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混穿:本妃乃是纯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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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钱豪就一直玩着手里的请帖,一会儿把它扭起来,一会儿把它展开,一会儿又把它捏一捏,下面的人都个执说辞。

赤炎风和戒堂堂主南勃都提议去,赤炎风就不用解释了,别人若是挑衅他他肯定接,别人发来请帖,他也不惧怕,说去就去。而戒堂堂主南勃,钱豪挑了挑眉毛……倒是没看出来他居然挺有野心的,如果跟朝廷扯上关系,那御雅派只有2个结果,一个就是扩展到整个大御国,并且更加扬名立万……还有一个结果就是被朝廷利用,最后死无葬身之地。

莫白和风堂堂主华秀兰都不建议去,莫白可能是不喜欢惹事,他虽然是个花花大少,但是为人处世却非常圆滑,很多事情能避则避,绝不参与。而华秀兰,一开口就说林丞相不是个好东西……好吧,钱豪承认当初林丞相想要干掉她,的确不是个好东西,但是华秀兰这么肯定,可想而知华秀兰是和林家有过节的。

“钱豪。”坐在旁边的方朔臣眼看钱豪就要把手里的请帖给蹂躏破了,连忙拦住她:“好了,别弄它了……你自己说说意见吧,你若想去,我支持你。你若不想去,我也支持你。不过我觉得,你应该会去。”

钱豪弯起嘴角:“你怎么知道?”

“以你的性格,若是拥有足够可以抵抗的力量,别人下的套你会不钻么,你不但要钻,而且还很喜欢把别人的套子给钻破,把里面的东西统统弄到自己手里。”方朔臣轻哼了一句。

钱豪大笑起来,并且伸手拍了拍方朔臣的肩膀:“知我者,莫若朔臣兄是也。”

她大力的一排桌子,然后将那张请帖拎了起来:“去,为什么不去。既然风堂堂主说林丞相那老贼不是个好东西,我们就把那不是好东西给绊倒咯!至于那什么朝廷……依我看,都不是好东西。莫白,你要是怕的话就留在这里给我守着御雅山。”

“掌门,你给我扣了这么一个帽子,我能不去么,还让我守着山,你这不是激我去么。”莫白虽然很无奈,但是自从钱豪接管了这御雅派之后,他一直都是言听计从的。

华秀兰皱起了眉头:“可是会有危险……林家的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若是以前的我肯定是逃之夭夭,避他们而不及。但是现在……我无所畏惧。人生就是一场赌局,你不跨进去,也许会安然无恙,但是永远都不会有出路……而若是跨进去了,有千万个机会等着我们!这一次,我也要像以前一样,获得这场赌局的胜利!”是的,曾经在另一个世界里,钱豪经历了大大小小无数场赌局,但是他最后仍旧站在了胜利的顶点。

而现在,他同样无所畏惧。

只有一个人的时候都能胜利,如今有了方朔臣,他凭什么不能认为自己还能胜利呢?

御雅派接了这请帖并且还敲锣打鼓的表明自己是去赴宴的态度。其他门派也纷纷跟风,有一些甚至比御雅山庄更早一步前往大御国的都城。

差不多两三年前,钱豪拼了命从那里跑出来,如今却大着胆子前去赴宴。想起来可真是好笑了,恐怕那林丞相应该是认得出她的吧,当初成为皇后的时候他可是参加了那个仪式。哪怕林丞相认不出来,林盛湛一定可以把她认出来。但是她现在一点也不害怕,因为宫里的那个钱好死了,被他们一把火连着宫殿一起烧死了。

她是御雅山的掌门,与曾经的钱好完全不一样!

相信林家的人也不会那么傻,还把以前的事情像翻旧账似的翻出来。

这一次他们很给朝廷面子,包括五大堂主在内,加上御雅派的掌门全部都出动。钱豪并不担心在他们走后御雅山会出什么事,五大堂下面都有分职,那些人会把御雅山打理的很好。就算御雅山被攻下来了,她带出了那么大一群人马,大不了就把它打回来。

因为钱豪不喜欢骑马,所以她是坐马车的。不喜欢骑马就好像她不喜欢开车一样。开车是很累的一件事情,虽然她考了驾照,但只是在逃命的时候用,比如说身边的人都被暗杀了,眼前只有一辆车,那么他只能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开着车就走。所以,她不是不会,而是不喜欢。几年前逃跑的时候,她为了摆脱身后的马贼,同样骑上了马就跑……以前那个世界很多人都说钱豪是故意装笨蛋,其实比谁都聪明。钱豪每次都只一笑而过,也不反驳。

方朔臣倒是真不会骑马,他有轻微的洁癖,不喜欢碰一些脏东西,更不会轻易接近动物。在他眼里动物就是一个病原体,时时刻刻都带着病菌。曾经有狐朋狗友开玩笑故意开包厢唱K的时候带上了一只波斯猫,那是一个女生,特别喜欢猫,还经常抱起来亲脸亲猫嘴。结果方朔臣的一句话让那个女生再也不敢养猫了……他说:猫洗澡都是用舌头舔的身子,凡是能够舔到的地方都会舔,嘴上可都是脏东西。

钱豪当初还抽烟,直接被呛的咳嗽了起来,立刻捂住他的嘴叫他收声,别再说话了。

四大堂的堂主骑马保护着马车,而方朔臣和钱豪就坐在马车里饮酒吃肉笑的欢,这让跟在外面的赤炎娜憋出了一肚子火。

赤炎娜本来是不想跟来的,但是她又担心钱豪的安危,只能跟着一起来。谁知道那威胁她的方朔臣就在马车里跟钱豪有说有笑的,她真是气啊,牙齿都咬的咯吱咯吱响:“哥,你就任由那个艺坊来的男人爬到你们四大堂的头上吗?!要不是钱好姐,他哪轮得到做堂主。”

赤炎风只牵着缰绳走在最左边,也不说话,任由妹妹在耳边唧唧呱呱的发牢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