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彭迪先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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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货币的发生及其本质

第一节 商品的价值

中国有句俗话:“有钱能使鬼推磨。”西洋人也常说:“有钱可以使灵魂升天。”谁都知道:金钱(货币)的魔力最大,只要有钱,黑变为白,丑变为美,邪变为正,老变为少,下贱变成高贵,懦夫变成勇士,都是可能的。确实地,金钱可以购买许多东西(甚至名誉、良心、贞操,等等),可以支配一切,“钱能通神”的魔力,“一钱逼死英雄汉”的威风,在现今社会里没有一个人不体验到。那末,金钱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魔力呢?它“饥不可以为食,寒不可以为衣”,为什么有了它就能换取一切物品,而别的任何一种东西却不一定能换取它呢?货币(金钱)是怎样发生的?它究竟是什么东西呢?

要解答这些问题,决不是轻易的工作。英国大政治家葛拉德斯顿(Gladstone)曾说:“就是恋爱也不会像关于货币本质之考察一样,迷惑这么多人。”要揭穿“货币的谜”,了解货币的本质,好像比讲恋爱还要迷人!但是,只要我们懂得研究的方法,货币却并不是如此神秘的。我知道:“……发现这货币形态的起源,探寻商品价值关系所包含的价值表现,是怎样从最单纯最不可感觉的姿态,发展到最迷人视觉的货币形态。这样,货币的谜,将会同时消减。”更明白浅显地说:“只要懂得由商品到货币的发展,关于货币分析之主要困难就已克服了,”因此,我们要想知道货币的起源,了解货币的本质,就得分析从商品演变到货币的发展过程。

不用说,商品是为了跟别的生产品相交换的生产品。在现代社会,除了很少的例外,差不多一切生产品(例如衣服、鞋、帽、书籍、纸、笔等等),都不是为自己的或家族的直接消费而生产的,却是以交换别的生产品为目的,以买卖为目的而生产的。所以,现代社会的一切生产品,都是商品,从而现社会也被叫做“商品生产社会”或“商品经济社会”。

但是,这样的“商品生产社会”,既不是历史上最初出现的社会,也不是人们有计划的意识的产物。商品和商品生产社会,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达,自然而必然的产物。

社会经济史告诉我们:在社会初期,生产的目标,是为了自己的或家族的消费的必要,及至生产力发达,除了供自家消费以外,还有剩余生产品留下的可能。这种剩余生产品,在一个共同体(或原始公社)和别的共同体相接触的地方,由于一些偶然的机会而发生彼此相交换的现象,这渐次影响到共同体内部,也跟着发生交换的现象。一个生产品和别的生产品开始交换,而且这个交换不断地反复进行,渐次形成一个有规则的社会过程,终于生产不得不变为专门以交换为目标的事业了,虽然社会全部生产不一定都是这样的也好。这样,生产品的一部分,从最初起就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而商品才变成生产品之必然的形态。

但是,要使商品生产更加发达而普及一般,就必须满足这两个条件:生产物私有制度的确立。于社会的分工的发达。因为要实行交换,第一必须交换当事者彼此都是那些想交换的生产品的所有者,即必须彼此互认其有权处分他自己的生产品;第二要社会的分工发达,一个人只能制造很少一部分或一种生产品,交换才会发达。只有具备着这两个前提条件,商品生产才能够更加发达,才能够普及到一般。

现时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具备着这两个条件的。所以“生产品的商品形态,只有在资本主义的生产上,才不是例外的,不是孤立的,不是偶然的,而是一般的”了。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注意:资本主义社会的两个前提条件——社会的分工和生产物的私有,是互相矛盾着的。因为社会的分工,意味着生产的相互依存关系。我们知道:现社会的任何一种商品,都不是仅仅一部分人的劳动所能制造的,任何一种商品,都要综合全社会的劳动力才能完成。譬如,拿上海运来的一支无可反铅笔来说,在上海必须有制造铅心的,做木料的、染色的、打磨的等各式各样的劳动者,各人费了一部分劳动力,在运输中,又要经过轮船、火车、汽车及板车等等劳动,要这样,才能转运来一支完成了的铅笔。但是,铅心、木料和染料等等,是怎样来的呢?轮船、火车、汽车、板车是怎样制造的呢?各种各样的劳动者又是怎样能有工夫气力来各尽各职,完成这一支铅笔呢?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推广到社会上其他许许多多的人们,有的劳动者探铅矿,砍木材,有的造火车铁路,运轮船、汽车、板车;而农人则种五谷、棉花以供给这些人的消费……这样不断在类推下去,我们从一支铅笔出发,结局可以把全社会的人都网罗在这一支铅笔的关系里面了。所以,从表面上看来,好像制造一支铅笔只有很少的几种人使用了劳动力,但若仔细推究起来,就发现全社会的人都在这上面花了“或多或少的劳动力”。

既然任何一种商品都是由社会、个体生产出来的,那末一切商品该归社会、个体所公有,按照一定的比例,按照各人出力的多少,或每人需要的多少,分开给每一个人才算合理。然而,建基于私有财产制之上的此社会,并不如此处理。商品一经生产出来,就被掌握着制造这商品的生产手段的人们(例如资本家、地主等)所占有。它是社会的生产,社会的分工,和生产物的私有之间发生矛盾。这个矛盾第一先表现为社会的劳动和个人的劳动之间的矛盾。

本来,在社会的分工下,从事劳动的各个人,他们互相依存着,彼此都为别人而劳动着。如果在社会的生产有统制,或者有计划地实行生产的场合,在分工合作之下的各个人的劳动,以其种种不同的特殊的具体形态(例如:木工的劳动及缝工的劳动、农人的劳动等)带着社会的性质和意义,直接表现为社会的劳动。各个人的劳动,直接构成为社会的劳动的一部分。在这里,没有任何的矛盾。但在商品生产社会则不然。在这里,生产是无统制的无计划的,掌握着生产手段而形式上独立的各个生产者,都从各人的自私自利的立场,从事生产。生产是各人的私事,因而本来应当具有社会的意义性质的各种具体劳动,直接地只表现为个人的劳动,而不表现任何社会的劳动。但是,各种各样的个人的劳动,无论如何必须是全部社会劳动的各部分。各个人的劳动,倘若没有具备着社会的劳动的性质与意义,那末,它即是当作个人的劳动,也是不能存在的。这种情形,恰像人们不能脱离社会而生存,因而不在一定的社会里,没有具备着社会的性质与意义的个人,当作个人也是不能存在的一样。

在商品经济上,要解决社会的劳动与个人的劳动之间的矛盾,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互相交换各人的生产品,交换各人劳动的结晶,只有这样,人们在生产上相互依存的关系才会建立起来,各种各样的个人劳动,才会转化为社会的劳动。

各种各样的劳动生产品,要能够跟别的劳动生产品相交换。第一它必须能满足别人的欲望,即对于别人是使用价值(有用物)。第二,从使用价值这点看来,其性能完全不同的各种生产品,必须在分量上能够彼此互相比较才行。即对于别人没有使用价值,没有用处的东西,根本就不能交换别人的东西。其次,性能完全不同的各种劳动生产品,倘若不能够彼此比较秤量,而交换的两方不能弄来相等,即一方面吃亏而另一方面自私自利的立场出发的交换当事者,就不愿意交换。

但是我们知道:性质各不相同的东西,根本不能作数量上的比较和秤量,要比较和秤量它们,就必须还原或转化为同一性质的东西才行。那末,使用价值不同即性能完全不同的各种商品,在一定的数量上彼此互相交换时,它们之间的共通物是什么呢?它们要转化还原为怎样同一性质的东西才能够互相比较呢?这同一性质的东西,“这共通物,不能是商品之几何学的、物理学的、化学的,或任何一种自然性质。物体的性质,只在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商品成为使用价值的时候,才叫我们考虑”。据此可知,要寻出各种商品交换时彼此比较和秤量的共通物,必须除开使用价值才行。“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置若无睹时,商品体就只留下一种性质了,那就是,它们都是劳动生产物。但连劳动生产物,也在我们手中,起了一个变化。我们把劳动生产物的使用价值抽象,同时也就使劳动生产物成为使用价值之物质成分和物质形态抽象了:它将不复是桌子,不复是房子,不复是纱,不复是任何有用物。一切可感觉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不能视为木匠劳动的生产物,泥水劳动的生产物,纺织劳动的生产物,或任何确定的生产劳动的生产物。劳动生产物的有用性质不见了,表现在此等生产物内的劳动的有用性质和劳动的具体形态,也不见了。它们不复彼此区分,却还元为同一的人类劳动,抽象的人类劳动。”

这样,在交换过程中,各生产者劳动的结果,变为社会一般的人类劳动的生产物,而按本来的性质受平等的待遇。于是,各生产者劳动的社会的性质和意义,才能够显露出来。

由此可知:各种劳动生产品和各种商品,不仅被表现为使用价值的各种具体劳动的结晶,而且又被表现为无差别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的结晶,“倘若把这些劳动生产物当作它们所同有的社会实体之结晶时,它们便是价值或商品价值”。因此,所谓价值,不外是抽象的劳动之物的表现形态。商品的价值,是使各种商品能够互相比较的共通物。

价值的大小,是由包含在商品里的劳动的分量而决定。就是说,这是由制造一定的商品时所花费的社会的必要劳动量(劳动时间)而决定。这个价值,决定商品的交换比率。商品的交换比率,就是商品的交换价值,也就是一个商品同别个商品相对比而表出现来的价值,交换价值是价值的现象形态(形式),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内容。

现在,让我们把上面的说明概括一下吧。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的根本矛盾,是社会的生产和私人的所有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第一先表现为社会的劳动和个人的劳动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就是说,劳动的这个二重性,可显露为商品的二重性(商品是使用价值,同时又是价值),倘若各个人的劳动直接地成为社会的劳动,那末,劳动的生产物不会彼此交换,不会成为商品,于是在使用价值以外,就没有所谓价值。因此,商品的价值是商品的社会的表象,是其社会的存在形式。商品的价值,表现着人类的一定的社会关系。价值的内容是抽象的劳动,是社会劳动之特殊的历史的发展形态。

第二节 价值形态的发展和货币的发生

商品的价值,既然是由生产这个商品时所耗费的社会必需劳动量(劳动时间)来决定。那末,第一,为什么我们在市场上决没有听到人说:这石米值五十小时,这张兽皮值十小时……其次也没有听到人说:一石米值两匹布,一张兽皮值三把弓……却只听到说这石米值五十块钱,这张兽皮值五块钱等这样的说法呢?我们现刻不说一石米值两匹布,而说一石米值五十块钱,是因为现在已经不是以物易物的时代,乃是用货币交易的时代了。

我们知道:商品经济发达的现阶段,并不是拿一个商品或交换别个商品的。商品可以买卖,商品是用货币交换的。商品价值的表现形态,便是货币。例如我们说一石米值五十块钱,这是说我们的米这种商品的价值,用货币五十块钱来表现,因而商品的价值获得独立的表现,即获得货币形态的表现。然而,商品价值用货币来表现这件事,已经是商品经济发达的结果,是价值发展了的形态。因此,我们要想明白货币的起源,把握货币的本质,明了价值的货币形态,就应该认识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较早的发展阶段上,比较不很发达的各种价值的表现形态。

(1)单纯的或偶然的价值形态——当社会生产多年还带自给自足的性质,而商品交换还带偶然性质时,价值的表现形态是单纯的或偶然的形态。例如:一匹布=五斗米;或说:一匹布值五斗米。这一个交换的成立,第一必须这两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不同,因为决没有人用一匹布去换一匹布;第二,这两种商品的价值要相等,否则一方吃亏一方占便宜,交换就不会成立。在一匹布值五斗米的表现里,布和米的价值各起着不同的作用。布的价值,是用和自己不相同的别的商品(米)来表现的,米的作用是当作表现布的价值的材料:五斗米代表着一匹布的价值,故一匹布的价值,是以五斗米这使用价值表出现来。本来,含蓄在一匹布里面的价值,是抽象的人类劳动,看也看不见,摸也摸不着,现在用五斗米来代表,来比较,我们倒看出来了。这恰像任何人都不能自己看见自己的脸面,但用镜子一照,却照出来了。五斗米这使用价值,就是照出一匹布的价值的镜子。我们从此得出的结论是:无论哪种商品的价值,都不能在该商品的本身上自己表出现来,要表现该商品的价值,就需要别种商品,就需要测量价值的衡量。

在任何一种交换中,站在现在布的地位的,就叫相对的价值形态,而站在现在五斗米的地位的,就叫等价形态或等价物。

一匹布的价值用五斗米来表现,这对米给予了一种新的意义和形态。米以其自然的形态(使用价值)而照样用之于表出现布的价值;米是表出现布的价值的等价物。“使用价值成为其对立物的价值的表现形态,”这是等价形态的第一个特征。

倘若使用价值的米是价值的表现形态,那末生产米的农民的具体劳动,就成为抽象劳动的表现形态。故等价形态的第二个特征是:“具体劳动是其对立物的抽象的人类劳动的表现形态。”

因为农民的具体劳动,是抽象的人类劳动的表现形态,被视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之表现,故与别种劳动者有等一性的形态。从而,它虽然像其他制造各种商品的劳动那样,是私人劳动,但同时又具有直接的社会形态。所以,等价形态的第三个特征是:私人劳动直接地成为其对立的社会劳动的表现形态。

这样,在单纯的或偶然的价值形态上,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矛盾,同时,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的矛盾,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就这样地显露出来,而且就这样地得到解决。

一匹布换五斗米,这种以物易物的交换方法,是非常之呆笨而麻烦的。有一个非洲旅行家,在他的游记里,描写着一件很有趣的故事。他在非洲内地要租一只独木小舟,舟主要求他用象牙来做独木舟的租钱,但这个旅行者没有带着象牙,哪里可以取得象牙呢?他一打听,知道酋长沙里蒲那里有象牙,可是沙里蒲要别人用罗纱来换才肯把他的象牙给他。可惜这个旅行者又没有罗纱。后来又听到酋长哈尼甫那里肯出让罗纱,但希望人们用洋针来交换。幸而这个旅行者带有洋针,于是他把洋针给哈尼甫,换了罗纱给沙里蒲,再取了象牙交给舟主。他终于租得了那只独木舟(崔尚辛著:《少年经济学讲话》,三四至三五页)这样的交换方法,我们单只想想也要头痛吧!这种呆笨的交换方法,因生产与交换的渐次发达,而逐渐被改良消灭了。

(2)扩大了的或开展了的价值形态——跟随社会生产力的逐渐发达,分工的发展,私有财产制的产生,人们就必须把自己所有的东西跟别人所有的相交换,参加交换的东西增加了。在这里,不是只有两种商品对立而相互交换,却是许多商品对立而互相交换。譬如说,那一匹布,不仅能交换五斗米,而且能与十双鞋子,能与一袋麦,能与十斤油,能与二十斤糖等相交换。所以扩大了的或开展了的价值形态,如下列那样:

在这里,站在相对的价值形态上的只有一种商品(布),而站在等价形态上的却有许多种商品(如米、鞋子、麦、油、糖等)。

扩大了的价值形态,是商品生产和交换发生的进一步的阶段,也就是价值形态发展中进一步的阶段。这时,一种商品(布)的价值,可以由各个不同的商品(如米、鞋子、麦、油、糖等)表出现来。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分离矛盾,在这价值形态现得更加明了。

然而,就是扩大了的价值形态,也不能解决以物易物的直接交易的困难,例如我们有一匹布,要想和某种东西交换,那很容易,因为布是人人想交换的。但是倘若我只有十斤油,而油不一定是人人想要的。于是我想把油拿去换别人的糖,而有糖的人不一定要我的油,也许偶然碰到一个要我的油的,但我又不一定需要他的东西。这样,撞来撞去,恰像上述的非洲旅行者一样,也许经过好几天仍不能做成交易。有了这许多经验的人,后来就想出办法来了,因为知道布是大家都要的,所以不妨先把我的油换成布,我虽不要布,但有了布再换别的东西就容易多了。这样,所有要交换的人,都会预先换布,然后再拿布来换别的商品,致使扩大了的价值形态变为一般的价值形态。

在一般的价值形态之下,站在相对的价值形态上的商品有许多许多(如米、麦、鞋、油、糖等),而站在等价形态上的只有一个(布),一切商品都把自己的价值表现于同一的某一个商品(布)里。用来表现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的某一种商品(布),乃是一般等价物,是一种测量一切商品价值的总衡量。某一种商品(布)的职能,就是表现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整个的商品界,分裂为两个相对立的部分:一部分只是一种测量价值的总衡量(一般的等价物或货币),而另一部分是上述以外的其他的一切商品(商品)。

价值形态发展到了一般的价值形态时,是表示商品交换已经相当的发达了。在古代,牛、羊及皮等,都曾当作一般的等价物用过的。在我们中国的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时期,用贝壳做一般人的通用货币。我们从古人刻在龟甲上,兽骨上的文字中,看出:“天子”用贝壳赏赐大臣的一些记载,两串贝壳可当得黄金百两一般厚重的礼物。我们看“货”字“财”字的写法,不是都连着“贝”字吗!

我们的祖先,也曾经把兽皮等当作过货币,我们还可以在两千多年的汉代历史书上,看到把鹿皮当作最贵重的货币,好像现在的金元银元。

的确,刀是大家需要的用品,因此金属的铁刀,也就做过货币——一般的等价物。现在的铜币是元的,可是它最初的形式是一把刀一样的。

古代希腊人曾经把家中的牧牛当作货币(一般等价物),在他们著名的古诗人的一首诗上,曾写着某将军的一件盔甲值九头牧牛的故事,拉丁文里货币(Fecunia)这个名词,就是家畜(Pecus)的意义。中国字把货物的“物”字,也带着一个牛字。因此我们想牛也可能做过我国古代的货币吧。

在十七世纪的美国佛齐尼亚州,曾经把烟草作为货币。一七三二年美国的梅里凉特州,曾宣告过玉蜀黍为法定货币,南洋和蒙古的许多地方,在现在还有把茶砖(茶叶加压力制成的)当成货币(一般等价物)的。(见前揭崔尚辛著书,四三至四四页)

但是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达,社会的分工的范围扩大,交换过程的复杂化,就渐次要求各部分的质相同而变化较少的一般等价物了。带有这种性质的特殊商品,确定为一般等价物或“货币商品”,而一般的价值形态就转变为货币形态。不用说,要怎样的商品才能转变为“货币商品”,视由社会历史的各种条件而有所不同,但总得要它的自然性质能与社会的机能相一致才行。因为金属的自然的性质,最适合于发挥一般的等价物的社会机能,故经过许多历史的阶段,金属才渐次固定为货币商品。其次,在各种金属中,铜、青铜、铁及锡等贵金属类渐次被排斥,只剩下贵金属的金、银固定为一般等价物。金和银结局变成货币商品,决不是偶然的。这是因为金银便于运携贮藏、品质纯匀耐久、分合容易、易于识别等自然的性质的缘故,所以“金与银非天然为货币,但货币天然为金与银”这个命题,可由这些金属适于充任货币机能的种种自然性质,证明是真的。只有每一片皆有同一性质的物质,能适合地价值的现象形态,成为抽象的人类劳动的体化物。又,价值量的区别既纯然是量的差别;所以,货币商品也必须只有量的差别,必须可以随意分割和组合。金与银就天然赋有这种性质的。

当贵金属(金与银)变为固定的测量一切商品价值的总衡量时,一般的价值形态,就过渡到货币的价值形态。

在货币的价值形态里,某种一定的社会职能——把一切商品的价值表出现来的职能就固定到某种一定的商品之上。这种商品(就是金或银),就完全从商品界分离出来了。金银在未成为货币之前,是一种商品。可是,在成了货币之后,金银就具有与货币所发挥的作用相联系的一些新的物特质。

这样,金银从其他一切的商品中分化出来,当作一种特殊的商品,当作一般的等价物,跟其他一切商品相对立的时候,其他的一切商品就专门显现为使用价值,而金银就专门显现为价值的化身,或价值体。我们已经知道,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之间的矛盾,表现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的矛盾上面,随着货币的发生,这个矛盾就更加扩大。在商品内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矛盾与对立,扩大为商品与货币的对立。内部的对立与矛盾转化为外部的对立与矛盾,商品就割分成一方面为商品,一方面为货币,而商品世界也分裂为商品的阵营和货币的阵营。这个分裂,结局是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发展,在根本上,不外是商品经济的内在矛盾(社会的生产与私人的所有之间的矛盾)的展开。

所以,“货币原是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发展到最高度的产物,”这指示我们:货币的发生,渊源于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的发展,它是商品生产社会的必然产物。

第三节 货币的本质

其次,货币的本质,就在于它是起着一般等价物的作用的商品,是测量一切商品的价值的总衡量,是商品价值之一般的实体化,是商品生产者的社会关系之物的表现。一般经济学者,多半把货币看成一种使交换容易进行的便利的东西,而不认为是商品社会必然的产物,例如,亚当·斯密(Adam Smith)就把货币喻为归家时增加便利的道路,密尔(John Stuart Mill)说:“货币是为便利于迅速做事的机械,即使没有,也无大碍,由此虽觉不快,也觉不便,但是做得下去。”

由经济学方面解说和增补密尔的齐尔奴雪夫斯基(Tshernysh-ewskii)把货币譬为手帕,他认为“就它本身而言,可说是在普通社会里,对于普通的礼节仪式上不可缺少的东西”。好些经济学家也认为货币这种东西,不过是使交换能够元滑进行的技术上的工具而已。普通他们说到货币的发生时,都说直接的物物交易,使交易的扩大发生困难,所以必须有货币出现。

的确,以物易物的直接交易有许多困难,这在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了,但是,这类经济学家,根本不了解:这些困难的发生,是因为商品生产社会的内在矛盾(社会的生产和私人的所有之间的矛盾),这些困难增大,是因为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发展的结果,而解决这些困难和矛盾的货币,也就是商品经济渐次发展的必然产物。直接交换的困难及其矛盾的发生与增大,是跟解除这种困难和矛盾的东西(货币)之发生及其渐次完成,同时并进的。“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手段,是同时发生的”,因此,我们知道:货币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只是技术上使交换能够便利进行的工具,而是商品生产社会之必然的产物,是表出现一切商品的价值的东西。

因为货币是一切商品的价值的总衡量,是一般的等价物,它能够和一切东西交换,于是就产生了“金钱万能”的现象,货币可以购买一切,支配一切。货币被人妄认为有超自然的神秘力量。但是,货币之所以有这样大的力量,决不是天生就有的,也不是金银本身具有的,而是现代的社会制度造成它这样的。因为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中,“货币掩蔽着私人劳动的社会性质和被市场联合起来的各个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会上的一切生产关系,都是镀过金的或镀过银的。现今社会是建基于私有财产制和社会的分工之上的商品生产社会,一切生产品都是商品,一切生产品必须交换,因为交换的渐次发达,同时,也就是价值形态的渐次发展,就逐渐发展到用金银货币来测量,来表现一切商品的价值,金银货币变成了一般等价物,可以交换一切,因而可以支配一切。于是好像不是人支配货币,倒是货币支配我们人类了。倘若我们知道货币的发生过程和货币的本质,就可以明白货币的一切权力,都是现代社会制度创造出来的。所以,要铲除“金钱万能”的种种罪恶,就必须变革资本主义社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