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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上班就听到同事们在窃窃私语,其中一个如惊魂甫定般地说:“吓死我了,我还想是不是我的计划书出了状况,所以都准备好了挨骂。结果你们知道怎么着?老板他说:‘你的计划书我看了,我只想问你,你认为它是你能做的最好的企划案吗?’我想了想,觉得还有所欠缺,于是大着胆子说不是,并准备被骂,结果老板反平静地说,‘那么先拿回去吧,辛苦了。等你觉得已没有什么需要改动的时再拿给我看?”
另有一个则说:“这还不算是最邪门的,最邪门的是他突然问我:‘你认为我们公司的哪个岗位你最感兴趣,而在哪个岗位最能发挥你自身的特长?请你想一想,想好了告诉我,我想给你调换一下工作岗位。’你说邪门不?竟有老板听从员工的心愿来调换工作?”
他们才议论了没多久,就只见少主人的秘书自办公室出来拍了拍手对众人宣布道:“诸位,老板刚才说,最近大家都辛苦了,所以想在星期天请大家去厦门最好的酒店聚聚餐。”
此话一出,办公室内一片哗然。
甚至有人当时就说:“怎么搞的,老板突然变了一个人似的。”
我听了好想笑,只有我知道,少主人不是变了,而是恢愎了本来面目——果敢和冷静才是他的真面目!好多年了,我都没见他对明珠他们发过脾气,更别说大吼大叫——
在大家都下班了后,少主人找到我说:“报歉,我最近因为急功近利欲一举成功而变得极度焦燥且容易发怒。也因之忘了你昨天提醒我的那些最浅显也最深刻的道理……为了表示真诚的谢意,我想请你吃顿饭,可以吗?”
“唔,当然好。”我笑道:“可是我手头有好多的文件要打印出来呀,某人真的诚心诚意想谢我,不如先加班帮我做完工作吧。”
“可恶,你连老板也想压榨吗?”
“可是,工作全完成了,心底无牵挂时,吃起东西来才会开心吧。”我对他的咬牙切齿报以格格的笑声。
他突然转开身,哑了嗓子道:“你等一下,我去办公室处理完一个文件就过来帮你。”
“对了,我不要去最漂亮的地方,但要去东西最好吃的地方。”我大声提醒他。虽然觉得他转身离去时的表情变得有点奇怪,却不想往深处去想。
不管怎么说,少主人真的是越来越优秀了!真棒!
且我又新发现了他的一个优点——他有一双善于“听”的耳朵!
还有就是,我和他之间,果然是比较适合于做同伴,从前就羡慕他对明珠她们的态度,从不向她们发火,象疼爱妹妹一样的疼爱她们。似乎,我已经不用再羡慕了……
少主人说他要去法国公干,且要带上我!时间长度至少有半个多月。
可去法国让秘书陪伴就好了,我跟着干吗?但他强词夺理说秘书有太多公务在处理,所以只能留在厦门,而我做为秘书助理,就理处当然的要代为其劳。
我不要!我不要去法国!我也有很多文件要处理!很多字要打!
可他说已找到我的暂代者了!
可恶!他整个一个西特勒!我都说不去了!不想去!不想去!不想去!可连机票他都买了!怎么办?!去了法国,又会再见到法国的阳光,还有那园里的秋千……
我不想再见到它们……
终于从法国回来了!万岁!虽然没在那里受什么苦,可仍感觉象是脱了层皮,所以回来真好!真好!
这是诡辩!是巧言令色!是……!我真是上当了!!!太过份了!
说什么在秘书有“事”不能陪同的情况下,代替秘书做他的跟班也是秘书助理的工作之一?!OK!算是说得过去吧。我忍!
可做跟班的工作任务中也包括要陪着老板去和他的女朋友约会吗?气死我了!!!!!!!!!!!这样全无意义地陪着是第几次了?这又是第几个女朋友了?怎么总在换人?我还以为他定性了呢!真是可恶的花花公子!!差劲!
而我之所以会过上如此倒霉的日子,却源于从法国回来后发生的一件小事之后。
我还记得那天开了一个晨会,讨论的是两个都不错的企划案究竟实施哪一个的问题,我其实只负责做会议的记录。就在大家激烈交锋,各述己见的当儿,少主人指名道姓问我觉得哪个企划案比较好。
我虽吓了一跳,但还是忍不住说出了自己的意见。其实两个都不错,一个是注重了同国际接轨,并认真研究和总结了它国成功案例后提出的计划案——其当然有一定的可行性。另一个则主要研究和指明了厦门的人文特点,风俗习惯,并依具此做了销售等各个方面的计划。
我本人偏好于第二个企划案,它虽然既没有成功的先例做后盾,其招式又别具一格,但也因此反而更具智慧和独特魅力。
我照心里所想说了,少主人便依此总结陈词。
“这么说,我很赞同。借成功先例为己用的确是不错的营销方式,但敢于出推陈出新,因时因地制宜的采用营销策略,才更是真正的好企划。因此我决定以楚文的思路为总的指导方针,然后再请各位群策群力一起策划出最好的方案来。”
楚文为了感谢我在会议上给与他支持,就在会议结束后提出请我吃饭。
“唔,也可以,不过我要去厦门最有名的酒楼。”我同他半开玩笑。
“当然行。”楚文立即慷慨应允,可我留心到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装钱包的裤袋。
“其实,我才不想去酒楼,”我笑眯眯地说出真实心意:“比起酒楼的菜我更喜欢吃土笋冻、五香、芋包、韭菜盒、芋枣、章鱼、油葱馃、卤豆千、卤鸭、蚝仔粥……”我一口气不换地说出十多种厦门小吃来。听得楚文直咋舌。
“好!我请你吃!”这回他答应得更爽快了。
聊了一会后,我便得知,他之所以来这里工作,原来真的是我这个“马骨”起了作用!
“我很想了解,让各大学校园轰动了的,以二千元请一个兼职学生的老板会是怎样的人?所以就来应聘工作。可还真没人失望!”他兴奋地说。我听了直冒汗!
其实我并不觉得我们这样谈话有何不对。然同楚文一分开后我就和少主人撞了个正着,他冷凝着的脸,冒火的双眸令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犯了哪种不可原谅的错。
接下来,在那天下班前,他就叫我去他的办公室。要求我当晚做他的跟班,陪在他身边,以供随时传唤。
我当然不肯答应。先不论已有约在前,就是当“跟班”也不是我的工作内容。
可他的理由却令人无法反驳,倒霉!
且我至今仍记得第一次做他的“恋爱”跟班时,我那倒霉透顶的一晚。
那天,少主人给我买了很多零食做“安慰”。我由于气愤,不知不觉将它们吃了个干净。其实那晚也没做什么事,就是和他一起去接了他的女友之一去参加一个公众活动。但那公众活动没我的份,我只是象傻瓜一样待在车里帮他看车。
如之何不令人气愤?!!!!!!!!!!
等我将零食吃饱了,少主人他们也就回来了,但他竟说要去大酒店吃铁板牛排。我其时已吃不下任何东西,他却问我要不要一起去。
“我去!我去!我要吃!”铁板牛排多好吃!想想就流口水!
他的女友当即横了我一眼,我装作没看见。
可真正开始吃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胃真的真的容不下食物了——哪怕是我喜欢的铁板牛排。
少主人见到我望着牛排干咽口水的样子,不是低了头,就是撇开脸,我知道他一定在那里得意!在那里偷笑!所以当他女友问我为何不吃时,他才会插了嘴道:“可惜这里不能打包外带,不如你去向经理求个情,让他破例一次?”
可恶!!!!!!!!!!!!!!!!!
但是第二天,有位服务生在中午时来到学校找我,且带着还冒着热气且哧啦作响的铁板牛排——不知为何,我忽地有些感动,甚至不再记恨他让我做“跟班”的事。
但那天是那天,可总这么做跟班,我不愿意!
少主人真是越来越过份了!!
他谈恋爱,要我做一千瓦的白炽灯远远跟在后面不算,还命令我时时注意他,根据他做的各种手势给他拿去他想要的东西。
比如说,打响指表示想喝饮料,高高竖起食指表示要我拿水果过去,举高手臂并将五个手指头都伸展开表示他找我有事,而我最好跑步前去听其吩咐……
他又很爱带女友开车去山上去兜风,一跑去那些地方,我就更没好日子过了。他绝对要一下子做这个手势,一会又那个手势,害我不停地要跑去递这送那。
“我不干了!我又不是应聘做随从!”我冒火地向他提出抗议:“你再这样,我只好以辞职来表达不满!”
“你不要忘了,你是签了约的。”少主人不为所动。
“我所签约的条款里没有要求我做那种跟班。”我气得咬牙。
“但也没说只让你在办公室内工作。”他有备无患。
“你可恶!耍奸诈!”我恨极。
“我知道最近你的工作量增大了,所以你会有所不满我能理解。这样吧,我多给你五百元奖金,你想想看,这样你的实际工资就是二千五,它可以买多少土笋冻、五香、芋包、韭菜盒、章鱼、卤豆千、卤鸭呀?”他说。
我一听,心里乐开了花,那些香喷喷的小吃好象在眼前打转,转得我口水差点流出来了。可一坐回自己的办公椅,我就清醒过来——又上当了!!这下子,做他那“灯泡”跟班,竟正式成了我的工作内容!那不是和我去找他理论的目的背道而弛吗?!
真是倒霉透了!倒霉透了!
而今天最为过分,他几乎所有的手势都做遍了,害我差点没跑断腿!
惹得我生气了,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当着他“女友”的面一手一边地拧着他的脸颊劝那个漂亮的女孩子道:“这男人有什么好?女朋友多得象天上的星星。小姐你要是聪明的话,快点甩掉他才是对的。他根本欠揍!”被我拧着脸的少主人不以为忤,只是笑,甚至变态地笑得还很惬意。他的女友却火了,咻地站起来,柳眉倒竖地对我喝道:“你好大的胆子!你一个小职员怎么敢这么对待自己的老板?!快放手!真没家教!太没家教了!”
我劝她是为她好,她不领情,不醒悟也就罢了,反而说我没家教?!
所以我只得冷冷地还了句:“随便你了。”
做为女人,有时我也弄不懂许多女人,就象今天遇到的这类吧,明知对方女友无数,还趋之若骛究竟是出于哪种心态呢?
“你没事吧?”我才转身便听那女子娇声道:“我帮你吹吹,都揪红了,象这种没教养的小职员,要是我早就炒了,真是……”
等我再转过头去看少主人时,他已站起来,且对她的态度已冷硬得如冰雹。
他甚至一句话也不说就自顾自快步如飞地走回车内,那女子装模作样、娇喘连连地跟上来想坐在他身边,却被他硬挡到了后排,与我并排而坐。
那女孩子看我一眼,气呼呼地象是生怕我弄脏了她的衣服一样的离了我远远坐在一旁流泪,边流泪还边娇声问:“你怎么可以这样?我做错了什么你就说!怎么这样对人家?”看她在哭,我便有点心虚和过意不去,她不知道我是和少主人一起长大的伙伴,才不知轻重地说话,以至惹他生了气还不明就里。幸好我并不喜欢她,如若喜欢她,还更愧疚。
在他的众多女友中,我比较喜欢彬彬有礼的大家闺秀宋小姐。宋小姐是我们打法国回来后,少主人认识的人。最近,少主人同她约会的次数最多,所以少主人应该也最喜欢她罢?不然不会在上次同宋小姐约会时,当着我的面,背那首情诗给她。
当他用英语背这首长长的情诗的时,我们正在餐厅吃饭,他一背完,我就想溜。我觉得再将他们的情话听下去,就只表示我太不识趣。谁知少主人的手比我的脚快,一下子就拉住了我。
“去哪?”他问。
我撒谎要去洗手间。他让我等一下再去,说:“我想让我的女朋友听听我对她的感情,所以麻烦你将它口译出来。”他说。
“可宋小姐听得懂的。”我为难地想挣脱他。
“我们是中国人,所以英文听起来,总不如中文亲切。”他说。
真是可恶!那他干嘛不自己用中文背出来?如果不是为了在我喜欢的宋小姐面前顾全他的面子,我早咬牙切齿地反驳他了!
见我不回应,他握紧我的手加重了力道。
“不如这样,我念一句英文,你就跟着译一句中文。记得说出你翻译的句子时,要有感情。不然,我的女朋友不能完全体会到我的心情。”
他真有够无聊,情诗要他人代传!连心情也要吗?
如果是在其它情形下我能理解,可他的女朋友就坐在他身边,有必要吗?我求救地睥睨宋小姐,可她只定定地望着我,似若有所思。
“记住,我说一句,你就跟着翻译一句。”少主人如同怕我跑了般抓紧我的手,我想抽取回来,却怎么也不能够,只好由着他,并回答他道:“不用了,我知道这是泰戈尔的一首名诗,我会背。”其实翻译过来,它大致就如: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而是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站在你的面前
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爱你爱到痴迷
却不能说我爱你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爱你
而是想你想得痛彻心脾
却只能深埋心底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不能说我想你
而是明明彼此相爱
却不能够在一起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彼此相爱
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挡你的气息
却还得装作毫不在意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挡你的气息
却还得装作毫不在意
而是用一颗冷漠的心
在你和爱你的人之间
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
好几次,我都感觉在背诗的时候,少主人手在轻轻的颤抖——那细细碎碎地痉挛从他的掌心传到我的指尖,惊动我的触觉神经,一直到达我心脏,使我没来由地惊恐,没来由地不敢觑他,只能垂下眼睑,近乎机械地去背诗。然后我虽不停地自我告诫,诗是背给宋小姐听的,可还是在中间断掉了几次念不下去。
只当如此就完结了。谁知背完诗后,他忽然对着我又来了一句:“Iloveyou。”
我沉默,谁知少主人竟下命令:“翻译。”
我不愿意了,这太难为情了。
“翻译。”他说。
我只好说:“宋小姐听得懂。”
“翻译。”他的手再度加重了力道,如果不是为了顾全他的面子,吃痛不已的我不跳起来跟他翻脸我就不姓曹。
“就是……就是……就是我爱你。”我红了脸看着宋小姐道:“他就是这个意思。”
少主人在听到“我爱你”三个字时,象被电击中般猛弹回手去,转开脸哽声道:“我去前台结帐。”说罢起身走人,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回家时,宋小姐意外地自发坐到了后排我的身边,快到她家时,她突然对我说:“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非常非常的羡慕你呢……我知道了,你才是这世界上最最幸运的人……”
“诗……诗是献给你的……”我结巴道,不知为何竟然会有些心虚。
“是吗?谢谢你……”宋小姐冲我嫣然一笑。
所以,我还是最喜欢宋小姐,她最有气质与风度,也最与少主人相配……我要忘了那天来自指尖的触感,那是错觉,一定是的!
幸运的是,少主人在接下来的日子,亦已用行为给我释疑,他仍带着我约会他各个不同的女友。不然,我一定会因为误会而不敢面对他……
我嘲笑少主人,除了宋小姐外,再没女孩子愿同他多接触。
跟他出去那么次,除了宋小姐,再不见几个女孩子重复出现在我面前。
对此,少主人一笑置之,只在当晚给了我一个电话本,上面记的都是女孩子的电话号码。
“你随便指出一个号码来,我约给你看。”他说。
我于是在那上面翻了半天,终于找着一个叫李丽的女孩,我对她有印象是因为她同少主人“约会”时表现最酷,一晚都寒着一张脸不曾多开口,分别时时甚至都不见她说再见。
她一定是对少主人印象不好才如此,我想。
“算了,我来帮你约好了。”我得意地当自己找到最好的人选。谁知我打过电话去,并报出家门后,李丽先是一阵沉默,之后居然答应了约会请求,听声音还很激动。
更夸张的是,当我们驱车去接她时,她的打扮更与第一次大相径庭,穿得花枝招展不说,还撒了浓郁的香水。虽然她仍不怎么开口,且绝对不主动找话题,只是有问必答。可我已清楚认识到:那只是因为她太过内向的性格使然。
然后,一连几天,少主人的约会对象都由我来挑,然那些女孩子竟真没一个拒绝的,有的甚至在电话那头且惊且喜地叫起来。
没趣之下,我只得将电话本还给少主人。
“你现在明白了?我是非常受欢迎的人。”他笑了说。
“那又如何?”我不服气地噘了嘴:“我就不信人人都那样不长眼睛。”
“当然,我所认识的女孩子中的确有几个不喜欢我。”他说:“我不是太阳,不可能人人都喜欢。”
“你明白就好。”我呼了一口气,有些好奇拒绝过他的人都是谁,是怎样的人。
“可我对拒绝我的女人不感兴趣,所以,并不记她们的电话号码。”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大叫起来:“所以你才给我电话号码本的!害我浪费时间!”
“你听我把话说完,”少主人说:“我之所以不感兴趣,是因为我爱着一个女孩,一个一直拒绝着我的女孩子,我想忘掉她,想不爱她……所以不愿再和那种对我有所抵触的女孩子来往——她们只会令我想起她,可我不愿想念她,因为她伤透了我的心……可如今我发现自己还是爱她,只爱她。只要她给一句话,一句承诺,我就愿意同电话本上所有女孩子断绝关系,从今后,溺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你!”我盯着他,脸红不已,半句话也说不出。
“哈哈……”几分钟后,少主人突然大笑起来:“你真奇怪,怎么脸红起来?”
“我……”是了,我怎么脸红??少主人爱的是谁,鬼才知道?必竟我们只在寒暑假相处,他的事还有认识的人,我不见得都知道。这么想时我脸更红了,与熟透的蕃茄有得比。
“可我仍想问,那女孩子会给我那句承诺吗?你认为呢?”少主人又说。
“唔……”我想了想,只觉得为难。
“问你呢?”少主人催促。
“唉,这事问你自己就好!这是你自己的事!”我红着脸说。
对了,少主人曾经爱的人是谁?为什么我会脸红心跳?没道理!!没道理!!!!
少主人真是越来越古怪,有什么必要动那么大肝火呢?
而我也是,居然这么不冷静地同他吵架,明明解释一下就好,却非得死鸭子嘴硬地说:“我偏要笑!而且就那么笑!干卿何事?!”
但是,我今天在学校到底冲哪个男人笑得甜蜜蜜了?我怎么一点记忆和印象都没有,他坐在车上反看得清楚。
还有,他没事跑到我学校来做什么?幸好没下车来!不然就凭他那副尊容,已足够引起骚乱。
说起来,我这副“马骨”似真起了点作用,他凭借他打出去的“爱才、重才”的好名声,先招引来了厦门土生土长的“千里马”楚文,之后又招来江西的“千里马”宋明。他们通过了“考验”,已经正式受到重用。
楚文对厦门的人文地理等都有深刻的认知,他给公司拟定的针对厦门地方人情风俗而制的经营策略,已被事实证明的确给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而宋明恰是很好的管理与社交人才,他机智,头脑灵活,也给公司的经营出了很多极妙的点子。他同楚文可以算是相辅相成,珠联璧和的一对人杰。因为有了他们,少主人的工作量已从半年前就开始不断下降。
所以,他大概是闲得发慌,才在最近不断地找我的麻烦!!
那个溪谷好漂亮,花儿是那么的香,天空是又是那么的蓝,湖水又是那么地碧绿,所以我才会忍不住向正和宋小姐低语的少主人告假,在离了他们很远的山阴处忘情地玩乐——在花丛中飞奔,同蝴蝶嬉戏,又采来各式野花编成了花环,还在绿草中打滚……我太过兴奋了,
以为来到了人间仙境,四处又喑无人迹,所以才会大意、忘乎所以,直到他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猛地褫夺了我的呼吸。
拚命的挣扎只换来更加狂猛地对待,用尽全力地想推脱也只让我得到更加凶狠的拥抱,然后在筋疲力尽中,我迷离地看到宋小姐独自在远处静静地凝视着这一切……
“好了……好了……吓到了吗?我的小可人儿……”在天和地象是终于安静下来时,少主人喘息着轻拍我的背说。
小可人儿是他在我十七岁之前,常常对我喊的昵称,但我早已不是十七岁。
“放……放开我……”我气恼地请求。
可他并没依言放松我,只是说:“我……我已经想通了,你可以死……”
可以死?!这是什么话?
“你十七岁时说,如果嫁给象我这样的人,还不如死了的好……”他继续说:“关于那句话,我已经想通,也不在乎了——所以,我告诉你,你可以死……”
我——可以死吗?死了也没关系?!少主人!!!
我——太天真也太轻率了!我不该在他手底下工作!从一开始就不该!他将我当什么?他家养的猫吗?高兴时就拿来宠爱,不高兴时一脚踹开——十七岁那年的滋味,我再也不想重新体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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