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灵剑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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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昆仑以西三千里,天山以南两千里,西域大宛,是这片无边无际的荒漠上的唯一明珠。

西域之地面积极大,南北六千里,东西八千里,菱形分布在天山、昆仑与西海之间,地势北高而南低。

整个西域没有一条成规模的大江大河,拥有的,只皑皑天山上面的雪水,每年春天开始融化,循着地势缓缓流下,滋润着整个西域。

传说在数千年以前,冰雪融化的水可以汇成几条长河,从天山南麓,一直流到南方的西海。

当时整个西域草肥马壮,宛若世间天堂!

但是几千年之后的现在,天山雪水已经无法浸润整片西域,雪水融化形成的大河湍流,从能流入西海,渐渐的离岸千里消失,又千年,离岸两千里,再千年,便是现在,离岸三千里,只是侵蚀出的古河道,提醒着后人曾经的沧桑。

伴着水流减少的,是沙漠面积的不断扩大,原来只是海 边一线,直扩大到了现如今的无边无际。

整个西域,据说在几千年前,人口足足能有一亿,这几千年下来,人口已经不足三千万,被气候变化逼迫,都搬迁到大宛城以北,至天山南麓这片区域。

大宛城,昔日西域草原上的明珠,现在已经成了干湿之地的交界点,面临着一年赛过一年的干旱的威胁……

以上,都是刘火宅道听途说来的,真赶到了大宛城,刘火宅才意识到,干旱的威胁是多么的严重!

这竟然……是座规模丝毫不逊色神都洛阳的大城。

占地数百里,人口上千万,还是一缩再缩之后的规模。

不过只要想想,这座城至少已经三千年,自从楼兰古城消失以后,就始终是整个西域政治、文化的中心,有如此规模也是顺理成章的。

相比大宛,洛阳从大周才开始成为神都,在那之前并不起眼,长安,则是大周之前的大汉的都城……

中原大都的兴盛与没落此起彼伏,从无三千年始终如一的坚守。

不过所有中原大城,至少有一条,是大宛完全无法相比的——所有的中原大城,无论天南地北,必然临江或者临河。

御剑飞到大宛城上,就着八月十五的皎洁月光,看着黑夜中,大宛城里那一条条与中原不同,透着异域风情的街,刘火宅立时意识到大宛城面临的困局。

再加上,迷宫地下的际遇,神秘老人的托付……对老人所说的,事关西域三千万生民的信息,刘火宅隐隐约约有了几分推测。

假如玉牒中消息真的因为那个,这一遭走的也算值了!

不光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道之所趋,这与他内心深处,向往道法神通的初衷,也是相符合的。

和他当初在洛阳城中,与风萧萧一起惩奸除恶的行为,也是相符的。

醉仙子的劝解,没在他心中留下丝毫印记……

想及这点,不由自主的,又想起了远在万里之外,担心牵挂的那个人。

自己终于逃出来了,虽然没法第一时间就去找她,应该想办法,给她送个口信才对。

如此这般思索着,刘火宅大宛城中按落了飞剑。

想要去迷踪原,须得打探迷踪原方向,想要打探消息,又有什么地方,比客栈里的店小二更加消息灵通?

在城中灯火最亮的街上,寻了一家客栈翻身下剑,刘火宅步入厅堂,大锭的银子直接砸过去,砸的睡眼惺忪的店小二一瞬间眉花眼笑,眼冒精光。

难得钱包里又充裕了,得了神秘老人的大笔馈赠,此时不充大爷又待何时?

“天字号客房来一间。”奔波多日,大战连场,刘火宅也需要休息了,就算要去迷踪原,也得歇歇脚再说,“顺道打听两个事。”

“少侠,您尽管吩咐!”恭谨的笑着,店小二迅速将刘火宅全身上下扫了个通透,得出了大体的推断,“厨房,烧点热水,给客人洗洗风尘……”

“客官见谅啊,如今这城里的水源稀缺,水比油还贵,大桶泡澡是不可能的了,能拿毛巾通体擦上一遍,已经是难得了。”愁眉苦脸的解释着,又吩咐厨房,给刘火宅上一壶酒,两个小菜填填肚子。

刘火宅也就顺势坐下:“小二,可知道迷踪原怎么走?或者知道……什么人可能晓得迷踪原怎么走?”在刘火宅向来,店小二就算消息灵通,如迷天圣教这样的仙门所在,也多半不会知道,不过,介绍一两个可能晓得路的向导给自己,应该没什么问题。

反正,神秘老人说了,在迷踪原上将那玉牒捏碎就可以,不一定非得找到迷天圣教的山门。

“第二件事则是,这附近,可有信誉卓著,可跑远途的信客?我有个口信要送到幽燕去,越快越好。若有养鸽养鹰的,那就更好了,费用不是问题。”

中原会有驿卒,可以送信,不过这里是西域大宛,驿站不通,而且驿站速度太慢,从这里到幽燕上万里,一封信怕不要传上几个月?

相比之下,鹰鸽传信要快的多了,不过,寻常百姓大多用不起这个,用得起这个的,多也不接受外来的订单,这件事,并不是那么容易。

小二一边收拾桌子一边笑了:“客官,您这两件事,根本就是一件事吗?”

“一件事?”刘火宅一瞬间被说蒙了,这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怎么可能是一件事?

“怎么不是一件事?您要打听迷踪原的位置,问谁会比圣教弟子更加清楚?你要给远在万里之外的亲人发信,又有什么,会比圣教的飞剑传书更快?”

“您今天早点睡,明天早点起,到迷天馆前排个队,只能能排上,都能解决!”

“迷天馆?”刘火宅再发疑问。

“客官,您连迷天馆都不知道?”店小二露出诧异神情,“您是怎么来到大宛的,难不成,是从天上飞来的?”

刘火宅无语,事实还真就是如此。

店小二察言观色的功夫绝对一流,一瞬间意识到了情况,神情立变:“原来是位仙师,真的是失敬失敬!”拱手作礼。

“厨房!把酒换成千年醉,炖只甲峰,烤只羊羔,再加四个小菜,快点做快点上!还有,后厢剩下多少水,都烧热了,让仙师好好洗个澡!”

厨房里本来还传来疑声,质疑把储水都用了的决定,待听到仙师二字,登时不言语了,锅碗声相碰,水火之声渐起。

所谓甲峰,就是指驼峰,驼峰分前后,两者形状有差,口感也有差,甲峰的肉色发红,质地透明发亮,口感肥嫩细润,乙峰的肉色发白,口感老韧,档次也略低一筹。

“我可吃不到这么多。”店小二对待自己的态度值得玩味,刘火宅一边思索一边摆手,“而且……给你的赏钱,不够买这一壶酒两道菜得吧?我这人无功不受禄……”

寻常人碰到修真者,态度多是敬畏,敬畏的表象之下,往往还隐藏着嫉妒、仇恨、羡慕之类复杂的情绪,眼前的店小二却不是的。

倘若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对修仙充满向往,这种单纯的热情还情有可原,但一个见多识广的店小二,定然更加知道修真者的冷酷、淡漠,孤僻离世才对……

他在巴结自己,但是巴结的真心实意,完全不叫人讨厌。

刘火宅心中奇怪。

“只要仙师明日去迷天馆的时候,能够顺便搭把手,我们就感激不尽了!这些饭菜酒水,算本店白送的……天字号客房已经准备好了,仙师你吃好喝好。”

“搭把手?”刘火宅更加疑惑了,不过就在此时,一股倦意陡然涌上心头。

仔细想想,已经几日几夜没睡,始终处在戒备紧张的状态,哪怕他是个修真者,又达到了五重境界,也有些支持不住了。

点点头刘火宅挥退了店小二,也无心享受那刻意准备的美食,随便拨拉进肚子,走上二楼客房倒头便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