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新课改·高一语文备课素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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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我若为王(2)

在中国历史上,秦始皇创建了皇帝制度,自己成为第一个皇帝,称“始皇帝”。自此,中国开始了长达2232年的皇帝制度时期。皇帝是中国中央政权的突出代表,是政府和社会的核心,享有最高的权力和荣誉。皇帝自称“朕”,其他人则称皇帝为“陛下”或“圣上”等。秦朝时,秦始皇试图将国家的全部权力都集中在自己(即皇帝)手中,即“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但由于统治国家的事务繁多,这种制度实际上是不成熟的。在秦朝之后,皇帝的权力和职能逐渐由一个中央政府辅助完成,汉朝时这种中央政府的形式是三公九卿,隋朝开始三省六部制。因此即使皇帝年幼中央政府也可以照常运作,但同时由于中央政府长官(如宰相、丞相等)的权力可能过重,有可能威胁皇帝的权力,甚至通过政变自己当皇帝,比如王莽篡政。

西方的“皇帝”一词来自拉丁语的imperator或caesar,意思为罗马军队的最高统治者、元首、皇帝。古代欧洲国家君主通常称为国王,只有神圣罗马帝国因为自称是罗马帝国的继承人和延续,所以其君主称为皇帝。

1法国

法国大革命后,拿破仑恢复君主制,因为国王这个头衔在大革命后的法国已经极不得人心,象征腐朽、专制、蛮横,所以拿破仑不称国王而称皇帝。从这个时候起,“皇帝”这个称号有一种冠冕堂皇的、比国王高一级的味道在里头。所以,1804年,奥地利大公兼匈牙利和波希米亚王国国王弗朗茨二世宣布采用“奥地利皇帝”的称号,并于1806年放弃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称号。1867年,奥地利帝国实行二元君主制,改为奥匈帝国,奥地利皇帝兼任匈牙利国王(而非匈牙利皇帝,匈牙利王国有自己的议会和政府)。

2俄国

1721年,俄国元老院授予沙皇彼得一世以皇帝的头衔,以与其更加强大的君权和更加庞大的国家相对称。俄国元老院直接把古罗马帝国皇帝的拉丁文头衔拿来献给彼得。这也是彼得大帝吸收西方文化的成就之一。在此之前俄国最高统治称者称“沙皇”,也就是“恺撒”的意思。

3普鲁士

德文“皇帝”是Kaiser,即恺撒的意思,而不是Imperator。“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这个头衔,德文写成Kaiser,拉丁文写成RomanorumImperator。意思都是“罗马人的皇帝”。到了18世纪以后,欧洲许多国家变为君主专制国,皇帝这个头衔大多作为专制君主的头衔使用。当时欧洲的皇帝只有法国(拿破仑)、奥地利和俄罗斯三个。1850年,德意志邦联议会曾经给普鲁士国王加皇帝的尊号,但是被拒绝。1871年,普法战争结束,德意志统一,普鲁士国王才接受这个头衔。

4英国

英国本土一直是王国。维多利亚女王加冕为印度女皇,继承莫卧儿王朝皇帝的帝位。她的头衔是“天佑大不列颠、爱尔兰及海外领地女王,国教保卫者,印度女皇”。这是所谓“大英帝国”的来源。不过确切地说,应该说是有一个共同君主的两个国家,大不列颠王国(及其海外领地)和印度帝国。英国在印度的直接统治者为Viceroy,直译为“副王”,意译为“总督”。而英文皇帝称emperor,女皇称emperess。

在维多利亚女王之后,男性的英国君主头衔是“国王大皇帝”。只有爱德华七世、乔治五世和乔治六世三个国王用了这个头衔。爱德华八世未加冕即逊位,乔治六世时期印度独立,印度皇帝的头衔被取消。

5其他

自从彼得一世和拿破仑使得“皇帝”的尊号成为伟大帝王的头衔和象征之后,一些小国的君主也称自己为皇帝,比如葡萄牙王太子出身的巴西皇帝,自称墨西哥皇帝的奥地利马克西米连大公等等。海地独立之后,还曾经有一个奴隶出身的黑人皇帝——亨利一世。埃塞俄比亚也有皇帝,不过更确切的翻译是“万王之王(国王们的国王),犹太人的雄狮”。因为在埃塞俄比亚,国王也是一种和公爵伯爵一样的贵族头衔。中非共和国总统博卡萨也曾经在20世纪70年代加冕为皇帝。

日本使用天皇称号大概是在隋朝时期,日本天皇最早文字记载是673—688年前后天武天皇的《飞鸟净御原令》。中国称日本元首为天皇大约是在清朝的同治、光绪时期。越南的后黎朝和阮朝君主对内自称皇帝,对中国则称国王。朝鲜在1896年后改为帝国,其国王李熙也改称皇帝。

当今世界上仍有不少王国,而政体绝大多数是君主立宪制,皇帝只是象征性,没有多少实权。有人曾做过小统计,目前尚存的王国共有29个,其中亚洲14个,欧洲11个,非洲3个,大洋洲1个。

中国皇帝知多少

中国历代皇帝到底有多少位?各说不一,如果只从秦始皇开始算起,秦朝2位,汉朝31位,三国11位,晋朝16位,五胡十六国78位,南北朝59位,隋朝3位,唐朝22位,五代十国55位,宋朝18位,金辽西夏35位,元朝18位,明朝16位,清朝12位,还有南明、北元,其他诸如李自成、张献忠,以及太平天国洪秀全父子、甚至称洪宪帝仅两个月的袁世凯,加起来一共408位。

但如果把秦始皇以前历时840年的东周、西周和春秋、战国时代之王、公、侯加进去,就更多了,这些君王总共121位,公217位,侯23位。若再把周朝以前的商朝、夏朝60帝也算进去,中国帝王应该有829位。

皇帝和皇权

皇帝是国家政治事务法定的惟一最高决策者,有权统率和指挥自中央朝廷以至各级地方军政系统和文武官吏,要求他们绝对遵照自己的意志和指令办事。一切以皇帝名义发出的指示,都被赋予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朕即法律”,不允许有任何违抗或异议。一切法律的颁行和解释,所有一定品级的文武官员的任免、奖惩和升贬,全国性财政赋役的征调和开支,对外和、战与对军队的调遣指挥,都只有皇帝一人才能决定。

皇帝控制和指挥着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他主要通过奏事、朝议、刺察等形式掌握全国全社会和军政信息,进行日常统治活动。

奏事有面奏和书奏的区分。面奏是具有一定身份等级的大臣和贵族当面向皇帝反映情况、回答咨询或请示。书奏是具有上奏资格的官署或官员通过一定渠道呈递文书请皇帝裁定审批。奏事的文种主要有章、表、书、启、议、疏、封事、题本、奏折、状、册等。不同的文种有不同的使用范围和作用,不允许混淆错用。到清朝康熙和雍正时期,更推行一种密奏制度,不但具奏人的范围有严格规定,而且具奏人必须亲手缮写,奏前或奏后均不准向任何人泄露内容,得到皇帝的批示(称为朱批),不许向任何人出示,并且要限期缴回,亦不准抄存。密奏制度反映了封建社会晚期皇权的极端高涨。皇帝通过口头或文书下达制令,其形式有谕、旨、策、制、诏、诰、戒、朱批等,不同的形式适用于不同的政务,均具有绝对的权威。

朝议有廷议和集议的区别。皇帝在殿堂听政,百官按例朝见,有事皇帝口头提出,有争议的当朝议论,谓之廷议。有些事皇帝不在朝会中提出,而“下其议”于一定范围的官员,如“九卿会议”、“王公大臣会议”,然后再将意见上奏,谓之集议。举行廷议或集议,都是为了有利于皇帝决策。

刺察,即皇帝通过自己控制的监察系统,甚至使用特种刑狱部门(如明朝的锦衣卫和东厂、西厂等),对各级文武官员进行监督和审察,或用以了解社会的政治情况,加强对社会和百官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