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红消香断——李家宁品《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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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冷艳宝钗

看过《红楼梦》掩卷沉思,细细想来,曹雪芹的缜密构思、天来之笔真是太精彩了,确实“打破历来小说窠臼”,“开生面”、“立新场”,摒弃才子佳人的套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由于薛宝钗的存在而最终未能如愿成为悲剧,把遗憾和惋惜留给读者。诚然,唯有如此之结局,才具有不凡的韵味、深邃的寓意。

宝钗对宝玉没有半点刻意的追求,没有任何羡慕或示爱的表现,更不存在丝毫献媚与邀宠,便顺理成章、如愿以偿地登上了宝二奶奶的宝座。缘何得以如此?不妨做一番回顾与分析:

作者对于宝钗的刻画与描写非常郑重与谨慎,执意塑造一个时代的标准淑女形象,并着意于同黛玉形成鲜明地对比,相互映照。

宝钗出生于一个支用国库营商的皇商之家,自幼受封建礼教的影响,接受正统的闺秀陶冶,养成了传统淑女的性格与操守,随母进京原为等候皇家选秀,暂住贾府之闲置院落梨香院(大观园建成后住于蘅芜院),自行生活,图亲戚相近(其母与王夫人为姊妹),绝非“投靠”,身边有母亲、哥哥伴护,家蓄百万之富,京城生意、房舍几处,所有这些,都与父母双亡、孤身寄人篱下的黛玉截然不同,黛玉自然是弱者。

接受的教育,家庭的熏陶,处境之优越,自身之修行,促使宝钗满怀不凡的抱负。看她的咏柳絮《临江仙》词: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围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她有着高攀青云的向往和期盼,梦寐以求那晋选的荣耀,岂能自甘于蜗居贾府之中“随逝水”、“委芳尘”。

宝钗高洁自持,擅于媚上,精于心计,获得了“行为豁达,随分从时”、“小惠全大体”之美誉;不像黛玉那样:身处逆境、举目无亲、不得不谨小慎微,周围“风刀霜剑”,却又不甘受人欺凌,在这样的状态下,必然自卑、自闭、敏感、警惕,故而给人以“孤高自许,目无下尘”之感,亦属自然。实际上宝钗有着极其自私的内心,表现为事不干己,漠不关心,凤姐说她“不干己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这话极为中肯。她的自抑力极强,有世故的处事本领,不多说话,不讨人嫌,坚守着对人事的警觉,永远维护着自身的利益。在“罕言寡语”的背后,牢牢把握着现实功利。由此磨炼并恪守她待人处事的老道、世故、“人情练达”。

宝钗极善于“察言观色”,尤其摸透了当权者的秉性脾气,顺应其道,投其所好,深谙媚上对自身的益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功利主义者。看一下几个事例:贾元春省亲,要姊妹们作诗,宝玉的诗里有“红香绿玉”字样,宝钗就早有留神,知道元春不喜欢“绿玉”句,提醒宝玉改掉;同贾母看戏,她知道贾母喜欢热闹,便专点《西游记》等热闹的戏剧;金钏挨了打并被王夫人轰出去之后投井死了,宝钗见姨妈(王夫人)懊恼,便予以劝说:“据我看来,她并不是赌气投井---或是在井跟前憨玩,失了脚掉下去的---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这是多么令人惊讶的冷酷无情!那鲜活的生命,在她看来,竟毫不足惜,可见她对待下人没有半点同情心!再看她进一步劝慰王夫人:“不过多赏她几两银子发送她,也就尽主仆之情了。”她高高站在权势的罪恶台阶上,认为这是极其简单的事,有钱便可以把任何事情摆平,同她哥哥薛蟠草菅人命时持以相同的立场,花点钱即可了结。这个所谓淑女阴暗的一面,由此足以暴露无疑。后来,宝钗又主动拿来自己的衣裳,作为金钏入殓的“装裹”,表现为毫无忌讳,从而进一步赢得了王夫人的赞许。这无疑是作者对宝钗冷酷无情、媚上鄙下的着意揭露。

“宝钗扑蝶”可谓是她著名的一张名片(以此作为曲艺、绘画内容者颇多),也是她唯一的一次表露青春少女气息的行动。她想扑住两只蝴蝶,追到湖边滴翠亭侧,听到滴翠亭里“嘁嘁喳喳”有人说话,是小红与另一个小丫头密商与贾芸换手帕的男女韵事,宝钗见一时躲避不及,情急之中,却能随即生出“金蝉脱壳”之计:假作黛玉藏在了里面,装成是来找寻黛玉,高喊:“林姑娘藏在哪里了?”让里面的两个人以为商谈的秘密已被黛玉窥听去了,她自己便无形中落得个干干净净。这事,看来极不光彩,她竟毫不顾忌嫁祸之嫌;大观园里人事繁杂,管理疏漏,情弊日多,一度危机四伏,宝钗看得清清楚楚,“绣春囊”事件引起查检时,由于当权者的信任,自然没有查她的蘅芜院,她敏感地断定该是搬出去的时候了,何必还待在这大观园里凑热闹,再住在这里对自己有害无益,于是,以侍候母亲为由,不露声色地搬回到梨香院,后来再也没有回来。

宝钗有着老练的处世态度,高超的处事技巧,对周围环境有着缜密的观察与判断,时时处处维护着自身的利益,是率真、单纯、耿直无邪的黛玉无从企及的。

宝钗并不爱宝玉,在宝钗眼里,宝玉是“富贵闲人”、“无事忙”、“不中用”、“杂学旁收”,这是毫不客气的不屑与鄙视。宝钗始终不曾有想见到宝玉的欲望和流露,心底没有爱慕,自然没有爱的表现,哪怕是一点示意都不曾有过。在宝钗看来,婚前的恋爱是离经叛道、极不规矩的事。未来的婚姻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从,一切不能脱离传统的道德规范。当然,宝钗明白,到了婚嫁年龄,在皇家选秀无望的情况下,若能在贾府荣登宝二奶奶的座位,无疑是最好的归宿。她清楚地知道,无须对宝玉主动表现什么,只要在当权者:贾母、贾政、王夫人、王熙凤等人面前去认真地表现,投人所好,赢得美誉,就足够了。她知道宝玉的婚姻绝不是他自己所能够决定的。宝钗坚持着这一宗旨,施展着自己的智慧与手腕,并在宝玉周围下工夫,甚至对常在王夫人面前献媚的袭人也尽显关切与拉拢,而对宝玉则漠不关心,因为她要的并不是爱情,所要的只是宝玉夫人的地位。截然不同于黛玉那样以心上的血、眼中的泪去关心宝玉,去倾泻自己对宝玉的爱。

宝玉对宝钗始终表现为对待表姐应有的尊重。只有一次让宝钗下不了台:

宝钗奉劝他一番世俗的修身处世之道时,宝玉异常反感,气愤地走开了,后来毫不留情地痛斥:“好好一个清净洁白的女子,也学的沽名钓誉,入了国贼禄蠹之流!”宝玉还有一次可笑的内心活动,潜意识地羡慕过宝钗露在被子外面的雪白膀臂,随之遗憾这膀臂没有长在黛玉身上。当然这绝不等于爱,宝玉对黛玉的爱是专一的。

宝钗的表面是冷的。作者赐予她姓薛,雪一样的冰冷。宝钗常年吃的药是“冷香丸”;“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宝钗抽到的酒签是一支牡丹花,题写着“艳冠群芳”、附注:“任是无情也动人”的诗句,无疑是作者对其准确而鲜明地褒与贬。宝钗是一个活脱脱地“冷美人”,正统、凝重、呆板,没有半点灵性意境和浪漫情怀。

《红楼梦》八十回后原稿遗失,两百多年来,如石沉大海。开头的文字有“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等语,说明全书确已完成。八十回后的情节,脂砚斋批语曾透露出一些,如:贾府被抄没,探春远嫁,狱神庙慰宝玉,黛玉泪尽而逝,宝玉弃宝钗、麝月而悬崖撒手等等。宝玉出家为僧无疑是曹雪芹之原意。

后续情节维持了全书的悲剧结局,尤其宝玉婚事的前前后后具体情节、择钗弃黛之具体过程,均出于续作者之构思,确实也难为了续作者。应该说宝玉的婚姻也基本符合曹雪芹之原意。宝钗在当权者们面前的优异表现,使她如愿以偿地赢得了婚姻,但她实际得到的只是宝二奶奶的虚名,“金簪雪里埋”、“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琴边衾里总无缘”,不少学者据此推测:曹雪芹的原意,宝玉与宝钗婚后必然仍以姐弟关系相处,表面上相敬如宾,实则同床异梦,极具时代叛逆性格的宝玉,其悲黛情结难以平复,对于强加于自己的这段没有爱情的婚姻,深恶痛绝,自然时刻在期望得以解脱,寻找自己的出路。

而在封建礼教和时代正统观束缚下的宝钗,更有足够的理念去理智地抵御、淡化自然萌生的潜意识,不可能有任何趋于主动之逾越。宝钗最终为宝玉所抛弃,在孤独、寂寞之中过早的逝去,这也是这个“冷美人”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处境下无可避免的必然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