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都把这事儿默在心里,放着MP3不知不觉进入梦乡。在梦中,好像回到了老家,我陶醉在喜气腾腾的除夕之夜,还有那音乐声声的春节联欢晚会之中。
突然,音乐声戛然而止,同时感觉身上像被蚊子叮咬了一下。惊醒的我忙睁开双眼,MP3不见了,手机飞了,身上的衣服划了几道口子。唉!妈妈的担心终于发生了,果然遇到了盗匪,好在事先把钱藏在鞋垫下,不然这次亏多了。但遗憾的是自己太大意了,大意到连盗匪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到了武汉火车站,表哥早已等在那里,从火车窗口递给我一包东西,也是千叮万嘱一定小心把东西安全送到母亲手里。
十分好奇的我打开包裹一看:一件军大衣。
唉!管它三七二十一,穿上它一则可以取暖,二则遮蔽一下被盗匪划破的衣服,免得别人笑话。
说来奇怪,刚才是因为兴奋而睡着了,现在不知是气愤还是过度疲倦而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一片吵闹声惊醒了我,整车厢的乘客都盯着我笑,我第一感觉是难道我又被盗了?我首先想到的是军大衣,忙脱下上上下下查看一番,当我确认完好无损后再细看自己身上,除了衣服上几道口子外没有什么嘛,况且除了这件军大衣,我身上已所剩无几了。
半天,坐在我旁边的一位小妹妹才解开我心中的疑惑:刚才几个小偷来到你身边,正准备下手,但看了你的军大衣后马上落荒而逃。我们这节车厢一定是有了你这件军大衣小偷才没在这里下手,而其他几节车厢都被小偷盗了。
怪不得大家都这样盯着我看,我也相信了大家的说法,毕竟邪不压正嘛,小偷一定以为我是军人或公安什么的,多少有两下子功夫,总不能自投罗网呗。
想到这里,我倒神气了起来,再无睡意,一股军人的激情像毛毛虫样在骨子里窜动,披上军大衣的我好象自己真的变成了军人,保家卫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军人的职责在我心里油然而生。
我便抖擞精神到几节车厢里来回走动,感觉很好,直到到站都再没发生被盗事件。只是有几位贼眉鼠眼的家伙细细打量了我一番后不知去向。几节车厢的安宁不得不说与这件军大衣有关。
以后的行程,我都没有脱下军大衣,我相信它是我一路的保护神。因为在火车站、汽车站、公共汽车上甚至家乡治安最乱的地段我都一路顺畅,再没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相反一路上倒听到不少骇人听闻的被抢被偷被盗的事件。
回到家,我向母亲交还军大衣时,对它赞不绝口。
“其实不在军大衣,而在于军大衣上的一行标志上。”母亲听完我的旅途见闻后感慨万端,“这不是一件普通的军大衣!”
我在军大衣上找了半天,才找到一行字:全军擒拿比赛冠军奖品。
我仍纳闷,我都找了半天,小偷不一定就发现了吧。
“小偷的贼眼专盯人们不易察觉的地方嘛,自然会看到军大衣的不普通,”母亲风趣地说,“并不是小偷才识货,平常百姓不识货!”
“这件大衣,你表哥得奖后一定要送给我,说这是他参军后的第一个荣誉应该给我,”母亲已经感激涕零,“你表哥说是报答我对他的养育之恩!”
母亲为我缝补被盗匪划破的衣服时表情显得不幸之万幸:想不到这件军大衣在旅途中救了你并保护了你。
遭遇色劫
张志忠
坐了三天火车,老王觉得很累。下了火车,住进旅馆,他便马上冲了个澡,然后拉开被子,上半身靠在床头,手里拿着遥控器,对着电视机不停摁。
咣,咣,有人敲门。“谁呀!”不等老王开门,吱一声,门开了,一个袒胸露背、身材苗条的妖艳女子走了进来。老王先是一愣,接着便暗自噢了一声,原来他关门后忘了上锁。
“张局长,是王总让我来给您服务的。”妖艳女子径直来到床前,一扭屁股坐在老王身边,然后含情脉脉地注视着老王,娇滴滴地说。
这显然是找错了人,这位女子一定是哪位有求于张局长的王总,花大价钱,请来的公关小姐。其实,这也难怪小姐看走了眼,因为老王长得一副官相—方面大耳、皮肤白皙、肚皮滚圆、背头梳得贼亮。老王虽说不是个官,却是个小老板,是个开药店的老板,他这次出远门就是来进药。
何不来个假戏真做?妖艳女子身上散发出的清香,撩得老王的心,就像被鸡毛轻拂一样,痒痒的。喜欢拈花惹草的老王,智由色生。他一把将小姐揽入怀中,两只手就开始在她的胸前乱摸。
“你该不会不是张局长吧?”正当老王褪去小姐的衣服,脱自个的内裤时,小姐冷不丁地问了这么一句。
“我怎么不是张局长呢?”老王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面对质疑丝毫没有慌乱。
“听姐妹说,张局长胸口有颗痣。”
“哦,我以前胸口是有颗痣,不过我已经把它取掉了。”
“哦,是这样啊,不过我还是不太相信。”“那你怎么才相信呢?”
“除非你告诉我,你的手机和家里的电话号码,我才信你。”看到老王一副不情愿的样子,小姐用食指轻轻点了一下老王的前额,媚笑说,“怕了?其实你不用怕,我只试一下能否拨通,决不会和你家里人通话。”老王迟疑了一下,便把手机和家里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小姐。
小姐按老王说的号码,拨了一串数字,果然听到了老王放在床头的手机响了起来,然后,又拨了一串数字,也听到了老王家里人“喂,喂”的声音。
“我没骗你吧!”老王一脸淫笑,猛地把小姐压在了身下,小姐竭尽所能,使出浑身的解数,把老王服侍得云里来雾里去,好像吃人参果一样。
完事后,小姐临出门时还给了老王一个飞吻。
待小姐出门后,老王立刻关掉了手机。然后穿好衣服,提上包,便到客房部找了个借口,把房退了。
“打的”离开这家旅馆后,老王又重新找了一家旅馆,开了一个单人间,住了下来。做完这一切,老王得意地笑了:哼,他妈的,跟我玩邪的,我难道是傻子吗?原来当小姐问他的手机号和电话号码时,他便识破这是个骗局,小姐只不过是套他的手机话费,当然为了不引起他的怀疑,她还问了他家里的电话。
现在手机关了,看你还怎样骗取话费?固定电话,是没办法套取话费的。哼,就算你气急败坏地告诉我家里人说我老王嫖娼,可是有谁相信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呢?老王想着想着,“扑哧”笑了,这可能是个“雏”。同时他也为自己的聪明暗暗叫好,“不愧是当老板的脑袋,就是与众不同呀!”
当老王进好药,把药托运走后,便心情愉快地踏上回归旅途。
“老头子,你这么快病就好了?”老王刚一进家门,老伴便惊诧地问。
“什么?”老王一头雾水。
原来,老王外出后的第三天,也就是老王住进旅馆的那天,老伴突然接到一个外地医院医生打来的电话,说老王突发脑溢血,生命危在旦夕,需要马上手术,请他们家人按他提供的账号,速汇两万元。
“你怎么这么傻呀!”老王气得直跺脚,一个劲地埋怨老伴。
“你怎么就不打个电话问问呢?”老王心疼钱,又开始说老伴的不是。
“哦,你不说,我倒忘了。汇钱前,我打了你的手机,可是你的手机始终关机。你为什么不开手机?”
“我,我的手机坏了—”老王一脸沮丧。到这时,他才觉得那个小姐的手腕真高!
生命的呢喃
余显斌
为了安静,我寄居在小巷深处的一个院子中。院子很小,有一架紫藤,嫩条遮掩半墙,映绿一个院子,也过滤出一片宁静。那闲闲的绿,直漾到人心中,很美,很耐看。
院子里,不久,住进来一个女人。
每次,教书回来,写作之余,出去散步时,会经常看到那个女人,清清爽爽地走回院子,一条淡紫的裙子,映一片生命的洁净、美丽。
女人爱笑,见面,微微点头,脸上荡漾开一丝笑意,仿佛紫藤花开,浅浅的,可温馨。
有时,也会见女人在紫藤花下站一会儿,无言地观赏着藤上浅淡的花儿。脸上,仍然是笑,淡淡的,看见人,点点头,却不太说话。
见的次数多了,发现她很有特性。
首先是听别人说话时,她爱侧着头,亮亮的眼睛注视着你,睫毛一眨一眨的,很认真,不时地“嗯”一声,尾音软软地,绵绵地,仿佛沁着一种紫藤花香。
一次,我出去,她提个包回来,见了我,一笑。
我招呼,说:“早啊?”
她一笑:“你更早啊,又教书又写东西,辛苦吧?”
我停下来,笑笑,道:“不辛苦,喜欢嘛。如果不干,才痛苦呢。”
她双眼亮亮地,点头,望着我,很认真地“嗯”一声。在那纯洁的眼光里,我无来由地红了脸,匆匆走了。第一次感觉到,“嗯”字是那样具有女人味。
其次,和别的女人说话时,她爱两手扶在同伴肩上,一脸清亮亮的笑,洒在对方的脸上。声音很轻,很柔和,如小草上的露珠,发出淡淡的光彩,生怕惊扰了别人。
每次相遇,女人都是一副很娴雅的样子。
可做了女人的邻居,时间长了,渐渐地,我对女人不满起来。
原来,女人房里不时传出些小声响。开始时,还不太注意;渐渐地,影响到我的写作,我才注意起来。
经过仔细地倾听,才发现,竟然是呢喃的情话。
“亲爱的,我爱你,这一辈子离开了你,我简直无法活下去。”
“你知道吗?第一次看见你,我就被你迷住了,这一生只有依靠你的爱,我才能走下去。”
有时,还传来柔柔的歌声,是情歌;或者,是亲吻的声音。
女人的情话里,有一种痴迷,一种娇柔,一种天荒地老的爱,很动听。但时间长了,却让人难以认同。首先,谈情说爱,是小青年的事。就是婚后偶尔为之,也用不着整天念经一般啊。即便爱情如火,需要倾诉,也用不着那么大声,有些幸福,含蓄一点更美。更何况这样大声,唯恐天下不知,也会干扰旁人。
再见女人时,我心里就有一点微微的遗憾:美,有时多难和谐啊。
一天,在院子里,见她走过时,我故意说道:“昨晚,刚构思一篇文章,准备动笔,不知哪儿传来唧唧哝哝的声音,一打搅,全忘了。”
女人听了,低着头,红着脸走了。
我的心里,有一种恶气得释的快意。
但,呢喃的情话仍没消失。每次女人回去后,就呢呢喃喃地传出,让人很是烦躁。尤其写作时,心神无法宁静。
终于,忍无可忍了。一天,我到了隔壁,敲响了她家的门。
门开了,她站在那儿,一脸笑,如一片薄薄的阳光。她的身后,是一个躺椅,上面睡着一个人。
我惶惑了,嗫嚅道:“我—我—,有一段时间的邻居了,特意来拜访拜访你们。”我故意将“你们”咬得很重。
她请我进去,一脸歉意,说:“一定是又打扰你写作了,真对不起,可我又无法把声音放低。否则,他听不见。”她指指躺椅上的人。那,就是她丈夫。
她丈夫是个病人,更确切地说,是个植物人。
他是个警察,一次,在抓捕罪犯的过程中,被一群犯罪分子用刀子刺成重伤,在女人精心照料下,虽没有了生命危险,却再也没有醒过来,成了植物人。
“我想唤醒他,让他恢复记忆,恢复健康。因此,一有空,就对他诉说着自己的爱。我相信,在我爱的呼唤下,他一定能醒过来的。”她说。
女人的眼睛里,漾出一片温馨,一片自信,如一抹朝阳。
沐浴在这种爱的阳光里,我想,那个坚强的生命一定会醒过来的,一定的。
墙壁上的指纹
杨汉光
我们刚搬进新家,女儿就像发现新大陆一样,惊奇地告诉我:“爸爸,我看见墙壁上有个手指头。”
我以为真的有这种怪事,赶紧跟女儿进房去看,女儿指给我看的,却是一枚指纹。这枚指纹印在白茫茫的墙壁上,就像一片树叶飘在大海上,很不起眼,难为女儿竟发现了它。
女儿问这枚指纹是谁留下的,我说肯定是粉刷墙壁的工人留下的。女儿又问墙壁是谁粉刷的。前几天帮我家粉刷墙壁那个工人,现在正在旁边给别的楼房粉刷墙壁,从我家的窗口就能看见,于是我把那个人指给女儿看。那个工人是从乡下来的,长得五大三粗。女儿不信这种粗手粗脚的人,能粉刷出这么光滑的墙壁,我说:“不相信你就自己去看看。”
看过那个工人粉刷墙壁后,女儿回来兴奋地说:“爸爸,那个叔叔粉刷的墙壁,真的又光又滑。”我趁机教育女儿:“乡下也有许多能人,人不可貌相,不要小看他们。”女儿很认真地点头说:“知道了。”
此后,女儿经常去看那个民工干活。有一天,她跟我说,天这么冷,刷墙那个叔叔还躺在地上睡觉,又没有被子盖。女儿要我帮那个民工买被子,我哭笑不得地说:“爸爸不是开救济站的,哪有这种闲钱?”女儿不管那么多,她就是要我买被子给那个民工盖,还振振有词地说:“他帮我们刷过墙。”
我拗不过女儿,就挑了一件旧大衣,让女儿拿去给那个民工当被子盖。女儿却说这件大衣太薄了,一点不暖,她要拿我的羽绒服。我生气地说:“这件羽绒服我还要穿的,怎么能送人?”女儿扭着身子说:“你以前就送过一件这样的衣服给舅舅,为什么不能送给刷墙的叔叔?你叫我不要小看他,自己却小看人家。”说着说着,女儿就抹起眼泪来。
我看见女儿悲伤的样子,我的心就软了,只好将羽绒服给了她。女儿破涕为笑,抱着羽绒服高高兴兴地走了,我却心疼了老半天。
送完羽绒服,女儿又要买书包。我说:“你的书包还是新的,不用买。”女儿说:“刷墙的叔叔有个儿子叫阿宝,阿宝没有书包,我想送一个书包给他。”女儿又使起了磨功,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见一个书包值不了多少钱,就答应了女儿,但还是警告说:“这是最后一次,不能再送东西给他了。”
送了书包后,女儿果然没有再替那个民工向我要东西。我以为从此跟那个民工没有联系了,不料,快过年的时候,他却来登门拜访我。这时候我才知道他叫黄文武,家在江西,离这里很远。
黄文武是来还羽绒服和书包的,他有点惶恐地说:“衣服我当被子盖过一次,书包从没动过,你看弄脏没有?”我说:“衣服和书包都是送给你的,不用还了。”黄文武正色说:“我再穷,也不能贪这种便宜。”他把衣服和书包放在沙发上。
其实我也舍不得把羽绒服送给他,就把书包拿起来,放到他怀里说:“这个书包是我女儿送给你儿子的,你一定要收下。”黄文武想了想说:“那就谢谢你和你女儿了。”他把书包挎到肩上,像个孩子似的笑了。
黄文武抬头望望墙壁,小声问:“听你女儿说,你们家的墙上有我的指纹,我能看看吗?”我说:“当然可以。”就把他带进了女儿的房间。
当我把墙上的指纹指给黄文武看时,才发现,女儿在墙上贴了几朵小红花,把那枚指纹围起来了。黄文武轻轻地抚摸小红花,摸了一朵,再摸一朵,他很激动,粗壮的手指微微颤抖。摸了小红花,他才探头看墙上的指纹,一边看,一边伸出手来对比,很认真地说:“这应该是我左拇指的指纹,对,就是左拇指的。你看这纹路,一圈一圈圆圆的,是个标准的罗,跟手指上的一模一样。嘿,我怎么会留一个指纹在墙上的?真有意思。”
看过墙上的指纹后,黄文武就心满意足地告辞了。出门时,他又问我:“在墙上留一个指纹,你们不介意吧?”我说:“没问题,画家画完画后,都在画上盖章,你刷完墙壁后,留一个指纹,就像在自己的作品上盖章一样。”
我是信口开河,黄文武却听得两眼放光:“你说得太好了!以后我每刷完一面墙壁,就留一个指纹。”
第二天,黄文武就回老家过年了。我以为过完年,他还会来的,可当那些民工重新开工的时候,却不见黄文武的身影。我问黄文武去哪了,民工们说他去了另一个建筑队。
也许,黄文武正在别的城市粉刷墙壁呢,他一定在墙壁上留下一个又一个指纹。但愿别人住进新房后,也像我的女儿一样,发现墙上的指纹,并用小红花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