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血字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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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劳瑞斯顿花园街惨案(2)

这些景象是我后来才注意到的。刚刚进去的时候,我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在那具尸体上,真是太可怕了:他以一种僵硬的姿态躺在地板上,眼睛茫然无光地凝望着褪色的天花板。死者大约有四十三四岁,中等身材,肩膀很宽,一头黑黑的鬈发,还蓄着短短的胡须,上身穿着厚厚的黑呢礼服,里面是背心,硬领和袖口很洁白,下身穿着浅色裤子。尸体旁边的地板上放着一顶整洁的礼帽。死者双拳紧握,两臂伸开,双腿以一种十分奇怪的姿势扭在一起,看来他在临死的时候,曾经进行非常痛苦的挣扎。从他那张僵硬狰狞的脸上,我看到了一种愤恨的表情,那种表情我之前从来没有见到过。恶鬼一样的表情,加上扭曲的五官,看上去非常可怕,而且他的前额很低,鼻子扁平,下巴突出,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样子很怪的猿猴。另外,那种痛苦挣扎的姿态极不自然,使尸体看起来更加可怕。我曾经在战场上见过各式各样的死尸,但却没有见过比伦敦市郊大道旁的污浊的、黑暗的屋中更为可怖的景象。

那位一向具有侦探家风度的瘦削的雷斯垂德,此时正站在门口,他向我的朋友和我打招呼,说:“恐怕这件案子要使全城轰动了,先生。我不是什么初来乍到的新手,但是这样怪异的案子我还从来没有见过。”

葛莱森问他:“没有什么线索?”

雷斯垂德应声答道:“毫无头绪。”

福尔摩斯来到尸体边,跪下来聚精会神地开始检查。

“你们确定没有伤痕?”他指着四周的血迹问道。

两个探长异口同声地回答:“确实没有。”

“那么我就可以认为,这些血迹一定是别人的喽,也可能是凶手的。如果看成是凶杀案的话,那就会使我想起1834年乌德勒支的范·坚森死时的情景。那个案子你还记得吗,葛莱森?”

“呃……我忘了,先生。”

“你真该重新熟悉一下以往的案件。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新鲜的,所有的事前人都做过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用灵敏的手指摸摸这里,按按那里,一会儿又将死人的衣扣解开检查一番。刚才那种茫然的神情又出现在他的眼中。他的检查进行得很快,但是却出人意料的细致和认真。最后,他凑近死者的嘴唇闻了闻,又看了一眼死者的靴底。

他问道:“尸体没有被动过吗?”

“除了进行必要的检查之外,没人再动过。”

“那现在可以把他送去埋葬了,”他说,“没什么再需要检查的了。”

葛莱森已经准备好了四个抬担架的人。他一招呼,他们就进屋抬出了死者。就在他们搬起死尸的时候,一只戒指滚落到了地板上。雷斯垂德马上把它拣了起来,似乎是觉得有点儿莫名其妙。

他叫道:“这里一定来过一个女人,这可是一只女人的结婚戒指。”

他一边说着,一边托着戒指给大家看。我们围上去认真观看。毫无疑问,这只朴素的金戒指一定是新娘佩戴的。

葛莱森说:“看来案子更加复杂了,天知道,这个案子本来就够乱的了。”

福尔摩斯说:“你怎么就知道这只戒指不能帮咱们理清这个案子呢?这么傻看着它是没用的。你在死者的口袋里都发现了什么?”

“都在这里,”葛莱森指着楼梯上放着的一小堆东西说,“一只金表,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一根很粗的爱尔伯特金链。一枚金戒指,上面有共济会的会徽。一枚金别针,装饰着虎头狗的脑袋,狗眼镶着两颗红宝石。俄国式的名片夹,名片上印的是克利夫兰人伊瑙克·J.德雷伯,名字上的每个字首和衬衣上的E.J.D三个缩写字母相符。只有些零钱,一共七英镑十三先令,没有钱包。另外还有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十日谈》,扉页上写着约瑟夫·斯坦节逊的名字。除此之外还有两封信——一封的收信人是德雷伯,另一封是给约瑟夫·斯坦节逊的。”

“寄到什么地方?”

“河滨路美国交易所,本人自取。两封信都是从盖恩轮船公司寄来的,内容是通知他们轮船从利物浦起程的日期。看来这个倒霉的家伙原本打算回纽约的。”

“你们对斯坦节逊这个人作了调查吗?”

“先生,我发现这个名字后就立刻调查了。”葛莱森说,“我已经将信息送到各家报馆去刊登,又派人到美国交易所去打听,但是人现在还没回来呢。”

“已经跟克利夫兰方面联系过了吗?”

“电报今天早晨就拍出去了。”

“我们只是把案件的情况详细向他们说了一下,并希望他们为我们提供任何可能对我们有所帮助的情报。”

“你认为那些关键性问题的细节都提到了吗?”

“我向他们询问了斯坦节逊这个人。”

“还问了别的吗?难道这么大个人就找不出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你就不能多拍个电报?”

葛莱森有些生气,他说:“我已经把能想到的都说了。”

福尔摩斯轻轻笑了一下,刚要说些什么,这时雷斯垂德走了过来,他得意扬扬地搓着双手。刚刚我们和葛莱森在屋里说话的时候,他正在前屋。

“葛莱森先生,”他说,“刚刚发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线索。要不是我去检查那面墙,恐怕就会把它漏过了。”这个小个子说话的时候,眼睛里闪着得意的光芒,显然是在为自己胜过了同僚而高兴。

“看看这里,”他一边说着,他一边快步回到前屋。尸体已经被抬走了,所以屋里的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好,请站在那里!”

他在靴子上蹭着了一根火柴,举起来照向墙壁。

“看看这个!”他的语气非常得意。

我在前面提到过,墙上糊的花纸已经有许多都开始剥落了。就在他站着的那个墙角里,一大片花纸剥落了下来,露出一块粗糙的黄色粉墙。就在这块裸露的粉墙上,有一个用鲜血写成的潦草的字迹:

RACHE

“你是怎么看这个字的呢?”这个探长像个马戏班老板夸耀自己的把戏一样地大声说道,“你们之所以会忽略这个字,是因为它写在最黑暗的角落里,谁都不会想到来这里查看的。这是那个凶手蘸着死者或者自己的血写的。看,还有血顺着墙往下流的痕迹呢!从这就能够看出来:死者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自杀。那么又为什么要在这里留下字迹呢?我可以告诉你们,壁炉上的那截蜡头,当时是点着的,如果有火光,那么这个墙角在当时就是最亮而不是最黑的地方。”

葛莱森不屑地说:“就算你发现了这个字迹,但那又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什么?写字的人应该是要写一个叫做‘瑞契儿’(Racel)的女人的名字,但是却被什么事打搅了,因此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总之是没来得及写完。请先把我的话记住,等到案子真相大白之后,你一定会发现一个叫做‘瑞契儿’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现在你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或许你的确非常聪明能干,但是归根结底,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了他的话,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样就把这个小个子激怒了。福尔摩斯说:“真是对不起!这个字迹的确是你第一个发现的,功劳自然应当属于你。而且就像你所说的,从这里可以看出,字迹是昨晚惨案中的另一个人所写。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如果你允许的话,我现在就要检查一下。”

说着,他麻利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圆形的放大镜。他拿着这两件东西,在屋里一语不发地四处走动,时而站住,时而跪下,有一次居然干脆趴在了地上。他聚精会神地工作着,好像忘了还有我们在场。不久之后,他开始自言自语地小声嘟哝着,一会儿叹气,一会儿惊呼,有时吹起了口哨,有时又充满希望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看着他工作的样子,不禁想起了那些训练有素的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直到嗅出了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他检查了有二十多分钟,非常仔细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至于那些痕迹,是什么我也看不出来。有时候他还用卷尺测量墙壁,这多少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后来他很小心地从地板上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尘土,并把它们装到了一个信封里。然后他又用放大镜去检查墙壁上的血字,仔细地逐个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好像觉得很满意了,将卷尺和放大镜收回衣袋里。

他笑着说:“有人说所谓的‘天才’就是能够忍受一切劳苦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其实并不准确,但是用在侦探工作上倒还很恰当。”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奇又带着一点儿轻蔑地一直关注着这位私家同行的一举一动。很明显,他们还不清楚我现在已经渐渐认识到的——福尔摩斯的每个行为,哪怕是最细微的,都具有其现实而又明确的目的。

他们两人不约而同地问道:“先生,你对这个案子是怎么看的呢?”

我的同伴说:“如果我给你们提供帮助的话,那我恐怕会抢走你们二位的功劳了。目前你们进行得还算是顺利,旁人不便插手其中。”他的话里明显带着讽刺的味道。他又接着说:“如果你们愿意将侦查到的线索随时通知我,我也会尽自己所能协助的。现在我想和发现尸体的警察谈一下。你们能告诉我他的姓名和住址吗?”

雷斯垂德查看了一下自己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回家了。想找他的话,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46号去。”

福尔摩斯记下了地址。

他说:“华生,咱们走吧,去找找他。另外,我先把有关这个案子的一些事情告诉你们,但愿有帮助。”

他回头对那两个侦探继续说道,“这是谋杀案。凶手是男性,身高在六英尺以上,正当中年。相对于他的身材来说,脚是小了一点儿,穿的是一双粗平方头靴子,而且还习惯抽印度雪茄。被害者是和他乘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匹马拉着,那匹马的蹄铁有三只是旧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凶手很可能是个红脸,右手留着长指甲。这仅仅是一些线索,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大人物来说,或许会有一点儿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对望了一下,都笑了起来,看样子并不相信。

雷斯垂德问:“如果这个人是被谋杀的,那么凶手又是怎么下手的呢?”

“下毒。”福尔摩斯简单地回答,然后就大步走了出去,“另外还有一点,雷斯垂德,”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又回过头来说,“‘RACHE’这个字在德文里是复仇的意思,所以不必再劳神去寻找什么‘瑞契儿小姐’了。”

说完临别赠言,福尔摩斯转身就走了,只留下这两位探长站在那里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