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特务男友,你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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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我叫李诗茵,是一个孤儿。其实也不能算是孤儿,因为我虽然没有见过我的爸爸妈妈,不知道他们是谁,但是我现在的一切都是他们给的,我的房子,还有学校,最有意思的是,居然我的学费他们都交了。

我十岁之前都住在一家孤儿院里,十岁之后我被孤儿院送到我现在的学校,凤兰学校。之后我就一直在这里上学,因为这里可以从小学一直上完大学。在这个学校里我努力学习,上初中开始,每年的奖学金都有我的名额。

我唯一的朋友只有茹雪和小蕊两个,她们开朗大方,善良美丽。我把她们视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由于我学习努力刻苦,办事能力强,在老师的心目中形象很好。所以,我在初三的时候就被老师推荐进入了学生会,这是史无前例的事情,因为只有上了高中预备班才有资格被选入会。而我,在高中预备班的时候,就已经是学生会的会长了。

我为人处事的第一大原则就是:上学期间不谈恋爱。本来我是没有这个原则的,但是经历了那件事之后,上学期间不谈恋爱就是我的第一大准则。

在我初二的时候,隔壁班的一个男生说喜欢我,希望我和他交往,那时懵懂无知的我,答应了他,和他交往。那时我真的天真的以为,他是真的喜欢我才和我交往的。

那段时间,我真的很高兴,但这高兴,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天我在餐厅门口,看见他正和另一个女生在那里搂搂抱抱,我当时以为那个女孩是他的朋友,下午我问他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说那个女孩是他的女朋友。

那我呢,我算什么?

他说别逗了,你真的以为我是喜欢你才和你好的,我是看你没人疼才可怜你的,既然你都看见了,也就省的我麻烦了,你听好了,从现在开始,我们两个没有任何关系。

够了,够了,男生没一个好人,我以后再也不相信他们了,尤其是他们的爱情。从那以后,上学期间不谈恋爱,成为了我的第一原则,也就是这件事,我才和男生保持着距离,对他们始终有一种淡淡的厌恶感。

在我高一的时候,有一天放学回家,看见有一群人在打一个男生,打跑那几个人之后,我才知道:

我见到王子了,那个被打的男生原来如此的迷人,他有着深渊般黑暗的眼睛,长长的睫毛,高挺的鼻梁,性感的嘴唇,平平凡凡的每一处,在他的身上就不在平常了,脸上的淤青丝毫不影响他的帅气,那一刻,我突然想一直这样静静地看着他。

再后来的谈话中,我才知道他是一个孤儿,现在没有家。我让他住进了我的家,每天和他一起上学,放学。渐渐地,我发现我竟然喜欢上他了。

但是不可以啊,我有我的原则,我上学期间是不会谈恋爱的啊!难道我忘了吗?男生没有一个好人啊,他们的感情更不可信。

但是我越想忘记他,就越忘不了他。他的冷漠,他的帅气,和他难有的温柔,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吸引着我。

那么只有不见他,我才可以忘记他。时间可以淡化一切,包括对他的感情。现在,我就住到茹雪家里去。什么时候忘了他了,什么时候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