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则择木,木岂能择鸟?
——《左传》
李斯生于战国末年,年轻时当过小官,对当时现实和自己的处境很不满,一心想建功立业。他经常看见在厕所中觅食的老鼠,遇见人或狗就慌忙逃窜,样子显得十分狼狈。再看粮仓中的肥鼠,自由自在地偷吃粮食,没有人去打扰。
李斯由感叹得到启发,发现人要像粮仓之鼠,才能为所欲为,自由自在。
他到齐国去拜荀子为师,专门学习治理国家的学问。
学成之后,李斯仔细分析了当时的形势。楚王无所作为,不值得为他效力。其他几国势单力薄,也成不了大气候。他感到只有秦国能有所作为,于是决定到秦国去。
临行前,荀子问李斯去秦国的原因,李斯回答说:“学生听说不能坐失良机,应该急起直追。如今各国争雄,正是立功成名的好时机。秦国想吞并六国,统一天下,到那里去正可以干一番大事业。人生在世,最大的耻辱是卑贱,最大的悲哀是穷困。一个人总处于卑贱贫穷的地位,就像禽兽一样。不爱名利,无所作为,不是读书人的真实想法。所以我要去秦国。”荀子对此大加赞赏。
李斯刚到秦国时,并不得志。后来相国吕不韦发现李斯博览群书,加以重用,李斯才有了接近秦始皇的机会。
这时秦始皇正想一统天下,李斯趁机向他献计说:“凡是成大事业者,都应抓住时机。秦国在穆公时虽然强盛,由于时机不成熟,没有完成统一大业。自孝公以来,王室衰微,诸侯争霸,各国连年打仗。现在秦国国力强盛,大王英明,消灭六国像除灶尘一样容易。这正是完成帝业,统一天下的大好时机。如果错过机会,等各国强大并联合起来后,那时虽有黄帝的英明,也难以吞并天下了。”
秦始皇听了这些话十分兴奋,马上提拔李斯为长史,按他的谋略派谋士刺客到各国去,用重金收买各国大臣名士,收买不了的就刺杀。与此同时,又派出名将率重兵以武力威胁,迫使各国就范。
在十年时间内,李斯辅佐秦始皇消灭了六国,完成了统一天下的大业。
他因此为秦始皇所器重,官位上升到了丞相。
李斯不愧是识时务者,当然属俊杰之列。他的英明应该说首先是认识了他自己。
人的才分和志向有大小高下之分,个人在社会群体之中适合于担当什么角色,既有客观的原因,更有主观的原因。主观的原因就是充分了解自己的长处和弱点,个性和气质,才能与志向,从而作出正确选择。从实用主义的观点来看,李斯首先找到了自己所属的坐标,而且非常准确。然后才是选择栖息之所或者主人的问题。择木而处的原则也充分体现了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的原理:一方面选择最适合自己的场合和主人;另一方面是抓住时机,投其所好,以此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无论从上述哪个方面来看,李斯的言行都为“择木而处”作了绝佳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