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清高宗乾隆(世界伟人传记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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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武治帝王(10)

乾隆皇帝接到驻藏大臣庆麟的奏报后,立即派出成都将军鄂辉、四川提督成德等率兵进藏,征剿廓尔喀来军,另遣熟悉西藏事情并会说藏语的御前侍卫、理藩院的侍郎巴忠也速往西藏,主持用兵诸事。乾隆五十四年正月中旬,鄂辉、成德二人带兵到了廓尔喀与西藏的边界,发现被廓尔喀攻占的宗喀已无敌军,碉寨也经破坏,几乎成了一座荒山。绒辖一地也不见廓尔喀军踪迹。清军抵藏后可以说未经战斗即长驱直人,收复了失地,后来才发现西藏与廓尔喀方面早已私下议和,许银赎地,廓尔喀因而自动地撤了军。

巴忠于乾隆五十四年二月底到达济咙军营与鄂辉、成德会合,当他们了解西藏方面与廓尔喀已私下议和之后,大家意见略有不同。“成德原说带兵前来,自然该与廓尔喀打仗,使他害怕,方不敢再至边界滋事,如何即与说合。后来成德因见事已说定,不能与巴忠执拗,只得随同办理”和议了。这也是不少人以为“巴忠自恃近臣,不复为鄂、成所统属,自遣番人与廓尔喀议和”的。事实上,西藏因为兵丁懦怯成性,不能作战,无法抵御廓尔喀的来侵,包括达赖喇嘛在内的政教领袖们都赞成与廓尔喀谈和,花钱消灾。据达赖喇嘛属下亲信、也是负责与廓尔喀谈和的丹津班珠尔事后称述:

……我与四月内也就前往济咙,住在邦杏地方,同巴勒丹敦珠布见了沙玛尔巴(按即死去的六世班禅之弟),他说如今要廓尔喀退还地方,每年须给廓尔喀一千个元宝。……我当时没有依允,后来沙玛尔巴再三说合,达赖喇嘛叔叔阿古拉前曾寄信叫我酌量办理,我因廓尔喀不肯退还地方,唐古特人又怯懦,巴大人在胁噶尔又连次写信催我完结,我与巴勒丹敦珠布商量,想要速完此事,就讲定了三百个元宝,沙玛尔巴就写了合同,用了图书。……那时庆大人、雅大人都已革职,我就一面禀知达赖喇嘛,一面就向穆大人、张大人禀过,两位大人说你们与廓尔喀照旧相好,这合同上的事,你们怎么办,我们也不能管了。我因没有带得银子,若得藏内去取,又路远赶不上,当下就向札布伦布在宗喀做买卖的人凑了三百个元宝给付完事。

可见西藏人向廓尔喀许银赎地是“众人商量”的事;不过巴忠的催促,穆、张两位驻藏大臣的默许也是促成和议的原因,清廷这些大臣对此次事件的办理不善是显然的事实。

乾隆皇帝知道西藏喇嘛与廓尔喀私自议和之后,降旨痛斥庆麟、鄂辉等人,表示反对许钱赎地之议。因为一般喇嘛与执政的噶隆能擅自操纵如此重大之事,则达赖喇嘛与驻藏大臣的地位与权力必然会降低。红教的沙玛尔巴既能在议和中扮演如此重要角色,则黄教势力必受侵压,红教也可能由此兴起。皇帝的这些考虑并非无因,所以降旨给在藏的清朝官员,警告他们“使知远大之图,勿狃目前小利”。可是巴忠等人则以为一年付三百个元宝,是西藏政府的事,不要朝廷负担;西藏地形气候不适清军作战,而廓尔喀又表示要向清朝进贡,这样解决问题似乎也是很好,所以他隐瞒了真相,甚至编造了谎言,强调廓尔喀进贡的事,并请皇帝封授廓尔喀国王王爵,王叔公爵。巴忠迁就议和后就赶回北京,清朝初征廓尔喀之役也宣告结束。

乾隆五十六年(一七九一)六月底,廓尔喀兵又越过边界,与藏兵发生冲突,再度占领了聂拉木,并诱捕了当年谈判人丹津班珠尔等人作人质,廓藏问题因而再起。

廓尔喀第二次侵犯西藏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西藏答应每年支付的三百个元宝约银千两爽约未能付清;二是红教沙玛尔巴想夺得后藏寺庙珍宝而唆使所致。廓尔喀军占领聂拉木、济咙等地后,又进攻班禅所住的札什伦布,烧杀掳掠,后藏大乱。廓兵还扬言要攻打前藏,驻藏大臣保泰与雅满泰“心慌胆落”,准备把达赖与班禅“移至泰宁”,更加造成人心不安,乾隆责骂他们简直是“开门揖盗”,下令将他们撤职。另外,皇帝在八月二十三日看到西藏来的报告,知道廓尔喀二度兴兵来犯,他披阅之后,将报告交与巴忠阅看。第二天巴忠就在军机大臣面前表示此事他有责任,希望给他或革或降职务的处罚,“赶赴藏地效力赎罪”。皇帝没有处罚巴忠,也没有派他去西藏,只命鄂辉带兵前往,巴忠可能见前事已败露,当晚就投河自杀了。乾隆知道巴忠等人作了丧权辱国之事,而廓尔喀又再度起兵侵藏,不但侵犯了宗教圣地,又威胁到中国的领土主权,为了“安边境而摄远夷”,皇帝决定以大军来永杜后患了。

同年九月的上旬,皇帝谕示两广总督、协办大学士福康安入京,面授方略,领大兵征剿廓尔喀。除了又派猛将海兰察、奎林等协助福康安办理军务外,皇帝还为他制定了作战方针:为捣穴擒渠,福康安可率五六千劲旅进剿。攻陷其首都后,廓尔喀自必瓦解。如国王“心怀摄伏”,悔罪乞降,也可以允其所请,订立条约之后再班师回朝,不必消灭其国。

福康安于九月二十九日自京城启程,十二月二十四日经过星宿海,一路相当艰苦,“冬令处处凝冰,远近高下,竟无路径”,“乱石纵横,与冰块相间层积,马足倾滑,行走维艰”。二十八日过巴颜哈拉,地势更高,“人行寸步,气喘头目眩晕,肌肤浮肿”,连福康安正值年富力强之人,也不免“冒寒患病”,“略形困顿”。高山反应,又值严冬,延误了福康安一行的行程,直到乾隆五十七年正月二十日,他们才驰抵前藏,稍事安顿后即驰往后藏,准备向廓尔喀进剿。

廓尔喀在福康安未入藏前就先写了书信呈寄清朝文武大臣,说明纯因西藏不履行约定付银才进兵的,绝非有意与清廷为敌,愿意遵奉清廷训谕,罢兵息争。福康安抵藏后,因为皇帝态度强硬,决心坚定,所以他三月间檄谕廓尔喀,义正词严地告知廓尔喀:西藏为中国版图,廓尔喀为天朝属邦,属邦竟进犯天朝边界,攸关体统,必须声罪征讨。

福康安、海兰察等统兵奋战,到乾隆五十七年五月已尽复西藏失地,廓尔喀兵全部撤回本境。福康安领兵六千进入廓尔喀,企图直取其首都阳布(加德满都),然而沿途山高路险,“无平地可搭营”,有的地方“路逼仄,不能驻足”,福康安等“皆露宿崖下,实甚劳苦”,“士卒皆穿履,跣足行石子上,多刺伤,又为蚂蟥啃啮,两足肿烂”,清军可谓狼狈不堪。到七月初旬,据称已深入七百多里,离首都阳布只有几十里之遥。不过清军在集木集一带大山重叠之中,与廓尔喀军发生过激战,福康安等最后虽克复两重大山木城四座,但伤亡损失也很惨重,尤其热锁桥一战,福康安“甚骄满”,“贼乘间入,遂败”。尽管清军因轻敌小挫,但廓尔喀在大军压境下深恐国都不保,而邻国锡金、不丹又俟机协助清军,国王喇特纳巴都尔就遣使印度,请求孟加拉英国东印度公司以武力支援。当时英国正想发展与中国的商务关系,以西藏为中国主权所在,不愿加以援助。

廓尔喀见外援不应,强邻窥伺,乃决定转向中国请罪求和。国王先把俘虏的丹津班珠尔与汉军、喇嘛共四人释放回藏,并向福康安呈送禀帖。福康安开出议和条件,如国王或王叔应亲自来营叩头认罪,红教活佛沙玛尔巴若已死亡亦应将其尸体送来呈验,廓尔喀所抢去札什伦布寺金银宝物必须全数交还等等。七月十七日,廓方呈送札什伦布寺财物、沙玛尔巴骨骸及其眷属,另当初许银赎地合同也一并交出,重申愿意遣使纳贡,呈表乞降。皇帝本来就想适可而止,乘胜收兵,八月二十二日看到福康安的奏摺与廓尔喀的降表,立即降谕允许降顺,“赦其前罪”,令福康安班师回朝,并封赏有功文武大臣,从而结束了十全武功中的最后一役——廓尔喀之役。

清朝乘战胜余威,在大军未撤时,在西藏进行了一项积极改革藏政的计划,从当年十月起,福康安与八世达赖、七世班禅等共同筹议西藏善后章程,经前后会商共提出一百多条款项,第二年经中央修订为二十九条,正式颁行,这就是著名的《钦定西藏善后章程》,这个《章程》乃成为日后清朝对西藏管理的最高法律。其中最重要的部分约有:

一、规定“驻藏大臣督办藏内事务,应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自噶隆以下,所有西藏政教官员,均为驻藏大臣之属员,“事无大小,均禀驻藏大臣办理”。

二、规定前后藏的噶隆(行政官)、代本(又称戴埠,是率领五百人的军官)、商卓巴特(掌管大活佛仓库的僧官)以下大小官员,凡有缺出,“统归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拣选”。

三、规定达赖、班禅和各地黄教活佛呼图克图转世,必须在驻藏大臣的监视下,采取金瓶抽签(金奔巴瓶制)来决定,不再由巫师作法决定。

四、规定建立西藏地方常备兵三千名,以保卫西藏,巩固国防。

五、一切外交交涉方面事务,“俱由驻藏大臣主持”。

六、西藏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也“统归驻藏大臣稽查总核”,并准铸造银币。

单从以上几项就可以了解:《钦定西藏善后章程》明确地规定了清朝中央拥有管辖西藏的政治、军事、经济、外交等各种最高权力,达赖与班禅只是当地的宗教领袖,驻藏大臣的权力进一步大为提高,这对清朝西南与西北边区的安定,对多元民族国家的统一与发展,都有重大的作用。