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企事业单位工商税务优惠政策指导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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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8章 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应用:涉税处理与纳税统筹(41)

资金成本率=(5950000×15%)/[5950000×(1-4%)]×100%=15.63%

这表明在新的一年中股息红利占筹资金额扣除筹资费后的15.63%,相对于银行贷款筹集资金来说,其资金成本较高。

(3)联合经营集资时。此时,资金成本率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当成立一个联营实体时,资金成本率就是联营企业分得利润占联营企业出资总额的比例。比例越高,联营企业获得的利润越多,资金成本率越高。用公式表示为:

资金成本率=联营企业获得利润联营企业出资总额×100%

第二:当仅仅为一个项目合资生产时,资金成本率就是联营企业获得利润占整个实现利润总额的百分比,即:

资金成本率=联营企业获得利润利润总额×100%

显然,上面两种情况都会导致资金成本率增大,在三种选择中为最次者。但是,若情况反过来,作为别人联营伙伴时,自己将非常有利。

二、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纳税筹划

企业与经济组织之间的资金拆借可以为企业节税提供较为有利的条件,因为企业及经济组织之间在拆借资金的利息计算上和资金回收期限方面,均具有较大弹性和回旋余地,这种弹性和回旋余地常常表现为提高利息支付,冲减企业利润,抵消纳税金额。但利息的支付应在财务规定范围之内。

【例10—6】有A、B两企业为实现合理节税,他们以相互间融资的形式相互提供资金,企业A为企业B提供125万元资金,企业B为企业A提供100万元资金。

企业A投资的回收期为10年,企业B的投资回收期为8年;企业A向企业B收取的融资利息为年息31.25%,企业B向企业A收取的利息为年息25%;在投资回收期内,两企业平均盈利均为100%,两企业适用所得税率为33%。

企业A:

在未付息前应纳税额:

100×33%=33(万元)

在付息后应纳税额:

(100-25)×33%=24.75(万元)

减少纳税:33-24.75=8.25(万元)

从企业B得到融资利息收入的纳税额为(利息、股息均按15%计算):

31.25×15%=4.6875(万元)

付息、收息后的利润:100-25+31.25=106.25(万元)

共应纳税额=24.75+4.6875=29.4375(万元)

税后利润=106.25-29.4375=76.8125(万元)

比较未付息前(即全部投资都为自己筹集时):

多留利润:76.8125-33=43.8125(万元)

少纳税:33-29.4375=3.5625(万元)

企业B:

在未付息前应纳税额:

125×33%=41.25(万元)

在付息后应纳税额:

(125-31.25)×33%=30.9375(万元)

减少纳税=41.25-30.9375=10.3125(万元)

从企业A得到融资利息收入的纳税额为(利息、股息均按15%计算):

25×15%=3.75(万元)

付息、收息后的利润:

125+25-31.25=118.75(万元)

共应纳税额=30.9375+3.75=34.6875(万元)

税后利润=118.75-34.6875=84.0625(万元)

比较未付息前(即全部投资都为自己筹集时):

多留利润:84.0625-41.25=42.8125(万元)

少纳税:41.25-34.6875=6.5625(万元)

显而易见,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效果明显好于完全靠自己筹资进行投资,也比向银行金融机构贷款要好。

从节税的角度来看,贷款、拆借、集资、入股等形式都涉及还本付息的问题(入股为分红问题),因而就涉及如何计算成本和如何将各有关费用摊入成本的问题。利息摊入成本方法的不同和资金往来双方的关系及所处经济活动中的地位的不同,往往是实行有效节税的关键所在。

三、利用银行贷款的纳税筹划

利用银行贷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减轻税负的一个途径,因为企业归还利息后,企业利润数量有所降低,实际税负比未支付利息时要小。

【例10—7】某厂利用10年时间积累起1000万元,用这1000万元购买设备,进行投资收益期为10年,每年平均盈利200万元,适用税率为33%。

该厂盈利后每年平均纳税:

200×33%=66(万元)

10年纳税总额为:

66×10=660(万元)

如果企业不是自己积累资金,而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则该厂为积累达1000万元所需要的10年时间可以节省下来。假如在这积累资金的10年里,企业从银行贷款投资,贷款投资额为1000万元,年平均盈利仍为200万元,利息年支付15万元,扣除利息后,企业每年盈利185万元,这样企业每年纳税额为:

185×33%=61.05(万元)

10年纳税总额为:

61.05×10=610.5(万元)

银行利息按15%税率纳税,银行年纳税为:

15×15%=2.25(万元)

10年共纳税:2.25×10=22.5(万元)

显然,对该厂来说,以贷款方式进行投资有许多好处。该厂可以提前10年进行它所需要的投资活动;贷款使企业承担的资金风险减少;企业税负减轻。金融机构计算利息的方法及比率比较稳定,浮动幅度比较小,而且由于金融机构自身的性质,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实行某种形式的默契和互利,要比企业之间实行互利困难一些,特别是在节税这一问题上。

若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达成某种协议,由金融机构提高利率,使企业计入成本的利息增大,还可以大大降低企业承担的税负。同时金融机构以某种形式将获得的高额利息返还给企业或以更方便的形式为企业提供贷款等,也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

四、企业租赁方式的纳税筹划

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契约,以收取一定的租金为条件,将租赁物在规定时期内交给承租人使用,其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的一种经济行为。这种贸易方式又可简单概括为“动产或不动产使用权的借贷关系”。

租赁可以视为一类特殊的筹资方式。由于其应用日益广泛,故在此单独列出来讨论。

在我国,租赁主要是指银行、租赁公司或委托投资公司出租大型设备的活动。租赁范围可以包括飞机、船只、车辆、电子计算机及各种机电设备,甚至可以大到成套设备。

租赁过程的纳税筹划具有多重意义。对出租人来讲,出租既免去了为使用、管理机器设备所需的投入,又能从中获取租金收入,而且机器设备租金收入只按5%的低税率缴纳营业税。对承租人来讲,租赁既可避免因为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资金占用和经营风险,又能通过支付租金的方式来冲减企业的计税所得额,减小税基,减轻税负。对机器设备出租方来讲,也可避免设备的浪费、闲置,从而提高利用率。与租赁方式相对的是举债购置。举债购置取得资产使用权和所有权,超役使用或超负荷运转固定资产可带来额外收益,同时举债购置也可取得利息和折旧等税上收益。

比较租赁经营和举债购置两种方式,应该说是各有利弊。但对于设备利用率不高,资金筹措困难的企业而言,采取融资租赁方式不失为一种更为现实、更为可靠的经营理念。

现代租赁的种类有很多,但主要有两类,即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融资性租赁又名金融租赁或金额清偿租赁,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件出租给承租人,按期收取租金。出租人承担全部购买成本并在整个租赁期间摊销成本。回收租金总额相当于租赁物件价款、价款利息和手续费的总和。租赁期内,承租人除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外,还应对租赁物件进行保证。期满之后,承租人可象征性支付货价以取得物件所有权。融资租赁的特点是可以自由选择租赁物件、租赁时间,但不得中途解除租赁合同。

经营性租赁,又称服务租赁、管理租赁或操作性租赁,是一种以提供租赁物件的短期使用权为特点的租赁形式。这种租赁形式一般适用于一些需要专门技术进行维修保养以及技术更新的设备。这涉及的主要品种是办公室设备、汽车、集装箱、电子计算机和厂房设备等。对一项租赁资产的成本摊销和利润取得,要经过不止一次出租才能完成。其特点在于租赁物件由出租人根据市场需要进行选购,比融资租赁更专业化,租赁期较短。

由于租赁方式的多样化,因而也就存在一个选择的过程,即企业是采取融资性租赁还是采取经营性租赁。选择的依据应是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过程的需要、企业自身资本结构情况以及企业货币供应状况。对于租用时间较长、租赁物件品种较多的企业来讲,多采用融资性租赁方式;对于租用时间短、更新快、维修保养技术高的物件,多采用经营性租赁方式。

但是两种租赁方式都能达到通过租金的平稳支付而减少企业利润,减轻税负的目的。

就经营租赁方式而言,对承租人来说,租赁可获取双重好处:一是可以避免因长期拥有机器设备而承担的负担和风险;二是可以在经营活动中,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冲减企业利润,从而减轻税负。对出租人来说,租赁一方面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租赁收入,另一方面租金收入要比一般经营利润收入享受较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当承租人和出租人同属一个大的利益集团时,租赁可以使他们之间直接公开地将资产由一个企业转给另一个企业。常用的资产租赁节税形式有:

1.同一利益集团中甲企业出于某种税收目的,将赢利的生产项目连同设备一道以租赁形式转租给企业乙,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足够高的租金,最终使利益集团所享受的税收待遇最为优惠,税负最低。

2.某集团内部的甲、乙、丙3个企业,甲企业购买设备后验收记入固定资产账,过段时间后再以较为正常的价格出售给乙企业,从而使该设备以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的名义出售出去;乙企业再以较低的价格将该设备出租给丙企业,这样集团总体照提了固定资产折旧,乙企业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了营业税,而丙企业的租金支出计入成本费用,按33%的比例减少应缴所得税。

3.在企业划分核算单位的情况下,企业将房屋、建筑物以较低的租金水平租给所属独立核算的经营单位使用,这样一方面集团总部照提固定资产折旧,而所属经营单位的租金支出又以各种成本费用列支,同时房产税也改按税金收入的12%缴纳,这样大大减轻了企业的房产税负担。

当企业从外部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由于它计入了企业固定资产范畴,必然会因此增加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相应减轻企业纳税负担;同时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应付款,其利息负担往往直接计入财务费用,这样也会因利润的减少而减少应缴所得税。另外,租赁可以使用权承租人马上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很快获得收益。

国际上,通常是高税国的一个公司购置一项资产,比如以借入资金购买并将其按可能达到的最低价格租赁给低税国或无税国(指所得税)中的一个联营公司,后者以尽可能高的价格再租借给另一联营公司,在国际租赁中可能获得双重好处:高税国的出租人可以对其资产计提折旧,而低税国(如荷兰和法国)的承租人,如果能被认为是财产的“经济”所有人,也可以计提折旧。

【例10—8】某一利益集团中企业A将其赢利的生产车间及产品生产权租给企业B,全部资产核定价值为5000万元,年租金450万元,该产品生产的年利润1000万元,适用税率见下表:

利润收入(万元)适用税率(%)

50(以下)20

50~20035

200~50050

500~80075

800(以上)85

B企业在未付租金时应纳税款:

(1000-800)×85%+(800-500)×75%+(500-200)×50%+(200-50)×35%+50×20%=170+225+150+52.5+10=607.5(万元)

扣除租金后的纳税额为:

(550-500)×75%+(500-200)×50%+(200-50)×35%+50×20%=37.5+150+52.5+10=250(万元)

A企业按同一税率表纳税,租金收入年纳税额为:

(450-200)×50%+(200-50)×35%+50×20%=187.5(万元)

扣除租金后,企业B纳税额和企业A租金收纳税额共计:

250+187.5=437.5(万元)

承租后,该生产车间少纳税额=607.5-437.5=170(万元)

【例10—9】某机械制造厂需直径1.3m的大齿轮。该类齿轮原来委托上海加工,但因期限、成本、质量和运输等问题经常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厂方决定添置滚齿机自行制造大齿轮。滚齿机价格52万元,估计使用年限10年。该厂可以向固定资产租赁公司融资租赁。预计租赁期8年内每年末要支付租金102000元。厂方也可以向银行申请借款购置。估计需借款52万元,平均年利率12%,要求8年内还本付息,使用期间每年还要平均支付维修费1000元。试对融资租赁和举债购置两方案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以选择适当的方式。

1.定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