无论隐含的还是明显的防卫都不存在,也没有证据表明咨询者戴着面具。咨询者没有明显表现出自我不一致的地方。

水平五:在治疗关系中咨询者是他自己,自由的任内心流露。他任何类别的经验和感受——无论快乐还是伤害的——都开放,没有一丝防卫和专业面具的迹象。尽管会有某些矛盾的感受,这些感受是被接纳、被认识的。在所有反应中——无论这些反应是非常个人化的还是陈词滥调——咨询者清楚的是他自己。

(二)积极关注

1.积极关注的含义

积极关注(positive regard)这一概念也源自罗杰斯。以人为中心疗法常用“关怀”、“无条件积极关注”、“温情”或“非占有的温情”(warmth or unconditional warmth)、“尊重”等词语来表达,含义大同小异。积极关注是指咨询者不以评价的态度对当事人,不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好坏来决定怎么对待当事人。无条件地从整体上接纳对方,对待当事人就像跟自己一样的人,一个独立于自己的人,有权在世界上占有一方之地生活的人,看重他,尊重他。

咨询者积极关注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允许当事人做他自己,有他自己的感受、想法、情绪和行为,不把咨询者自己的好恶、价值标准加在当事人头上。总之,咨询者看中当事人是不附加条件的。

根据是否附加条件这个标准,有时即使咨询者对当事人抱着浓厚的温情,喜欢当事人,但仍然可能没有积极关注,因为他是由于当事人“表现好”而给予喜爱和温情。反之,有时咨询者批评当事人的某个行为,但仍然可能保持了对当事人的积极关注,因为他并没有由于当事人的消极行为而对当事人这个人有任何否定。

要说明的是,无条件积极关注并不是要在互动中完全避免评价。要避免的是评价人,而不是评价行为。而且,对行为的评价总是从行为的个人意义的角度,即行为对于当事人本人的意义的角度来评价,而不是从咨询者的角度或者社会的角度来评价一个行为是好还是不好,是道德还是不道德。总之,积极关注的态度,表明咨询者尊重当事人的独立人格,珍视这个人,而不管他的行为如何。这种态度背后有两个很深的对人的信念:①人皆有改善和成长的潜力;②人皆有独立存在的权利和尊严。

积极关注这一特质对咨询关系和咨询效率是非常重要的。几乎在大多数治疗中都强调积极关注这一要素,就是这一要素重要的证明。积极关注或温情的治疗价值可能来自两个方面:第一,积极关注促进了当事人的自我接纳;第二,积极关注加深了咨询者和当事人的情感联系。

大多数当事人在自我接纳上存在困难。他们对自己有太多的不满,要求自己每件事情都要做好,如果达不到要求,就折磨自己。在这种心态下,他们对自己的态度会非常敏感,会根据别人的态度来评价自己,一些在正常人眼里根本不介意的反应,在他们眼里都容易解释成“我不好,他在小瞧我”。如果在咨询中,咨询者以肯定的态度来对待、接纳和关怀他,不因为他的行为表现而小瞧他这个人,就能使他感到安全一些,在人际关系互动中放松一些,逐渐变得不再老睁着第三只眼观察自己表现的好坏,并逐渐建立起内在的自我认同。这样的结果就是自我接纳程度的提高。

积极关注有助于加深当事人和咨询者的情感沟通,这主要是因为积极关注或温情有互惠性。人在接受一方的关注和温情的时候,会产生对对方的关注和温情。戈尔德斯坦的研究(Goidstein,1971)发现,当通过某种程序使得治疗中的A(咨询者或者当事人)对B(咨询者或当事人)的喜爱增加后,B对A的喜爱也随之上升。这样,咨询关系中双方的情感联系就得到了加强。

伊根对积极关注进行分析后认为,积极关注可以分出若干个成分:承诺、理解、非评价的态度以及能力和关怀(Eagan,1994)。这对我们学习和评价积极关注提供了方向。我们认为,伊根所列的前三个成分更为重要。承诺是指咨询者对当事人的一种态度,表示咨询者愿意跟当事人一起,把自己“交托”给咨询关系。这种态度向当事人强烈地传递一个信息:咨询者看中他这个人。至于理解,在这里起作用的不是理解本身,而是咨询者愿意理解、努力去了解当事人的态度,这种态度也传递着咨询者对待当事人的认真和重视。再就是非评价的态度,非评价态度是促成当事人自主自立,并最后达到“自重”的重要治疗条件。杜亚士和卡库夫设计出一个量尺对积极关注(他们使用“非占有的温情”这个术语)的水平进行评定(Truax &; Carkhuff,1967)。仔细品评这个量尺,体会高水平的无条件关注的情形,这对深入了解积极关注有很大帮助。

2.积极关注评定量尺

水平一:咨询者积极的给予劝告,或者给予负面评价。他可能在告诉当事人“什么是最好的”,或者煞费苦心的用计,对当事人的行为表示欣赏或批判。咨询者的行动使得他成为了专司评价的人,并自以为这是对当事人负责。

水平二:咨询者对当事人的反应非常机械,很少显示出积极关注的表情。他可能忽视当事人或当事人的感受,或者显得不关切,缺乏兴趣。在一些应该表现出非占有的温情的地方,他显得无动于衷,其消极的态度,让人觉得他几乎一点也不关注当事人。

水平三:咨询者显示出对当事人的积极关注,但那是一种半占有的关注,因为他给当事人这样的感觉:“你的行为我很在意”。他的表达似乎在告诉当事人“如果你不讲道德,那可不好”,“我希望你把工作做好”,我很看重“你跟科室的同事搞好关系”,等等。咨询者觉得自己对当事人已负有责任了。

水平四:咨询者清晰地传达着这样的信息:他对当事人的幸福有着深深的关切,他对当事人显示出无微不至的非评价的、无条件的温情。尽管在一些私人化的地方还残留着某种条件性,但当事人基本被赋予自由去做他自己喜爱的事。对想法和行为的评价已经很少。但在非常个人化的领域,咨询者还是可能有条件的,他可能传达着这样的态度:当事人尽可自主行动——但有一条,他得日益成熟,不可在治疗中倒退,接受和喜爱咨询者,因为这些对咨询者很重要。在所有其他领域,都可看到非占有的温情。咨询者觉得自己是应当事人需要而行动的人。

水平五:在此水平,咨询者毫无保留地传达着温情。他的态度显示出对当事人作为一个人的价值,对他做一个自主的人的权利的深深尊重。在这个水平,当事人拥有完全的自由做他自己,即使这意味着他的倒退、防御、讨厌或拒绝咨询者本人。咨询者深深地关切着当事人这个人,但当事人选择什么样的行为,并不会令咨询者感到介意。他真诚地关怀和深深地珍视当事人,因为他具有人的禀赋,他去评价当事人的行为或思想。他愿意平等地分享当事人的快乐和抱负,或者沮丧和失败。

(三)同感

1.同感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