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枫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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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憋屈1

第95章 憋屈1

“啊?还要叫毛兽,能不能不叫,婉儿很怕他们。”

叶晓枫一拍胸脯,“怕个毛!谁要敢欺负你,我马上叫他脑袋开花!就是那个什么三皇子也不例外!”

说话间,他已走到了门口,“阿尔米达,来,先把这些酒菜抬进我屋内,我再去叫几个毛兽来。”叶晓枫挽着棕毛兽的胳膊,说道:“大哥,你陪我一起去请人吧,我对这里还不是很熟悉。”

他们扣开了先前跟棕毛兽打了嘴仗的那个脑筋不太灵光的毛兽的房间,得到的却是冷冷的回答,“我已经吃过了!”说着,还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一连几户,均是如此。

棕毛兽无奈地摊开了双手,“我看还是算了吧,咱们是异族,他们自命高贵,不屑与我们同桌!”

叶晓枫奇道:“异族?你,也是吗?”

棕毛兽有些小怒,“你没看见我的毛发跟他们不一样吗?大家都说人类精明狡猾,你这家伙却像块木头一样。”

“哦!”叶晓枫恍然大悟,“我还以为只要是毛兽就是一家呢!算了,咱们一起进去吃吧。”

还没走到房门口,就听见阿尔米达和婉儿两人爽朗的笑声,看来这个毛兽话唠到哪都能跟别人打成一片。

“说什么呢?那么开心?”叶晓枫推开房门,笑嘻嘻地问道。婉儿害羞地朝叶晓枫望了望,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老大,我刚才正在给她讲你在地牢地练功的情形呢!”,说着,他双手蜷成了爪子的模样,“汪汪汪!”地喊了几声。

叶晓枫头上直冒冷汗,“我顶你个肺,你小样居然敢揭我的短,把老子得狂犬病的事,到处宣扬!老子跟你拼啦!”叶晓枫说着,就“哇哦”一声吼叫,向阿尔米达扑落,做咬人之势!吓得阿尔米达上蹿下跳,连忙躲闪,他跑出去几步,似乎又想到了什么,回身凌然道:“差点忘了,你都好了,我还怕个啥!”说着又坐回了原位,抡起先前扯下的鸡腿自顾自大口撕咬起来,“老大,你不是说叫人吗,人呢?”

叶晓枫无奈地说道:“他们都瞧不起我。”

阿尔米达大喜,“好好好!这些东西我一个人吃都还嫌不够呢!爱来不来!”

叶晓枫向棕毛兽指道:“大哥,请坐。”

棕毛兽笑道,“你别叫我大哥了,我只是个卑贱的马夫,叫我坎桑纳斯吧。”坎桑纳斯说着,就坐到了阿尔米达边上,准备进食了。

叶晓枫问道:“坎桑纳斯大哥,你一个棕毛兽,怎么会在这里的?”

坎桑纳斯摇了摇头,“说来话长啊,总之是我们棕毛兽国被覆灭了,我们都成了奴隶,我只不过擅长养马,就被三皇子收容了。”

“养马?”阿尔米达满脸疑惑,“养马谁不会啊?”

坎桑纳斯顿时满脸放光,自豪地说道:“我养的可是咱们棕兽国纯种的汗血毛马,一般人可伺候不了。”

“哇!”阿尔米达满脸羡慕的神色,“你说,这府上有汗血毛马?”

“是的,有很多咧!最出彩的要数三皇子的坐骑,追风,其次是逐日,还有奔月!”

追风、逐日、奔月这三个富有中土韵味的名字其实是已经在叶晓枫的脑海中意译过来的汉名。叶晓枫听了这些宝马的名字,心中不免咯噔一下,暗想,我要是得了这等宝马,将来奔逃回国,岂不是事半功倍?叶晓枫有意要与那坎桑纳斯搞好关系,敬酒不断。

“格鲁萨,我在钢都角斗场看过你的比赛,你真是太厉害了!哈哈,也因为你,我赚了不少银子呢!”

“赚什么银子?”叶晓枫一时没反应过来。

“赌注啊!我从你比试的第二场起,就买你胜了,你果然从未让我失望过!佩服佩服啊!来来来,我敬你一杯,你是我心中的大英雄!”

阿尔米达听了这话,心中不免有些泛酸,他可是四十六胜的角斗士哦,战绩远比叶晓枫辉煌,却没有得到坎桑纳斯的肯定。他终于忍不住了,“我说,我的比赛,你看过吗?”

坎桑纳斯满脸尴尬,“看是看过几场,不过我在你身上赔了不少钱,我每次都押你输,但是……”

“别说了!”阿尔米达大怒,“你也太小瞧人了!”

叶晓枫大笑:“阿尔米达,你坐下说!我看,这事就是你的不对了!明明有实力,却每天都在装瘟,害得我们这位仁兄输了不少钱,你应该好好补偿人家一下。”

一说到装瘟,阿尔米达又开心起来,他自鸣得意地说道:“怎么样?我装得像吧?两天一小伤,三天一大伤的,别人还真以为我好欺负呢!哈哈!”

“是是,”坎桑纳斯满脸推笑,“我有眼不识英雄,罪过罪过。”

叶晓枫问道:“请问,三皇子平日里有些什么爱好呢?”叶晓枫毕竟心思缜密,他想借此机会好好了解一下这王府里的门道,将来也好投其所好。

坎桑纳斯说道:“三皇子平日里政务繁忙,也没多少闲暇的时光娱乐。他最喜欢的就数金色毛兽了。那几个金毛尤物都是阿赫穆鲁从前从西域带过来的,那小子为此得了不少赏钱呢!”

叶晓枫心中暗叹:贩卖妇女毛兽这种事情,我还是做不来的。

坎桑纳斯又说道:“三皇子殿下还喜欢打猎,经常带着大批随从到皇家林园狩猎,殿下虽然招募了许多弓箭手,但是,你们都知道的,咱们毛兽天生不会使弓,每次出去收获总是不大,殿下始终未能尽兴。格鲁萨,你们人类应该很会用弓箭吧,我想这次狩猎,三皇子可能会带上你。”

叶晓枫点了点头,“这个我知道,殿下前面跟我讲过。我也不大会用弓箭,更没打过猎,也不知道行不行。”

坎桑纳斯笑着对叶晓枫说道:“你就别谦虚了,谁不知道你弹无虚发啊?到时候,好好干,让三皇子高兴高兴,咱们跟着也沾点光,开开洋荤。”

阿尔米达剔着牛骨,又开始犯馋了,“格鲁萨,你那投石功夫要是不用来打猎,那可就糟蹋了!一说到野味,我特别怀念我小时候,咱们阿里纳斯山上的黄麂。”

“黄麂是什么东西?”叶晓枫又听到了一个兽语新名词。

“哦,那是鹿的一种,个头小,喜欢在山林里穿梭。啊,说起那个味儿,赞呐!”

叶晓枫听明白了,他是在说麂(jǐ),这种野味,在中土帝国的广大山川中也有分布,跟黄狗差不多大。“阿里纳斯山,我也去过的,我从南边来的时候经过那里的。”

“怎么样?那边风光秀丽吧?”一说起自己的家乡,阿尔米达立刻两眼放光。

叶晓枫苦笑地摇了摇头,“我那时候哪有心思欣赏风光?”,叶晓枫的思绪随即飞到了当日阿里纳斯山坳下阿赫穆鲁、富骊山毛贼、三皇子嗨格尔的御林军三方激战的场景,那又是一段险象环生、以命相搏的悲壮遭遇。叶晓枫现在仍在后悔,当日骑马逃跑的时候为什么慌不择路,偏偏遇上了嗨格尔这个冤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