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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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尾声

我们事先已经接到了通知,要在本周四出庭作证。但是到了星期四那天,我们却再也不必去了。已经有一位更高级的法官受理了这个案件,杰弗逊·侯波已被传唤到另一个法庭,对他进行一次最为公正的审判了。原来,就在他被捕的当天晚上,他的动脉瘤就迸裂了。第二天清晨,人们发现他躺在监狱的地板上死了。他的脸上浮现出平静的笑容,好像在临死的时候,他回顾了自己的过去,认为年华并未虚度,复仇大业已经如愿完成了。

第二天晚上,我们聊起这件事情,福尔摩斯说:“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知道这个人死了,他们一定会气得发疯。这样一来,他们俩自吹自擂的本钱就看不见了。”

我回答说:“我可没看出来,那两个人在侦破案件中到底做了多少工作。”

我的伙伴冷笑着说:“在这个世上啊,你究竟做了什么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让人相信你做了什么。”停了一下,他又愉快地说:“没关系。无论怎样,我都不会放过这个案子的。在我的印象当中,再没有哪件案子会比它更为精彩了。它虽然简单,但是其中的问题却是值得吸取教训的。”

“简单!”我不禁叫出了声。

“是的,确实很简单。除了这两个字,很难再找到什么合适的字眼来形容。”歇洛克·福尔摩斯说。看到我满脸惊讶的表情,他不禁笑了起来。“你想,在没有借助任何外力帮助的情况下,只经过一番平常的推理,罪犯在三天之内居然就被我捉到了,这就足以证明案子确实是非常简单的。”

我说:“听上去倒是很有道理。”

“我曾经跟你说过,凡是不同寻常的事物,一般都不会出现阻碍,反而会成为一种线索。想要解决这种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能够用推理的方法,一层层地追本溯源。这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本领,而且使用起来也很容易,但是人们在实践之中却经常不去使用。在日常的生活中,推测尚未发生的事的用处会大一些,所以人们就往往忽略了还可以推测已经发生的事。如果说能够运用综合推理的有五十个人的话,那么能够运用分析的推理的也不过是寥寥数人而已。”

我说:“老实说,我还是不太理解你的意思。”

“我也没指望你能够弄明白。让我试试看是否还能解释得更明确一点。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做的:如果你告诉他们一系列的事实之后,他们就会把可能发生的结果告诉你,他们可以将这一系列的事实在脑子里有机地联系起来,通过大脑的工作,就会得出一个结果来。但是很少会有这样的人,如果你告诉了他们结果,他们就能通过内在的意识,推断出产生出这个结果的各个步骤。这就是我所说的那种能力。”

我说:“我能够理解了。”

“这件案子就是个例子,你只发现了结果,其他的一切必须全靠你自己的发现去解决了。好,现在就让我把这个案件中推理的各个步骤尽量向你解释一下吧。先从头说,就像你所知道的一样,我是步行进入那间屋子的。当时,我的头脑中没有一点儿先入为主的成见。我自然要先从街道着手展开检查,就像我曾经跟你说过的一样,我在街道上非常清楚地发现了一辆马车的车辙印。经过研究以后,我断定这个车辙一定是夜间留下的。又看到车轮之间的距离比较窄,我就由此断定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而并非自用马车,因为伦敦城中所有出租的四轮马车都要比自用马车窄一些。

“这就是我得到的第一点线索。然后,我就慢慢走上了花园里的那条小路。小路恰好是用黏土铺成的,所以它特别容易留下足迹。毫无疑问,对于你来说,那条小路不过是一条已经被人踩得一塌糊涂的烂泥路罢了。但是对于我这双久经锻炼的眼睛来说,小路上的每个痕迹都是有它特定的意义的。在侦探学的所有部门之中,再没什么会比足迹学这门艺术更重要而又最容易被忽视的了。还好我对于这门学问一向是非常重视的,经过了多次的实践之后,它俨然成为了我的第二天性。小路上面多是警察们沉重的靴印,但是我还是发现了最初经过花园的那两个人的足迹。他们留下足迹的时间比其他人要早,这一点是很容易解释清楚的,因为从有些地方能够看出,他们的脚印被后来的人践踏,已经差不多消失了。这样一来,我的第二个环节就完整了。根据这个环节,我得出结论,夜间的来客是两个人:一个身材魁梧,这是我通过推算步伐长度得出的结果;另一个则是打扮入时,这是从他所留下的小巧而精致的靴印上看出来的。

“进了屋子之后,那个推断马上就得到了证实。那个脚穿漂亮靴子的人就躺在我的面前。如果这是一宗谋杀案的话,那么那个大个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并没有发现伤痕,但是看他脸上那种紧张而激动的表情,我深信他在临死之前,已经料到了自己将会有怎样的命运了。如果是因为心脏病,或者其他症状突发而自然死亡的人,他们脸上的表情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表现得那么紧张和激动的。我试着闻了一下死者的嘴唇,有点儿酸味,于是我就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是被迫服毒死掉的。之所以说是被迫,是因为我看到了他脸上那种愤恨和恐惧的神情。我就是利用这种办法,淘汰了一切不合理的假设,最后得到了这个结论,因为其他的任何假设都无法与这些事实相吻合。你不要以为这是闻所未闻的奇谈怪论。在犯罪年鉴的记载中,强迫服毒这种事绝非一件新闻,任何毒物学家都会马上联想到敖德萨的多尔斯基案或者蒙彼利埃的雷吐里耶案的。

“现在谈谈‘为什么’这个关键问题。谋杀的动机并不是抢劫,因为死者身上贵重的东西并没有丢失。那么,这到底是一件情杀案还是一件政治案件呢?这就是我当时所面临的问题。我的想法是比较偏向于前一个。因为在政治暗杀中,凶手一旦得手,必然要马上逃走。但是这件案子刚好相反,凶手做得从容不迫,而且那屋子当中到处留有他的足迹。这就足以证明,自始至终他都在现场。所以这就必然是一件仇杀案,而没有什么政治性。只有仇杀案才需要用这种处心积虑想出的手段来报复的。当发现了墙上的血字之后,我对我自己的这个观点也就更加确定了。一看就知道,这明显是故布疑阵。等到发现了戒指之后,问题就可以确定下来了。很明显,凶手曾经用这只戒指让被害人想起某个已经死去的、或者是不在场的女人。对于这一点,我曾经向葛莱森询问过,在他拍往克利夫兰的电报当中,是否问及德雷伯过去的经历中有过什么突出的问题。你应该还记得,他当时回答说自己没有问这个。

“后来我就开始对这间屋子进行了一番仔细的搜查。搜查之后,我就可以断定凶手个子很高,另外还发现了一些其他的细节:比如说印度雪茄烟,凶手留着长指甲等等。因为现场并没有打斗的迹象,所以当时又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地板上发现的那些血迹应该是凶手在情绪激动时流出的鼻血。我发现凡是有血迹的地方,就有他的足迹。如果不是个血气旺盛的人,一般很少会有人在激动的时候流这么多血的。所以,我就大胆地猜测,罪犯或许是个高大强壮的红脸汉子。后来的事实可以证明,我的判断没有错。

“离开屋子之后,我就去做葛莱森因为疏忽而没有做的事了。我拍了一个电报给克利夫兰警察局局长,只是询问了一下关于伊瑙克·J.德雷伯婚姻的问题,回电非常明确。电报上说,德雷伯曾经指控过一个叫做杰弗逊·侯波的情敌,并且请求过法律保护,而这个侯波现在正在欧洲。当时我就明白了,我已经找到了这个秘密案件的关键。剩下需要做的就是稳稳地捉住凶手了。

“当时我的心里早就断定:那个和德雷伯一同走进屋的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赶车的车夫。

“因为从街道上的那些痕迹看来,拉车的马当时应该随便走动过,如果车夫还在的话,这种情况是不可能出现的。车夫如果没有进到屋中,那么他又能去哪呢?另外还有一点,如果认为任何一个神经健全的人,会这样在一个必然会泄露自己秘密的第三者面前进行一桩蓄谋已久的谋杀,那不是太荒谬了吗?最后一点,如果一个人要想在伦敦城中随心所欲地跟踪着另外一个人而不被发现,那么除了做一个车夫之外,还会有其他更好的方法了吗?综合分析了以上这些问题之后,我就得出了这样一个必然的结论:杰弗逊·侯波这个人,必须要到伦敦城中出租马车车夫中间去寻找。

“如果他曾经是个马车夫,就没理由让人相信他会就此洗手不干。恰好相反,如果从他那方面着想,突然辞去工作反而会引起周围人们对他的注意。所以他至少要在一段时间之内,继续着他的这份工作。如果认为他使用的是个化名,那也是没道理的:在一个根本没人知道他真实姓名的国家里,他干吗还要隐姓埋名呢?于是,我就将那些街头流浪儿组成了我的贝克街小分队,有步骤地派遣他们到伦敦城各家马车厂去打探情况,直到他们找到我所要找的那个人为止。他们干得真是漂亮,这支队伍领导起来是那么的迅速方便,这些你应该还记得很清楚吧。至于谋杀斯坦节逊那件事,确实是完全在预料之外的。但是无论在什么情况之下,这种意外事件几乎都是无法避免的。你知道,我在这个事件中找到了两粒药丸。我在最初就推想到一定会有这种东西的存在。你看,这件案子完全就是一条在逻辑上前后相连、毫无间断的链条。”

“真是太神奇了!”我不禁叫道,“这些本领你应当都公布出来,好让大家都了解一下。你应当把这个案件发表出来。如果你不想这么做的话,我来替你写。”

“你想怎样就怎样办吧,医生,”他答道,“不过你先看看这个!”他一边说着,一边递给我一张报纸,“看看这个!”

那是今天的一份《回声报》,他指给我的那段报道的正是我们所说的那个案件。

报上这么说:

因为侯波这个人突然死去,社会各界因此失去了一件耸人听闻的事件的谈资。侯波是杀害伊瑙克·J.德雷伯先生和约瑟夫·斯坦节逊先生的嫌疑犯。虽然我们从相关部门获悉,这是一件由来已久的桃色纠纷案,其中牵涉到了爱情和摩门教等问题。但是关于这个案件的详细情况,或许永远都不可能揭晓了。据悉,两个被害者年轻时都曾经是摩门教徒。已死的嫌疑人侯波,也是来自盐湖城。如果这个案件没有其他用处的话,它至少还能够非常突出地体现出我国警探破案之神速,并且足以使一切外籍不法分子引以为戒:他们最好还是在本国境内解决他们的纠纷为好,最好不要到不列颠的国土上来解决这些争斗。这件案子能够被如此神速地破获,完全要归功于苏格兰场的两位着名官员:雷斯垂德先生和葛莱森先生,这已经是一件公开的秘密了。据悉,凶手是在一位叫做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先生家中被捉获的。作为一名私家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在侦破案件方面也表现出了一定的才能,他在上述两位导师的教导之下,想必在将来会获得一定的成就。据正常估计,这两位官员将荣膺某种奖赏,作为对于他们辛劳工作的表彰。

歇洛克·福尔摩斯大笑道:“我在开始不是已经对你说过了吗?这就是咱们对血字的研究的全部成果——给他们赚来了褒奖!”

我说:“没关系,全部的事实经过我已经都记在笔记本上了,我一定会让社会知道实情的。既然这个案子已经告破,你也应该感到心满意足了,就像罗马的守财奴说的那样:笑骂由你我不管;家财万贯自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