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史记·太史公自序》
王翱是明朝成祖至景帝连续五朝的廉吏,在他70岁时,被任命为吏部尚书,一干就是15年,直到去世。他身居官场几十年,尽管位高权重,但始终保持着公正、廉洁的品质。
王翱身居“铨衡重地”,却能用贤治国,因为他深知官贤与否关系到国家的治与乱,“一事得人则一事理,一邑得人则一邑安”。在封建官场上请托之风很是盛行,吏部更是钻营的重点对象。但王翱却“以用贤报国为己任”,决不拿手中的权力做交易。对权势者的嘱托,他都“毅然拒之,辞色俱厉”。为了防止别人登门拜谒,他在公务之外的时间常宿于官署,很少回家。所以在他任职期间,“门无私谒,权势请托不敢行”。
王翱的清廉不仅表现在忠于职守上,还表现在治家有法上。他身居朝堂,手握重权,但对自己要求却很严,经常穿破旧衣服。一次,明英宗召见王翱后,王翱转身走时,英宗见其衣服破损,又将他叫回询问其中原因,王翱只好说是当天偶尔穿了这件衣服,刚才接到召命,没有来得及换衣。对于钱财,王翱更是“淡然无欲”,他曾与某监军太监共事,两人关系很好,后他改任两广总督,临行前,太监以四颗西洋明珠相赠,王翱坚决不收。太监哭着说:“这些明珠不是受贿所得,而是先皇将郑和所购得的西洋明珠赐给身边侍臣,我得了八颗,现将其中一半相赠作为纪念。”王翱只好收下,但却把这四颗西洋明珠缝在袄中。后来王翱奉命还朝掌管吏部,此时这个太监已死,王翱找到太监的两位侄子,了解到他们生活困难后,就将从未动过的袄拆开拿出明珠转赠他们。
在原则面前,王翱对家属是寸步不让。王翱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在京郊做官的贾杰。后贾杰想利用王翱的裙带之便让自己进京为官,让妻子为之活络。女儿将此事告诉了母亲,母亲也觉得有几分道理。一次,王翱夫人趁王翱开怀畅饮之际,婉转地提出将女婿调入京城的请求。谁知王翱大怒,拿起案上物打伤了夫人的脸。后来到王翱去世,贾杰也没有被调回京城。
所谓廉洁就是要告诉人们:廉是清廉,就是不贪取不应得的钱财;洁是洁白,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清楚一点地说,廉洁就是说我们做人要有清清白白的行为,光明磊落的态度。公平就是公正平直,一般来说,公平是大家都明白的,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就是说一个人必须先要廉洁,才会公平;反过来,如果心存贪念,那什么公平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