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你的责任心够强吗(名师解惑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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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对自己负责(1)

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一、严于律己

现代社会,各种各样的、有形无形的规范越来越多。一个人从每天早上出门的第一步起,就得注意用这些规范来约束自己,如果违反规范,小则损人利己,或者既损人又害己,大则严重妨碍公共秩序,危害社会的整体利益,要受到法律制裁。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你早上骑车上学,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极有可能影响他人的正常行走,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同时也极有可能酿成交通事故,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进一步讲,即便今天你不出门,也有一个约束自己的问题,比如你不应该大声唱歌,放音响,不能在楼板上故意用力踏跳,因为这些都可能给别人的正常生活造成干扰。说得绝对一点,人们几乎每时每刻都免不了要受规范的约束。

一个人内心认同那些对个人和社会有益的规范,并有意识地以此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这就是严于律己。从理论上讲,如果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做到严于律己,那么,整个社会的运转必然非常和谐,我们每个人也都能够最好、最快地成长和发展。不过,现实生活中的情况总是千差万别的,由于每个人所拥有的条件不同,所受的教育程度不同,所处的环境不同,人们对社会规范的认识、对个人自律的理解也就有所不同,有些人肯定一时还做不到或还不能很好地严于律己。还有一些人在某种特殊情形下,自律的防线会渐渐崩溃。因此,需要我们充分认识并积极宣传个人自律的意义。

有一年,河南省高考文科状元的桂冠被鹤壁市浚县一中女学生唐黎摘取。然而对唐黎一家来说,这个好消息带给他们的却是亦喜亦忧——喜的是,以如此优异的成绩,考上第一志愿北京大学已经万无一失;忧的是,上学注册报到总计需要上万元,而唐黎的母亲是位收入不足二百元的民办教师,父亲则是耕种着几亩山冈薄田的农民,属于典型的贫困家庭,这笔钱一时间实在难以凑齐。

正在他们一家发愁的时候,一桩“好事”找上门来,几乎就要令唐黎怦然心动。河南北部有家生产口服液的企业得知唐黎是全省高考文科状元,专程派人赶到她家,以一万元的价码,请她在报刊、广播、电视上为他们做广告,说,是服了他们厂生产的健脑口服液之后,才使记忆力增强,头脑清醒,思维敏捷,最终考了文科状元。他们还许诺,只要广告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还将再支付给她一笔巨款。对于迫切需要钱交纳学费的唐黎来说,这真是“雪中送炭”了。

但是,厂家的劝说和许诺,并没有使唐黎一家为之所动,拒绝做任何形式的虚假广告。唐黎对厂家来人说:“俺家清贫,上中学的费用也是父母东拼西凑的,俺从来也没有喝过健脑口服液之类的营养品,也根本喝不起。是学校强化教学质量和老师的辛勤教导,加上自己刻苦攻读,才取得了这样的好成绩。如果我为了贪图钱财而说瞎话,我今后在社会上怎么做人?”厂家无奈,只好失望离去。

在这件事情中,唐黎真正做到了严于律己。众所周知,现在报纸、广播、电视上的广告随处可见,其中有不少是高价延请名人、明星来做的,基本模式大同小异:某名人一边使用某种产品,一边以他们特有的形象向消费者推荐这种产品。他们或者说:××,我喜欢;或者说:相信我,没错;或者说:是它,改变了我……总之,那意思是说,是他们推荐的这种产品使他们成了名人、明星,或者至少也是这种产品使他们作为名人或明星更加有名,更加“明亮”。但事实究竟如何,明眼人一看就清楚,一般消费者也不会就真的相信某种产品像名人或明星们吹捧的那样好。

所以,如果唐黎很爽快快地答应了那家健脑口服液厂家的要求,按他们的意愿在媒体上做广告,其实也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她不但可以用广告收入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而且以后在社会上照样做人,就像那些成天在电视上给人做广告的名人或明星,不是一个个都活得有滋有味吗?但唐黎还是十分警惕,唯恐一旦自己给人家当了“健脑”的活教材,做了不顾事实、只求赚钱的“托儿”,肯定要给成千上万急于提高学习成绩而又缺乏明辨是非能力的中学生造成误导,使他们纷纷寄希望于那些鱼龙混杂的营养品,而忽视在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认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质量,最终很有可能误入歧途。果真这样,她岂不是助纣为虐、误人子弟?仅此一点,我们就可以说,唐黎尽管只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但她在恪守不说假话的道德规范方面,在具有清醒的自我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方面,已经远远超过了某些名人、明星。

孟子曾经说过:“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每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一分子,一个人遵守社会规则,服从社会规范,一般来说比较容易做到,因为很多规范对我们每个人的保障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前面分析过的交通规则;但一个人要抵御住来自富贵者的诱惑,保持住贫贱者的尊严,不屈从于强权者的压力,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严于律己,却需要很强的道德勇气和责任意识。如果我们放松自律,为富贵所淫,为贫贱所移,为威武所屈,就难免要做出害人且终究害己的事情来。

二、宽以待人

有一年,某校高三女学生N申请住校。N为人正直,待人有礼,学习成绩也不错,是个典型的好学生,但当她申请住校时,班主任老师却没有同意。班主任老师认为N的性格一向比较内向,平时不太爱和同学交往,又没有住校的经验,恐怕她适应不了集体宿舍的生活,所以没同意她住校。

但是,上了大学之后,N同学在中学时期“潜伏”的问题还是暴露出来了。大学规定学生要住校,她们宿舍住了六个同学,不是一个班,也不是一个系,年龄最大的是一个自费的进修生,三十多岁,课余在外面做生意,从穿衣打扮到审美情趣,从生活习惯到人际交往,都和包括N在内的其他五个同学大不相同。别的同学尽管对这个大姐看不惯,但基本上还过得去,没有发生公开的龃龉。但N就不一样,她住在大姐的下铺,受她的影响最大,对她的意见也最大,渐渐地连大姐的一言一行她都反感。终于有一天,大姐不小心将钱包从床上掉下来,刚好砸在N的肩膀上,N骂了她一句,两人随之爆发争吵,继而动手打了一架。

事情发生后,N同学一气之下从学校搬回了家。后来她父母去学校,找到系里领导和那个大姐,经过多方面的接触和妥协,再反复做N的工作,她才又回到学校,听说这以后再也没有和别人(包括那个大姐)发生类似的矛盾冲突了。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方面的认识:

第一,从思想认识的方面来看,我们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和我们完全一样。N从小受到父母的严格要求和管束,养成了纯正单一、嫉恶如仇的性格,生活中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杂质。她看不惯大姐的言行,其实是从一件小事开始的。开学不久,学校有个同学的母亲得了尿毒症,团委发动全校师生捐款,绝大多数同学都捐了,尽管每人不过捐出一二十元钱,但终究是一片心意,而且积少成多,对那个同学的母亲肯定是有帮助的。但大姐却一分钱也没捐,还说了“这年头,谁也帮不了谁,没钱治病就该倒霉”之类的风凉话。

确实,在我们周围,由于每个人所受教育、所处环境不同等原因,总有一些人的思想认识水平一时达不到我们希望的程度。比如N同室的那个大姐,至少在助人为乐这一点上,实在有些不像话,但是,我们首先只能承认现实,承认他们这样做、这样想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在这个基础上,第二步,我们才可以寻找适当的机会,尽可能采取对方可以接受的方式,和他们交流,表示对他们那种态度的看法,对他们提出改进的希望,而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像N对大姐那样,一开始就把他们打入另册,视为异端,使得自己不大可能心平气和地帮助和敦促他们提高思想认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