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历代科技概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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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经济、技术的进步和困境

从朱元璋以猛治吏和以宽治民的政策开始,在明朝长达375年的历史中,随着土地和财富的集中和官场中腐败程度的加剧,商品生产也得到了相应的发展。这两种趋势是社会生活中两大股交汇的漩流,一同在历史的坐标中向前延伸。

明朝前期除了调整土地、兴修水利、鼓励农耕等农业政策外,对私人手工业经营和开矿也放宽了限制,甚至官营工场中的手工业工人在完成规定时间的工作外也可以在业余时间里干自己的活,得到一些额外的收入。经过一二百年的发展,明朝的商品经济便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朝代的水平。在明朝中后期发生的张居正(1525~1582)改革便反映了这一进步。掌握朝政达10年之久的张当时曾起用水利专家潘季驯(1521~1595)治理了黄河、淮河和运河,还在赋役政策上采用了一项新的措施——一条鞭法。按这种办法,把原来按户口和人丁派役的方法改为按丁、粮派役,税款、粮赋、劳役一律折为银两征收,朝廷有事再用银雇人承担劳役。这一改革能以实现,说明当时一般老百姓已经能够以银代赋税和劳役了,或者能在劳役中挣回一部分朝廷的银两了。商品货币经济之盛可想而知。一条鞭法是传统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它反过来又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松弛了农民和手工业者对政府的人身依赖关系,使银钱成了封建社会内部生产关系的润滑剂。只是在官僚制度下,这种措施在各级官僚中间导致的第一个结果便是贪污之风日盛。这种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官僚集团的贪污腐化过程的同步化发展趋势似乎成了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一对双胞胎。但是,无论如何,明代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新现象,最重要的当属微弱的资本主义生产萌芽了。因为它的命运和科学技术在中国社会中的发展前途有关,也与中国社会能否从传统的经济和政治轨道中走出来有关。

早在宋代,反映典型的中国农家生活的著名的“耕织图”就表明当时技术的发展已能使农民家庭的手工业生产达到相当的规模。家庭手工业的普遍发展正是私人工场手工业产生的技术基础和社会基础。随着家庭手工业发展步幅的加大,农业生产出现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技术的进步,它是社会中一部分人离开农业耕种转向专门的手工业生产的保证;另一个是经济作物的种植数量增加,它为手工业生产提供充分的加工原料。明代在这两方面的进步都是明显的。

明代的农业工具——犁锄杈镰和水车等已十分完备,农业生产技术和经验更加丰富,北方种稻在宋代已经开始,但明代的南方又开始大量播种双季稻和三季稻。甘薯和玉蜀黍(玉米)等高产作物在北方种植的面积扩大了。粮食的相对充裕使河南、河北、山东和两淮地区普遍大面积种植棉花。在南方松江地区200万亩的垦田中甚至有一半以上种植棉花(《农政全书》),农民以织助耕,有的地区达到“十室之内必有一机”(《天工开物》)的水平。工匠们在明代把旧的织布机改成了效率很高的“改机”,农民中出现了一部分专以织布为业的机户,另一些农民则专门植桑养蚕,以供丝织手工业之用。由于明朝从海外传入了墨西哥的烟草,烟草种植业也很有兴旺气象,明末已有大量人吸烟,但烟草手工业却还没有出现。这大概是惟一的耗损农业耕地却没有促进手工业发展的行业。当然,烟草在商业方面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除了棉丝纺织业方面的家庭工场和私人专营工场外,明代在采矿、冶金和陶瓷等行业都出现了规模甚大的民办工场。在全国最有名的江西景德镇瓷窑中,有58座官窑,900多座民窑。在官办和私营的丝织、造纸、浆染、榨油、铸铁、制瓷等行业的工场和作坊中,都有被雇佣的专门出卖劳动力的日工和月工。

当民间有了新的财源和富户之后,朝廷自然会增加新的税目,各级官僚也不会放弃中饱私囊的机会。这样,社会矛盾也就出现了。由于民间手工业规模的扩大,在明代反对朝廷和官府的斗争中就不仅仅是传统的破产农民中的“流寇”和饥民了,而出现了所谓“矿盗”、“炭党”、“蓝徒”,他们实际上都是工场工人中的反抗者。明代手工业行会中的工人和城市居民反抗官府的矿监、税监的斗争曾多次爆发,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值得注意的城市工商业者反对专制官僚统治集团剥削的斗争,正是资本主义即将兴起的一缕晨光。

但是,由于中国城市中工场手工业者和商人没能通过海外贸易来寻找新的经济出路,因而他们的事业仍然被限制在大陆农业经济的范围内,无法取得冲击这个传统经济的强硬有力的开放性经济支点,进而在强大的皇权和专制官僚统治面前争取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权利,这种皇权和官僚统治正是遏制民间资本向海外发展的主要力量。这样,随着农民和地主的经济和政治矛盾的总爆发,中国城市中新生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便在整个社会破坏性的历史大震荡中被摧折了。而且,即使没有这样的历史大震荡的摧残,也很难想像它会很快长成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大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