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北京交通发展研究报告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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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交通安全意识与安全行为关系研究(1)

(第一节)引言

交通是现代城市经济生活、环境质量的关键问题。交通拥堵、交通环境污染及交通事故已经严重影响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交通问题也成为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的瓶颈。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第一杀手”,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次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几年都居世界第一。仅2002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7.3万起,造成10.9万人死亡,56.2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在2002年的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达78.5%。2003年我国万车死亡率达到10.8人,是日本2000年的10.7倍,是德国2000年的7.6倍。交通事故严重扰乱了人们的生活,影响着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统计数据和研究资料表明,我国已经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上升,事故总量由1986年的29万起上升到2002年的77万起,年均增长6.3%;死亡人数由1986年的5万人上升到2002年的10.9万人,年均增长5%;2000年至2002年,平均每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40起左右。

交通系统是一个人、车、路和环境构成的复杂巨系统,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必须协调交通系统中的各个因素,提高交通系统的整体和谐性。交通事故从根本上说是由人、车、路、环境要素失去平衡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成因有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人的原因,主要是驾驶员、行人等交通参与者行为的因素;客观原因是车辆技术状况、道路状况及环境因素的影响等。各种因素造成交通事故的比例中人的因素是最主要的,约占总事故的95.3%,其中因机动车驾驶员的过失造成交通事故的占87.5%,非机动车驾驶员占4.7%,行人、乘客占5.19%,其他人员占2.63%。2005年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近10万人,事故的主要肇事者是机动车驾驶员,行人、乘车人及非机动车驾驶员成为交通事故主要责任者的比例也比往年有所增加。可见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是提高交通安全的决定性因素。

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它的事故规律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也有其规律性,所以有必要对交通事故和交通参与者做详细的调查与分析,从而发现其中的特点与规律,对症下药,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方法,对提高北京城市交通系统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事故及防止危险因素转化为事故的可能性,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节)安全意识的内涵及其影响因素

由于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是不可分割的,研究安全意识离不开对安全行为的观察,研究安全行为离不开对安全意识的分析,但两者又互相区别,各自的侧重面不同,因此对于二者的研究都不能忽视。本文通过对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提出了安全意识对安全行为具有正向影响关系的基本假设;运用观察法、深度访谈法、头脑风暴法与信效度检验,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安全意识测量问卷;问卷形成后,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遵照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对被测试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测试,并采用统计软件SPSS对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运用因子分析法对被测试人员的安全意识进行综合评价,并使用相关分析考察安全意识与安全行为之间的关系。

一、安全意识的概念

安全意识是意识的一个分支,同时也是一个涵盖十分广泛的概念,多年一直众说纷纭,至今尚未达成共识。由于研究者不同的学术背景,观察的角度也有所不同,因而对安全意识给出的定义也不一致。其中有以下几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日本学者正田亘等人从生产实践的角度提出:“所谓安全意识,就是把责任归于自己,不以自我为中心,不把自己的自信心估计过高,采取谨慎的态度,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谢兰杰和李增元认为:“安全意识是指人们头脑中建立的生产必须安全的观念,是安全生产的客观实际在人脑中的反映。它是人们在进行生产活动中发生灾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沉痛教训在人们心理上自觉形成的安全生产的要求,是人们在认识并掌握了安全生产的客观规律后,总结出的在生产中保护自身免受伤害的经验。”林泽炎从心理学角度对安全意识作出定义:“安全意识就是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对各种各样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人身伤亡和损害的外在环境条件的一种戒备和警觉的心理状态。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心理活动,一是对外在客观世界的认识、评价和结果的判断,另一方面是在认识、评价和结果判断的基础上,决定个体的行为,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心理调节,以保证安全生产。”从安全管理角度出发,赵正贵等人提出:“安全意识属意识领域,它是人对安全生产技术和一系列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一种有目的反映。”徐向东从哲学的角度把安全意识概括为“安全意识是指对人的身心免受不利因素影响的存在条件与状态所持有的心理活动总和。它是人们对生产、生活中所有可能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客观事物的警觉和戒备的心理状态”。

由以上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学者们出发的角度各有不同,但反映的内容基本上是一个,就是人对安全问题的心理反应。不同的观察角度只是围绕着这一个中心所提出的不同理解。安全意识总的来说就是人脑对与安全有关的人、事、物、现象等有目的的、能动性的反映,人类的安全实践活动是安全意识活动内容产生的真正源泉,安全意识最终将落实到安全行为上。

二、安全意识的特点

安全意识具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能动性

安全意识来源于人的实践活动,同时又对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安全意识的能动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不仅能够以感性的形式反映客观世界的现象和外部联系,而且还能通过理性思维的形式反映客观世界的本质和事物之间有规律的联系,形成理论体系和观念系统;二是能够根据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反映,依照自己的需要在头脑中产生概念、思想、计划,调节和支配自己的行动,并且组织和协调人们的各种安全实践活动,从而达到安全的目的。

(二)传递性

人与人之间的安全意识会相互影响,特别是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对普通工人,父母对子女,老师对学生的影响比较大,而且消极影响比积极影响作用大。所以,倡导讲安全的风气,谴责不讲安全的行为,是提高安全意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三)波动性

一般来说,一个单位或部门连续发生事故的情况并不多,为什么呢?

除了事故的发生有其偶然性之外还因为有前次事故的危害警示着他。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职工对前次事故的危害逐渐淡忘,安全教育逐渐松懈,安全意识随之淡薄,安全隐患的人为不安全因素就开始出现、增长。所以,强化安全意识是一件我们应当常抓不懈的工作。

(四)可塑性

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安全宣传教育得到提高和加强。人的安全意识不是天生的,安全意识水平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在先天的物质基础上由后天的环境影响和安全教育等逐步形成的,在人们不断的学习和实践中,安全意识的内容可以不断丰富,水平可以不断提高。因而可以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活动来强化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人的安全意识水平,从而确保人们安全目标的实现。

(五)制约性

安全意识的产生是有条件的,人的安全意识受到个体自身生理和心理条件的影响,对于同一对象或同一客观过程,不同的安全主体会有不同的反应,他们存在着反应速度的快慢、反应数量的多少、反应程度的深浅等区别。同时,人的安全意识还受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和周围社会环境的影响与制约,不同的社会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安全意识状况和水平,接触不同的环境侧面也会形成不同的安全意识。

三、安全意识的结构

根据组织行为学中的有关理论,人的行为是人的有机体对于刺激的反应,是在主观意识调节下,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的。意识的调节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环节:首先,当中枢神经接受感官传来的信息时就会产生感觉,并在此基础上进而形成知觉,再应用头脑中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对感知到的事物信息进行认知、思维,从而做到对客观事物的本质的、规律性的认识;其次,在认识客观事物的同时对之产生情绪,发生情感,采取一定的态度;最后,进一步做出如何采取行动,以改变现实的决定。

安全意识是人的意识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作用过程与意识的调节作用的环节相同,同时它也是一个有结构的系统,它的结构是指安全意识内部各种组成成分及其相互关系。安全意识是人们安全心理活动的总和,它由智力因素、情感因素、行为因素、外界因素4部分构成。

智力因素,即人们所掌握的知识、经验等,它来源于安全实践活动,又在实践中得以丰富和提高,它是安全意识组成因素中的基础部分。

情感因素是指人们对与安全有关的行为、现象的感受、评价,它是安全意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的主要动力。情感因素是在实践中形成的,将实践不断向前发展的要求反映到人的意识中,就是人的情感因素,其作用就是对人的实践进行驱动。

行为因素是指人们在安全生产和生活当中的行为趋向,是用来直接调节控制人的各种活动的因素。行为因素是关于人的活动的调节因素,它的内容决定人们在遇到安全问题时所进行的活动。

外界因素是指由于外界的原因,从而对人的安全意识产生潜在的影响。

智力因素、情感因素、行为因素和外界因素各自具有特定的内容和特性。同时,4个因素之间又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缺一不可,其中智力因素是情感因素和行为因素的基础,情感因素是行为因素的内在驱动力,行为因素又反过来促进智力因素和情感因素的发展,而外界因素则对于以上3种因素有潜在的影响。4个因素共同作用履行安全意识的两种职能:其一是通过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像等对现实的认识方面的心理过程,对外在客观事物的安全状态进行反映;其二是对人的动作行为进行决策和控制,使自己或他人免受伤害。

从这4部分出发,目前国内人们普遍认为能够比较全面、准确反映安全意识水平的四要素分别为安全知识、安全态度、安全行为(或安全行为取向)和安全管理。

四、安全意识的影响因素

由前面安全意识结构、特点的研究分析,可以看出安全意识的发展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对于社会上的个体来说,由于性格、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生活阅历等的差异,对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对安全的重要性认识等有较大的差别。一般是随着年龄的增加,文化程度的提高,人们对于安全的认识比较深刻、透彻,安全意识相对来说要有所提高,但也并不是绝对的。

从整个社会的安全意识来讲它主要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经济条件和文化传统的影响。

(一)社会历史条件对安全意识的影响

因为安全意识毕竟是与安全实践活动紧密相连的,不同的历史条件,安全问题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安全实践内容也大相径庭。另外,安全意识中的智力因素知识部分,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不断认识、总结、积累所得。随着社会的进步,知识的沉淀和积累,人们的安全认识水平越高,也在无形中促进了安全意识的提高。

(二)经济条件对安全意识的影响

经济条件,即人们生活的物质基础所在。物质财富一直是一个国家富强、繁荣的象征,也一直是人们所追求的主要目标。经济水平决定着安全意识发展的水平,人们的安全意识不可能超出他们所在社会的经济条件。众所周知,许多事情都需要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才能办到。经济条件限制了人们追求安全、舒适的目标。有一句非常形象的话,用以形容人们随着经济发展对安全认识的变化,即人们从“要钱不要命”,到“要钱也要命”,最后是“花钱去买命”。在人们还没有到达温饱水平时,就顾不上一些安全问题了。只要有钱养家糊口,危险一点的工作也愿意做。但当人们的经济达到一定水平时,人们就会自发地对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对风险高的工作可能就会很慎重。目前,我国的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大,虽然人们的生活水平相对过去有了明显的改善,但还是比较落后,人们的安全意识受到制约,表现为一部分人将经济目标放在首位,过分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安全。

(三)文化传统对安全意识的影响

文化传统是一个民族由历史上形成、演变,并流传至今影响现在的文化,体现在人们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审美情趣、价值观念上,内化、积淀、渗透到每一代社会成员的心理深处。文化传统对人际关系的印迹,是当代中国人安全意识水平分析和研究不能忽视的,中国的人际关系一直是遵循着儒家的价值取向发展的。儒家的整体思想已深深地影响了中国人几千年,成为中国人的人格中的重要特征,它对安全意识的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例如,传统道德观念,教育人们不应该损害他人的利益,这就对人的安全意识产生了正面效应,使许多人在安全实践中考虑自身的行为,不以他人的安全为代价来实现自己的需求。再如,君臣之道,君臣之礼不可逾越,君主说的就是法令,必须执行,即属下对上级领导要服从,这样的传统文化就会导致职工不顾法律法规,只对上级的指令服从,表现出职工安全意识薄弱,尤其是安全法治意识淡薄。因而我们要利用传统文化对安全意识的正面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以实现安全目的。

五、安全意识的研究现状

到目前为止,“安全意识”一词在国内外已被广泛引用,但没有被认可的统一概念。在交通系统中,一般认为,所谓交通安全意识,就是道路交通参与者在交通活动中的安全行为规范意识,它体现在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遵守。目前国内外对安全意识的研究并不广泛和深入,尤其专门针对交通安全意识的研究,更是非常少。

(一)国外安全意识研究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