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投资理财一年还1000万的金钱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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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借出去的钱,拿不回来怎么办

有一个真实故事是这样的:甲先生借给朋友50万元,借钱之初并无任何凭证,朋友就赖账不还。

苦无凭证的甲先生灵机一动,发存证信函淤给朋友,上面载明“你欠我100万元整,限一个月还清。”

朋友看了,立刻回信说:“我只欠你50万,怎么会是100万?”

甲先生就这样取得了债权凭证。

用关心代替责备

很多人一发现对方无法如期还钱时,就开始责怪对方,但是回过头想想,没有人愿意低头向人借钱,而我们在借钱时的初衷也是为了要帮助对方;当对方无法如期还钱时,他的心中也很痛苦,所以,请别只是一味地责备对方。

以我的观察发现,会故意靠借钱讹诈的人并不多,而缺钱的人还不起钱的比例本来就很大。大部分的人不还钱的原因都是事业经营失败或真的没钱,此时再怎么责骂对方,也没有用。

那么,该怎么做才好呢?

我的建议是,不妨以关心代替责备,并多留意对方的事业状况与收入情形,一旦发现对方的经济状况转好再开口请对方还钱,这样比较有机会。

保持良好的互动

一般人在发现债务人还不起钱时,除了责骂对方外,也有人会在心里面产生“反正他还不起钱,不要再和他见面”、“和这种人往来,晦气会上身”等想法,其实,若希望对方还钱,反而要和对方保持良好的互动。

我们不妨换个立场思考,假如今天我们欠甲、乙两人钱,甲方会经常与我们保持互动,而乙方从此消失,当我们有钱还时,一定会先想到甲。

有一位学员原本抱着与债务人从此不相往来的心态,在上了我的课程后,重新拾起话筒,与债务人联络,并且在聊天时透露出“如果你有钱,一定要先还我”、“这笔钱我也是很辛苦才赚到的”等信息,过了几个月,对方果真告诉这位学员:“这样好了,我每个月先还你5000元。”

学员说,虽然对方欠她10万元,但是,每个月拿回5000元,总比完全拿不回来的好,而且她相信,当对方经济状况更好时,会从每月还5000到每月还1万、2万呢!

有些人在发现债务收不回来时,就厉声说要采取法律行动,我倒认为,上法院并不是一刚开始就要采取的行动,毕竟欠债的一方也是不得已。当然,如果你发现债务人有钱却故意不还,或是恶意讹诈,那就又另当别论了。

到法院申请支付命令,又快又经济

如果债权人手上有借据、借款凭证,并决定要采取法律途径时,该怎么做呢?

首先,请先发一封存证信函给债务人,限定对方一个月后还钱。(台湾地区法律规定要给债务人至少一个月的期限,让对方筹钱)

一个月后,若债务人无任何回应,那么就可以带着印章及借据凭证到法院填写申请状,法院内有服务人员可以供民众询问,本人或他人代办皆可以。

当所有的资料、手续完成后约10天左右,法院会发支付命令给债务人和债权人,若债务人收到后的20天内无异议、不抗辩,表示债务人默认这笔借款,债权人就会收到法院开出的胜诉确定判决(确定证明书)。接着,债权人可以带着支付命令及确定证明书,到债务人所属的“国税局”调查债务人的“动产”与“不动产”。

若对方有任何财产记录,需自行抄录下来,再到法院申请,那么,法院就会冻结债务人的财产(如户头或查封不动产),或要求查扣对方每月三分之一的薪水,直到债权人将钱全部拿回为止(含利息)。

尽管我认为非不得已,不鼓励大家采取法律行动,但是在面对故意不还钱的债务人时,到法院申请支付命令,的确是最快速、最省钱的方法。

一定要懂当债务人名下没有任何动产、不动产时,该怎么做?

在台湾地区,当债权人到“国税局”查债务人的财产时,可能会发现债务人名下“什么都没有”。会出现这样的情形,除了对方真的没钱外,另一种情形是,对方早就知道债权人会申请支付命令,所以也早早就将所有的财产转到亲友名下,让债权人无法拿到钱。

无论原因为何,债权人就可以将支付命令和确定证明书转成“债权凭证”。债权凭证有两种,若是借贷关系,有十五年的期限;若是一般金钱损失(如支票或本票),则有五年的期限。

在期限内,每一年债权人都可以到“国税局”查债务人的动产和不动产,当期限快届满时,就可以再换新的凭证,如此一来,等于年年都能知道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就算债务人去世,债务还是会有继承人。套句话说“除非不想拿回这笔钱,不然的话,总有一天等得到”,甚至延伸到下一代。

“法律是保护懂得法律的人”,虽然法律规定,债权的请求期限为十五年,逾期则债务人可主张“时效抗辩”拒绝还钱,但如果债务人不懂得这条法律,那么即使过了十五年,债权人还是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债。(不过,如果债务人也懂得这条法律,那就没辙啦!)

假如债务人欠债快达十五年,债权人若不想采取法律行动,也可以请债务人重新承诺还款时间及方式,将来若债权人想采取法律行动,就可以从重新承诺还款的时间来起算十五年的请求期限。

没有凭据时,该怎么办

借贷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只要采证充足,钱大都拿得回来,只是时间的快慢而已。偏偏很多债权人在借钱之初,并未让债务人写借据,导致钱借出去了却苦无凭证。如果你也遇到这样的情形,请先别紧张,下面有几个方法可以让我们重新拿回凭证。

1.找人证,预做准备

如果你已经找到向你借钱的人,并希望对方写借据,对方却不肯时,你不妨找人证,为将来可能采取的法律诉讼预做准备。

方法是这样的,请找一位好友陪同你与债务人见面,在这次会面中,你可以告诉债务人自己近况困难,希望债务人能将借款分期摊还。此时,债务人多半会说明自己还款困难之处——这就表示他承认欠你钱。一旦需要法庭上见时,就可以找朋友当证人,所以,在找证人之初,就要找正义感强,愿意义不容辞为你出庭作证的人才行。

2.录音,也可以成为凭证

一位学员将钱借给好朋友,同样因为交情好,没写任何凭据,结果,朋友不但不还钱,也不肯在电话中谈到任何与借钱有关的事(因为这位向她借钱的朋友,家中有小孩念法律系,对电话录音很敏感,即使讲电话,也完全不回应借钱的事)。

后来,学员将这位好友约出来喝咖啡,并以录音笔秘密录音,她的朋友回家后得知自己的话都被录下来,果真开始还钱。

虽然法律难免有漏洞,让坏人逍遥法外,但只要证据充足,法院还是会判给正义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