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医生名师指导(新世纪新生活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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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应对窘迫心理咨询(10)

异装癖患者通常在5至14岁之间开始萌生异装兴趣,到青春期就产生与异性装束有关的色情幻想。开始时通常在自己房间中穿异装,通过镜子自我欣赏。以后逐渐频繁起来,出现在公众场合,或穿异装入睡;先是部分异装,偶尔穿一两样女性服装,以后逐渐增加异性衣饰的件数直至全部使用异性装束。他们穿着异装时大多体验到平静和舒适感,有的还有一种文雅和美丽的感觉。倘若不穿或被制止穿异装时,则会引起强烈的紧张不安的情绪。患者在穿异装后能引起性兴奋,最初是手淫时穿,以后则是性交时穿。多数患者结婚后,与妻子有性爱,少数患者后来转换为易性癖患者。

此外,还要注意异装癖与恋物癖的差别。虽然恋物癖者有时也有穿异装的行为,并能因此而引起性兴奋,但这种行为不普遍,也不一定经常穿。同时,他们不仅仅限于异性的服装,还包括其他许多异性用品,不会自己去选择合身的异性服装或讲究打扮。他们感兴趣的是除妻子以外所有异性穿用过的内衣物品,而对异性本身没有兴趣,对性交性为反感。异装癖患者则普遍而经常地穿异装,但只穿其妻或自己的异性内衣等,而且对性交行为有兴趣。有部分异装癖患者是在恋物癖倾向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即由偶然性的穿着异性服装与性活动如手淫等结合,最后通过学习强化,形成以异性装扮来获得性感满足的癖好。

异装癖与易性癖、恋物癖、同性恋等性变态行为还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就是异装癖患者多倾向于结婚,而且在妻子的支持或协助穿异性服装的情况下,大都有美满的性关系和爱情关系;而易性癖、恋物癖、同性恋患者很难适应异性婚恋关系。

(3)治疗

通常而言,异装癖不会危害社会和他人,但其行为有伤风化。可用“厌恶疗法”中的橡皮圈弹痛法控制病人的异性装扮的欲望和行为,再用“精神分析法”从思想上彻底矫正这种性态。

6.易性癖

指从心理上否认自己的性别,认为自己的性别与外生殖器的性别相反,而要求变换生理的性别特征。故又称变换性别癖或性别转换症,是一种心理上的变态,属于陛别身份识别障碍。

(1)原因

易性癖的原因多与其幼年时期的生活经历——性别倒错有关。

(2)特征

其行为表现:对自己生理上的性别不满意、不舒服,有改变性别的强烈愿望,希望改换成另外一种性别,作为另一种性别生活的他(她)们之中。这种人往往作异性装束,言谈举止如异性一样,还常到医院请医生做变性手术。

同性恋患者在性伙伴的关系中,是从自己的生殖器上得到快乐,没有切除外生殖器的要求。而易性癖患者与性伙伴的关系,通常是追求心理上的满足或心身合一;易性癖虽然也像异装癖一样穿异性服装、异性打扮的偏好,但这完全是出于心理上的需要,觉得自己就是个女性,因此在穿异性服装时并不引起性兴奋。而异装癖患者则在穿异性服装时,伴有性兴奋、得到性满足的特点。

(3)治疗

易性癖的治疗以心理治疗为主,根据具体情况,也可做变性手术。

通过变性手术可在一定程度上使患者心理得到平衡,但手术治疗未可乐观,必须慎重对待。但最好进行心理治疗,用支持心理治疗,认识领悟疗法、疏导疗法,以矫正患者的病态心理。

7.恋物癖

指经常反复地收集异性使用过的物品,并将此物品作为性兴奋与满足的惟一手段的现象。患者大多数为男性,也有女性患者,多为异性恋者,偶尔也在同性恋者中见到,有的还伴有窥淫癖行为。

(1)原因

其产生原因主要有:

偶然事件引起的。大部分患者都与环境影响和性经历有关,最初性兴奋出现时与某种物品偶然联系在一起,但经过几次反复形成一种条件反射。有时只一次深刻的印象也可造成心理上的固定阴影,这类情况多在青春期出现。如曾有一男青年在地上躺着,一位风韵十足的女性将一只脚放在他身上,这一偶然动作竟激发起他的性欲,后来此男子成为一个终身的恋足癖者。

社会文化环境的影响。在中学阶段,过去,男女接触较少,特别是在初中阶段,男女连讲话都少,这样使他们将自己的性冲动向一些异性的象征物发泄。起初他们是偶然得到异性的物品,性兴奋也是偶然引起的,但经过几次反复便成为一种习惯。

由性心理发育异常所引起。患者通常都有性心理异常的特点,他们在潜意识中多有对自己生殖器的忧虑,害怕被阉割。从而促使某些人去寻求较安全、较容易获得的性行为对象,或产生把异性身体的某一部分及饰物当作性器官的潜意识,以缓解内心不安。

性知识缺乏、好奇和意识方面的某些问题也是形成恋物癖的原因。

(2)特征

恋物癖患者的特征表现为:

①想方设法收集自己偏爱的异性的物体。

②患者对异性本身没有兴趣,把性欲专门指向物品。

③患者是一边摸着、看着、闻着这些物品,一边以各种方式达到性高潮。

④一种习惯性的行为。患者在偷窃恋物的前后心理相当复杂、矛盾重重。没有得手之前,往往感到焦虑、紧张和不安,一旦得手,虽然性心理得到了满足,但常常又会因憎恨自己的这种行为而产生自责、悔恨、忧郁、痛苦、自卑等心理冲突。因此,经常是有改过之心,无改过之举。

可成为恋物癖者的恋物种类很多,包括身体的各部分以及身上各种无生命的物品。

常见的异性恋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器物,包括衣着及随身所戴物品,如内衣、内裤、乳罩、手套、鞋袜、手帕、裙子、外衣、月经纸、月经带、发卡、项链等,以及雕像、画像等;一类为身体各部分及有关物体包括正常的部分如头发、脚、手、乳房、臀、分泌物、排泄物等。广义的恋物癖还包括某些视觉性和嗅觉性性对象异常,如情景恋和臭恋。前者在某一特定场合产生了性兴奋,后者多为体臭产生性兴奋反应。恋物癖有正反之分,上面讲的都是正恋物,还有一种反恋物,即由于两性关系的原因对某种物品产生了强烈的憎恨感。比如一对恋人相爱了多年,后因女的变心分手。他们分手后,男的发现,女的很快就交上新男朋友,而且过去不喜欢穿绿衣服,现在经常穿绿衣服。男的由此对绿衣服产生深深的仇恨,见到绿衣服就要想办法弄到手并破坏掉,以发泄心中的怨恨。

(3)治疗

治疗恋物癖主要用“厌恶疗法”和“负性实践疗法”等心理治疗的方法,先自我控制搜集民性物品的欲望,再产生负荷应激对异性物品产生反感。通常而言治疗效果都较好。

8.恋童癖

是以儿童为对象获得性满足的一种性变态,以男性多见,女性极为罕见。受害者为女孩或男孩,年龄多在10至17岁之间,也有小至3岁以下的。

(1)原因

恋童癖主要是由于后天心理发展不正常造成的,其原因归纳起来有:

心理因素。爱恋儿童,留恋童年时代,而且这种行为和心理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作为一种观念在头脑中固定下来并控制人的行为,便成了恋童癣患者。

社会因素。有的人因为在工作、学习中,人际关系不好或受挫折,便觉得人心难测,与成年人打交道要费尽心机,因而感到疲劳、紧张、可怕,而与儿童交往则无需费多大周折多大脑筋。时间一长便对成人间的人际关系感到厌倦,而把兴趣转到儿童身上。

家庭因素。家庭不和睦,夫妻感情不好,使之对成年人间的性生活失去兴趣,而把对象转向儿童。

性格缺陷。由于性格胆怯、懦弱、缺乏应付危机的能力,当遇到意外的重大精神打击时,如妻子有了外遇而被发现了,不敢勇敢地面对现实,希望退回到童年。于是把心思转到小女孩身上,在心目中把小女孩幻化为两种形象:一种是恋人,一种是母亲。

其他原因。有的则是因为智能发育迟滞、慢性酒精中毒、残废、年老或其他脑病,而接触正常成年女性的机会很少,故将满足性欲的对象转向儿童。

恋童癖患者的行为表现为他们对成熟的异性不感兴趣,只以儿童为满足性欲的对象;患者主要追求的是心理上的性满足和性快感,因此,他们常常通过窥视或玩弄儿童的生殖器来达到性满足,性接触往往未达到性交的地步就中止了。但随着时间的延长,这种接触的次数增多,心理满足便演变成生理满足,即出现性交要求、玩弄儿童、折磨儿童等行经。

此外,在恋童癖患者中有同性恋倾向的与有异性恋倾向的患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有同性恋倾向的患者,大多是已婚的,而且他们更喜爱一个年龄较大的对象,即12至14岁的对象;而有异性恋倾向的恋童癖患者更喜爱7至10岁的儿童,甚至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他们与其说是倾向于情欲高潮,倒不如说是更倾向于看和摸。这类患者大都是阳痿患者,倘若射精的话,也是通过露阴癖、窥阴癖、手淫来实现的。

(2)特征

恋童癖可分为三种类型:

固定型。这类患者对成年男女不感兴趣,只愿与儿童交往,并且只有在与儿童交往时才觉得舒心。他们猎取的对象通常都是很熟悉的,如邻居家、朋友乃至亲戚的孩子。首先是与这些孩子玩耍,带她们看电影、逛公园、买东西给她们吃,获得孩子的信赖,与孩子建立友谊,进而才发生有关性方面的接触。

回归型。这类患者表面上看起来与常人无异,能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有过正常的异性恋史,甚至已结婚成家。但是,当家庭、学习、工作等方面出现压力或遇到重大精神刺激后,便回复了不成熟的性表达方式。这类患者猎取的对象都是不熟悉的儿童,其行为带有冲动性,同时还有酗酒行为。

攻击型。这类患者的攻击对象主要是儿童,他们由于各种原因而存在一种攻击心理,想借助折磨儿童来发泄出来。他们往往用各种残忍和险恶的手段来蹂躏男孩的某些器官,还强迫男童满足他们的各种下流要求。这类患者与施虐狂很相似,他们追求的不是正常的性感,而是通过不正常的性行为来发泄畸形的感情。

恋童癖患者获得性快感的方式很多,有窥视、触摸儿童阴部、拥抱接吻、鸡奸(肛门性交)、腿间性交、手指插入等。

强奸或猥亵幼女犯,他们多是因为找不到性对象,或者见有可乘之机,才在无知的幼童身上发泄性欲,他们主要是追求性行为;有些是因为儿童的年龄太小,性器官发育不成熟,缺乏性能力才对其进行猥亵行为的,他们不属于性变态犯者。而恋童癖者是因为他们对成熟的异性不感兴趣,只以儿童为性满足对象,所以他们并不一定都要追求性交行为,时常不和儿童发生真正的性交,但猥亵行为却很明显;性早熟和早恋是指双方均未成年或一方刚刚成年而与年龄相近的少年少女恋爱,而恋童癖以中年男性多见。

(3)治疗

恋童癖属于严重的性犯罪,法律上为保障儿童身心健康,通常都根据受害儿童的年龄和性别给罪犯不同程度的法纪惩处。此外,还有针对性地进行治疗。通常通过厌恶疗法和药物疗法为主。

9.自恋癖

也称自恋症、影恋或纳喀索斯症,是指个体热恋自己的身体,对自己有强烈的性欲要求的状态,是一种以自己为性爱对象的性偏离。

(1)原因

其产生原因为:

家庭环境。单亲家庭在自恋癖形成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单亲家长对独生子女的宠爱和亲昵可以含有性的内容的,常可使孩子产生与尊亲同意识或潜意识。另外,父母是因感情不好而离异的,那么,父亲或母亲对对方的怀恨和不满常在孩子面前表现出来,使孩子觉得他人都不可爱,不宜接触,而促使自恋癖的产生。

教养方式不当。父母经常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当着孩子的面或他人的面称赞、宠爱自己的孩子,使孩子从小就自视甚高,这常成为自恋癖产生的基础。

心理因素。有的父母对子女,尤其是父亲对女儿,母亲对儿子过分亲昵、宠爱,使有些儿童把自己与异性尊亲认做一体的心理而出现自恋癖倾向。

缺乏同龄伙伴。

与创伤性经历具备。如有的成年人在与性伙伴的交往中出现了这样或那样难以解决的问题,或在精神上或肉体上受了重大打击等,可使其丧失异性恋或同性恋的兴趣,转而成为自恋癖者。

(2)特征

自恋癖患者男女均可见,其表现为:

①自恋癖患者的性欲对象是自我,通常表现为影恋。即对当时当地的本人有强烈的性欲求,把自己或自己的镜像当作性行为对象。

②自恋癖患者对异性通常没有性兴趣,对同性有一定性兴趣,但必须是类似自己的那一类成员。其性行为多为手淫、性梦、性幻觉等自慰性活动,有时涉及同性恋或异性恋性活动,但并不爱恋对方,而是把性活动想像成另一个自我在与自我发生性关系。

③这类患者有着极强的自我爱恋的潜意识。对他们的爱恋只是附带的,在情感上表现一贯性的冷漠,不关心周围的事物及他人。通常拒绝婚外性关系或可能损及其名誉和身体的性关系,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爱情专一,不会涉及桃色事件。

④许多患者有明显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趋向。他们通常是自我夸大、自我赞美、自我表现,常幻想自己容貌绝伦、才华横溢,能力超群等。在感情的内心世界中有孤芳自赏的心态。在人际交往中,表现出损人利己、以自我为中心,处世极端化。当受了批评、遇到挫折或失败后,表现出震怒、自卑、羞惭,常有过激和抑郁反应。通常而言,没有明显客观原因的独自主义者、不涉及同性恋的极端女权主义者或男权主义者多少都有一些自恋癖的倾向,其中不少人可能就是自恋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