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未必能听懂我说的每一个专业名词,但却是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优秀的谈话对象,他总能在我的话里寻找到关键的信息,再提出疑问,于是我再详详细细跟他解释一遍。
有稳定工作的生活比我想象的还要规律。
以前我在家Soho时,吃饭总是有一顿没一顿,当乔希宁助理的时候也差不多,有一度吃外卖吃到恶心,怎么看都不是正常人的生活方式。
父母和大哥对我搬回家的举动表示了赞许,说“早该回家了”,但又忧心我一个人的吃饭问题,甚至想给我请个保姆,被我婉拒。要知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我的生活正朝着正常人的行列大跨步前进,我自信有能力打理好自己的生活。
我现在,每天早上七点半准时起床,出门时有一半的几率看到沈钦言穿着运动服在林荫道上晨跑,那条叫“哈利”的苏牧顺从地跟着他一路小跑。我往往会边开车边跟他打招呼。
八点半左右到达公司,在公司吃早饭,然后开始一天的工作。在IT公司工作,上班是半点也含糊不得的,效率要求极高,一整天脑细胞都在疯狂地运转。一个人的精神总是有限的,我现在的状况和之前Soho时截然不同,我推辞掉了以前的客户介绍过来的一些安全测试的工作,于是觉得下班后轻松多了。
我们时有加班,但目前来说,还不会太晚,回到家最晚不超过八点。晚饭也完全不是问题,因为我几乎都是在沈钦言家吃的。
绝非我主动要去蹭饭,在我成功地帮沈钦言修好了那台进水的电脑之后,他向我咨询“如何改造房屋的安全系统”,这可真是问对人了。
我非常赞成他的态度。作为一个大明星,他对系统安全的要求应该比一般人更高一些。钱不是万能的,但总可以买到一定程度的安全。
沈家的安保系统还是当年黄先生留下的,早已过时,且这些年都没有专门打理,需要改进的地方实在很多。沈钦言显然不缺钱,于是我花了一天时间,为他提出了一整套完美的方案,比如闭路监控系统、防盗报警系统、防灾预警系统、门禁系统、生物识别系统、电器控制系统等等。
当晚我们一边吃饭一边讨论我的安全方案。沈钦言是个非常好的倾听对象,虽然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电白,但并不妨碍他学习。他看着在我电脑上的演示,专心致志地听我解说各个专业名词,然后提出问题。
他指了指屏幕,“生物识别?就像你书房的指纹锁?”
“对。”
“但我用不上,”他解释说,“我不像你那样,工作内容需要保密到这个程度。我的书房只有书。”
“噢,那好……”我划掉指纹锁。
“电器控制对我来说也没有必要。”
我说:“我觉得挺好用的。你想,所有的电器都可以自动开关、定时,只要坐在电脑前,门都可以自己反锁呢。”
他不知为何微笑起来,“我不介意在屋子里多上上下下。其余的部分就按照你的意见安装,需要多少时间?”
“几个星期吧。”
“嗯,好的,”他点点头说,“到时候要麻烦你多给意见。”
大抵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们总在一起吃晚餐,周末的时候如果我们都不出门的话,我有时候连午餐都跟他一起吃。因为我怕狗,很多时候他把晚饭送到我家,屡屡叫我受宠若惊。他对厨艺有很深的造诣,连续一个月居然都没有重样,简直和我那身为家庭主妇的妈妈一个水平。
我对他的厨艺相当好奇,“沈先生,我没想到你这么擅长做饭。”
“片场的盒饭吃得太多,也就自己动手了。”
一次次对坐吃饭的过程中,我们也就熟稔起来。
他性格内敛,话不多。除了乔希宁之外,我和现实生活中的异性交往得不多,完全没有和沈钦言这种有着神秘气质的大明星相处的经验。就算我对他非常好奇,但也不清楚哪些话题应该问哪些不应该问。因为害怕冷场,我就一个劲说话。我谈起我的求学经历、一些有趣的朋友、在网络上遇到的新鲜事,尤其是谈到信息安全的相关内容,我简直就像竹筒倒豆子一样滔滔不绝,专业名词和英文一串串地往外蹦。
他未必能听懂我说的每一个专业名词,但却是个让人意想不到的优秀的谈话对象,他总能在我的话里寻找到关键的信息,再提出疑问,于是我再详详细细跟他解释一遍。
大抵是因为我经常谈起网友的缘故,他问我:“你在电脑上的时间很多,那我们可以在网上聊天吗?”
我一愣,“当然了!”
我很诧异我怎么才想到这个办法。平时我和他都是通过电话联系的,但我上班的时候几乎没时间摸鱼接听电话,但如果我们交换了邮箱和常用IM号码,就不会再出现无法联系的情况了。
他拿出自己的笔记本,添加我为好友,“你的网名是Elinor?听上去有点像你的名字。”
“啊,你怎么知道的!的确和阿梨的谐音有关呢,”很少有人能把我的真名和网名联系起来,我又惊又喜地跟他说,“我刚学会上网的时候给自己取的,本想用的是Alee,但怕和真名太接近有人会猜到,后来把A变成了E,再加上了-nor作为后缀,变成了Elinor。所以,也有人叫我小艾。”
那之后我们时常在网上聊天,有人在网上和现实中截然不同,但沈钦言一定不是那种性格分裂的人。他即便打字也不肯多打,我有时候一边写着代码一边和他聊天,往往我打了三句他才打了一句。
身边有一个关系密切的邻居,晚上回家看到隔壁的灯光都觉得温暖得多。唯一的问题是,我蹭吃蹭喝的次数似乎太多了。如果我们俩都在餐厅吃饭,毫无疑问用AA制,但吃他做的饭自然不能谈到钱。
我帮他做参谋是一回事,参谋不过是嘴上功夫,完全不费事。但他的回报实在太持之以恒,已经远远超过我的付出,让人坐立不安。每次下班回来后不用再操心晚饭吃什么的日子非常美好,但我知道,一旦习惯之后忽然失去,那种失落感一定难以形容。
一个月后他家的安全系统升级完成,我不好意思再去蹭饭,但他却依然在我晚上下班前给我电话,商量晚上吃什么。我想我一定是被他惯坏了,明明知道这样只会给他添麻烦,但大脑里却有另一个小人在疯狂地叫嚣:“又不是你主动要求的,是他打电话给你的,他可不是那种虚伪的人。”他在电话那头静静地等待,我于是厚脸皮地说:“法国菜。”
他在电话那边微微笑了,说:“好。”
当晚我看到餐桌上丰盛的大餐,愧疚感油然而生。我承认自己养尊处优备受宠爱地长大,但也知道世界上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地对你好。
我忐忑不安地问他:“沈先生,我给你添麻烦了吗?”
“没有。”
他语气很肯定。
“我是觉得,老让你破费不好……”我摆摆手,“不,也不是钱,主要是时间和精力啊。下厨很累,还每天都麻烦你送过来。”我们两家虽说是邻居,但从我家大门走到隔壁家门口,还有近百米的距离。
“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去我家吃饭,”沈钦言看着我,“但你不是怕狗吗?”
是啊,他家那只苏牧实在吓人,白森森的牙和庞大的体形都让我紧张。
我咬咬牙,硬着头皮道:“不不,其实也没那么怕……”
沈钦言看我半晌,忽然笑了。
“那好,以后到我家吃饭?”
“哦,好。”
沈钦言转过身,开始收拾餐具。我家的流理台是比照着我母亲的身材做的,对沈钦言来说略矮,他不得不微微弓着身子垂着头,他从来话不多,专心做事时尤其如此。我忽然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从小到大,我父母就是这样在厨房一起忙碌的。
他忽然说:“两个人一起搭伙吃饭,总比一个人好,你不觉得吗?”
我拼命点头。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有人会听你说话,有人在厨房的灯光下对你微笑,就像此刻一样。他最后说:“远亲不如近邻,互相帮忙是应该的。”
互相帮忙,也是我妈妈信奉的邻里相处之道。经过之前一个月的相处,我觉得沈钦言的工作安排着实诡异。我好歹是给乔希宁当过助理的人,他这样级别的明星,着实不应该这样闲。乔希宁从来都忙得脚不沾地,一个月能休息一天就万幸了,沈钦言却似乎游刃有余。
我和他也慢慢熟悉了,这些问题也能问出口:“你不忙吗?怎么还有时间天天在家做晚饭?我看到电视上有你的新广告。”
“那是几个月之前拍的。”
我老老实实地说:“我给乔希宁当助理的时候,他可忙得很。”
沈钦言眼里露出些微笑意,“等他到了我这个年纪,就忙不起来了。”
“……你又不老,”我说,“那你也不接新片吗?”
他一边洗着餐具一边摇头,“对我来说,一两年一部电影,就足够了。”
“呃……”我欲言又止。并非不同意他的话,只是我想到如果乔希宁只能一年发一张唱片,敏姐一定会心碎大哭的。新人层出不穷,粉丝都喜新厌旧,明星不勤奋的话,很快就会被遗忘甚至淘汰。
“我只是想歇一歇,”他揉了揉眉心,“我对赚钱也不是很执著,足够用就好了。”
“遇到特别好的本子和导演呢?你会不会多接几部戏?”
“《众里寻他》这样的电影也不是每个演员都能遇到,可遇而不可求。”
原来他对《众里寻他》的评价这么高,说得我很是向往。
“我当时跟着乔希宁的时候,在片场待了这么久,但还不知道《众里寻他》这部电影的故事梗概呢,完全是云里雾里。”
沈钦言略微一顿,抬眸看着我,“剪辑完成后有多场内部试映,我带你去。”
“咦?”我睁大眼睛,“啊,我也没有这么着急……”
“看正式版的话,首映式也可以。”
“啊?”男主角带我去看电影的首映,我觉得自己心跳加快,“那……会不会不太方便?”
“不会。”他回答得干脆利落。“那就说定了。”
我眨眨眼,这就说定了?不对,我之前想说的不是这个问题啊!他做事从不显山露水,但特别能牵着人的鼻子走。
不论如何,从第二天开始,我下班后倒是经常去他家。
和来我家时不一样,沈钦言在家的时候都穿着舒服的便装,看上去说不出的自在。或许是因为担心我怕狗,他把哈利系得很好,别说狗,我连一根狗毛都没看到过。只有一次被哈利吓了一跳。哈利正隔着窗户冲我摇尾巴,眼珠子精光迸射,死死地盯着我,我双腿开始发抖,几欲夺路而逃。半晌后才想起还隔着道玻璃门。沈钦言也不说话,走到墙边一把扯上了窗帘。
“哈利今年八岁了,我养了也有六年了。”
“咦?”
我没想到他忽然跟我聊起这条大狗,以前他都不提,我自然也想不到问。
“作为狗来说,算是上了年纪的狗了。”
“嗯,是很老了。”
我虽然不喜欢包括狗在内的一切毛茸茸的宠物,但不等于不了解基本的动物常识。
他微微一笑,“我以前也没有想过养狗,但拍了《地久天长》后,觉得单身男人养个宠物也不坏。”
单身?我睁圆眼,随即想到,噢,是的,《地久天长》是他六年前的一部电影,那时候他的确是单身。我记得《地久天长》是部感人肺腑的爱情电影,讲述了一个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故事中有只小狗是贯穿全剧的线索。总之,这是个特别适合情人节的时候小情侣一起去看的电影,看到最后热泪盈眶又觉得幸福不已。
“不觉得很麻烦吗?”我说,“猫猫狗狗的,到底是宠物,平时看着可爱,可关键时候总给主人惹麻烦。比如上次你的电脑,就应该是被哈利弄坏的。”
“不麻烦,哈利很温顺。只是有时候需要长期出门拍戏会不方便一点,”他说,“不能带它去外景地,通常托付给朋友。”
我点点头,下一秒忽然灵光一现,点点滴滴的线索贯穿起来,所谓醍醐灌顶不过如此——
啊,莫不是他已经接拍了新片,在他外出的时候,想把哈利托付给我?
这就完美地解释了他为何要对我这么好,给我做饭了!人只有在有求于人的时候才会特别殷勤啊。若是他有别的请求,我当然会义不容辞地答应。但是,帮他养狗?养金鱼还可以考虑,狗是我的大忌!
不行,绝对不行!
“不用那么紧张,”他嘴角微扬,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打量了我两秒,摇了摇头,温言道,“我不会让你帮我养狗的。”
“啊,你怎么知道我在想这个?”我脸一定红得像猴子屁股一样。
“你表情很丰富,这不难猜。”他说。
我的表情到底多丰富才会让他第一时间就猜到我的想法啊!我红着脸低下头,埋头苦吃。
直到我们开始收拾碗筷的时候,我才小心翼翼地捡起之前的话题。
“沈先生,你经常这样吗?”
“什么?”
我把话问出来,“嗯,我是说,做饭给别人吃……”
“不经常。”
我心思纷乱如麻,停下了手中的活,把碟子放好。沈钦言把最后一只盘子清洗干净,擦干净了手上的水珠,一边放下卷起来的衬衣衣袖一边转过身来,定定地看着我。大抵是他家厨房光线明亮,我觉得他看我的视线也亮得惊人。
我有点疑惑,他那么好的厨艺是从何处锻炼出来的?
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做什么事情都比别人好。
我深呼吸,“那么,安小姐呢?”
“曾经她经常来我这里蹭饭,”沈钦言顿了顿,“最近她事情较多,不太常来。”
“难怪这一两周我没看到她……”
“为什么你认为她会来我这里?”沈钦言看着我,仿佛我问了一个“太阳为什么不落到地上来”之类的大问题。
“为什么……”
我下意识地喃喃重复。在“她难道不是你女朋友?”这句话出口之前,他已经淡定沉稳地说出了后面的话。
“她不是我女朋友,从来也不是。”
我呆了两秒钟。
“可是不都说……”
我在揣摩别人心理上着实不是优秀的人才,一时间也想不清楚他为什么告诉我这么私人的事情,但是……我心口微微一动。
“我知道娱乐新闻中是这么说的,”沈钦言朝我走近一步,“实际情况是,我和安露是好朋友,我们有各自的生活,有时虽然交集,但从不涉及男女之间的感情。”
“我二十一岁开始拍电影,那时候是新人,安露帮我良多。你应该知道安露的家世。”沈钦言语气平静,仿佛说着别人的事情,他肢体语言不多,只是偶尔会短暂地垂了眼眸,扇子似的眼睫毛轻轻一抖。
“噢,是,是的……”我脑子中就像有十面大鼓在敲,轰隆隆一片,思绪全乱,说出来的话亦是结结巴巴,“嗯,我听到敏姐……就是乔希宁的经纪人说过。”
“最开始,我和安露都需要一些新闻,于是顺水推舟,放任记者们猜测。你当过乔希宁的助理,应该能够理解。”
我有点混乱,但还是点点头。
理解,那是当然的。
但我的大脑为什么这么迷糊?
“我和安露没有否认过,但也从来没有正面承认。”沈钦言顿了顿,“年复一年,时间让这则新闻变得尽人皆知。同时,也渐渐成了生活常态的一种,好像吃饭睡觉,也不会有人特地来关注我们。但也不能说我们无法澄清。只是这么长的时间中,我和她都没有遇到什么人,能让我们愿意主动澄清‘我们并非男女朋友’一事。”
也就是说,他和安露起始于友情,由各取所需产生了绯闻,然后维持现状了多年。我想起乔希宁和宋亦涵,他们的交往也因为谣言而起,但却有了意想不到的发展;而沈钦言和安露却没能发展。
“你的表情,”他手指轻轻敲了敲流理台,墨玉般的眼眸中光亮大盛,“怀疑我的话?”
“不,不是……”我艰难地开口。
准确说,我是震惊而不是怀疑。沈钦言这个人虽然不爱说话,但说的话有一句是一句,没有确切消息时从不开空头支票。我看过他那么多新闻稿,对他来说,不想回答的问题可以一概用沉默和不置可否应付,一旦开口,都不是做戏。
“是的,我不爱说谎,虽然这份工作有时候要求说谎,”他用略带叹息的语气说道,“说谎话比说真话累得多。”
我似懂非懂。
“好了,还有什么问题?”沈钦言问我。
我傻乎乎地摇头。没有了。他和安露并非男女朋友这个消息实在太富有冲击性了,我觉得自己花上好一阵子才能消化掉。
他把餐盘摆好,又抬头看我,“既然没有问题,那么,你明天有没有什么安排?”
“没有,明天是周末。”一周的忙碌就是为了周末的休息,我是不可能有什么安排的,连大哥的邀约都拒绝了,我要睡到自然醒!
“有时间陪我一起去钓鱼吗?”
“噢……好。”我说,“但是我从来没有钓过鱼……”
“没有关系,我可以教你。”沈钦言顿了顿,“附近的山上我有套别墅,明晚咱们不回白莎道了,直接在别墅住下,你觉得呢?”
“别墅?”
“虽然是九月了,天气依然很热,去那边度个短暂的周末假如何?”
我犹豫了一瞬。长这么大,我很少夜不归宿。既然我们都这么熟悉了,去他的别墅也没关系。我说:“好。”
他眼睛里有温柔的笑意荡漾出来,“那记得出门的时候多带一套衣服。”
等到我晕乎乎地回家之后,我才惊觉,自己完全被他牵着鼻子走了。
第二天我们在沈钦言家门口见面。他开着那辆路虎,后座塞满了东西。
天气还是很热,我们开往湖边的这一路上,沈钦言都戴着茶色的墨镜,俊美的侧脸轮廓鲜明,我若干次偷偷瞥他,再次认识到,他真是我平生所见最俊美的人。
原以为钓鱼会到海边,没想到一个半小时的车程之后,车子在一个碧蓝的大湖旁停下来。湖边地势相当平缓,芳草萋萋,嫩绿的青草直接长到水中去。四下望去,每三四十米就有一个安静垂钓的身影。
是的,这里的确是好地方,不光适合垂钓,也适合避暑。湖面上的凉风吹来,驱散了夏天的热气。我一手压住帽檐,深呼吸了好几口清新的空气。
唯一的问题是——这是什么地方?
沈钦言忙着把车上的装备弄下来,我本想去帮忙,他拒绝让我插手,有条不紊地从SUV的后备厢中取出遮阳伞、两把白色折椅和配套的折叠桌、一摞书,最后搬出来一整套钓鱼装备。
他忙碌,我也没闲着,首要问题是找到方位。
我终日埋首于电脑数据中,如果没有必要几乎不出门,完全不知道静海市周围有这样漂亮的一个湖泊。我于是拿出手机,连上网络,通过卫星定位确定了所在位置,了解到我面前这个湖名曰“碧山湖”,因为坐落在碧山脚下而得名。碧山风景优美,山上坐落着许多的私人别墅,也有一些旅店,每到七八月,不少人都会来这里避暑。
——虽然我从来没来过。
沈钦言把渔具放在湖边的草坪上,抬头看我,“帮个忙?”
“噢,当然。”
我奔到他身边,蹲下,先看他把钓竿取出来,理出鱼线。钓鱼不是很容易的事情,比如渔具、鱼饵都要专门准备。我今天穿着白色休闲上衣和短裤,湖岸上的草长得茂盛,嫩绿的叶面搔刮着我的小腿,有点痒。
“我没想到你喜欢钓鱼。”我有感而发。
“钓鱼是次要的,主要是因为安静和放松。”
他还真是个喜欢安静氛围的人,我想到这里就问:“那你为什么会当演员?这个圈子从来和安静祥和没有关系。”但凡明星,身上总会有很多谜团,他也不例外。这个问题我疑惑甚久,但因为太过私人化,总是犹犹豫豫不敢问,担心他不回答令自己尴尬。
但经过昨晚的事,我似乎觉得,现在问他这样的问题也不要紧,他会回答我的。
沈钦言往湖边洒了鱼饵,将数根钓竿在湖边插上,躬下身就着湖水洗了洗手,再回到折叠椅上坐下,拿毛巾擦干手上的水,微微笑了一笑后回答我:“我有时也在想这个问题。这大概是因为,我只能做好这件事情。”
什么是……“只能”?
我困惑地“噢”了一声。这答案听上去是如此的没有自信,真不是他的风格。
“杜梨。”
“嗯?”
我们中间的折叠桌上有几本书,是他带来的。他随手拿过一本置于膝盖上,手指轻轻敲了敲封面。
“我父亲早逝,我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寡母带子是不容易,但并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困难,至少经济上不是。十岁的时候,我母亲再婚,再婚的对象是一名法官,有一个女儿。两家人组成了一个家庭。”他声音很平稳,眼眸湿润深暗又闪闪发亮,像两池静止的深水。有那么一刹那,我觉得自己通过他的双眼看到了他的内心。
我轻声说:“你似乎……很少提起自己的家庭。”
“是的,因为我十七岁时离家出走了。”
“离家出走?”我目瞪口呆。
沈钦言的装备很齐全,他斟了杯果汁递给我,“你看上去很吃惊?”
我当然吃惊了!这可是爆炸性新闻!
我说:“可是,你不像那种特别叛逆的孩子啊。”
“虽然一个家庭只有四个人,但也是一个小社会,充斥着许多矛盾。比如自己的爱好、母亲的要求、兄妹的关系……我那时年轻气盛,完全无法处理这些纷乱复杂的关系,所以离开家了。”
“啊啊,这个我能理解,”我连忙点头表示和他站在同一战线,“家长什么都管,对你指手画脚,从头管到尾,这真的很让人郁闷。我在国外留学的时候,有一次和妈妈吵了一架,气得整年都没有回家。”
“我在你家看到了全家福的照片,你母亲看上去很温和,”沈钦言侧了侧身子,“你们为什么争吵?”
“一般情况下,她还算个开明的母亲啦,但是发火的时候可不得了!”我说,“我留学时,爸爸在学校附近给我买了套公寓,我的同学朋友有时来住。那次她也不事先通知我,忽然在某天清晨直接杀到我的公寓,当着我的面,把他们全都赶走了!”
沈钦言挑眉,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当时你的公寓里有多少人?”
“十几个。前一天一群朋友在我家聚会,都是全国各地来的。”
沈钦言沉默了两秒。
“你们都喝醉了?”
“……大家谈得非常高兴,是喝得有点多,所以都留下来过夜。”
“大都是男生?”
“是我们的技术论坛上一群相熟的网友,的确大部分都是男生啦,”我顿了顿,发觉他的思路有些偏离正轨,忙追加了一句,“你可以不要像我妈妈那样想歪了,绝对不是那样不堪!”
他头微微一偏,朝湖的深处看了一眼,“我知道。但也不是不能理解你母亲。”
我有些小郁闷,这才想起我们的谈话的主旨根本不是我的那场聚会,忙把跑到十万八千里之外乘凉的话题拉回来,“啊,抱歉,扯得太远了,继续说你吧。你离家出走后又怎么样了?为什么当了演员?”
他手指轻轻摩挲了下巴,“离家出走得到的是自由,需要放弃很多东西,比如学业,我离开的时候高中都没毕业。我没有钱,就开始在饭店、酒吧打工。最落魄的时候,我看了一出话剧——《牛虻》,这让我对戏剧表演产生了兴趣。”他略微停顿,“一个人在外面闯荡,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的机缘巧合。几经巧合之下,我拍了第一部电影。”
我说:“那你的运气真的很好,乔希宁当时为了成名,那可是把能想的法子都想了。”
沈钦言垂下视线,喃喃低语了一句,“运气好啊?”不待我回答,他嘴角一扬,手撑在扶手上离座而起。
“也许吧。”
他往湖边走去,我看到左侧第三个钓竿鱼漂浮动,有鱼上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