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科学新编科技知识全书:中华科技五千年
16859300000055

第55章 中共中央颁布《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

科学技术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第一推动力。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科技体制的制约。

中国的科技体制是50年代建立起来的。直到80年代,我国的科技体制一直处于一种依附、听命于行政机关的状况,这种脱离科学研究发展规律的体制在改革开放以后,在经济体制改革稳步发展的情况下暴露出了更加明显的不足,影响了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也不能适应世界新的技术革命的挑战。

在1985年3月2日至7日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胡耀邦、邓小平、赵紫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提出了要进行科技体制改革的设想,讨论了《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根据这次会议的讨论情况,3月13日,《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公布。

《决定》在肯定了35年来我国科学技术事业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指出当前的科学技术体制存在着不利于科学技术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科学技术人员的智慧和才能受到很大束缚等现象。因此,进行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科技成果能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解放科学技术生产力,使科学技术更好地为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服务。

《决定》明确了进行科技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运行机制方面,要改革拨款制度,开拓技术市场,克服单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科学技术工作,国家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弊病。对一些国家的重点科研项目,则在实行计划管理的同时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手段,使科技机构本身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和活力。《决定》提出,从第七个五年计划开始,按科技经费增长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原则,安排中间试验费,新产品的试制费,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和事业费的拨款;而对从事科技开发的独立科研机构,则推行合同制,减少事业费;对基础性研究,实行基金制;对从事公益事业的研究机构,则实行经费包干制,等等。

二是在组织结构方面,《决定》指出:要改变过多的研究机构与企业相分离,研究、设计、教育、生产相脱节,军民分割、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状况。在此基础上,要通过加大企业的技术吸收、开发、转化能力来促进研究机构、设计机构、院校、企业间的协作和联合,并使各方面的科技力量形成合理的纵深配置。

三是在人事制度方面,《决定》指出:要改革科技人员管理体制,扭转对科技人员限制过多、人才不能合理流动、智力劳动得不到应有尊重的局面,创造有利于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好环境。规定:“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可以业余从事科技工作和咨询服务,收入归己;利用本单位技术成果,内部设备和技术资料,应经本单位同意,并上交部分收入。”

《决定》的公布,标志着对科技单位、科技人员的“松绑”。有利于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破长期以来形成的科技人员“大锅饭”,有利于促进科研单位的社会化和科研成果的商品化。

《决定》公布以后,从1985年开始,全国各地、各行业进行了科技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推进科研设计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推动科研与生产联合的若干意见》。

在以“放活科研机构”、“放活科技人员”思想的指导下,科研机构开始以各种形式进入经济领域。一时间,企业同科研机构的合作进程不断加快,厂校结合、厂院结合、科研单位办实体、企业成立科研开发机构、企业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等纷纷成为经济建设的主旋律。与此同时,科技人员也开始以各种形式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许多县、乡(镇)都配备了科技副县长、乡(镇)长,科技活动开始出现生机,科技与经济的联系越来越广。

在我国进行科技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将科技成果商品化:1985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明确了科学技术成果可以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通过技术转让的形式走向市场,获得报酬。

《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也专门提到了“开拓技术市场”的问题。《决定》实施后,我国的技术市场迅速形成一定的规模。在1985年5月15日至6月10日举办的首届全国技术成果交易会上,签订技术转让协议1.5万多项,成交合同4000多项,金额26亿元。

以后,中国的技术市场日趋活跃,技术经营实体发展迅速,还出现了类别各异的诸如各类专业性技术市场,常设技术市场,高新技术市场,技术信息市场等。到1992年,全国技术市场的交易额已高达130亿元。

技术市场的发育,极大地促进了科研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也改变了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观念。由于科技人员注重将自己的成果推向市场,全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率逐年提高。

科技体制的改革,使我国的民办科技机构发展迅速,提高了国家科技的总体能力,使从事研究与开发的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据统计,到1992年,我国已有集科研、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民办科技机构2万余家,从业人员超过50万人,并出现了向高科技、向农村市场、向产业化方向发展的好势头。在这些民办科技机构中,涌现出了一大批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企业,如北京的“四通公司”就是7名科技人员以2万元贷款起家,经过十几年的努力,现已拥有固定资产超过2亿美元,兴办独资、合资、联营企业50多家,累计收入超过60亿元的颇具实力、海内外闻名的高科技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