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报告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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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北京市节点交通三轮车运营现状与对策研究(5)

第一,三轮车运营难以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非法三轮车车况一般较差,没有经过像营运车辆一样的技术检测和车辆等级评定,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由于没有相关的营运手续,往往购买保险的险种不全,也不能办理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乘客的理赔难以得到保障。同时,由于缺乏应有的监督和管理,乘客生命和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第二,机动三轮车是耗油的机动装置。对北京的空气,路面形成一定污染。而且是规划不够整齐协调的交通工具,尤其是有些地段形成交通混乱区域,影响北京市局部市容市貌。

第三,影响交通秩序。非法三轮车随意强行、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较严重,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交通管理秩序,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和隐患。

第四,目前交通工具中非法运营三轮车尚没有规范有效的定价机制。

行业中有客主故意哄抬价格,欺骗顾客,影响节点交通的行业秩序,造成交易成本过高。

第五,非法三轮车泛滥是市场失灵的表现。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功能的发挥有赖于一个完善而有效的市场。在现实经济中,由于垄断、经济活动外部性等原因的存在,市场机制不可能达到经济资源最优配置的理想状态。非法三轮车泛滥破坏出租车运营的市场秩序,导致市场运行偏离轨道,这已是市场失灵的明显表现。非法三轮车造成了负面的外部性也称外部不经济,它的经济活动或行为给其他社会成员,即正规车主造成损失,但非法三轮车车主不但没有承担相应的成本反而获得收益。

第六,因缺乏合理的法律地位,缺乏法律保障,三轮车运营已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出于谋生的需要,三轮车车主常以特殊的手段化解自身风险,使社会风险更大。如前所述,政府禁限摩托车,使黑车盛行,三轮车泛滥。为规避政府对三轮车的严厉打击和罚款,部分三轮车车主以逆行违章、冲关等手段逃避处罚。加大了交通事故风险和阻碍执法风险。

因非法运营的三轮车车主不敢求助于法律保护,使近年来三轮车车主被抢劫、被敲诈勒索的案件时有发生。三轮车车主只好以妥协、打架或拼命的方式化解此类风险。以违章、冲关的手段逃避处罚,以妥协或拼命的方法化解面临的伤害,以危险的方式化解困境,更进一步加大了三轮车运营的危害。

但是,从需求来看,城市的中、低收入者需要廉价快捷的交通工具,依靠三轮车谋生的弱势人群需要靠非法运营来养活家人。作为非法存在的三轮车运营行业,有关专家认为,城市管理政策的“高门槛”是催生“灰色职业群体”壮大的主要原因。很多跨不过门槛的人,想在城市里合法经营也很难,便容易走向政策、法规的边缘。由于长期被排斥在合法经营的大门之外,使得大批低端人群开始做起非法买卖,逐渐形成了产业规模。他们大多生活在城乡结合部或活动在老城区,其中既有城市贫困人群,也有下岗工人、农民工,还有一些刑满释放人员。他们文化技能低,难以正常就业或创业,大多依靠非法、违规手段谋生,由于所从事的经济活动没有正规公司管理,给社会交通和公共治安管理带来了诸多社会问题,但只采取严厉打击措施,很难达到根治的目的。

诚然,非法运营三轮车有诸多弊端。但究其根源,主要是这种运输方式没有合法化地位,缺少规范的管理。如果给其合法地位,对其进行统一运价、收缴税收等管理费用、设定专门的管理部门、制定规范的管理政策,上述弊端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并充分发挥其正面效应。

(第六节)北京市三轮车规范化运营对策研究

如前所述,如果各交通枢纽、换乘节点规划合理,乘客可以便捷地利用转换系统,并且将交通不便利地区的公交系统彻底完善,方便人们出行,即让市场对三轮车的需求降低至零,是最理想的长期解决方式。

但是,在既有的条件下,短期内这种需求不可能消失。因此,我们认为,若要解决非法运营的三轮车等运输工具所带来的负面外部性的问题,应采取“疏导”的办法。政府的“疏导”对策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采用适当的政策和措施,对其进行统一规范管理,明确政府管理定位和实施科学的管理政策,给予三轮车等交通运输工具合法地位,将其纳入公共交通管理体系进行组织化的统一规范管理。另一方面是完善交通规划,减少对三轮车的有效需求,同时增强替代就业市场机会的提供等。

一、北京市三轮车运营的组织管理与运营模式

(一)北京市三轮车运营的组织管理模式

公共交通体系应当是综合性、立体化、多层面的,只要是体现着公共交通服务功能的交通工具,都应当纳入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对于三轮车运营行业来说,我们当理清以往的模糊认识,进一步明确其公共交通性质,明确政府部门将三轮车纳入公共交通体系管理的职责。三轮车管理体制建设的目标是在政府主导下,形成利润透明、监管有力、运营合理的公共市场。我们的建议重点是对非法运营三轮“屡禁不止”

的政府高监管成本的对策。目前已经有国家对三轮车的运营进行规范化引导,并形成了良好的三轮车运营模式。

如德国,人力三轮车成为其交通系统中的一大风景线,解决了一大批低收入人群的就业,也满足了市民的节点交通需求。德国政府规定,人力三轮车夫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才能上岗,没有到处乱窜,扰乱交通现象。在德国,人力三轮车的车费明码标价,起步价2欧元,覆盖那些机动车难以开到的地点。三轮车与广告业结缘,这也是德国人力三轮车的一个特点,三轮车以其车本身的样式新颖独特、行车路线为城市中心繁华地区的特点,被广告业当作十分有效的一种移动广告形式,从而给三轮车的运营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了达到环保的目的,德国人的意识并不为一些“面子”观念所限,他们看准了一件事,往往赋予其新的内涵,加以大胆的改造和创新,于是就收到了出人意料的效果。

关于三轮车组织管理模式的制定可以参照目前我国出租车组织管理的成熟模式及借鉴零星的对三轮车运营规范化的成功经验进行。

目前,我国各城市主要存在两种出租车运营模式,一是北京、上海模式,即出租车公司对出租车拥有产权与直接经营权,出租车司机受雇于公司,每月向公司上交数量不等的“份儿钱”;二是温州、天津模式,即出租车公司实行松散管理,出租车产权出售给司机,司机则挂靠在某个公司名义下跑活儿,每个月交纳一定的运营证管理费。有关专家称,北京、上海等城市采取的出租车公司化管理体制行业垄断性太强,温州、天津松散型管理模式也存在较多现实问题。

对于三轮车的规范运营管理,我国部分地区也取得了一些实际效果。为了规范“摩的”运营市场管理,促进“摩的”司机遵纪守法,福建省惠安县在“摩的”司机中成立了专门协会,统一“摩的”标识和编号。协会要求志愿者自觉做到:一是运营时穿着印有统一编号的反光背心;二是精心维护车辆,确保安全,严禁转借(让)标志和反光背心;三是热情服务,不欺诈乘客,老少同视;四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不超载超速、不酒后驾车、不闯红灯;五是积极参与“平安惠安”创建活动,及时为公安机关提供社情信息和违法犯罪信息。

2008年4月,为了保持大红门地区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经商环境,北京丰台区大红门街道在认真分析辖区内三轮车活动情况后,积极探索三轮车规范管理的新途径,按照“疏导为主、查抄结合”的思路,将零散的人力三轮车收编定组,集中统一规范管理。具体做法是实行“五统一”: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培训、统一服务标准,并且明确了运营范围、运营时间和安全管理“八不准”。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营运后,150辆人力三轮车全部投入运营。城管、交通、派出所等执法部门普遍反映,规范人力三轮车管理后,减轻了执法过程中的工作压力,涉及人力三轮车的违规违章现象和交通事故减少了,辖区内的交通堵塞问题缓解了。丰台区综治办主任姚建国介绍,规范人力三轮车管理,使部分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和部分流动人口有了相对固定的职业,也有了一定的经济收入,解决了家庭困难,减少了不稳定因素;辖区居民出行更加便捷,也有了安全感。

综上所述,政府应当根据各城市的实际情况,在城市容纳的范围内,在满足城市需求的程度内,给予三轮车运营以经营许可,对他们可以进行岗前培训,运营路段限制,运营时间规划,适时监督等方面的管理,以弱化行业的缺点,把三路车运营纳入城市交通的大群体内进行统一部署,这样不仅解决了这些底层民众的生计问题,使城市具有更大的宽容性,也使城市的交通顽疾转化为城市的一支交通力量。

综合以上各方面,我们建议建立的三轮车运营组织管理模式,如图219所示。

(1)政府

政府是三轮车运营的管理机构,其作用是制定适当的运营管理政策,加强对非法运营的三轮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的统一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其负面外部性、扩大正面外部性。例如,政府可以倡导将运输工具统一更换为电瓶车,还可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环保的效益。这些都是对其统一规范管理的正面效应。其基本职责包括:三轮车运营管理政策的制订、三轮车牌照资源的审批与发放、三轮车运营区域的统一设定及其他政策引导等。

北京市牌照的发放要统一机构管理。统一机构管理包括三层含义:

一是取消按行政区域管理的限制,实行全市统一的登记管理,牌照的发放在全北京市要统一标准,杜绝各区县各自为政、混乱管理;二是为牌照的审核、管理、发放、年度审核设立一站式服务;三是将处罚权集中到一个机构,清理相关行政收费,严格处罚程序,赋予行政相对人以复议、诉讼等救济权利,不得随意没收公民的财产,严禁政府部门销毁不属违禁物品的居民财产。

(2)三轮车运营公司

通过分析,我们团队认为对三轮车运营引入公司制是可行的。三轮车运营的关键在于没有一个合适的组织来管理三轮车的运营。组建一个三轮车管理公司,对之予以一定的税收,政策优惠,能较好地协调政府与三轮车运营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借鉴德国模式,在广告运营方面也需要公司进行统一的商业规划和操作。运营公司负责为三轮车统一办理牌照并采取必要的监督和运营,不以增加税收为目标,收取固定的管理费用,制定运输价格,要求从事运营者缴纳税收、遵守交通法规、在固定地点按序排队,从而形成规范、秩序的运营,这样可以促进交通秩序、减少交通隐患、降低政府打击“黑车”的监管成本。

三轮车运营公司向车主和社会公开财务情况,使公司运营成本和收益明朗化,明确各项费用支出额度,改变“板着面孔压榨者”的形象,取消保证金、双倍违章罚款等不合法的剥削方式,通过服务实现管理,而不是增加清洗费、修理费对车主巧取豪夺。

(3)三轮车行业工会

三轮车行业工作组织应该尽快建立,作为三轮车车主利益的代表行使一定权力,与运营公司的强势形成抗衡,表达三轮车车主的利益诉求,维护其基本权利。工会经常与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交流,要求“份儿钱”要收得合理,并且不能对所属车主的“份儿钱”一收了之,必须为他们办理相应的保险,及时更新他们车辆的设备,并通过调度为他们获取最新的客户或交通信息等。

(4)三轮车车主

三轮车车主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与交通法规,在规定的区域运营,确保车辆安全运营。从事此项运输的人员多为下岗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缺乏职业技能的低收入者、残疾人等,三轮车行业工会和运营公司有必要就规范和安全运营方式、政府政策法规等进行有效的培训和引导。

(二)北京市三轮车运营的公司化运营模式

北京市三轮车运营的公司化模式具体如图220所示。

除了上述四个角色外,三轮车运营公司要引入保险公司,一则可以引导三轮车车主更注重保险的安全保障;二则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转嫁公司化运营的经营风险。此外,引入商业广告商是针对三轮车流动车身的特点开拓的额外服务,能增加额外收入来源,同时也可以减轻三轮车车主的经济负担。

二、三轮车运营的管理政策

在建立三轮车运营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政府部门应该转变角色,转变政府理念,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立场来对待经营主体,转变政府理念;本着“科学、合理、经济”的角度进行制定游戏规则,进行科学引导和管理。

(一)转变政府管理理念

关于北京市人力三轮车管理中的政府理念与角色,我们提出的主要建议如下。

①转变政府观念,政府既要进行管理,更要提供服务。现代政府的主要任务,除了进行社会事务管理,更主要的是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树立服务意识,并向社会成员提供广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