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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第十四章

身上的伤……

其实还没有好,只是呆在百花山毕竟非我所愿,再说心中有牵挂,哪里能安心的住下。

阿娘肉身既然已经好了,那如今我要做的,就是努力恢复伤势,等御珩回来。

然后,想办法找到阿娘的神魂,也好尽快让阿娘复活。

这才是重中之重的事情,阿爹也知道这些,他伸手揉揉我的头发,说道:“墨儿,御珩是个不错的人,知道我是怎么活过来的吗?”

我微愣,说道:“琰华说,你是自己回来的……难道不是?”

阿爹哈哈一笑:“哈哈……当然不是,若我要自己回来,是可以,但怎么的也还需要几万年时间。帮助我的就是御珩,是他让我复活的,这件事情,琰华也是一清二楚。”

我不可置信的看着阿爹:“可是,既然如此,为什么你们不说,为什么……琰华要说谎?”

“是御珩让我们不要说的,他说,他不想要你存着感激的心情而选择跟他在一起,他不想你是因为欠了他的恩情才愿意跟他在一起的。所以他要我们都不要说出去,就当我真是自己回来的。”

“御珩……”

阿爹道:“彼时的我还在婆罗河,是他亲自到婆罗河把我救出来,然后一直将养在他的体内,那段时日他怎么样,你应该都知道的。”

知道,我是知道,我还一直在照顾他。

那时,我一直疑惑他为何要应天君的要求去讨伐琤瑽,还受了那么重的伤回来?

他嗜睡的那会儿,想来也是因为将养阿爹的神魂很是费力,故而才会嗜睡。

琰华像天君借来结魂灯也不是因为御珩神魂受损,而是要结阿爹的魂。他们都掩藏得太好太好,只是我一直都没有发现。

“御珩……”

我低头嘤嘤哭泣起来,好心疼好心疼,御珩啊御珩,我不值得你这样,不值得……

阿爹轻叹一口气,把我抱在怀里轻轻拍着:“墨儿,我之所以告诉你,是要你知道,御珩对你很好,也不是希望你念他的情。我知道如今即使没有他对你的恩情,你也是爱他的。好男儿是不少,但能让这么一个男人对你全心全意不求回报,墨儿,这样的人不爱还能爱谁?”

“阿爹,我……”

“墨儿,你性子闲散,对感情一事更是不知不觉,我本来还以为要为你的婚姻之事忧愁不少。但御珩对你心意坚定,如今虽有波折,但总会过去的。”

“阿爹,我知道了。”我闷闷的咬了咬唇,坚定道:“我这辈子也只爱御珩一人,阿爹,我要去找三哥。”

“去吧。”

我点了点头,把眼泪都抹在阿爹的衣服上,抬头对阿爹笑了笑,转身出去。

身后,传来阿爹惆怅的话:“阿鸢,墨儿找到了自己心中所属,你也要早点醒来,好好看看咱们的女儿,都长大了。”

我步出洞外,眼泪又要决堤,于是连忙仰头看着蓝天白云,直到泪水消失。

三哥的洞府空荡荡的,他人并不在家,我琢磨着他这会儿会在哪儿。

我是三哥找回来的,他对我的事情应该知道不少的吧。

可随即一想,又觉得找他都没什么所谓,要想恢复记忆,我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

别人或许要忧愁不少,但我却不然,白於山的洛水河洞府内长的牵梦草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连忙腾上云头赶往西荒,行约莫两个时辰,总算到达了白於山。

漫山遍野的笙陀花生长得很好,结满的朱果葡萄大小,青翠翠很是好看,像花儿一样。

我摘了一颗放在嘴里,记忆中酸甜的味道,还有一股苦涩。

我转身下水采了一株牵梦草,坐在洞府的门前看着水中游来游去的鱼儿,心中颇有些犹豫和忐忑。

心里只是想的时候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可当真要做起来,不免迟疑了。

可到底心里再怎么迟疑,最终还是一咬牙,吞了。

牵梦草牵梦草,顾名思义魂牵梦绕,能把藏在心底里的一切记忆都记起,把自己最想记起来又忘记了的前尘往事。

微微苦涩的味道在口中蔓延,前尘往事的一切开始浮现脑海。

于是忆起了,和御珩相遇的第一个情景。

那时我性子虽然活络,但也仅限于白於山这一方不大不小的天地,认识的人大抵不多,附近几个山头的神仙都不多相见。

是以知道我的人很少,只有一个一直相伴的七七。

从小我生得很好,出生便一身神力不弱,将将过了几千年便能正式化成人身,两万年不到便已经是上仙。

奈何认生,并不出洛河,遇见御珩的那一日,我正在水里嬉戏,白色的鱼尾拍打着水花,翻腾跳跃。

却是头顶忽而落下一道暗影,我仰头看去,却是一个白衣俊朗的男子站在岸头,好看的眉眼噬着微笑一点一点的占了我的眼。

“姑娘,你可知哪里有牵梦草,我以为,这儿有牵梦草的,姑娘可是知道?”

那嗓音,也是极好听的。

那时我并未见过多少男子,一个巴掌数过来的人之中,即便包括女的,也属他最是好看,最是养眼。

我几乎没有丝毫犹豫的下水给他摘了牵梦草,当白色的牵梦草放在他的手上时,他说:“姑娘之情,他日再报。”

我愣愣傻傻的说好,于是因他的话,一等等了半月。

那时候人小不知事,也是因为不懂这情感之事,只觉得这样好看的一个人,若还能再看看,绝对为一件美事。

于是痴痴的等着,还想着他的报答会是什么?

七七见我总是失神,以为我最近精神不济,是犯了小病,是以天天煮汤顿药的给我调理身子。

不想一个调理不当,没病生生调出了病来。

鼻子三天两头的出血,只要一个不慎就会挂两条血带在鼻尖。

不得已的我只能在鼻子上塞两块布条,仰着头做四十五度角,模样要多糗就有多糗。

御珩出现时,天空正晴朗得很,我做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晒太阳。

他拧着好看的眉微微靠近看着我塞着布条的鼻孔:“你这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