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伤花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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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摇滚与宗教 (1)

一位叫雅可布·阿伦扎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甚至写下了名为《反转信息曝光》的书,他认为,“如果有人说‘撒旦是上帝’(Satan is God),你会很快反对……但如果你听到几次Dog si natas(“撒旦是上帝”的反转),它就会被大脑右半球解码并把它作为一种事实贮存起来!”(该书所提出的反转信息事例也极少。)

除了撒旦信息之外,宗教人士也曾就其他莫名其妙的问题死缠摇滚。其中最广为人知的是视摇滚为教唆杀人或自杀的元凶。这类指责在80年代达到了高潮,但其发源则是在60年代。1969年在“滚石”奥特蒙特的演唱会上,飞车党打死一名观众,这虽然不是“滚石”的过错,但反摇滚者从此开始制造摇滚杀人的神话。这一神话的第一次高峰是“塔特事件”。1969年,女演员沙伦·塔特及6名客人在家中惨遭查尔斯·曼森及其“家人”(即其信徒)杀害。由于曼森是“披头士”的狂热崇拜者(他曾千方百计地想同“披头士”取得联系,结果都未成功),而且他自己供认,“白色唱片”是“披头士”向他发出的杀人信号,于是,摇滚成了这一事件的替罪羊。许多宗教势力更是坚信,这是摇滚使人精神错乱并教唆杀人的最佳证据。然而,连起诉曼森一案的检查官也不曾注意到的是,曼森同样是一名《圣经》的忠实信仰者。他的全部谋杀计划正是从《圣经》中得到启示的。曼森经常引用《启示录》,并认为自己是降临人间的灭绝使者。因此,他杀人的动机似乎更多地源于因《圣经》而产生的白日梦,“白色唱片”只是一个符号而已。

在杀害约翰·列侬的凶手马克·戴维·查普曼身上,同样有极为深厚的《圣经》及基督教根源。查普曼也是“披头士”、尤其是列侬的狂热崇拜者。当生活中充满不幸时,查普曼成了一名“再生”信徒。由于原教旨主义视列侬为无可救药的罪人,查普曼在潜移默化之下必然视其为上帝的大敌,同时也是自己获得新生的大敌。于是,他射杀了列侬。当他在1992年出狱之后,他说他当时认为自己所射杀的只是一张广告画。也许他的确有些神智不清,但这种神智不清的根源正是他所处的宗教团体,在列侬推出《想象》时,他所在的团体便玩一种游戏,就是不停地说:“想象,想象列侬已死亡。”而最令人难以容忍的是,当查普曼自己都开始后悔时,一些宗教团体竟然提出为他树立纪念碑,并不断地邀请出狱后的查普曼前去演讲。

1985年,又一名杀人狂被视为摇滚的牺牲品。洛杉矶25岁的理查德·拉米雷斯被控谋杀16人、强奸或猥亵20人。此人被视为魔鬼附体。他曾在杀人现场留下了一顶印有“AC/DC”头像的帽子。一时间,宗教团体又如获至宝,大编魔鬼执掌的摇滚唆使人成为杀人犯的故事。其实,“AC/DC”的布赖恩·约翰逊在好几年前接受采访时就已说过:“我听说有的人认为我们的乐队搞魔鬼崇拜,我要不就此说点什么就太傻了。其实我现在所写的是我们一直在写的,那就是:愉快。”

无独有偶,同是1985年,加利福尼亚的一对夫妇控告摇滚歌手奥热·奥斯本及其所属的哥伦比亚公司,因为奥斯本的歌曲《自杀途径》导致了他们儿子的自杀。该歌有一段唱词是:“何处去躲藏,自杀是惟一的出路。”据说那个男孩正是在用耳机听这段歌时开枪自杀的。他当时也喝了酒,但他的父母认为,他们的儿子的“心理背景和个性”使他“特别容易受到唱片中那段歌词的影响”。他们聘请的律师托马斯·安德森是一个“再生”基督徒,他宣称,唆使人自杀在加州是一大重罪。

奥热·奥斯本辩护说,这首歌并不是宣传自杀,而是为了纪念他死于酒精中毒的朋友——“AC/DC”乐队的邦·斯科特。他反问说:“你们真的认为我这个有6个孩子的已婚男子竟会希望别人去自杀?”

宗教势力反摇滚浪潮近期的又一高峰无疑是由爱尔兰光头歌星辛妮·奥康纳所引发的。1992年10月,这位本来就深为宗教人士反感的女歌星竟然当着成千上万电视观众的面将教皇保罗二世的画像撕得粉碎。一时间,各地教会纷纷视奥康纳为头号敌人,他们组织撕毁的奥康纳头像和焚毁的奥康纳唱片数不胜数,许多宗教团体并号召人们抵制奥康纳11月举行的美国演唱会,迫使她不得不推迟演出,并宣称自己准备放弃摇滚。

原教旨主义者在反摇滚上还有一个绝招,那就是“打不败就掺和”。因此,我们便看到了所谓“福音摇滚”的诞生。像“鞭伤”这样的基督教重金属乐队从80年代起就开始同世俗的乐队争夺着舞台、录音室,比试着风头和销售量。“鞭伤”的四名成员在外表上同“吻”乐队的成员毫无二致,都同样身着皮革服装和弹性纤维紧身衣,同样使用大量的化妆品,同样戴着项链,同样留着野性发型。他们的队名来自《圣经》中《以赛亚书》53章第5节:“因他(基督)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而在每一场演出中,他们都要向观众抛出500本《圣经》。这类乐队的确让基督徒们狂喜不已。

就摇滚反权威、反传统和反道德的惯常冲动而言,它与宗教为敌自然是在情理之中。但除了列侬谈话或奥康纳撕毁教皇画像这类少数直接和极端的举动之外,摇滚似乎并没有更多地公开与宗教相抗。更多的情况是宗教迫不及待地发难,其所提出的理由以常人的眼光看来也带有明显的偏执狂和妄想狂倾向,无论是对列侬谈话和奥康纳行动的敏感,加洛克言论和博伊金行动的猛烈,还是在彼德兄弟、格林沃德和阿伦扎的种种假想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种倾向。同样,在吉米·斯诺、“小理查德”、杰里·李·刘易斯和鲍勃·拉森身上,我们发现的无非是这一倾向所导致的戏剧性冲突。这种冲突与其说是力图抗拒撒旦的诱惑,倒不如说是抗拒改宗的诱惑,因为撒旦的诱惑是明显而容易识别的,它无需使用种种偏执假设和妄想便可得到证实。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宗教势力(不只是本章所列举的基督教势力,也包括我们在“世界音乐”一章中所提及的其他宗教势力)视摇滚为撒旦使者的说法明显缺乏证据,几乎全是妄想。由此,我们也提出一种假想,即宗教势力所反抗的摇滚并非撒旦,而是另一种神,另一种上帝,一种在摇滚歌迷最为狂热的歌星崇拜中表露无遗的上帝。

就摇滚作为文化革命而言,它必然构成韦伯所谓“神义学”似的变革,即从整个人生意义和价值观念上实现彻底的转换。因此,摇滚根本用不着直接向基督教或其他宗教挑战,却同样会使早已脆弱不堪的宗教心跳不已,因为它所造成的人的价值观革命会以强大的力量摧毁旧的意识和心理结构。在美国这样一个宗教影响极为普遍的国度(据称该国90%以上的人“相信上帝”,十分之四的人按时上教堂),摇滚的冲击便必然造成改宗式的强烈震撼。而那些最为极端的歌迷对歌星的迷恋和崇拜,更是让神的选民们心惊不已。有论者曾经用摇滚体验同宗教体验相比,这可以说是找着了宗教势力反对摇滚的“练门”。

宗教反摇滚势力的愤怒大都建立在某些假说之上,让我们来看看另一个假说。这一假说视摇滚的现场演唱会为宗教体验的越俎代庖,视摇滚体验为宗教体验的代用品。

在所有的宗教体验中(尤其是在反摇滚不遗余力的“再生派”眼中),“造物感”是最多被提及的。所谓造物感,乃是一种自我的渺小感、自我的微不足道感。按宗教人士的“辩证”讲法,它在使人自觉微不足道之时,却又让人觉得自己成了某种无限之物的见证。一般而言,这种无限便是上帝,而微不足道的便是造物。无限同样也意味着一种终极,一种难以言说的超自然感,而个人则是其中的小小一环。而这一切可以在另一种情景中实现。

格雷尔·马库斯曾经写道:我们总是在各式摇滚歌声中寻找着可以被称为属于自己的那一支歌,“当我们找到它并打开收音机再一次收听它的时候,它又不仅仅是我们的了——它是通往成千上万同时分享着这支歌的人的纽带。作为一支单独的歌它算不了什么,但作为一种文化、一种生活方式,你根本奈何不了它。”②这正是无限中的自我、终极中的链环。当摇滚作为一种反抗性的运动(包括反抗宗教价值观念)时,即使只作为听众也可以从中体会到某种自我与他人的优越感的消除,某种自我重要性的消失,更多出现的是一种朦胧而混沌的一致性。在观众深深沉醉其中的摇滚现场演唱会上,齐心合力的声嘶力竭最能使这种感觉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使听众于“过瘾”之际完全消失自我并团结在一片和谐之中,正是全部演唱会和全部歌手、制作人、舞台监督、主持人所梦寐以求的目标。当这一目标达到之时,便是“造物感”登峰造极之时。

同样是在观看演唱会中,我们可以发现另一种被宗教人士推崇的宗教式体验: 一种敬畏感。在宗教体验中,这种敬畏感并不停留于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神秘感受,而且表现为一种难以比拟的巨大无比的激情迸发,使人心脉贲张,难以自抑。而这正是摇滚乐的听众想从现场演唱会和某一支他最深爱的歌曲中所得到的感受。如同宗教的敬畏体验一样,这种感受是一种令人愉悦的、与观看恐怖片的感觉相似的恐怖感,有时候,由体验自己的激情和观察他人的激情本身就会导致恐惧,加上对摇滚乐历史上种种“骚动”场面的联想,敬畏体验便会达到高潮。

同敬畏体验相近的是一种排山倒海般的被压倒感,这是一种心甘情愿的专注和被制服的感觉。这是一种典型的排除理性的过程,所谓“因信仰而理解,而非因理解而信仰”是也。产生这种宗教体验的信徒会觉得在一瞬间看见了神的现身,一种全身心的瘫软感便会发生。而这一情形更多地发生在摇滚现场演唱会上,尤其是那些脆弱的女孩,往往因为偶像的某个举手投足而欣喜若狂,直至晕厥倒地。这是在摇滚音乐史上时时可见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