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中对此进行了生动的描绘和深刻的揭露:“谁家起甲第,朱门大道边。丰屋中栉比,高墙外四环。累累介七堂,栋宇相连延。一堂费百万,郁郁起青烟,洞房温且清,寒暑不能干,高堂虚且回,坐卧见南山。绕廊紫藤架,夹砌红药栏,攀枝摘樱桃,带花移牡丹……”然而,白居易毕竟是统治阶级的一员,他虽然对统治阶级大肆兴建豪华住宅和生活奢华无度感到不满,对社会上饥饿穷困的生活情形有所体察,但他本人的住宅也是屋宇相连,小桥流水,花红柳绿。
白居易53岁时官罢杭州刺史后回到洛阳,买下了位于履道坊西北隅的已故散骑常侍杨凭的住宅为居。据他在《池上篇》所记:“十亩之宅,五亩之园,有水一池,有竹千竿……有堂有亭,有桥有船,有书有酒,有歌有弦……”1992年以来,考古学家在今洛阳市南郊狮子村一带对白居易故居进行了大规模的考古发掘,发现了白氏住宅的南园和北宅,其结构与文献记载大致吻合。被罢官后的白居易住宅尚且如此,那么,当时王公贵族大官僚的住宅园林及“周围十余里,台榭百余所”的庄园别墅,规模之大、建筑之豪华不难想见。
宋元时期的民居建筑形象
在中国古代建筑发展史上,宋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这不仅表现在城市格局打破了汉唐以来的封闭的里坊制度,出现了形式复杂、秀丽灿烂的殿阁楼台,颁布了中国第一部建筑法规《营造法式》,传统园林园地制宜更密切地同自然环境结合等方面,而且民间居住建筑也随着农业的发展、城市的繁荣和市民生活的多样化,呈现出规划严整而又自然淡雅的时代风貌。流传至今的宋代绘画资料,向我们展现了当时民居建筑的种种形象。
王希孟的《千里江山图》中所绘的乡村住宅.大都用竹篱木栅围成一个院落,院落的正面建大门,而且不少住宅的大门内建有照壁。大门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不设任何建筑的豁口式大门、两立柱上架一横木的大门、带有屋盖的大门、外形似房屋的门屋等。
房屋的配置是主要建筑沿中轴线布局,辅助房屋灵活布局。主体建筑采用前堂后室的传统布局方法,常见以穿廊连接前厅和后寝的工字屋,有的在工字屋两侧建左右厢房,有的则在前厅左右附建夹屋(即后世的耳房),还有的在工字屋前面庭院内建方亭,也有的在屋前或屋侧架设遮阳棚架。至于一些小型住宅,则是在院内随意建造长方形房屋或曲尺形房屋。房屋多为瓦葺,但也不乏茅草房,屋顶结构为歇山式和悬山式。这些住宅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乡村农户及地主的居住情形。
城市中的民居建筑,在《清明上河图》中有不少描绘。张择端的宋代风俗画《清明上河图》,描绘的是北宋京城汴梁(今河南开封市)及沛河两岸清明时节的风光,写实性很强,是了解12世纪中国城市生活的极其重要的形象资料。仅就画中的建筑而言,汴梁郊外的乡村住宅多较简陋,有些是墙身低矮的茅屋,有些是建有瓦房和茅舍的院落。与此形成鲜明的对照,汴京城内则是高大雄伟的城楼,飞跨河上的拱桥,纵横交错的街道,鳞次栉比的房屋住宅及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寺观等。住宅中既有平房,也有楼房,多为瓦顶,屋顶结构为悬山式和歇山式;山面的两厦及正面的引檐多用竹篷,也有的在屋顶上建天窗,转角屋屋顶往往将两条正脊延长而构成十字相交的两个气窗;梁架、栏杆、棂格、悬鱼、惹草等朴素而又灵活。小型住宅多使用长方形平面,中等住宅常常是外建门屋,院内四面配置房屋。至于宋代官僚贵族的第宅,据其他宋画可以看到,有的建乌头门,有的是建门屋而中央一间用“断砌造”以便车马出入。
院落周围的回廊代之以廊屋,使居住面积增加,四合院的功能与形象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宋画中的民居建筑形象显示出,宋代的住宅布局紧凑而不呆板、灵活而又不失传统的原则,具有明显的时代特点。
辽、金都是宋代北方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辽人契丹,兴起于辽西一带,本以弯庐为住居;金人女真,发源于松花江流域,本用穴居,但他们立国后南侵并入主中原,逐渐汉化,仿汉制建造城郭、井邑、馆舍、宫室。住居亦然,与宋代略同。
13世纪70年代蒙古族建立的元帝国统一了南北方,结束了长达400多年分裂割据和南北对峙的高面,使中国再次走向了统一。元朝是短命的,立国不足百年,但由于疆域的扩大,中西交通和贸易的发达,建筑上仍然取得了较大的成就。然而,居住建筑并没有大的发展。蒙古族传统的居住方式是蒙古包,立国之后,聚居于北方草原地区的蒙古人依然是以蒙古包为住居。对此,《马可·波罗行记》一书作了这样的描述:蒙古人结枝为垣,其形圆,高与人齐,承以椽,其端以木环节之,外覆以毡,并以马尾绳系之。门亦用毡,户永向南,顶开天窗,以通气吐炊烟。灶在中央,全家皆寓居此宅之内……可见,元朝的蒙古包与今日之蒙古包已相差无几。
当时的汉族地区仍然采用传统的居住方式,即使是居住在大都以及其他汉族地区的蒙古人,也都尽可能地采用汉制,使用汉族传统的居住建筑,只不过有些人在室内布置上保留某些本民族的习惯。这种情形,从元大都遗址的发掘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元大都内的民居,是按照棋盘式街道的布局而建设的,分布在小街和胡同的两侧。住宅一般坐北朝南,冬天利于日照,夏天便于通风。在今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曾发掘出一座大型居住址,东西宽近70米,由主院和跨院组成。主院的正房建于台基之上,进深近14米,前有轩廊,后有抱厦,墙体下部以磨砖对缝法砌成,室内用方砖铺地,并安装有装饰华美的格子门;正房前面有东西厢房,院内留有供栽植花木的用地。跨院的正房为宋元时期常见的工字屋,即南、北房之间以柱廊相连。住居址中发现有各种瓷器、漆器、水晶和玛瑙制的珍玩、摆设,表明该住宅为官僚富豪之宅。在元大都中,不仅有这种结构严谨、房屋宽敞讲究的富豪太院,还有大量简陋的平民住房。如在今北京市106中学发掘的一处住居址,房屋墙体用碎砖砌成,室内地面比门口低40厘米,潮湿不堪;房内仅发现有一灶、一炕和一个石臼,显示出房屋居住者生活之贫困,同时也反映出当时住居的多种多样。
明清民居实例一则——丁村民居
明清500多年间,是中国封建专制统治从延续走向衰亡直至崩溃的时期,资本主义出现萌芽,帝国主义列强开始入侵中国。这一时期的建筑,仍沿着中国古代建筑的传统道路继续发展,取得了不少成就,成为中国古代建筑史上的最后一个高峰。同时,这一时期也是中国民居建筑的最后形成时期,因民族、地区、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同,各地形成了各具民族和地方特色的民居建筑类型。即使是汉族的住宅,虽然除少数地区采用窑洞式建筑外,普遍采用木构架结构系统的院落式住宅,但其布局、结构、艺术处理等也因地而异。明代住宅有不少完好地保存到了今天,而清代住宅遗留下来的就更多,并且有很多还在继续使用,成为我们今天考察民居建筑的主要对象。关于各种民居类型,后面将分别介绍,这里仅以丁村民居为例进行个案考察。
丁村是山西襄汾县城南的一个小村子,东依塔山,西临汾河。村里有三分之二的居民为丁姓,故曰丁村。村内保留有明清时建造的住宅院落40座,房舍500余间,并基本上保持了明清时丁村的布局。
村子周围有寨墙环绕,住宅以村中两组丁字形道路为经纬分四群布列。在现存的明清住宅中,有6座建于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其余建于清代。
其规模之大、建筑之多、装修之巧、保存之完整,在中国北方地区是罕见的,1988年被国家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丁村住宅庭院的设置,沿袭了中国汉族传统的四合院布局,即门房、倒座、东西厢房、正堂,但进数上因时代不同而有所变化。明代以单体四合院为主,天井宽敞,台阶踏步较低矮。如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的一座单体四合院住宅,由正厅、厢房、倒座、门楼等部分组成,大门开在庭院的东南角,与门相对筑影壁,人大门后折向西行进人院内。到了清代,院落变窄,二进院成为主要程式,有的还在左右两侧建跨院,形成连体四合院建筑群。如建于乾隆十年(1745年)的11号院,沿中轴线自南而北依次为影壁、倒座(明间开大门)、前院、中厅、后院、后楼,前、后院东西两侧对称配置厢房。大门建有高大华丽的门楼,出大门向东设牌坊,与牌坊相对处设影壁。西厢房南北两侧及后院东厢房南侧辟门以通向东西两侧的跨院,可知11号院是一处由多座四合院组成的四合院建筑群。这种连体四合院的建造,是与当时家族支脉繁衍、人口增多、在宗族观念支配下多世同堂的大家庭生活相适应而形成的。
明清时期房屋建筑的基本结构和格调大致相同,都为抬梁式构架。明代以悬山式为主,清代多为硬山;房顶用瓦铺装,檐口置瓦当、滴水。厅堂一般高大气派,明代为“三间两跨”(即厅堂两端各添建一跨间),清末出现“明三暗五”(即外观似为3间,室内实际是5间)的格局。厅堂内一种是“彻上明造”,给人以高大辉煌之感;一种是楼阁式,即以隔扇门上槛为界将厅堂上下一分为二。厅堂前廊建筑考究,在其檐杭花板雀替等处饰以彩绘或精美的木雕.周案,庄重而典雅。
后楼之设始于清代,因为在二进四合院中,前后两院之间的中厅往往建得高大,而汉族以北为上的习俗又要求主体建筑必须高领全局,位于后院正厅位置的建筑物必须高于中厅,后楼便应运而生。后楼的结构,一般是楼内架设二层楼板,前面开窗,后面封闭,形态修长。饶有趣味的是,丁村居民虽然在观念上以北为上,但与些地区喜住北房的习惯不同,不把厅堂及后楼作为居室,而是把厅堂作为供奉神抵和婚丧嫁娶时宴请宾客的场所,把后楼用作库房,形成丁村民居独有的地方特色。
丁村居民的主要寝卧起居生活空间是东西厢房。
厢房均为面阔3间、明间居中作隔墙将3间分隔成两室的“三间二室”楼阁式建筑,楼上用于储物,楼下住人,楼口设在前墙与山墙的夹角处,以悬梯上下。房门开在各自临隔舌墙一侧,门与隔墙间砌出供猫出入的“猫道”。室内依山墙筑火炕,约占室内面积的三分之二。靠后墙设灶台与火炕相连,烟火通过烟道巡贯全炕再自设于墙角的竖洞式烟道排出。设壁完之风盛行,山墙皆设大壁龛以储被褥,平时悬挂帘幔遮挡;灶台土方亦设壁龛,以供奉灶君、财神并放置碗筷等食具;火炕前壁下开“鞋窑”和“便盆窑”,门后墙上设“灯盏窑”。
丁村民居的门窗也颇具特色。院门和家门都是木板门,明代尚素,华丽者不过镶两只饶钱状铺首衔环,或着数排梅花铁皮帽钉。清代则更加注重装饰,如在大门厚重的木板上包以铁皮,表面镶钉乳头盖钉,多者可达大钉220枚、小钉3500枚;在二门门板上镶以各式各样的铁页裁成的图案花纹,如福禄寿、博古图、卷云纹、连续万字纹等。在明代,与“三间二室”相呼应,厢房的门盛行一种“单框双门式”连体门,即将两个居室的门框合成一个方框,内分两门。厅堂的正面均安格扇门,每间六抹,三间计18扇,格心花纹常见六出梅花、几何形格子花纹等。厢房的窗户多采用唐宋以来的直权窗,只是为了牢固而加两根横穿。
丁村民居的地方特色还突出地表现在建筑装饰方面。梁仿是装饰的重点,尤其是在厅堂的檐杭花板、雀替、斗拱及厅内梁架等部位,更是刻意求精。在明代,这些部位的装饰除斗拱和耍头外,均以彩绘来表现,即以灰、白、黄、蓝为基本色调绘出缠枝莲花、菊、花鸟及较规矩的龟背纹图案;斗拱则雕以海马流云、喜鹊闹梅、双狮舞球等图案。木雕风格因时代不同而有所变化,明末一般为单层浮雕,粗犷简朴,刻工流畅,概括力强,如凤凰牡丹图,构图匀称自如;清代前期以镂空技法为主,多者可达数层,繁密细腻,呈现出多层次的立体感,图案常见跑竹马、放风筝、跑驴、狮子舞、大头和尚戏柳翠、司马光破缸救友、和合二仙、驯狮、三羊开泰、天官赐福,以及表现忠孝节义的宁武关、岳母刺字和表现古代生活的八仙庆寿、渔樵耕读、琴棋书画等内容;到了清代后期,木雕多采用浅浮雕,图案以几何形结构和方折的草龙纹为主,显得呆板而缺乏生气。
丁村民居建筑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石作艺术。丁村民居建筑门多、柱多、台阶多的特色,使得建筑石构件的加工和装饰丰富多彩,不论门砧石、柱础石还是踏石都刻意装饰。厅堂和门廊的柱础石多精雕细刻,如廊柱的柱础用卧鼓加六角须弥座,座台四角雕出四对小狮子,形态生动,活泼可爱,鼓的四周还线刻出福寿海马之类的图案。大门和二门的门砧石,一般是外侧雕石狮,内侧作成平台,在平台的外露部分雕出图案。厢房的门砧石形体较小,但在其外露平面部位都精细地雕刻出金钱太平、松竹梅兰、马、鹿、驴等之类的图案花纹。踏石的正面常常雕刻出猫蝶图、喜禄封侯、三羊开泰、连中三元、五福捧寿、九鹿图等各种内容的图案。丁村民居的各种建筑装饰同建筑结构、住宅布局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而富有特色的整体,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清时期北方民居建筑的风貌。
北方民居建筑掠影
这里所说的北方,大致是指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即秦岭一淮河一线以北的华北、西北及东北地区。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的汉族及蒙古族、朝鲜族、回族、维吾尔族等20多个民族,在漫长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中,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各自的经济生活相适应,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居建筑。
北京的四合院
谈到北京的文物古迹,人们不仅会想到那雄伟的天安门、金碧辉煌的故宫、高大巍峨的白塔,还会想到那坐落在京城大街小巷中的四合院住宅建筑。
所谓四合院,又称四合房,是指住宅四周绕以房屋形成左右对称、矩形中庭的封闭式院落的传统住宅建筑,是中国汉族居民传统住宅的典型形式。四合院式建筑,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形成至少已有三千多年。早在商代晚期,就出现了用几座房屋围绕成一个庭院的建筑组合。到了西周初年,便已形成了布局严格的四合院式建筑,如陕西省周原发现的凤雏建筑基址。周代以后,四合院式建筑逐步成为汉族主要的住宅形式。北京作为明清时期的都城,传统住宅建筑获得了高度发展,形成了结构严谨、布局规范、颇具京城韵味的四合院住宅,是中国汉族传统住宅、尤其是北方民居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