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文化博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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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思想家(4)

老子看到“物壮则老”是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于是对事物发展的前途产生忧虑。“反者道之动”,由于老子看到事物无不向着它的对立面转化这一基本规律,“物壮则老”,于是老子无条件地把“柔弱胜刚强”作为普遍原则,主张贵柔,守雌,反对刚强和进取。

老子通过农业生产实践,看到植物的幼苗虽然柔弱,但它能从柔弱中壮大。等到壮大了,反而接近于既亡。他说:“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他认为对待生活的态度也应当这样,“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这就是说,事物强大了,就会引起衰老,有意造成事物的强大是违反道的原则的,因为这会促使事物早日灭亡。于是在事物的对立斗争中,老子认为:“柔弱胜刚强。”他又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他教人学习水的柔弱品质。水表面上是柔弱的,但它可以冲垮一切比它坚强的东西。所以,老子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由于水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这是老子的“柔弱胜刚强”的原则在生活方面乃至政治军事斗争方面的运用。

老子看到一些柔弱的事物虽然目前还不够强大,但是后来居然战胜强大的对手,因而把柔弱胜刚强抽象化、绝对化。关于“柔弱胜刚强”,如果指新生事物不可战胜这一点来说,这是历史辩证法的一个真理,但是这个“胜”并不是自然而然得来的。没有一定条件,不去发挥人的能动作用,矛盾是不会自然转化的。另一发面,只有新生事物可以由柔弱转为强大;垂死的事物虽也柔弱,却不但不能转化为强大,其结果只有死亡。老子没能够认只到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新旧事物的差别,他把强与弱、胜与败,看做循环往复的无尽的过程,最终使老子对待事物的发展采取了“不敢为天下先”的保守态度。安于现状,明哲保身,“知其荣守其辱”,“知足之足,常足矣”等等,这都是老子辩证法思想当中的消极的因素。

庄子的自然社会观

庄子一生的事迹,后人知道的很少。据《史记》载,庄子名周,宋国人,战国时期著名的隐士。庄子只在家乡做过小官,但没干多久,就归隐了。庄子不参与政治活动,他的理由是:“无污我”,“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庄子虽然追求个人的精神自由,不希望过问政治,但现实政治却随时来干预他的生活。面对现实社会的压力,庄子一方面主张屈从命运的安排,另一方面幻想出一个令人陶醉的理想社会。

人是社会的细胞,人与人之间结成各种相互关系就构成了社会。庄子认为,人是自然赋予的,是自然的过程,“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人既然是自然的一种存在形式,那么人性也如同自然界的其他事物一样,应该从自然中去寻找。人性如同鸭子腿短、仙鹤脖长一样,都是自然生就的。既然人性的真谛是自然性,那么人只有摆脱一切社会关系,与自然融为一体,如牛马般悠然漫步在原野,才谈得上真正的人性。但是庄子的人性自然说与现实社会是相矛盾的,人是不能离开社会而存在的,那么怎样改变这种状况,使人们回到自然呢?庄子提出要人们弃知绝欲,忘我无我,做到“与天为一”,就是要把自己完全融于自然之中。这种顺从自然的主张是庄子自然主义社会观的重要内容。为了顺从自然,主子着重分析了天人关系。

什么是天?根据庄子的说法,就是指自然物和自然变化的过程。在处理天人关系上。庄子主张“天而不入”,意思是说顺从自然,不要对天有任何的违拗行动,因为“物不胜天久矣”,又何必去劳神伤身呢!这与荀子的“人定胜天”思想形成了鲜明对立。“天在内,人在外”,“本乎天”,“恒以自然为本”。这就是说,人的行为要以天然之性为根本。这样。在天人关系中庄子只强调天决定人,而反对人影响天,完全否定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作用。

庄子不仅主张人不胜天,还十分强调“命”对人的主宰作用。“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这一切都非人的努力所能改变。有的人无论一生怎么劳苦工作,却仍然是“不见其成功”,‘不见其所归”,这都是命运所使然。“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庄子把听天由命提高到“至德”的高度,主张‘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把“天”和“命”当做神秘的、不可知的必然性去崇拜。这种宿命论思想表现在政治上就是“无为而治”。他认为,水行要乘船,陆行要坚车,治理国家也一样,要顺其自然。庄子批评孔子在鲁国想要恢复周礼的做法,就像陆地上推船,劳而无功。

庄子的自然主义社会观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为人们描绘出了一个幻想的、不切实际的理想社会。庄子的理想世界是“至德之世”,“无何有之乡”等。庄子的这个理想国的最主要特征是人完全回到了自然,“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在庄子看来,一切社会关系都是人性的异化,应当统统抛弃。如何抛弃这些社会的桎梏,当时的历史条件没有给庄子提供进行推理的依据,在他看来,唯一的道路就是将社会这个大“粪坑”毁掉,使人们回到自然。所谓人类的自然就是人类的原始状态,其表现是人类过着无心计、无知识、无忧无虑的和平生活。但自从黄帝、尧、舜等来到人间,这种社会环境就被破坏了。他们搅乱了人心,挑起了情欲,把“心计”这个魔鬼放出来,从而酿出了历史的大祸。“心”和“知”使人们争名夺利,施计斗巧,结果破坏了人类的自然和谐的社会秩序,造成了思想的混乱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不和谐,从而使人类失去了自然的本性。人们都说盗贼可恶,但盗贼是从哪里来的呢?如果没有盗心贼知,又哪来的盗贼呢!所以在庄子看来,“心”和“知”是人类万恶的根源。庄子的这种思想无疑是荒谬的,然而它却反映了一种事实,战国时代社会矛盾激化,诸侯国之间兼并激烈,追求成功和胜利不用心计是不行的。结果是道德沦丧,诚信扫地,而阴险奸诈却大行其道。

为改变这种社会局面,庄子主张“素朴”,做到“绝圣弃智,大盗乃止;摘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也就是说,只有完全毁弃文明生活,否定一切礼仪制度,才能使天下归于安定。

人类回到这种自然社会后的生活状况又是怎样的呢?庄子是这样叙述的:人们的心计、知识减少到了最低限度,“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人类完全靠自然生活,尽力劳作,只求一饱。人们不知仁义礼乐,但却生活得很协调,“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人们的行为既无一定的目的,也无特定的方向,一切随自然而产生,又随自然而消失,“行而无迹,事而无传”。在这样的社会中,没有君子、小人之分,也不需要有“尚贤”、“使能”之举,阶级和国家都是不存在的。

墨家思想

春秋时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是孔子,战国时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是墨子。

墨子姓墨名翟,鲁国人。相传墨翟早年曾接受儒学教育,后来由于反对儒家的繁琐礼仪和政治主张,创立了墨家学派。墨翟虽然出身于下级贵族,却是小生产者利益的思想代表。他说:“民有三息”,即“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墨翟认为,要做出对劳动者有益的贡献,就必须进行政治活动。他所开创的墨家学派,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带有宗教色彩的禁欲主义团体。其成员称为“墨者”,多是来自从事生产劳动的社会下层。他们过着极其刻苦朴素的生活,也积极参加政治活动和国家的保卫战争。墨子还推荐他墨子讲学的子弟出去做官和从军,如果有人做官后背弃墨家的主张,就要被召回。墨子的门徒也尚武,《淮南子》中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还踵。”墨子死后,这个团体的领导者被称为“巨子”,巨子是由前一代的巨子指定的。《墨子》一书是墨翟的弟子们根据其言论记录成的,现存五十三篇,基本上是研究墨子思想的可靠材料。

墨子和孔子同国籍,墨子的降生略和孔子的逝世衔接。在战国时代及汉初,孔墨是被并称的两位大师,均以德智的崇高和信徒的广众为社会所敬仰。儒家和墨家都是当时的显学。但是就思想和行为方式而论,儒墨两家却是针锋相对的。孔子是传统制度的拥护者,而墨子是新社会秩序的追求者;孔子食不厌精,不辞养尊处优,而墨子则是恶衣粗食、身体力行的苦行者;孔子轻视劳动,视劳动者为小人,而墨子当过工匠,自称贱人;孔子是造诣很深的音乐家,而墨子视音乐为应当禁绝的奢侈;孔子远鬼神,而墨子则相信鬼神统制着人事;儒家是理想主义,把理想的社会秩序定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理想的人生目标是“止于至善”,墨家是实行主义,墨子本人主张节用,也主张废乐,一生吃苦修行,努力行义。曾有一个朋友劝他道:“如今天下的人都不肯做义气的事,你何苦这样尽力去做呢?我劝你别做了。”墨子说:“譬如一个人有十个儿子,九个儿子好吃懒做,只有一个儿子尽力耕田,吃饭的人那么多,耕田的人那么少,那一个耕田的儿子更应该努力耕田才好。如今天下的人都不肯做义气的事,你正应该劝我多做些才好,怎么劝我罢手呢?”这是何等的人格!何等的实干精神!

墨子是注重实干和行动的思想家,“择务而从事”的实行主义是墨子思想的根本观念。墨子作为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为墨家建立了很多基于这种观念的信条。

第一,天志。所谓“天志”就是天的意志。墨家思想以“天志”为本。墨子说:“我天有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这就是说,天下所有人的思想、言行、政治、刑罚,是善或不善,都必须以墨子的“天志”为是非。那么这种天的“志”是什么呢?用墨子的话说就是。“天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实际上这种“天志”是墨家衡量人日常言行的准则,是任何人都不得例外的最高裁判者,人们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它的裁决。因为“天志”能爱人憎人,能赏善罚暴,“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墨子的“天志”与儒家的天命思想不同。儒家主张“畏天命”,强调“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这是在承认天有意志的前提下的天命论,意在肯定传统的价值和维护既得者的利益。而墨子认为,富与贫、贵与贱、寿与天,都非命所决定,而取决于人是否能顺天命,从而肯定了人的主观努力的作用。

第二,兼爱与非攻。天的意志就是要人“兼爱”。墨子看到当时各国征战的惨祸,心中不忍,他作为一个热心救世的人,认为要想从根本上消除战争,就必须使人人“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这就是墨子的“兼爱”论。他说:“诸侯相爱,则不野战……人与人相爱,则不相贼。君臣相爱,则惠忠;父子相爱,则慈孝;兄弟相爱,则调和;天下之人皆相爱,则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傲贱,诈不欺愚。”墨子的“兼爱”论,在阶级社会完全是天真的幻想。一向主张实干的墨子是不会忱于幻想之中的,于是提出了“非攻”的主张。墨子认为,不爱是天下一切罪恶的根本,而天下最大的罪恶是侵略战争。墨子说:“利便是义”。义是利的美名,利是义的实用。侵略战争所以是“不义”,是因为“计其所自胜,无所可用也。计其所得,反不如所丧者之多。”这是说,发动战争不仅本国要消耗很多资源,死很多士卒,无论是对方还是己方,都有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战争是最大的“不利”。因为不利,所以不义。墨子说的“利”不是自私自利的“利”,而是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是“兼爱”的真义,也是“非攻”的本意。

第三,节葬短丧和“非乐”节用。墨子痛恨儒家虽不信鬼神。但却在死人身上做出许多繁文缛节。他对于鬼神,只注重精神上的信仰,不注重形式上的礼节。他认为儒家的厚葬久丧必然会造成国家的贫困、人口的减少和政治混乱。墨子是个极端的实用主义者,认为“凡足以奉给民用则止”。对一切日常生活和消费,都要“去无用之费”。于是提出了“非乐”论。墨子所谓的“乐”,是广义的“乐”,包括一切美术、音乐、建筑、烹调等等,他认为这些都是奢侈品,既浪费钱财,又不能解决百姓的贫苦,于国家不利,所以都应该废除掉。

第四,“尚贤”与“尚同”。墨子的时代,贵族政治还未曾消失,那些出身于社会下层的人才,很难走上政治舞台。国家权力掌握在贵族手里,就连儒家论政,也主张“贵贵”、“亲亲”。墨子主张“尚贤”,他说:“官无常贵,民无常贱,有能则举之,无能则下之。”所以他认为,政治要做到“尊尚贤而任使能。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尚贤”并不是墨子的最后目的。“尚贤”是为了“尚同”。墨子认为,“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如果社会没有统一的是非标准,人们都以自己的是非为是非,必然会出现“相非”、“相恶”的混乱现象。因此墨子主张“尚同”,“一同天下之义”,“一同其国之义”,即全社会要服从最高的一个思想和一个意志,“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那么以什么作为“尚同”的标准呢?墨子说:“以尚同于天”,也就是说,以“天志”作为“尚同”的总标准。

墨子的思想以“天志”为起点,以“尚同”为归结。“尚同”反映了当时人们希望出现一个统一、安定的政治局面的愿望。但是墨子却幻想以“同”灭“异”,消“异”于“同”,最终必将导致极端的专制主义。

韩非的法治哲学

先秦法家并不像儒家、墨家那样自成一派,也不大讲师承关系,他们只是在思想上有着共同的特点。首先,他们强调法的作用,认为法是治国的不二法门,即以法治国,一切由法裁断。其次,注重实力,认为实力是解决社会矛盾的基本手段。再次,强调君主专制。最后,法家在政治上使用的基本概念和范畴主要有法、势、术、刑、罚、赏、利、公、私等等,这些概念和范畴是法家思想的支柱,使法家的思想独具特色。

法家思想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韩非。他是战国后期韩国人,贵族出身。韩非是儒学思想家荀子的学生,但他提倡法治,反对空谈仁义,主张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国家。韩非口吃,不善于说,但很善于写,著有《韩子》五十五篇。韩非著书立说是为了挽救韩国的灭亡,但由于他讲的道理所具有的普遍意义,他的君主专制思想深受秦王赢政的赏识。据说当赢政看到他的著作之后,禁不住拍案叫绝,感叹道:“嗟呼,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后来赢政用武力把韩非“请”到秦国,由于韩非书生气太浓,爱国之情溢于言表。结果在他的同学李斯的陷害下,冤死于狱中。韩非死在了秦国,其以法治国的思想也留在了秦国,并被付诸实践。

韩非的思想不是理论逻辑推理的产物。而是通过“观往者得失之变”,即从历史的纵横关系中思索治国之道。他在总结先秦法家思想的基础上,创立了以“法为中心”,“法”、“势”、“术”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体系。成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