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最早建立教师节是1932年,当时的国民党政府规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但是,那时的教师节虚有其名,教师的地位仍然十分低下。
1938年,陈立夫当教育部长,他又将6月6日的教师节,改为阴历8月27日孔子诞辰日为“教师节”。后因无人响应,无疾而终。
1950年,周恩来总理提出:教师是脑力劳动者,建议“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作为“教师节”。1951年,由教育部长马叙伦和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正式宣布,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是“左”的影响下,教师节如同虚设。
1985年1月11日,国务院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这一提议,我国才有了真正的教师节。这对形成尊师重教,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均有深远的影响。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我国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也日益提高。为了鼓励教师终身从事中小学教育,党中央和国务院正在制订特殊措施,并决定拿出几十亿元,为全国几百万中小学教师增加工资。随着国家对中小学教育的重视和加强,以及教师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不断提高,我国越来越多的青年人开始关注和热爱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