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老年心理健康枕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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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为自己的心理把脉——给自己的心理开个良方(8)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互相体谅与照顾。人们都承认爱情应该是专一的,但专一的爱情并不排斥已经逝去的爱情在心理上可能留下的余波,更不要求已经逝去的爱情丧失其原来的价值。有些丈夫或妻子看到爱人因触景生情而思念已去爱人的情况,就认为在爱人的心目中,自己的地位还不及她(他)的先夫或先妻,由此对爱人心存不悦。这种做法并不妥当,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诚然,对另一方来说,对原先爱人的思念也要注意方式、方法的问题,因为毕竟你已组成了新的家庭,否则,会容易引起对方不必要的误解。

2.要信任自己的新配偶

毋庸讳言,目前社会上有相当多的人,认为离过婚的人都不是好人。这种说法明显缺乏分析,也不符合实际。其实,生活中离婚的情况千差万别。况且还有相当一部分离婚并不涉及道德问题,只是夫妻双方难以契合彼此的个性以致感情破裂。

因此,认为离婚都是不光彩的观点,显然是不正确的。生活中不乏矛盾,夫妻之间亦不例外。有时候可能责任在你爱人,有时候则由于你的过错,更多的时候恐怕双方都有欠缺。但是,在发生龃龉和纠纷时,你的心理敏感点往往会驱使你怀疑你爱人的人品:如果他(她)是一个好相处的人,为什么同他(她)原来的爱人合不来,而要闹离婚呢?这种猜疑和戒备心理的存在,对于你们夫妻间的真诚相处是有害无益的。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主要在于自己要消除对离婚者的偏见。

3.要了解对方的情感经历,避免给对方再次造成伤害

为了使双方迅速建立融洽的感情,呵护这朵迟来的爱情之花,首先要尽快摆脱前妻或前夫的影子。这显然不是易事,但必须努力去做,如在征得对方的同意和理解之后,将前夫或前妻的物品搬走,以免引起睹物思人的尴尬;尽量不在对方面前提及与前夫或前妻相处的情景,或尽可能不去进行二者的比较;多了解一些对方前夫或前妻的情况,努力比对方前夫或前妻在各方面做得更好一点。另外还要注意不去触动各自心理上的敏感点,例如双方条件的优劣问题、对方带来子女的问题、彼此间的信任问题,特别是那些因受过严重刺激而竭力回避或厌恶的事情,即对方的心里疮疤、感情上不幸的烙印,并且时时注意培养新的感情。经过上述努力,再婚夫妇的关系就会变得和谐起来,就能建立起一个新的幸福家庭。

4.要了解对方的生活习惯,尽量做到与对方协调一致

比如,有的老人多年来养成了吸烟的习惯,而新配偶不能闻烟味,一闻到烟味就头疼恶心,这时就要减少或是不吸烟,因为吸烟不仅对自己的身体无益,还会危及他人的健康。

5.要善于发现对方的喜好

在了解了对方的生活习惯和经历的基础上,注意对方的喜好。比如有的老年人喜欢小动物,喜欢养花等,那么您也要学着去关爱小动物,关爱小花小草,要知道投其所好,这对拉近彼此的感情是最有效的招数。

生活证明,只要夫妻双方切实按照“长相知,不相疑”的原则来协调彼此的关系,那么,不论是初婚还是再婚,都能拥有“和谐如琴瑟”的融洽感情。

走出误区,黄昏恋更幸福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人老了,需要有个伴,儿女再孝顺,也无法取代老伴的地位和作用。然而,老年人的再婚之路往往并不好走。除了容易遇到子女阻挠外,老年人自身认识上的偏差,往往也是导致再婚失败的重要原因。心理专家指出老年人再婚普遍存在四大误区。

误区一:动机不纯,把找老伴当成找保姆、找“饭票”。与年轻人的婚姻普遍看重情感因素不同,老年人再婚容易有更多利益上的考虑。有的老年人身体不好,找个老伴是为了让对方料理自己的生活。一旦不能达到自己的要求,就产生不满情绪,因而影响了两人的关系。其实,情感才是婚姻中最重要的纽带,也是婚姻能否幸福的根本。

误区二:缺乏了解,自认都是过来人,于是草率成婚。不少老年人认为,双方都是过来人,所以再婚无须讲究,彼此看着顺眼就行了,因而往往缺乏彼此间的深入了解,有的甚至相识一两个月就草率结婚。而婚后才发现两人性格、生活习惯等相差太远,几十年形成的生活习惯很难改变,相互间不易磨合,难以互相谅解,家庭生活也难以融洽。

误区三:以旧套新,事事将新老伴与旧老伴对比。丧偶老人再婚时,容易凡事将新老伴与过去的爱人相提并论,特别是拿新老伴的短处去比过去旧老伴的长处,甚至当面指责、数落,使不很稳定的夫妻感情受到伤害。其实,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既然有缘走到一起,就应该相互磨合,全心投入新的生活,不要老是生活在过去的影子里。

误区四:子女矛盾,接纳新老伴但没有接纳其子女。老年人再婚,最棘手的就是如何面对对方家庭成员的问题。这个问题处理得妥当,会相安无事;否则家庭飓风即将来临。身为人家的“后爹、后妈”,应该尽量做到不偏不倚,“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样才能得到对方家庭成员的认可与尊重,新的家庭才会平安和睦。

专家出招一:再婚老年人如何进行心理调适

有人认为,老年人再婚无非是找一个“伴”在一起生活罢了,而无须去讲什么爱情。实际上,爱情伴随人的整个人生,爱情的有无不能按年龄来划分。无论是青年、中年、老年,婚后只有进行心理调适,才能获得爱情的幸福。丧偶老人再婚后,一般须进行下列心理调适,并发展爱情:

首先,矫正再婚心理动机。老年人再婚,一般主要出于爱的需要、安全的需要和生理上的需要。然而,由于老年人的经历与初婚不同,他们的心理较复杂,因而产生再婚心理动机也千差万别。有的为了摆脱生活的不便,有的出于经济拮据与生活的压力等,也有的想通过再婚得到遗产,改善住房条件,解决户口进城或为了子女就业等。这些不纯动机所形成的再婚夫妇,没有稳定的婚姻基础。婚姻的幸福,需要有爱情作保证,只有从爱的需要出发而产生的再婚动机,才能使再婚得到幸福。

其次,正确对待心理重演。所谓“心理重演”,是指老年人再婚后的生活境遇与前次婚姻过程恰好吻合,而引起一种心理反应。一般说来,老人再婚,双方大都有前次婚姻经验。再婚后的日常生活容易引起“心理重演”。如果双方有些温存、亲昵的表示,可能引起对前配偶的思念;如果与对方发生矛盾冲突,情况又与前配偶相似,心灵上会遭到恶性刺激,从而影响再婚夫妇和睦相处。正确对待“心理重演”的方法是,当遇到温存、亲昵的“心理重演”时,应更加信任和热爱现在的配偶,为获得第二次爱情而庆幸,并把自己的爱毫无保留地献给对方。切莫对前配偶过分怀念,或在言行上有所流露,免得引起对方的嫉妒。

第三,共同克服回归心理。老年人总是喜欢沉湎于过去的回忆之中。在心理学上称此为回归心理。老年再婚后往往不自觉地把先后两个家庭加以比较。尤其在日常生活中双方遇到不顺心的事或发生矛盾时,就会去追忆过去的爱情的甜美,对再婚产生后悔和怨恨情绪,这就在感情上拉开了再婚夫妻的心理距离,影响夫妇和睦相处。要克服这种心理,关键在于双方都应认识到,过去的已经永远地过去了,面对新的家庭,只有互相理解、互相尊重和信任,才能创造美满幸福的新家庭。

第四,适应对方心理特征。老年人有比较稳定的性格、兴趣和爱好。进入更年期后,老人的生理及心理特征都有不同的变化。这就要求老人再婚后,尽快了解体察对方的心理特点,正确对待不同个性、性格和习惯,注意互相尊重、互相谅解。

身体较好的一方要耐心安慰、体谅、理解和容忍对方。不要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避免感情上的冲突。

第五,同等对待双方子女。再婚夫妇应克服“排他”心理,把双方子女都看成自己的孩子,尽到父母的职责,在饮食起居等一些生活小事上要一视同仁。

老年再婚夫妇,由于有昔日的婚姻经历相比较和制约,双方心理均比较复杂。

再婚后,只要双方积极进行心理调适,互敬互谅,互相信任,是可以创建幸福美满的新家庭的。

专家出招二:丧偶老人如何进行心理调适

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夫妻双方到了老年,难免有一方先去。留下的一方往往痛苦不堪,忧思终日,这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是非常有害的。

据统计,失去配偶的老年人,因心理失衡而导致死亡的人数是一般老年人死亡人数的7倍。丧偶是生活中最震撼心灵,最痛苦的事件,尤其对老年人来说是最沉重的打击。

那么,怎样才能尽快摆脱和缩短丧偶后因过度悲伤而引起的心理障碍呢?

1.正确认识丧偶之事

老年人在丧失配偶后内心感到非常痛苦和孤独,往往陷入对其深刻的怀念中。

回首往事,总感到过去有很多地方对不住老伴,因此心情抑郁,食欲不振。时间长了,导致身体免疫功能下降,常常会诱发这样或那样的疾病。对此,老年人要认识到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双方有一方先故而去是很正常的。千万不要存有自责心理,要节哀顺变,冷静地面对眼前的现实。只有自己好好地保重身体,好好地生活,才能对得起九泉之下的老伴,才能让自己的儿女放心,才能让亲朋好友放心。

2.恰当地调节情绪

首先应转移注意力,把原先居住的环境改变一下,或者换一下生活环境。应尽量避免独居,尽可能与儿女居住在一起。可以参加一些社会活动,如去老年大学上学,参加秧歌队,帮助有困难的人做些事等。这些活动可以丰富生活,使老年人从“无用”中获得“有用”感,从而使生命得到升华。

3.面对丧偶的打击,要更加坚强

每个人到了老年,或多或少都经历了一些挫折,对挫折也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只要自己能冷静地面对此事,再想想以前自己是如何战胜挫折的,又该给儿女做什么样的榜样,那么很快就会振作起来,坚强地生活下去。

(第三节)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60岁的陈伯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解决个人问题,一直到认识了郑大妈,才想到自己也应该找个老伴了。由于陈伯伯的房子拆迁,又没有亲人可以投靠,就搬到了郑大妈家住。郑大妈有一个18岁的女儿,这样陈伯伯每个月给郑大妈交一定的生活费,郑大妈照顾陈伯伯的生活起居。一晃就是十年,他们一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这属于典型的未婚同居。

党大妈今年60岁,老伴已经去世多年,她一直独居。最近在区老年活动中心认识了丁大爷,丁大爷今年71岁,亦是丧偶多年,而且党大妈听说丁大爷在区里很有人缘,性格也很好,为人正直。与丁大爷来往了一段时间后,党大妈就把想找老伴的想法告诉了儿子,谁知儿子坚决反对不说,还说恐怕丁大爷是为了父亲留下的遗产来的。遭到孩子们的反对后,党大妈没有办法,于是就选择了未婚同居的方式和丁大爷生活在一起。

玫瑰悄开为哪出

李大妈已经七十有三,子女的工作都很不错,家庭生活都很富足,衣食无忧,过着小康生活。两年前老伴因病去世后,她结识了同样也是丧偶的何大爷。“同是天涯沦落人”,两位老人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但是,生活快一年了,他们却始终没有一个合法的婚姻。

未婚同居为哪般?老人一语道破天机。因为家里有一笔财产,子女们都生怕母亲和张大爷有了合法夫妻关系后,合理合法地参与财产分割。父母再婚与赡养责任和财产分割总是如影随形,像一个“幽灵”在老人们的身边徘徊、骚扰。让再婚老人们进退两难,有苦难言。

“年轻人都崇尚恋爱自由,可是为什么他们对老年人的再婚选择却那么不理解?”家住苏州的吕阿姨不解地说,作为独身老年人,都想堂堂正正地重新组织家庭,但诸多障碍让他们对再婚望而却步。夫妻双双白头偕老,仅仅是良好祝愿而已。

丧偶、离异等各种原因形成的老年单身,带来了人之常情的“黄昏恋”。但是,也出现了本流行于时尚青年间的“未婚同居”。“黄昏恋”未婚同居,是值得重视和认真对待的社会现象。单身老人再婚,本来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黄昏恋”未婚同居,实质是消极的维权方式。老年人为何要做出这种选择呢?据社会心理学家分析,原因大致有两种:

一种是子女因为财产阻婚而引起的。如今有的子女一见老人再婚,往往不是先考虑老年人的情感和心理,而是只想到老人的财产,生怕肥水流入外人田,因此对老人再婚强加阻挠。老人合法再婚的路子走不通,只好未婚同居;另一种是迫于世俗观念压力而引起的。比如,担心自己年龄一大把了,特别是高龄老人,儿孙满堂,家庭和睦,因情投意合产生了“黄昏恋”,公开婚姻登记吧,怕人笑话“老不正经”,因此悄悄地未婚同居。

当然老年人选择同居也有老年人自己的理由,首先,它可以解决现实中的很多矛盾。比如不易牵扯到财产的分配问题,不用顾及子女对再婚的态度,相对来说双方都有很大的自由,平衡了现实中存在的障碍。其次,同居具有婚姻所没有的优势。比如说夫妻双方所要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双方的责任感完全是受个人的情感和良知的驱动,合则久不合则分,省去了结婚离婚等很多的麻烦和纠葛。还有就是可以共享彼此所拥有的资源,还可以使老年人的情感需求得到最大的满足。

因此,老年人是选择再婚还是同居,由老年人自己决定,但老年人在做出这个决定时一定要慎重。

羞答答的玫瑰不要静悄悄地开

既然老年人再婚是婚姻法赋予的合法权益,那么就不必消极地未婚同居,而应理直气壮地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采用通过对子女教育疏导来依法维权的方式。要将心比心、设身处地地使子女明白这样的道理:“少年夫妻老来伴”,老有所乐。再者说,老年人“黄昏恋”也是图个知己相互依靠,再孝顺的子女也各有事业,总不能整天守着老人。随着中国社会的老龄化,单身老人的空巢孤独已经是一个现实问题。总体上虽然是老少共融、代际和谐。但是,老年人与年轻人在一起,生活习惯、社交圈、饮食要求等也有所不同,传统的几世同堂,总会闹出一些不愉快的事来。要打消子女们“只顾金钱,不顾亲情”的杂念。子女与老人关系融洽了,遗产是少不了的。作为子女为了报答老人的养育之恩,还是开明一点好。财富靠自己去挣,别盯着那点财产不放。或采取自我心理调节依法维权的方式。

老人在再婚上有种种顾虑也大可不必。婚姻法对老人再婚又没有年龄上限,单身“黄婚恋”合情、合理、合法,有的高龄老人还到网上征婚呢。如今,新的婚姻登记手续也简化了,如果爱面子就悄悄登记,有个合法手续,拿出准备办婚宴的钱开开心心出去旅游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