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国际贸易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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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交易磋商的一般环节(2)

(2)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且已本着对发盘的信赖行事。例如,发盘人信赖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已将该发盘中的货物再向他人发盘或转售,或已开立信用证等,则原发盘人不得撤销其发盘。

(三)受盘人已作出接受表示,但接受尚未到达发盘人

按照公约的规定,一旦受盘人已对发盘作出接受的表示,无论这项发盘是否表明为不可撤销,发盘人撤销发盘的权利即告终止。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阶段,按公约及我国法律的接受到达生效的规定,合同并未成立。但发盘人必须承受发盘内容的约束。

(四)接受到达发盘人

按照公约及我国法律的规定,当受盘人发出的接受通知到达发盘人的支配范围时,接受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发盘的内容即转化为合同内容,不论是发盘人还是受盘人均要受到合同的约束,任何一方都不得违反,否则以违约论,须承担违约责任。

外贸问答集锦问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发盘,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发盘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发盘。甲公司撤回发盘的通知应当()。

A.在发盘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接受之前到达乙公司

C.与发盘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接受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三、发盘的有效期

在实际业务中,发盘人为了只在一段确定的、有限的时间内承受发盘的约束,往往会在发盘中规定发盘的有效期。这意味着发盘人只在有效期内承受发盘的约束,同时,也意味着受盘人必须在这一有效期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果受盘人未在有效期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则发盘自动失效;或受盘人超过有效期作出接受的表示,则可能导致接受无效,发盘也将失去效力。所以又把有效期称为接受的期限。

(一)采用口头发盘时,若非特别约定,一般受盘人只能当场表示接受,接受方为有效。

(二)采用函电成交时,发盘人一般都应明确规定发盘的有效期,其规定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规定最迟接受的期限

例如,发盘限4月10日复到。

2规定一段接受的期限

例如,发盘有效期为10天。

按照《公约》第20条规定,10天,应从电报交发时刻或信上载明的发信日期起算。如信上未载明发信日期,则从信封上所载日期起算。发盘人以电话、电传或其他快速通讯方法规定的接受期限,就从发盘送达受盘人时起算。在计算有效期时,有效期内的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应计算在内。但是,如果接受通知在有效期的最后一天未能送到发盘人地址,因为那天在发盘人营业地是正式假日或非营业日,则有效期应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发盘有效期是发盘中的重要内容,但并非必要内容。如果发盘没有规定有效期,是否意味着发盘人要永远承受发盘的约束?是否意味着受盘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任何时间作出接受的表示?

《公约》及我国合同法都作了相关规定,在没有约定有效期的情况下,发盘在合理时间内有效,接受也必须在合理时间内作出。

四、发盘效力的终止

发盘效力终止,是指在合同未能订立的情况下发盘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承受发盘内容的约束。

发盘效力终止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未被接受,或虽未规定有效期,但在合理时间内未被接受,则该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

(二)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之后,即拒绝或还盘通知送达发盘人时,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

(三)发盘人发盘之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如所在国政府对发盘中的商品或所需外汇发布禁令等。在这种情况下,按出现不可抗力可免除责任的一般原则,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

(四)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如自然人患了精神病、死亡等,法人或其他组织解散、破产等),则该发盘的效力也可终止。

(五)发盘被发盘人有效撤回或撤销。

§§§第三节还盘

还盘(Counter Offer)又称还价,在法律上称为反要约。赵亮收到Mohammed的回复,内容如下:

DUBAI EAST STAR TRADING CO, LTD.

5 QUEEN ROAD, DUBAI, UAE

TEL: +971-4-3535222 FAX: +971-4-3535333

E-MAIL: MOHAMMED@ EASTAR.COM

TO: JIANGXI GEGE IMPORT & EXPORT CO, LTD.

ATTN: ZHAO LIANG

DATE: MAY 12, 2009

Dear Sirs,

We write to thank you for your offer of May10, 2009. However after a careful study of your quotation, we find that your price seems to be on the high side. It will leave us with almost no profit to accept your price. We appreciate the quality of your products and are glad to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do business with you. We suggest that you make some allowance on your price. For your reference, the highest prices we can accept are as follows:

ART.NO.bs12 USD125.40 /dozen CIFC3 DUBAI

ART.NO.bs14 USD138.50 /dozen CIFC3 DUBAI

ART.NO.pc12 USD22.80 /dozen CIFC3 DUBAI

ART.NO.pc14 USD28.60 /dozen CIFC3 DUBAI

Please take it into serious consideration and your early reply will be appreciated.

Best regards!

Yours faithfully,

MOHAMMED

该函是一个还盘,一方面表露了东方之星对格阁的产品质量的认可和强烈的合作意愿,另一方面表达了希望格阁降低报价的愿望。还盘是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原发盘人考虑,即还盘是对发盘条件进行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例如:

甲方发盘:25公吨山东花生,每公吨2670美元CFR鹿特丹,11月装运。乙方还盘:你方25公吨山东花生发盘价格太高,美国花生每公吨2590美元CFR鹿特丹且有大量供货,请降价接近该水平,10月装运。

一旦还盘,则原发盘失效。在法律上,还盘实质上是一个新的发盘。一旦还盘,原发盘人变成新的受盘人,原受盘人变成新的发盘人。

赵亮对Mohammed的来函做了回复,该回复是一个再还盘,实际上也是一个新的发盘。

赵亮

§§§第四节接受

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称为承诺,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合理时间内,以声明或行动的方式,无条件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并愿意按这些条件同发盘人达成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

该回复是一个接受,是对赵亮5月15日发盘条件表示同意并愿意按此条件达成合同的意思。

发盘一经有效接受,合同即告成立。发盘人和受盘人都不得单方面任意更改或撤销。

一、构成有效接受的条件

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一)接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做出

只有特定的受盘人(包括其本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才能对发盘做出接受。例如,甲公司对乙公司发盘,只能由乙公司表示接受,而不能由丙公司表示接受。丙公司的“接受”实际上是一项发盘,除非甲公司对该“接受”作出确认(也就是接受丙公司的发盘),否则合同不能成立。

(二)接受必须在发盘的有效期内或合理时间内做出

接受必须在有效期或合理时间内做出。如果超过了有效期或合理时间,则视为迟到的接受或逾期接受。逾期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而在法律上被视为新的发盘,须经原发盘人同意才能达成合同。

外贸问答集锦问题:2002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向厦门乙公司发出发盘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三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三个月装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

D.该合同没有成立。

(三)接受必须是无条件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

接受必须无条件地、完全地同意发盘的内容。附有添加、限制或修改条件的接受不能成为有效的接受,是有条件的接受,在法律上构成还盘。

根据《公约》的第19条第1款的规定,对发盘表示接受但载有添加、限制或其他更改的答复,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例如,发盘人发出出售某商品的发盘,其中载明数量为200公吨,单价是每公吨1000英镑CIF伦敦,2009年9月装船,以即期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如果受盘人在接受中把数量改为250公吨,或把单价改为950英镑,或把装船期改为7月,或把付款条件改为远期信用证,都不能认为是接受,而应视为一项新的发盘或还盘,它必须经原发盘人的接受才能成立合同。

但值得注意的是,《公约》对“有条件的接受”作了一些特殊规定,将其分为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

对货物的价格、付款、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方面的变更,为实质性变更,只能构成还盘,接受无效,合同不成立。除非发盘人毫不延迟地表示同意其间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