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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音乐、舞蹈(1)

音乐:中华神韵

1.音乐的历史

①乐舞与雅乐——先秦音乐

中华民族的祖先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创造了最初的音乐,这就是诗歌、舞蹈、音乐三位一体的“乐舞”。“乐舞”被后世称为古乐,泛指传说中的远古音乐和夏、商两代的乐舞。

古乐的名称出自战国后期的《吕氏春秋》。在书中记载的远古之乐有《葛天氏之乐》、《朱襄氏之乐》、《阳康氏之乐》等,属于夏、商乐舞的有《大夏》、《大濩》等。古乐演唱时往往化装、手执简单的乐器或道具,载歌载舞。如《葛天氏之乐》就是操牛尾、踏足而歌。演唱内容多为自然灾害、部落战争,和生产劳动有关,往往带有巫术、原始宗教的色彩。

这种乐舞的乐器是石磬、埙等。在西安半坡村出土的距今6000多年的半坡埙能吹出小三度音程。后期乐器逐渐繁多,陆续有了土鼓、陶钟、籥、陶铃、骨哨等,同时形成了五声音阶。

雅乐起源于周代。周王朝建立之初便制定出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雅乐是配合周礼的祭祀音乐与仪典音乐,是在朝廷祭祀天地、祖先的仪式中,在朝会、宴享、庆典等礼仪活动中所演奏的音乐,其代表作是“六代之乐”,即黄帝时的《云门》、尧时的《大成》、舜时的《大磬》,禹时的《大夏》、商汤时的《大濩》周初的《大武》。雅本为一种乐器,为宫廷演奏所用,后便指代这类音乐。雅乐的名称至春秋、战国时方才确立。雅乐乐器有祝、敌、钟、磬、埙、篪等。

先秦时,夏、商时代的乐器已较发达,至周代,据史料所记已达70余种。在西周,根据乐器的不同质料分为金、石、丝、竹、匏、土、草、木等八类,称为八音。八音分类见于《周礼·春官》。

编钟属于八音中的金类。编钟最早可溯及殷商,而大盛于春秋战国时期。1978年出土的曾侯乙墓编钟有65枚,音域达五个八度,钟身有3000余字的铭文,记述编钟的音律以及当时各国律制情况,是中国最早的乐理专著。曾侯乙为战国初时的人物,由此可见当时编钟所达到的水平。

随着乐器的发展,在音律上产生了五声、十二律,并总结出“三分损益”法,成为古代乐律的生成法则。古代希腊和古阿拉伯地区也有类似的声律法则。

自周初至春秋中期,涌现出大量民歌,歌词主要收集在《诗经》里。战国时期,楚地祀风大盛,祭祀音乐随之得到发展。

②民歌与大曲

自秦汉以来,宫廷注重对民间音乐的收集整理,并设立了音乐机构,称为乐府。乐府设乐府令,负责行政工作,另设协律都尉主持音乐业务,著名音乐家李延年就是汉武帝时的协律都尉。乐府中有大量乐工,有时多达千人。汉乐府还有司马相如等一些文学家撰写歌词,汉乐府虽然是为宫廷的享乐生活而设立的,但对于中国民间音乐的搜集、整理、加工、流传起到了积极作用。

汉代的民歌在表演形式上也有发展。初期的民歌表演只是清唱,称为“徒歌”或“谣”,后来用人声来帮腔,称为“但歌”,最后发展为演唱者手执“节”的打击乐器,与笙、笛、琴、瑟等管弦乐器的伴奏相互应和的“相和歌”。相和歌在发展过程中,经过专业音乐家的加工改编,并与舞蹈结合起来,产生了新的歌舞形式——“相和大曲”。相和大曲的曲式已有引子、中部、尾声的三部曲式,称为“艳一曲一乱(或趋)”。有记载的相和大曲有《罗敷》、《夏门》等。

魏晋南北朝时,在南方的“吴歌”和“西曲”的基础上,形成了清商大曲,它的曲式也分为三部分,每部分又由几段缀成,比相和大曲又有所发展。

乐符在中国音乐发展史上,魏晋时期在音乐美学上最有代表性的著作是嵇康的《声无哀乐论》,文中设二人相互问难的形式,讨论了音乐的客观性社会意义、心理属性等,思想观点严谨细密。另外比较重要的文章还有阮籍的《乐论》、嵇康的《琴赋》。

③盛唐之音

唐代的音乐随着盛世的到来也得到了全面发展。宋代以前,中国音乐主要是在歌舞形式中发展起来的。魏晋以来的大曲,在唐代进入了最辉煌的时期。唐代大曲是一种大规模的歌舞套曲,在总的结构上与以前的大曲相似,但内部节奏、速度变化更为复杂。并且,由西域传人的大规模乐曲也列入了唐代大曲。唐代大曲设九部乐、十部乐,在宫廷重要庆典或宴会上演出。最著名的唐代大曲是《霓裳羽衣曲》。

隋唐时,天子、诸侯在宴饮上所奏的音乐有二十八调。因宴与燕通用,这种宴乐又称为“燕乐二十八调”。不过,即使在唐代,二十八调在演奏时也不常全部出现,但是其对音乐理论有着重要意义。

燕乐大曲传到宋代成为宋代戏曲的源头之一。

唐代的宫廷音乐机构称为“教坊”,同时还有朝廷命官辖属的大乐署。教坊是宫廷的娱乐机构。玄宗时设立御用歌舞音乐机构专习法曲,因设立禁苑梨园而被人称为“梨园”。唐玄宗本人精通音律,常亲临教正。

④中国音乐的分流

宋代以前,中国的音乐是一个从原始乐舞到盛唐大曲、从原始的民乐到盛大的宫廷音乐的进化过程,这是音乐发展的主流。两宋以后,中国音乐开始向民间音乐方向发展,先后出现了相对独立的戏曲音乐、说唱音乐、器乐合奏等。

中国戏曲的种类于今有300多种。戏曲音乐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直至宋金时才渐趋于成熟。元杂剧和南戏奠定了中国戏曲唱腔的基础。

曲艺音乐的历史可追溯到战国时期的《成相篇》。但一般认为唐代寺院里的变文讲唱才标志着说唱音乐的正式形成,宋代以后说唱音乐发展很快,出现了陶真、涯词、鼓子词、唱赚等曲种,尤其是诸宫调,在金元时期已具有很高的成就。著名的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所用曲调有400个,可见宫调之盛行。曲艺音乐除唱腔音乐外,还有伴奏音乐,各曲种都有自己的特色乐器,如河南坠子的主要乐器是坠胡。

中国的器乐演奏的发展情况有两种,一是器乐与其他艺术形式相结合得到发展,比如,唐以前的歌舞音乐,宋代以后的说唱、戏曲音乐。二是纯乐器音乐的独立发展。早在商周时,中国就有了琴、瑟、竽等乐器独奏的形式。春秋时期就有师旷演奏的琴曲《清角》,孔子的《获麟藻》、《幽兰》,宋玉的《秋竹》、《积雪》等琴曲,并有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的佳话。秦汉时又有了《广陵散》、《胡笳十八拍》等优秀琴曲。南北朝时,出现了琴曲《酒狂》和笛或箫曲《梅花三弄》。唐代的器乐演奏达到了空前繁荣,琴曲中的代表作是晚唐陈康士创作的《离骚》,另外,唐代的琵琶、箜篌、筝、笛、笙等器乐演奏中涌现出了许多优秀的演奏家。宋代以后,说唱、戏曲的兴隆,促进了二胡、四胡、京胡等拉弦乐器的发展。

⑤明清音乐的民间化发展

明清是宋元以来的戏曲与曲艺音乐空前发展的时期,在戏曲音乐上,至明代中期逐渐形成了“海盐”、“余姚”、“弋阳”、“昆山”四大戏曲声腔。清代中叶以后,“梆子”与“皮簧”应运而生,与“弋阳”、“昆山”成为中国近代四种主要唱腔。每个声腔都演变出许多不同剧种的腔调。曲艺音乐发展到明清两代时,南方的弹词、北方的各类大鼓及各种牌子曲、道情、琴书等曲种相继产生。到清末民初,说唱音乐出现了空前繁荣。民间小曲则是由历代的民歌,如,五代曲子、宋元民歌、明清山歌等向民间艺术过渡的形式。

器乐在明清时期发展的特点主要是器乐合奏。其中比较突出的有打击乐与吹奏乐器合奏的陕西鼓乐,用笛、管、弦、云锣、檀板等10种乐器合奏的十番鼓等。随着器乐合奏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大型合奏曲,如北京的《智化寺管乐》、《浙东锣鼓》、《冀中管乐》以及《管弦十三套》等。器乐独奏方面,出现了大量优秀的七弦琴及琵琶独奏作品,明代朱权收集出版了《神奇秘谱》,是迄今所知最早的古琴曲集。明清两代的琴曲《渔舟唱晚》、《平沙落雁》、琵琶曲《十面埋伏》等成为传世之作。

在明代,出现了音乐理论史上最值得注意的著作《乐律全书》,这是明代朱载埔的精心之作。他在《乐律全书》中,阐述了他的“新法乐律”理论体系,也就是十二平均律。十二平均律在音乐实践中已在应用,但只在此时才出现了系统的理论说明,这不仅在中国,在世界上也是最早的。另外,明清时期,对音乐的另一贡献是发展了唐宋以来的记谱法——工尺谱。

民国初年以来,民族音乐家刘天华在二胡的专业创作和演奏上有着突出成就。盲人阿炳的二胡曲《二泉映月》及他的琵琶曲,无论从创作的意境和演奏的技巧方面都达到极高水准。这个时期,器乐合奏又出现了“江南丝竹”、“广东音乐”等。

在中国音乐史上,最为遗憾的是中国民歌音乐的失落。人类早期的音乐活动是从民歌开始的,中国的民歌浩如烟海,绚丽多彩。很多民歌如《兰花花》、《绣荷包》等在人民中间广为流传。在中国古代,《诗经》、《楚辞》、《乐府》记载着周、秦、汉、魏所流行的民歌,后世如唐五代曲子,宋元民歌,明清山歌、小曲,都很发达,遗憾的是,民歌曲调的大部分遗失了;只能从歌词中了解当时的思想情感,而难以欣赏到其独到的韵味了。幸运的是很多地方仍保留着明清以来的传统风俗——“歌会”,一些优秀的民歌还在流传。

2.异彩纷呈的少数民族音乐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50多个少数民族都有着自己的音乐文化。这些民族音乐是中国音乐宝库中的奇珍异宝。

①少数民族的民歌

同汉族相比,少数民族更善于用歌唱来表达他们生活中的真情实感。比如,西南各少数民族的“山歌”对唱,曲调丰富多彩,内容题材广泛。以蒙古族为例,在日常的放牧生活中,在接羔、挤奶的劳动中,以及婚嫁、节日宴会上,都用歌来表达情感。蒙古民歌曲调高亢、悠扬苍凉,使人感受到辽阔草原的意境,水草芬芳、奶茶飘香的气息。蒙古民歌中的《嘎达梅林》、《森吉德玛》等,不仅在蒙古族中传唱,汉族及其他民族人民也十分喜爱。

各少数民族都有数不尽的珍爱的民歌,如藏族的《当嘿哦》、维吾尔族的《阿拉木汗》、哈萨克族的《马依拉》、赫哲族的《我的家乡》、布依族的《桂花开放贵人来》、壮族的《壮锦上绣花》、纳西族的《阿里里》、撒拉族的《阿里玛》、彝族的《阿诗玛》、白族的《西山调》等等。

②少数民族的器乐

少数民族的器乐都有着浓郁的民族风格,如蒙古族的马头琴、维吾尔族的热瓦普、朝鲜族的伽倻琴等。各民族的器乐乐曲也很多,如维吾尔族的《艾介姆》、哈萨克族的《枣红色走马》、蒙古族的《阿都沁旗的阿斯尔》、傣族的《孔雀舞》、彝族的《甘洛调》等。

③中国音乐的融会与交流

在中国音乐史上,频繁的民族迁徙与杂居为各民族间的音乐交流创造了条件。同时,各朝代的统治者又奉行开明的文化政策,进一步促进了国内各民族的音乐融合及中外的音乐交流。无论从乐曲、乐器及音乐理论方面,都对中华民族音乐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早在公元前139年后,张骞出使西域,从西域引进了胡笳、短箫、箜篌、琵琶、横笛等乐器,同时还带回了乐曲《摩诃兜勒》等。同时,西域各国的贵族子弟也多次到国都长安学习汉代音乐文化。魏晋南北朝时期,后凉的吕光出征西域,巴西域的龟兹乐曲和一个完整的乐队带回到中原,这些乐曲当时称为“胡声”。其后龟兹乐源源不断传人中原,北魏、北齐宫廷中都有龟兹乐。

公元568年,北周武帝娶突厥女子阿史那氏为皇后,带来了龟兹、疏勒、康国的音乐。随皇后入富的乐工苏祗婆,把龟兹的曲项琵琶的弹法传授给了长安音乐家郑译。郑译将龟兹乐的宫调理论同中原音乐的宫调理论结合起来研究出了八十四调,丰富了中国音乐的官调体系。

西域音乐在传入内地的过程中与中国传统音乐相结合,产生了多种风格的音乐,当时在中原较流行的“西凉乐”就是这种风格的音乐。

西南少数民族的羌笛在汉代也传入了中原。

隋代统一了中国。由于经济复苏,文、炀二帝推行积极的文化政策,使南北音乐得到融合发展。开国初年,隋代定了七部宫廷音乐,后来又增为九部,其中不仅有中原的古典音乐,还有西域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天竺、高丽等国的音乐。

唐代对西域各国的音乐进行了广泛的吸收和发扬,《霓裳羽衣曲》是唐代大曲中的法曲,是唐玄宗吸收了婆罗门音乐的因素而创作的。

中国历史上,与日本、朝鲜、新加坡、柬埔寨、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国的音乐交流也很频繁。南北朝末期,中国乐器传入日本。隋代,日本音乐开始在中国宫廷演出,称为“倭国伎”。唐代,日本多次派使团与唐朝进行各种文化艺术交流。

东南亚各国的音乐很早就传入中国。唐曲中的《扶南曲》大约来自东南亚。公元802年,骠国(今缅甸)王子率乐队来长安演出,轰动长安。另外,随着与西方的贸易,东罗马的音乐也曾传人中国。

历史上,不同的统治者对外国音乐的态度是不同的。明清以来,中国一直实行闭关自守政策,减少了与外国的交流。直到清末维新思想的启蒙,才使中国音乐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前期。

音乐风格

爵士乐

爵士乐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新奥尔良发展起来的通俗音乐。初期的爵士乐代表了同美国新奥尔良黑人音乐舞蹈相结合的粗犷豪放风格,采用非洲西部的音调和舞蹈节奏,用钢琴、打击乐进行演奏。后来,逐渐同美国南部音乐相结合,以铜管乐器取代钢琴,在演奏中突出萨克斯管、小号管等独奏乐器。管弦乐

管弦乐由许多乐器组成。乐队中乐器的数量和种类由所演奏的乐曲的风格来定。现代管弦乐队(又称交响乐队)由四组乐器构成——弦乐器、木管乐器、铜管乐器和打击乐器。弦乐组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和低音提琴。有时要加一台竖琴。木管组主要有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管和圆号。铜管组通常包括小号、长号和大号。打击乐器组主要有定音鼓,还有小军鼓、大鼓、镲(钹)、铃鼓、三角铁、管钟、木琴、颤音琴、锣、响板和砂锤等。乐师们通常排坐成半圆形。弦乐器排在前面,木管乐器和铜管乐器排在中间,打击乐器排在后面。指挥站在乐队的正前方,控制音乐的速度和总体音量的平衡,确保各乐器间的协调,避免有些乐器奏得太响或太弱。

军乐

军乐是军队在比武、行军、阅兵和战斗时演奏的音乐。古往今来,世界各国都有这种用来宣扬国成、鼓舞士气、传递信号的音乐。军乐在中国历史悠久,相传黄帝曾命令岐伯作鼓吹曲以鼓舞士气,弘扬威德。近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军乐队通常由铜管乐器、木管乐器和打击乐器组成。小号和单簧管是军乐队的重要乐器。摇滚乐

摇滚乐是1950年出现的一种新式的流行音乐。摇滚乐具有强烈的节拍和年轻人喜欢的歌词。这种音乐起源于美国,从传统的乐曲节奏和黑人曲调中演化出来。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很多其他的音乐形式。

乡村音乐和西部音乐

乡村音乐和西部音乐是美国西部的乡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音乐表演者通常身着西部的牛仔服,用美国南方重音演唱,并用班卓、提琴和吉他这类乐器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