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青少年教育自助金点子-沉默不是金——训练好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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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易位反驳

打断蠢人的话头,让他闭口,是失礼的,而让他说下去,却是残忍的。

——富兰克林

早年美国纽约有个著名律师叫叶墨兹托,他机敏狡黠,精于办案。

一天,一个青年愁容满面来找叶墨兹托。原来,这个青年是纽约郊外马具店的伙计。他带着省吃俭用攒下的三百元钱进城,准备采购些商品去开个小铺子。住进一家小店后,把二百元钱交给店主保管。第二天伙计出外看好货后,回店取钱,岂料店主矢口否认存钱之事,还反咬一口说伙计是有意诈骗。

伙计再三申辩,终因存钱时没打收据,无以为凭,悔恨不迭,一筹莫展。

绝望中,伙计想到了律师,来到叶墨兹托门下求援。叶墨兹托见其言谈朴实,知非虚构,思忖再三,心生一计。

他嘱咐伙计:“你赶快回店去,对店主说:‘刚才我说存钱一事是我记错了,钱还在我箱子里,请原谅。’”

伙计依言行事,店主闻言喜形于色。

翌日,叶墨兹托又给伙计二百元钱,教他道:“你拿这钱去再托店主保管,但须事先暗叫一个可行的朋友在店中占座喝酒,你再当着朋友的面把钱交给店主。”伙计又如此这般在店里存二百元钱。

第三天,叶黑兹托授意伙计趁没人时向店主索还所存二百元钱。这次店主不敢抵赖。

伙计拿回二百元钱后,告诉了叶墨兹托。

叶墨兹托高兴地说:“好了!这下不怕他了!你立即叫上昨天喝酒的朋友一起去讨还二百元钱。”伙计偕友去索讨,店主说啥也不给。

于是叶墨兹托代伙计撰状向法院起诉。法庭经审理,因存钱时有人为证,无可狡赖;而还钱时无人得知,殊难凭信,遂判决店主败诉,令其交还存金二百元,承担诉讼费二十元。

店主听完判决,连呼:“亏了!亏了!”

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对方囿于私利,强词夺理,胡搅蛮缠时,运用易位反驳法,将他易位成你,你易位成他,让对方将自心比人心,可使其明白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