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佟庭烽这边,因为这两个动听的字眼,他的嘴角又上扬了几分,觉是这是他这么多年以来,听到的最最叫他欢喜的话。
也许有一天,他还能让这张爱咬人的小嘴吐出更让人激动的表白。
紧接着,他又问:“最祟拜的人谁?”
“维多利亚女王!”
“最讨厌的是什么?”
“阳奉阴违,两面三刀,虚伪做作。”
他很随兴的发问,她很随意的回答,有时会反过来问。
佟庭烽从来不曾和一个女人,如此漫无天际的说话过;宁敏也很久没这么和一个男人如此聊天。
这对于他们俩而言,都是一种全新的经验。
他很喜欢,而她并不讨厌。在黑沉沉的路上,相伴相行谈天,有一句没一句,令旅途不再孤独,平静而温和的声音,令气氛显得有点温馨。
车子一路向东行驶,夜,在悄悄的退下,东方渐渐露出鱼肚白,有一层红晕在地平线上一点点亮堂起来,当第一道彩霞照亮灰蒙蒙的天空,天色陡然一亮,紧接着,万丈光芒拔地而来,天际的云岚雾气,都被照的明媚而妖娆。
天蓝,云净,光芒四射的朝阳,探出了半个红润的脸膛,有丝丝缕缕的云气在飘荡,万物皆被低低萦绕,天地之间,美若仙境。
日出于东方,风景如画。
昨天大风呼啸,今朝却并不见有大雪飘落,世间的风云,就是如此的不可预测。人事更是如此。
“新年快乐!”
宁敏被眼前的景色惊艳了眼球,只怔怔看着,一夜的风波和惊吓,似被这美丽粉饰太平,恍惚的,会让人觉得昨夜是一场梦。
可她清楚,那不是梦,有人死去,而她也差一点永远的消失。
她有听到男人用清凉而微带温和的声音说了一句话,等她回味过来时,她弯了弯唇。
崭新一年的第一缕阳光,她和他一起他共享。
这混乱的新旧交替的一夜,是他改写了她的人生。
活着,是他带来的幸运。
她该感到幸庆,快乐。
可,并不快乐。
因为,未来,太迷茫。
但出于礼节,她还是低低的回应了一声:
“新年快乐。”
嗓音并不兴奋,而带着一种历尽人世坎坷后的苍桑。
他感受到了,转了过头,深深凝睇,温温低唤:
“韩婧!”
“活着,是生命给予的最大恩赐。我很幸庆,今天,我和你,还活着。”
因为活着,才有未来。
而他的未来,他深信,她,将是一个浓墨重彩的存在,会为他的人生勾勒出一副美丽的画卷。
他希望她可以走出低迷,用一种火一样的激情,去拥抱人生,而不是失去信念。
宁敏没有说话,认真的开着车,时不时睇一眼那迷人眼的晨光,新一年新的开始,就是这么开始的,她的人生,路在何方?
在琼城,有这样一个男人,姓郝,单名军,今年已经三十一岁,却依旧未婚。
在京城道上混的人,都知道郝爷的威名,倒不是因为他的出身如何如何显赫,也不是因为他又多么多么的才大气粗,正相反,他家境一般,父母都是教授,在琼城大学微有名望,以书香传家,曾多次被邀开电视学术讲座。
郝军的父母,一直希望他们这个独生子,可以继承他们骨子里的学究气质,为人师表,将来做一个桃李满天下的知名教授,就这样平平静静的过一辈子,无风无浪的传承子嗣。可惜天不从人愿。
郝军在大学的时候,认得了自一出生就被尊称为第一少的霍家长公子霍启航,从此以后,他走上了一条和父母的希翼完全背道而驰的道路。
在琼城,谁都知道郝军是霍少的左膀右臂,他们的交情,自大学时代就开始发展,至今已相携走过十年。
在公,他们是上下属关系,在私,他们是可以两肋插刀、一直肝胆相照的兄弟。
年前,郝军曾替霍启航挡过一颗子弹,为此而卧榻三个月。而七年前,霍启航被劫机时,他也曾随行在侧,那一次,郝军差点被劫匪开膛破肚,是霍启航拼着的命,救下了他。
也正是那一次,霍启航认得了一个女人,叫:宁笙歌。
正确来说,那是一个女孩子,十九岁,年纪很轻,身手彪悍,枪法精准的能叫人惊叹,她是猎风行动组负责人,一个极富天分的天才少女。
那一次,是这个女孩带领她的组员,突击击毙劫匪,将一干人质,成功转移,而粉碎了那一场可怕的阴谋。
养好枪伤出院的宁笙歌,第一次出现在霍家,向霍启航报到时,郝军就觉得,他家这位爷瞅人家姑娘的眼神有点不同寻常。这个从来冷酷的不知笑为何物的男人,只有在面对宁笙歌时,脸上的线条会浮现几丝柔软。
这种柔软,只有熟悉霍启航的人,才能感受得到,那是他心情愉悦的表现。
后来,霍少曾在私下对他说:
“我想我恋爱了。那个小女孩,实在让人不喜欢也难。哎,你觉不觉得,她笑起来,特别的好看。那唇线弯弯、眼睛弯弯的样子,整个人就像一块发光体,会把人的魂魄深深的吸引住。”
情人眼里出西施,不假;宁笙歌有才有貌,浑身上下流露着一种乐观明媚的迷人气质,也不假;霍少动了春心,那更是不掺半分假。
这世上,有很多类型的人,有人爱逢场作戏,风流快活,觉得这才不枉活一场;有人洁身自好,固执的在等待爱情的到来;也有人因为忙碌,而练就了一副铁石心肠,对女人无动于衷,视若无物……
霍少属于第三种。
当铁石心肠的男人,懂了爱情,他一定会深爱到底,绝不轻易放弃……
郝军就亲眼见证了他们的爱情,他清楚的知道霍少对宁敏用着真心,那份心,已深到让人无法丈量。
霍启航是一个很严肃的人。
或许是因为,他身上背负的太重的担子,被期许的太多,他的生活,总被忙碌包围。
他没有朋友,也没有空去排遣个人心理上的情绪,一直以来,他被机械化的培养着,几乎没有人会过问他的喜怒哀乐。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根本不应该有自身的喜怒哀乐,把自己锻炼成一个优秀的接班人,是他理所当然的责任,调节好情绪,是他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
所以,他少年老成,失去了笑这样一种本能。
而宁笙歌的出现,挖掘出了他身上的原始本的。
这个少女,并不会因为他的身份,而敬而远之,畏之。相反,她很容易和他打成一片。
她有丰富的学识,可以和他侃侃而谈;她有一个健康开朗的心的,和他的沉默如金形成了一种鲜明的互补;她不怕他那张冰山似的脸孔,还会逗他笑……
是的,郝军曾亲眼见过霍少曾被那女孩逗的忍俊不禁,低低笑着,在一个美丽的月圆夜,他将恶作剧女孩揪过来,狠狠的吻住……用一个霸道的行动,打破了他们之间那若即若离、暧昧不清的关系。
这样一个画面,郝军记得很清楚,因为曾深深震撼。
当时,他好像是要去汇报什么事,得人指引,入花园,远远看到了他们之间的亲密,他惊愕的张大嘴,有点惊怪,又觉不该意外,他们的霍少并不是机器,而是人。是人总会有人的情绪,面对如花而灵动的女孩,会春心萌动,那是一个成年男子最自然的行为。
那一夜,月光皎皎,他们映在路灯下的剪影,如画,唯美,久久一吻,并不显得火辣,却极尽缠绵。
那一刻,他还真有点怕那个的格很强的姑娘会在事后一拳赏霍少一双熊猫眼,宁小姐的拳头,认理不认人。
“哎,你怎么可以不声不吭夺我初吻?”
长吻罢,春意融融的夜风,送来女子娇柔的抱怨,并没有拳头相向。为此,郝军重重松了一口气,嘴角上扬。他们的霍少,如此出色,总能轻易吸引异的的目光。
“你不亏。我也是初次!”
霍少低低说,一双手始终牢牢扣着人家的腰。
“喂,我又不想吻你,我比较吃亏好不好!你……得赔我……不对,这损失,你没法赔……你说说看,我得该怎么收拾你,才划算!”
女子气鼓鼓抓住他的胸襟威胁。
“赔你一个男朋友吧!这样就划算了!”霍少声音含着隐约的笑,听上去挺无赖。
“我没打算交男朋友!”
“遇到我,你就该交男朋友了!”
女孩扑哧笑了一声:“你就这么想做我男朋友?”
“嗯,我想请你做我女朋友!小敏,做我女朋友吧!好不好!”
霍少捧着心爱姑娘的脸,哑着声音问,音质透着几分紧张。一个男人长到二十四岁,还没有谈过恋爱,那是不是有点不正常?
女孩没有答应,而是反问:“那我得先问问做你女朋友有什么好的福利?”
“我会宠你,疼你,护你,除了我,谁也不能欺负你!我会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男朋友,为将来晋升成为完美老公、超级奶爸积极做准备。”
在郝军的印象,霍启航从来没有说过任何甜言蜜语的记录,哪面面对他的母亲,母子之间的交流,似乎也能用公式来完成,只有一个吩咐,另一个遵照执行的节奏,而没有任何其他温情款款的亲情存在。
他原本想,霍启航因为太缺乏正常家庭的关爱,所以面对异的才会那么冷漠孤僻。
也正是这一夜,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甜言蜜语,不需要学习,当一个男人遇到他深爱的女人,这种本能会自然而然的爆发。
“欺负我?谁有那个本事能欺负得了我?喂,霍先生,你这话有点自满!”
“我说的是这样的欺负!”
他低头亲了又亲,引来女子低低而笑的躲闪,最后,躲不了,只好讨着饶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