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外语美国公民读本(彩色英文版+中文翻译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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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政府对我们的地位是怎样界定的(1)

1.法律与政府。我们已经看到,除非存在法律规范人的行为,否则社会便无法实现和平、有序。但是我们也看到,在一个很大的区域内,无法让所有人都聚在一起,来确定应制定什么样的法律,这样就有必要选出一小群人成立一个立法机构。接着,当法律制定完毕后,同样有必要看看它们是否得到了遵守。为达此目的,人们又选出另外一批人,例如城市中的警察和农村的治安员。然而,法律的含义并不是在每起案件中都总是准确而清晰的,而且也不总能保证警察以触犯某类罪行为名而逮捕的某个人是不是真的有罪。这样,人们便再选出一批人,其职责就是明确法规条文的含义以及被告者是否真的有罪。这些人通常便叫做法官。选出承担这三类职责(即立法、监督法律遵守情况以及明确法律条文含义)的人组成的整个团体,便叫做政府。

2.立法机构的两院。制定法律需要非常谨慎、知识渊博、判断力强。为达此目的而选出的人,应当非常睿智、非常正直。但是,即使如此,出错仍然在所难免。为了将错误减少到最低限度,几乎所有立法机构都要分成两个独立的团体,通常叫做“院”。其中一个通常叫做“上院”,另一个则叫做“下院”。

3.称某个由人组成的团体为“院”,听起来自然有些古怪。不过,如果我们还记得这个词在此处的含义,类似于用来指某栋建筑物的含义,那么也就不难理解了。

4.每个院的人数。不同的国家,两院的人数各不相同。英国立法机构的上院有600人左右,下院则近700人。在我们美国的全国立法机构,上院只有90人,下院为357人。

5.法律是怎样制定的。如果立法机构的每名成员都认为应当存在某一类法,他就会将其写出来,在所属的院开会时提交上去。这种书面形式提交的东西叫做法案。之后,法案一般要呈送某个委员会,委员会由一小群人组成,他们会反复讨论法案,并将意见记录下来送给该院。随后,该法案在该院再反复讨论,所有针对法案的赞成和反对意见都很可能是经过某人深思熟虑的。这次讨论叫做辩论。当法案经过详细审查和激烈辩论之后,该院要举行投票,所有赞成该法案的成员投赞成票,反对者则投反对票。如果赞成票多于反对票,法案就可以说在该院通过。接着,它要交到另一个院,并在那里再次受到提议、辩论和投票。不过,除非它在这一个院也获得通过,否则这一法案就不能成为一项法律。

6.如今不难看到立法机构设立两个院的好处了。由于每项法案都必须由不同的两套班子辩论和投票,因此,如果某项法案提出得过于仓促,以至于有人没时间看挑出其中的毛病,那么这样的法案差不多不会在两院都获通过。所以,与立法机构只有一个院相比,我们不太可能制定出随意而不当的法律。

7.行政部门。我们说过,一项法律在制定之后,有必要有这样一群公务员,他们的职责就是监督法律的执行情况。

8.在一个共和制国家,处在这些公务员中最高位置的人通常被我们称为总统。美国总统的麾下有数量非常庞大的其他官员,所有这些人都忙于贯彻由全国立法机构制定出的法律。从总统往下的这些官员所在的单位叫做行政部门,他们则叫做行政官员。总统是行政部门的首脑。在君主制国家,行政部门的首脑通常叫做国王或皇帝。

9.总统在制定法律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在我们共和国,总统不只是行政部门的首脑,而且与立法也有关系。

10.由于总统能看到所有法律的实施情况,从而不难知道需要什么样的法,因此,他的职责,就是不时地就他认为应当立什么样的法,向立法机构提出建议。

11.这样当一项法案经过了两院投票之后,在成为正式法律之前要先呈给总统。如果他同意立法,那么该法案很快就会成为法律。但是,如果他认为法案不应当成为法律,就会将其附上自己的反对意见,返回给立法机构。这一过程叫做否决法案。随后,该法案又要完整地再进行一次辩论和投票。除非两院议员有2/3的人为它投赞成票,否则它仍然不能成为法律。

12.法庭。在每一个管理有序的国家,都会选出一些人来明确法律的含义。这些人叫做法官。不过,除法官之外,每次只要有人受到违法指控,或者有某两个人就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无法自地解决纠纷,我们还有选举出的另一套人马。这另一套人马叫做陪审团,其职责是就纠纷中的事实作出决议。也就是说,由他们来决定被告人是否真的触犯了法律;如果是某两个人发生纠纷,则由陪审团决定到底发生了哪些事情。之后,法官会对法律条文作出解释。法官和陪审团共同构成了我们所称的法庭。有时候,纠纷中根本没什么事实。这时候,陪审团就忽略掉了,仅仅法官自己仍然可以开庭。在有些法庭,法官有好几个而不只是一个。法庭审理的方法中有详细阐述。

13.政府。由此我们看出,有三套官员忙于管理公共事务。如前所述,这三套人马合在一起构成了政府。一个政府清明的国家,有着完善的法律和优秀的人才来为公众服务;而政府无能的国家,则要么法律不合理,要么为官者不正,要么二者兼而有之。

14.我们共和国的政府是人民缔造的。它的所有官员或者是人民选出来的,或者是由人民选出来的人任命的。

15.情况便是如此。我们马上便能看出:每个人都应当了解我们有什么样的法律,我们选出了什么样的官员从事公共事务,懂得这些是多么重要。人们常说:“与每个人都有关系,就和谁也没关系。”这句话在我们共和国可能不适用,因为对我们来说,知道我们有一个好政府,这当然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但是,任何无知的人都无法在政府中占有一席之地。无知者可以在君主制国家大行其道,但在一个共和国是没有立足之地的。

What We Mean by Government

1.Law and Government.We have seen that a community could not be peaceful and orderly unless there were law to regulate conduct.But we have also seen that in a large community all the people cannot come together to decide what the laws shall be,and it becomes necessary for a small body of men to be selected as a legislature.Then,when the laws are made,it is also necessary to see that they are obeyed.For this purpose the people select other men,like the policemen in cities and the constables in villages.However,it is not always exactly plain just what the law means in every case,nor is it always sure that a man whom the police may arrest on the charge of committing some crime is really guilty.So the people select other men whose duty it is to decide what the laws mean and whether accused people are actually guilty.These men are usually called judges .And the whole body of men selected for these three kinds of duties,making laws,seeing that the laws are obeyed,and deciding what the laws mean,are called the government .

2.The Two Houses of the Legislature.Making laws requires very much care,knowledge,and good judgment.The men selected for that purpose ought to be very intelligent and very honest.But,even then mistakes may be made.In order that these mistakes may be as few as possible,nearly all legislatures are divided into two separate bodies,usually called houses.One is commonly called the upper house and the other the lower house.

3.House is certainly an odd name to give to a body of men.But if we remember that the word is used in this meaning,as well as applying to a building,we shall have no trou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