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神医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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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第108章

罗帐缓缓落下,娇喘渐渐响起,一室暧昧升级,一床暖香四溢。

皇宫里!

“皇上,你这么久没有翻臣妾的牌子了,臣妾以为你不喜欢臣妾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也不管天气寒冷如斯,尽然穿着菲薄的艳红透明纱裙,攀上了元闵瑞的肩。

女子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香气,一闻就知道是不久前刚熏染上去的,也不晓得花了多少熏香,才把自己熏的这么香碰碰。

元闵瑞转身,看着极尽妖娆的女子,忽然之间发狠一样的将女子一把扛上肩头,朝着床榻大步而去。

女子虽然吃痛,却装着你的享受,娇吟起来:“皇上你好威猛,臣妾好喜欢。”

“闭嘴!”本来香艳的气息,因为元闵瑞冰冷的呵斥,一下子如同堕入了冰窖。

女子被喝的呆住,即便是傻子,她也感觉到了皇上今日的心情并不是很好,当下不敢再言语,任由元闵瑞把她抗到床上,重重的摔倒被褥上,然后欺身上来,毫不怜香惜玉的进入她,冲刺撞击,直至发泄。

从头至尾,他用枕头捂着她的嘴脸,不许她出声,不看她的脸,似乎只有这样,他才能把她当做另一个人,另一个或许正在自己弟弟身下承欢,永远都不可能属于自己的女人。

正月初十,成亲的第二天凌晨。

四更天刚过,闫素素睡的正安稳,忽觉得一团热火从自己的小腿处渐渐开始游离,朝着大腿根处而去,她身子一酥软,清醒了过来。

一片黑暗中,伸手不见五指,她却能清楚的感觉到,耳边吞吐的灼热的气息。

这灼热气息的发源者,闫素素知道,连带着会意了那双游离向大腿根处大掌的目的。

她俏脸一红,素手按住了那不断游离使坏的大掌:“别了。”

元闵翔手一僵,轻笑一声,从闫素素的手心抽回了自己的手,俯身上来,将她整个娇小的身躯,压在强健的胸膛下:“吵醒你了?”

“你很重,下去!”

闫素素娇嗔一声,素手虚无的轻推了一把身上的元闵翔,元闵翔纹丝未动,只是将双手撑在了闫素素的身侧,稍稍抬高了自己的身体。

“不睡了吗?”

“这句话问你才是。”深更半夜的,是谁现在那不规矩把她吵醒的。

“你该问我,可曾睡过!”他轻笑,声线里盈着浓浓的****。

闫素素双颊烧的滚烫起来,檀口轻启,娇怒道:“不用上早朝吗,赶紧下去,睡觉。”

“我不想下去……”他邪笑,添上她白皙的脖颈,“我想进去。”

“你讨厌!”闫素素许从未曾想过,自己也有这么小女人的一面,但是面对元闵翔的无度索求,这种小女人的媚态,自然而然的生发了出来。

元闵翔的热情,因为她这般娇媚的轻嗔,而燃烧的越发壮烈,蠢蠢欲动的某处,已经准备好了蓄势待发。

“可以吗?”

只是他却疼惜着她,昨晚的破瓜之痛,将她折磨的差点落泪,他只敢要了她一次,然后一直努力的忍受着,给她一个缓和的时间,四更天的时候,他终于憋的受不了了,就开始在她身上上下其手,寻求安慰,不想居然把她给吵醒了。

听不到她的声音,只是抚摸着她的身子都让他****难耐,如今听到她的声音,他更加是无法自拔。

闫素素听着他暗哑的嗓音,带着尊重的征求,心里一软,几不可闻的轻应了一句:“恩!”

这一声“恩”,好比天籁,元闵翔再也无法忍受,一个挺身,攻占了那座只到过一次,却希望停留一辈子的城堡。

两刻钟的疯狂下来,闫素素早已经精疲力尽,而元闵翔却似乎意犹未尽,依然勤奋耕耘着。

闫素素知道男人的生理功能,强大者可以持续一个小时,也就是四刻钟而不泄。

以前对此,闫素素只是有个概念而已,并没有太过入心,现在她切身体会着元闵翔的“凶猛”,才知道四刻钟,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享受也是折磨。

她只愿元闵翔快些了事,因为,她真的好累,腰都快要断掉了。

就在闫素素都忍不住开口想让元闵翔速战速决的时候,元闵翔一声低吼,终于出来了。

虽是冬日,两人却都已经满身大汗,湿濡的鬓发纠缠在一起,散发着一股子暧昧又甜蜜的味道。

“洗澡吗?”元闵翔不避嫌的舔着闫素素脖子上的香汗,柔声问道。

闫素素别开脑袋,却躲不开他的追吻,她只能认命:“洗洗吧,都是汗!”

元闵翔再在她身上伏了少顷,反身下了床,掌了灯。

然后回到床边穿脱了衣衫,开门出去叫人烧热水。

回来的时候,看到闫素素只披挂着一件自己的长衫坐在床边。

脸上依然是那艳红的新娘妆,本是俗艳的妆容,因为生在了她的脸上,而变得更外的迷人。

如今她娇小的身子,尽数包裹在自己的藕色长衫内,透过宽敞的衣领,能够清晰的看到她脖颈上属于自己的红色痕迹,他心里一动,上前一把抱住了她:“累不累?”

闫素素摇摇头,有些不自在:“放我下来!”

“素素,你告诉我,你是不是有些喜欢我了?”元闵翔不是对自己太过自信,只是从闫素素昨天晚上和刚才的表现中,他隐隐感觉到,自己在她心中,不可能全无地位和分量。

不然以闫素素那个个性,就算可能会委曲求全,委身于他,也不会表现的那般热情娇媚,让人心醉。

闫素素并不避讳自己的感情,当大娘死后,她想了许多,元闵翔的好,在静思阁幽静的那几日,一点一滴的浮现上心头,她知道,对于元闵翔,纵然现在没有爱,但是却是喜欢了的,一种甚至比第一次见面时候的一见钟情,还要来的强烈的喜欢。

那是一种被理解被尊重的喜欢,是一种被疼爱被宠溺的喜欢,是一种值得托付终身的喜欢。

这就好比在现代,一个亿万富翁为了适应灰姑娘的生活,愿意放弃豪宅名车,只求和灰姑娘在一起那么让人感动。

许很多人觉得,能让灰姑娘感动的,不是亿万富翁适应灰姑娘的生活而放弃豪宅名车,而是亿万富翁直接将豪宅名车送给灰姑娘。

但是在闫素素眼里,豪宅名车,本就该是这个亿万富翁理当享有的东西,但若是为了灰姑娘,他可以抛却这些所有的物质享受,做一个财富上一贫如洗的穷光蛋,适应灰姑娘的生活,挤公交,住筒子楼,这样的男人,才是万里挑只有一个。

就好比元闵翔,他堂堂一个王爷,就算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也根本就是不足为奇,甚至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却愿意为了闫素素放弃这些所有,这比元闵翔答应婚后只对闫素素一个人好,百倍的好千倍的好万倍的好,都让闫素素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