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我的炒股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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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个人的一些构思和想法

个人的一些构思和想法

最近股市波动幅度过大,而且感觉大多数的股民投机心理和行为过于旺盛。从提倡价值投资的角度来

说,我个人有一些不太成熟的构思和想法。

首先从交易制度来限制投机行为和提倡价值投资。我的想法是,在某个价格买入某个股票之后在一定

时间内比如说半年之内,低于这个价格就不许卖出,只能是高于这个价格才能卖出。同样,在某个价格卖

出了某个股票之后在一定时间内高于这个价格就不许买入。

这样就比较能限制某些特定的群体(比如说大户机构和基金),避免了他们运用自己资金的优势操纵

股价以达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变相的就挤压了散户的盈利和生存空间。

当然,有些时候可能国际国内的大势会随时变换,以及上市公司的基本面会有变脸的可能,可以给与

大家一次变更的权利。另外对于一些基金来说,可能面临大量申购和赎回的情况发生,可以在交易系统上

面设置,给他们额外的一次向证券公司申请变更的权利。

而且能有效的拟制新股上市的过度投机炒作。

另外,看了这么多的公司的停牌公告,说的完全没有实际内容的进展,是不是可以考虑让上市公司在

发布公告的同时稍微附带一下进展的情况。多少也可以让我们这些小散心里也稍微有个底。

这是我今天突然心血来潮访问了一下证监会官网,然后给证监会邮箱发的一个邮件。其实原本是还有

一些想法的,只是突然有些脑袋短路,居然暂时想不起来。然后手机微信就收到了回复,大体是说已经认

真记录,然后谢谢之类的话。

然后下午2点左右就去睡觉了。

现在想一想,我这样是不是有些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的嫌疑?虽然自己有些不愿意承认,但是感觉是

有这样的嫌疑的。不管怎么说,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的不敢直面这么惨烈的持续下跌。或许后面就有了股票

置换交易的可能性呢?不去随时准备着,自然可能就会错失了。

但是仔细的认真想一想。也无可厚非。一个是感觉冠城大通的临界点可能会逐渐临近,说不好就会导

致一些严重的行为。而且股价的持续大跌,或许可能会不可避免的产生心理的影响,然后影响到实际的操

作行为。暂时的远离至少能避免这种结果。

就好比说两夫妻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即便你的本意是想解释什么或者说是想改善缓和一下气氛,一个

是在盛怒之下可能难免言辞的不当,包括对方的情绪导致你说什么都是副作用,还不如暂时的远离一下,

静待事态的发展,被动的接受,该离则离,能勉强凑合的话就勉强凑合。也不失为一种行为方法。

姑且不论好坏,既然打算长期的驻守股市,远离一下让人烦躁而伤心的环境,也不失为一种对策。虽

然结果可能依然还是让人烦躁而伤心,好歹能挣的片刻的安宁。

因为持续的陷入烦躁而伤心的地步,难免会导致负面情绪的蔓延和扩散。然后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

。片刻的安宁可能改变不了依然是烦躁而伤心的结果,但是我认为是能有效的防止扩散和蔓延。

另外我个人觉得,从监管层面来考虑。应该从制度上保障,上市公司的高管更主动的为上市公司来考

虑,从而确实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比如说,禁止公司高管在位期间买入其他公司的股票和卖出自己公司的股票。

这个可能是说限制了人权的范畴。但是我想说的是,既然作为公司的高管,如果说是你不看好本公司

的话,想卖出股票,那么就请你离开这个职位,让更能带领公司发展的人来管理公司。

如果说是你更看好别的股票,那么你就去参与到更有发展前途的公司去吧。

而且公司高管如果说是持有了大量别的公司的股票,难免会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或者说是嫌疑。

即便是正常的公司管理和合作协议的签订,比如说合理的价格在10--11之间,都存在这种嫌疑。也比

如说同样的价格,和几个合作对象一起合作跟只跟一个合作对象合作,也都存在这种嫌疑。

我们不强迫你卖出现有的股票,但是作为公司高管在位期间继续增持其他公司的股票,则无疑极具的

加大了这种嫌疑。

作为公司高管构成了关联交易,也同时拥有两个公司的股权和职位,即便是增持,那也应该考虑按照

之前的比例,相应的都增持,如果只是片面的增持一方,则我们可以有理由想象,你已经是开始侧重一方

公司的发展,那么就可能会产生损害到仅持有一方股票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问题。

既然作为公司的高管,也有必要始终为公司利益着想的义务和责任。如果是觉得发展前景堪忧了,或

者说是现有的价格,自己已经是力有未逮了,则应该首先考虑的是退位让贤,其次才是进行减持。而不能

是一方面去减持套现,又同时牢牢的把持着位置和权力不放。这本身就不是我们应该提倡的。

另外考虑到确身某些高管也可能面临到现实生活的需要,必须的进行一些减持来获得一定的金钱,那

也应该向证监会提出申请,根据个人的需要,核准减持一定数量的股票。

上面的,则是我晚上补充的想法,但是还没有发给证监会。我个人认为,这是从制度上解决激励公司

高管的手段之一。说实话现行的公司层面的股权激励计划,实际上是存在极大的摊薄中小散户权益的方法

。可能确实是取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这种作用本身就是摊薄了所有股东的权益为代价的。

作为公司高管,你本身就有义务和责任为公司的发展尽心尽责,为何要摊薄股东的权益?

当然还有一些想法,现在太晚了,就暂时不写了。可能这两天会彻底的做一个梳理。到时候在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